| 昵称:小阿含 发布时间:2026-02-02 22:54:36 |
《澳藏·放光般若波罗蜜经》(二次校稿對勘傳譯版)以下辯經内容,乃澳門版《大藏經》中《放光般若波罗蜜经》譯經理事會第二次校稿對勘傳譯之文。由世界佛學研究中心(世佛研)成都分会會長、《放光般若波罗蜜经》譯經理事會理事長陈益光大檀樾,親自組織編纂辯經。願諸仁者發心,積極參與《澳藏》辯經之盛事,共沾法益,同沐佛恩。
《放光般若波罗蜜经》第一千一百函卷
初译稿底本来源:
校订人:陈捷、周晓宁
校订日期:2026年1月20日
南北朝时期,有一座名为“般若寺”的寺院,寺中的僧人依《放光般若经》中“破执”的义理,定期组织“般若讲会”。在讲会中,寺中的高僧会逐句讲解《放光般若经》的义理,重点阐释“破执显真”的核心思想,然后让参加讲会的修学者分享自己在日常修学中如何运用“破执”义理应对境缘、化解烦恼的案例。
有一次讲会,一位年轻的僧人分享道:自己以前在面对他人的批评时,总是会产生抵触、愤怒的情绪,认为他人不理解自己,后来通过学习《放光般若经》中“无所着”的义理,才明白自己之所以会愤怒,是因为执着于“自我”的形象,执着于他人对自己的评价,一旦他人的评价不符合自己的预期,就会产生烦恼。
如今,再遇到他人的批评时,他会先观照自己的内心,觉察到执着的念头,然后以“诸法性空”的义理提醒自己,“自我”和他人的评价都是幻有显现,没有实有的自性,从而放下执着,平静地接受他人的批评,甚至能从批评中找到自己的不足,加以改进。
另一位在家居士也分享道:自己以前总是执着于财富的积累,认为财富越多越好,为此付出了很多努力,却常常因为财富的波动而感到焦虑。学习《放光般若经》后,他明白了财富的性空本质,虽然依然努力工作赚钱,但不再执着于财富的多少,而是将财富视为利益众生的工具,用一部分财富帮助贫困的人,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与满足,内心的焦虑也随之消失。
这样的分享在“般若讲会”中屡见不鲜,修学者们通过分享与交流,不仅加深了对《放光般若经》义理的理解,还从他人的经验中获得了启发,进一步提升了自己的修学水平。这座寺院的“般若讲会”持续了很长时间,吸引了周边许多修学者前来参加,对当地般若思想的传播和修学者的修学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这也是历史上以《放光般若经》义理引导众生修学的典型案例。
在佛学名相深度阐释部分,首先来看“无所着”。从定义来看,“无所着”是般若智慧的核心概念之一,指修学者或觉悟者不执着于任何事物的自性,包括外在的色、声、香、味、触、法六尘,内在的受、想、行、识五蕴,以及一切概念、观念、境界等,不被这些事物所束缚,保持内心的清净与自在。
通俗解读来讲,“无所着”就如同人在欣赏风景时,虽然看到了美丽的山水、花草,但不会因为喜爱而想要将它们据为己有,也不会因为不喜爱而产生厌恶的情绪,只是单纯地欣赏,不被风景所牵引;修学者做到无所着,就是在面对一切境缘时,能够清晰地观照,却不产生贪爱、厌恶、执着等情绪,如同明镜照物,物来则现,物去则空,不留下任何痕迹。
与经文结合来看,经文世尊以诸如来无所着等正觉法放大光明,这里的“无所着”正是佛陀所具备的重要特质,佛陀不执着于自身的正觉法、所放的光明、普照的国土以及所度的众生,才能让智慧光明无阻碍地遍照十方,利益一切众生;修学者修学这一义理,就是要学习佛陀的无所着,在日常修持中不执着于修学的方法、过程、境界以及自身的功德,从而让般若智慧得以显发。
古大德注疏引用方面,鸠摩罗什法师在翻译《放光般若波罗蜜经》时,对“无所着”阐释道:“无所着者,不著于色,不著于声香味触法,不著于内,不著于外,不著于中间,如是则能远离一切烦恼,成就般若智慧。”
僧肇法师在《肇论》中也提到:“无所着者,非谓离物而空,而是即物之空,不著于物之自性,故能于物自在。”吉藏法师在《中论疏》中则指出:“无所着是般若之根本,若能无所着,则能通达性空幻有,圆融二谛,成就菩提。”这些注疏都深刻地阐释了“无所着”的义理,为修学者理解和践行这一概念提供了重要的指引。
对于“正觉法”,吉藏法师在《十二门论疏》中进一步细分:“正觉法有三:一为‘根本法’,即性空幻有的般若核心义理;二为‘方便法’,即宣说义理的言说、譬喻、仪式等;三为‘修证法’,即观照、持戒、禅修等践行方法。
世尊以正觉法放大光明,三法一体,缺一不可,如同树有根、有干、有枝,根为根本,干为方便,枝为修证,共同成就大树的繁茂。”这一细分让“正觉法”的内涵更清晰,也让修学者明白,修学般若需“明理(根本法)、善用(方便法)、践行(修证法)”三者结合,不可偏废。
新增“光明”这一佛学名相的阐释:从定义来看,佛教中的“光明”在般若经典中,主要指般若智慧的象征,能驱散无明黑暗,照见诸法实相,非世俗意义上的物理之光。通俗解读:“般若光明”如同黑暗中的指南针,虽不能直接“照亮”物体,却能指引方向,让众生在烦恼中不迷失;又如同镜子的反光,虽从镜出,却能照见外物,般若光明虽从心显,却能照破一切执着。
与经文结合:经文“放大光明”的“光明”,正是佛陀般若智慧的外显,其本质是“无所着”正觉法的作用显现,光明普照国土,实则是般若智慧利益众生的过程。古大德注疏引用:僧肇法师在《肇论》中说:“般若之光,非有非无,照而无照,无照而照,故能遍照十方而无挂碍。”鸠摩罗什法师在《大智度论》中则喻:“般若光明如日月,无明如乌云,乌云虽能暂蔽日月,却不能灭日月之光;无明虽能暂蔽般若,却不能灭般若之性。”
在修学应用指引部分,结合经典修学场景,针对不同根器修学者给出具体方法:对上根修学者,可直接以“光明观照法”契入——每日择一静时,观想自身心轮发光,先照自身,观“我”无自性;再照外界,观“法”无自性;观照中不执着于“能观”的我、“所观”的光明与境界,只在“照而无住”中体会般若空性,如同经文世尊“放大光明而无所着”,久而久之,便能在日常中自然保持不执的观照力,达到“行住坐卧皆般若,一念不执见实相”的境界。
对中根修学者,可从“持诵经文+观照念头”入手——每日持诵经文“世尊复以诸如来无所着等正觉法,放大光明悉遍三千大千国土,复照十方无数恒边沙国土”三遍,每遍持诵后,反观当下念头:若生起“经文殊胜”的欢喜心,便观“欢喜心无自性”;若生起“何时能证般若”的急切心,便观“急切心无自性”;不压抑念头,也不跟随念头,只在观照中破除执着。
同时,在日常处世中,每当遇到顺逆境缘,便以“光明普照”为喻——顺境如光明照身,不执着于“舒适”;逆境如光明照暗,不执着于“痛苦”,逐步培养“不执境缘、随顺因缘”的般若观,这正是“持诵经文植善根,观照念头破执着;顺逆境中练心性,不执得失是修行”的修学路径。
对下根修学者,可从“建立认知+简单践行”开始——先通过听经闻法,建立“一切事物皆无自性,不执着则无烦恼”的基础认知,不必强求深入理解“性空幻有”的深奥义理,只需先记住“不执着是般若”的核心。日常中,从“不执着小事”践行:如吃饭时,不执着于“饭菜好坏”;穿衣时,不执着于“衣物贵贱”;遇到他人评价,不执着于“对错褒贬”,每当觉察到执着时,便默念“世尊光明普照,不执国土大小;我今修行,不执小事得失”,以经文义理提醒自己。
虽初始观照力弱,执着易反复,但只要坚持“认知引导行为,行为强化认知”,便能逐步种下般若种子,待因缘成熟,自然能深入理解义理,这体现了“修学般若有次第,下根先从认知立;不执小事积跬步,渐入深境见真谛”的修学原则。般若如灯照迷津,不执明暗见真心;正觉法为舟筏,渡尽众生到彼岸。光明普照无边界,众生本有智慧现;破除执着证般若,悲智圆融成正觉。
“一切众生见光明者,亦毕志发无上正真道意”中的“一切”一词,涵盖了宇宙间所有形态的众生,无分胎生、卵生、湿生、化生,无分有情、无情之界限,无论是天道众生、人道众生,还是畜生、饿鬼、地狱道众生,皆在“一切”的范畴之内,体现出佛陀度化众生的普适性与平等性,不落下任何一个有机会听闻般若、生发道心的生命。
“众生”指因业力感召而在六道中轮回的生命个体,这些个体被无明烦恼束缚,在生死海中流转,却本具成佛的潜质,如同被尘埃覆盖的宝珠,虽暂失光彩,却非无有价值,而“见光明”正是拂去尘埃、显露宝珠光芒的开端。
“见”并非单纯的视觉所见,在般若经典语境中,它更侧重于“觉知”“照见”,是众生内心对般若智慧光明的体认与接纳,而非仅仅用眼睛看到外在的光明景象,这种“见”是心灵层面的觉醒,是无明破除的初步显现,如同在黑暗中行走的人,突然看到前方的光亮,不仅是视觉上的感知,更是内心生出希望与方向的开始。
“光明”在此处延续前文含义,象征般若智慧,这智慧光明不同于世俗的物理之光,它不会被空间阻隔,也不会被时间磨灭,能够穿透众生内心的无明迷雾,让众生看清自身本具的佛性与轮回的本质,是引导众生脱离痛苦、走向觉悟的根本力量。
“者”是文言助词,指代“见光明”的众生,明确了经文所指向的对象,即那些有幸体认到般若智慧的生命个体,这些个体因“见光明”而与般若结下善缘,为后续生发道心、修学佛法埋下种子。
“亦”表示“也”“同样”,承接前文世尊放大光明普照国土的场景,说明在光明所及之处,不仅国土被照亮,更重要的是众生的心灵被唤醒,前文展现般若智慧的外在威力,此句则揭示其内在效用,二者相辅相成,共同彰显般若智慧的无量功德。
“毕志”意为“全心全意”“尽此一生之志”,强调众生生发道心的坚定与恳切,非一时兴起的短暂念头,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立下的长远誓愿,如同航海者确立了到达彼岸的目标,便会全力以赴,不再因途中的风浪而动摇,这种“毕志”是修学者在菩提道上坚持前行的动力源泉。
“发”即“生起”“发起”,指众生内心原本潜藏的善根与佛性,在般若光明的照耀下被激发出来,从隐性转为显性,从微弱转为坚定,如同种子在适宜的温度、水分条件下破土而出,开始生长,这种“发”是自然而然的过程,是众生本具佛性的自然流露,而非外在强加的意志。
“无上”意为“没有比这更高的”,在佛教语境中,“无上正真道意”是超越一切世俗目标、一切小乘道果的最高志向,它不局限于个人的解脱,而是以利益一切众生、成就圆满佛果为最终目标,体现出大乘佛教的广阔胸怀与宏大愿力,说明众生因“见光明”而生发的道心,并非追求短暂的福报或个人的涅槃,而是趋向于最究竟、最圆满的觉悟。
“正真”指“正确、真实”,与“邪伪”相对,“正真道意”即符合诸法实相、不偏离佛陀教导的正确志向,这种道心不被世俗的名利、欲望所污染,也不被外道的邪见所误导,是基于对般若智慧的正确认知而建立的,能够引导修学者在菩提道上不走弯路,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道意”即“菩提心”,是修学者追求觉悟、利益众生的根本心愿,包含“上求佛道”与“下化众生”两个层面,“上求佛道”是为了圆满自身的智慧与德行,成就佛果;“下化众生”是为了帮助一切众生脱离痛苦,获得解脱,二者统一于“道意”之中,构成大乘修学者的核心追求。结合古印度般若思想传播背景,当时的社会中,众生不仅存在执有执空的认知误区,还普遍缺乏明确的修行方向,许多众生或沉迷于世俗的享乐,或执着于小乘的涅槃,未能生起利益一切众生的宏大志向。
世尊放大光明普照国土,让众生“见光明”并“毕志发无上正真道意”,正是为了纠正这种偏差,满足不同根器修学者的需求。对于根器浅薄的众生,“见光明”能让他们先破除部分无明,生起对佛法的信心,进而立下修学的基本志向;对于根器中等的众生,“见光明”能让他们明确修行的方向,从追求个人解脱转向利益众生;对于根器深厚的众生,“见光明”则能让他们迅速生起圆满的菩提心,发起广度众生的宏大誓愿。
这种“见光明而发道心”的过程,是佛陀根据众生根器差异,循序渐进引导众生趋向觉悟的巧妙方便,既避免了因目标过高而让众生望而却步,也防止了因目标过低而让众生停滞不前。“无上正真道意”作为般若经典中的核心概念,在经典语境中有着深层含义。它并非简单的“立志成佛”,而是包含了对“诸法性空”的认知、对“众生平等”的体认、对“悲智圆融”的践行。
修学者生起“无上正真道意”,意味着不仅要在理论上理解般若智慧,更要在实践中以般若智摄持慈悲行,不执着于“能发道心的我”“所发的道意”“被度化的众生”,在利益众生的过程中保持不执的心态,如同世尊放大光明而无所着,修学者发道心也应无所着,不将道心视为实有的存在,不执着于道心的强弱或持续时间,而是在念念分明中践行道心,让“上求佛道、下化众生”的愿力自然融入日常的每一个起心动念。
直译这句经文的含义,就是所有看到这般若智慧光明的众生,也都全心全意地生起了追求最究竟、最真实觉悟的菩提心。
从这句经文在《放光般若波罗蜜经》中的语境定位来看,它属于般若智慧的教化成效展现,前文描述世尊以正觉法放大光明普照国土,是“因”;此句描述众生见光明而发道心,是“果”,二者构成完整的“施教—受益”链条,通过展现般若智慧对众生心灵的转化作用,进一步凸显般若智慧的伟大力量,让修学者明白,般若不仅是理论上的智慧,更是能切实改变众生心性、引导众生趋向觉悟的实践指南。
这句经文的核心作用在于阐明般若智慧的教化功能,让众生知晓般若并非玄奥的理论,而是能激发自身善根、生起菩提心的强大力量,规范修学者对“道心”的正确认知,不将道心视为单纯的情感冲动或功利性追求,而是认识到道心是基于般若空性认知的自然流露,是“悲智双运”的起点;
同时,它也辨析了“无上正真道意”与世俗志向、小乘道心的区别,强调大乘菩提心的广阔性与究竟性,总结般若智慧“能令众生发菩提心”的功德,佛陀宣说般若、放大光明,最终目的就是让众生生起道心、走向觉悟,这充分契合《放光般若波罗蜜经开显般若智慧、导归悲智圆融》的核心特质,为修学者确立了“以般若为导、以道心为基”的修学方向。
接着进行义理深度挖掘,般若的义理如滋养菩提的雨露,在义理深度挖掘这一核心层,我们从经文文字义理切入,逐步深入般若核心教义。
结合性空幻有、二谛圆融、般若与方便不二等核心思想来阐释句子内涵,“一切众生见光明者,亦毕志发无上正真道意”,从性空的角度来看,“众生”是五蕴和合的产物,无固定不变的自性,“光明”是般若智慧的象征,同样无实有的自性,“无上正真道意”也并非实有可得的实体,而是因缘和合的显现。
众生因“见光明”而“发道心”,这一过程中,没有一个实有的“众生”在“见”,没有一个实有的“光明”被“见”,也没有一个实有的“道心”被“发”,一切都是缘起性空的幻相显现。
但从幻有的角度来看,在世俗谛中,众生、光明、道心的显现又有着明确的因果关系,众生确实因为接触到般若智慧而改变了心性,生起了追求觉悟的志向,这种幻有的显现并非虚无缥缈,而是能引导众生实际修学、逐步解脱的重要契机。
修学者要圆融理解性空与幻有的关系,不因为执着于“众生实有”而产生“度众生的傲慢心”,也不因为执着于“道心性空”而否定“发道心的必要性”,在承认幻有显现的基础上体悟性空本质,在体悟性空本质的前提下积极践行幻有的修学。
从二谛圆融的角度分析,世俗谛中,我们看到众生因见光明而发道心的具体过程,有的众生可能因曾听闻佛法,在见光明时迅速生起道心;有的众生可能初次接触般若,在光明的照耀下慢慢唤醒善根,这些具体的现象都是世俗谛中的真实存在,是修学者能够观察、体验到的修学路径。而在胜义谛中,这一切又都是空无自性的,“见光明”与“发道心”之间没有实有的因果联系,“众生”与“道心”也不存在实有的对应关系,所谓的“因果”“对应”都是世俗谛中的假名安立。
修学者要理解,二谛并非相互割裂,胜义谛不离世俗谛,离开世俗谛的胜义谛是“断灭空”;世俗谛也不离胜义谛,离开胜义谛的世俗谛是“执着有”,只有圆融二谛,才能既积极发心修学,又不执着于修学的相状,真正在“知空不废有、涉有不迷空”的境界中践行般若。
般若与方便不二在这句经文中体现为“光明普照”(方便)与“发道心”(般若)的统一。世尊放大光明普照国土,是度化众生的方便法门,通过外在的光明景象吸引众生的注意力,让众生有机会接触到般若智慧,这是“方便”;众生因见光明而发道心,是般若智慧在内心的显现,是对“诸法实相”“菩提大道”的认知,这是“般若”。
没有“光明普照”的方便,众生难以有机会生起道心;没有“发道心”的般若,“光明普照”也只是外在的景象,无法真正利益众生。般若为方便提供了根本方向,确保方便法门不偏离觉悟之道;方便为般若提供了实现路径,让般若智慧能够切实作用于众生的心灵,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佛陀度化众生的完整体系,关联《放光般若波罗蜜经开显空性、导归悲智》的主旨,不局限于文字表面,突出“般若深植经典、修学不离圣教”的义理,破除“只重道心生发、忽视般若认知”或“只重般若理论、忽视道心践行”的误区。
进一步关联修学者的般若智、观照行、证悟相、悲智圆融境界,对于修学者的般若智而言,要能够照见“众生见光明发道心”的性空幻有本质,不执着于“道心”的实有存在,理解道心是因缘和合的显现,会随着修学的深入而不断净化、提升,但这种变化并非实有的“增长”或“减少”,而是无明破除、智慧显发的自然过程。
修学者的般若智,就是要在面对“发道心”这一现象时,既承认其世俗谛中的作用,又不被其相状所迷惑,保持清醒的认知,不陷入“执着道心为实有”的误区。
在观照行方面,修学者要时刻观照自己的道心是否清净、是否契合般若义理。
当生起道心时,要观照“道心从何而来”“道心的本质是什么”,不被道心带来的欢喜、精进等情绪所牵引;当道心减弱时,要观照“为何道心会减弱”“是否因执着而产生退心”,不被失落、懈怠等情绪所困扰。
如同众生见光明而发道心,修学者也要在日常修持中,以般若智慧为“光明”,时刻观照自己的起心动念,让道心在观照中保持坚定与清净,不随外境的变化而动摇,不随内心的情绪而起伏,真正做到“念念观照般若,心心不离道心”。修学者的证悟相应达到“发道心而无所着”的自在状态,不执着于“我在发道心”的自我相,不执着于“道心是何种模样”的法相,不执着于“要度化多少众生”的众生相。
如同经文所述的众生,见光明而发道心,却不执着于“见光明”的过程、“发道心”的行为,只是自然地生起觉悟的志向,修学者也应如此,在发道心后,不将道心视为炫耀的资本,不将道心视为追求名利的工具,而是以无执的心态践行道心,在利益众生、修学佛法的过程中,保持内心的自在与清净,不被任何相状所束缚。
悲智圆融则要求修学者以般若智摄持道心,以道心践行慈悲行。修学者生起“无上正真道意”,本身就包含了“悲”与“智”两个层面,“上求佛道”是智慧的追求,“下化众生”是慈悲的体现。
在践行道心的过程中,修学者要以般若智了知众生与自己本无差别,度化众生并非“我度他”,而是“自度度他”的统一,因为众生与“我”都是性空幻有的显现,没有实有的能度者与所度者;同时,要以慈悲心积极利益众生,不因为“众生性空”而懈怠度生事业,而是在“知空”的基础上“涉有”,在“涉有”的过程中“不迷空”,真正做到悲中有智,智中有悲,悲智相辅相成,共同推动修学者在菩提道上稳步前行。
这句经文还揭示了修学者成佛菩提道的般若基础,众生因见般若光明而发无上正真道意,说明般若智慧是生起菩提心的根本前提,没有般若智慧的照耀,众生难以生起究竟的道心,即使生起一些善念,也可能因无明执着而偏离菩提大道。
修学者要成就佛果,必须先以般若智慧为导,生起圆满的菩提心,再以菩提心为动力,修持戒定慧三学,积累福慧资粮。同时,它也阐明了《放光般若波罗蜜经》作为大乘修学者智慧根基的核心地位,这部经典不仅能让修学者理解般若义理,更能激发修学者的菩提心,为修学者的成佛之路奠定坚实的基础,让修学者明白,离开般若智慧的菩提心是“盲心”,离开菩提心的般若智慧是“空智”,只有二者结合,才能真正趋向觉悟。
最终落脚于经典修学实践,这句经文对修学者日常观照有着具体的意义,修学者在日常生活中,要时常观照自己的道心是否坚固,是否因世俗的诱惑而减弱,是否因他人的质疑而动摇。当遇到顺境时,要观照自己是否会因享受舒适而忘记“上求佛道、下化众生”的愿力;当遇到逆境时,要观照自己是否会因遭遇挫折而放弃修学的志向。如同众生见光明而发道心,修学者也要以般若智慧为“内心的光明”,在每一次观照中唤醒自己的道心,让道心始终保持活跃与坚定。
在处世应对中,面对他人的苦难,要以道心为指引,生起帮助他人的慈悲心,不因为“众生性空”而冷漠旁观;面对他人的善举,要以道心为参照,激励自己更加精进地修学,不因为“道心性空”而懈怠退缩,真正将道心融入到与他人的交往中,让般若智慧通过道心的践行展现出实际的利益。
在修心破执方面,这句经文为修学者提供了明确的方向,修学者要通过对经文义理的理解,破除对“道心”的执着。首先,破除“道心实有”的执着,理解道心是因缘和合的显现,没有固定不变的自性;其次,破除“道心永恒”的执着,理解道心会随着修学的深入而变化,不必追求“道心永远不变”;最后,破除“道心优劣”的执着,理解不同根器的众生会生起不同层次的道心,不必轻视自身或他人道心的层次,而是以平等心看待每一个修学者的成长过程。
修学者可通过“观照道心缘起”的方法破执:当生起道心时,反观这颗道心是因何而生——是因听闻般若义理、见他人修学精进,还是因对众生苦难的悲悯?了知这些因缘后,便会明白道心并非凭空出现,也非实有自性,从而放下对“道心实有”的执着;当产生“道心减弱”的焦虑时,观照“焦虑”本身也是一种执着,理解道心的强弱如同四季更替,是自然的变化过程,只要不放弃修学,道心终会在因缘滋养下再次坚定,从而破除“道心永恒”的执着。
这种修心破执的过程,是修学者在菩提道上不断净化内心、趋近般若的关键,如同经文众生“见光明”后需持续修学才能让道心稳固,修学者也需在破执中让道心与般若智慧深度融合,避免道心因执着而偏离正道。在案例与开示支撑部分,首先展开祖师大德开示与注疏解读。鸠摩罗什法师在翻译《放光般若波罗蜜经》时,对“众生见光明发道心”有着深刻阐释,他在译经后记中写道:“光明者,般若之相;道心者,菩提之始。
众生见光而发心,非光有驱迫之力,实乃众生本具佛性,遇缘而显,如磁石吸铁,自然相应。”这一阐释指出,般若光明只是众生发道心的“缘”,而众生本具的佛性才是“因”,二者结合方能生起道心,避免修学者将“发道心”归因于外在的光明,忽视自身本具的善根。在《大智度论》中,鸠摩罗什进一步注解“般若与修学不二”时提到:“发道心易,守道心难;守道心易,融般若难。
若道心不与般若合,则如无舵之舟,虽有前行之志,终会偏离彼岸。”他以弟子僧叡的修学案例为例:僧叡初闻佛法时,见经中“光明普照”之句,心生欢喜,当即发下广度众生的誓愿,却在后续修学中因遇到他人质疑“众生性空,度化何用”而心生困惑,道心渐弱。
鸠摩罗什为其讲解“性空幻有”义理,告知他“度众生”是世俗谛中的方便行,“知空不废有”才是般若的真义,僧叡领悟后,以般若智摄持道心,既不执着于“度众生”的相状,也不放弃度生的愿力,最终成为一代高僧,常以“见光明发心,融般若守心”教导弟子,这一案例充分印证了道心需与般若结合的重要性。
僧肇法师在《肇论》中对“般若空性”与“道心生发”的关系进行论证,他说:“道心非有非无,有者,世俗谛中发心之相;无者,胜义谛中无实之心。众生见光明而发心,若执心为有,则落常见;若执心为无,则落断见,二见皆离般若,唯有不执有无,方是中道。”
在《般若无知论》中,他进一步提出“般若无知而无所不知”的观点,并将其与“道心”结合:“般若无知,故不执道心之相;无所不知,故能明发心之理。修学者若以般若观道心,则能知其缘起性空,不被心相所困,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却不执着水之冷暖。”
僧肇法师曾在长安弘法,当时有一位居士因亲人离世,悲痛欲绝,偶然听闻“众生见光明发道心”的经文,便向僧肇请教:“我心乱如麻,何谈发道心?”僧肇答:“悲痛者,无明之显;道心者,般若之萌。
你见亲人离世而悲,说明你有悲悯之根,此根便是道心的种子,只需以般若光明照之,让悲悯不沦为执着,便是发心的开始。”居士听后,开始学习观照“悲痛”的空性,明白亲人的离世是因缘变化的结果,虽仍有不舍,却不再执着于“失去”的痛苦,进而生起“愿以佛法利益更多受苦众生”的道心,这正是僧肇以般若智慧引导众生发心的生动体现。
吉藏法师在《中论疏》中,对《放光般若经》“性空幻有”的疏解中特别提到“众生见光明发道心”的义理:“光明是幻有,故能普照;道心是性空,故能生发。若光明实有,则不能遍照十方;若道心实有,则不能随缘而显。二者皆以空为体,以有为用,体用不二,方显般若真义。”
他在驳斥“般若只属高悟、与修学无关”的旧说时,讲述了门下弟子慧朗的故事:慧朗初入佛门时,认为“发无上正真道意”是高僧大德之事,自己只是凡夫,难以企及,便只专注于持戒,不愿思考发心之事。吉藏法师得知后,以经文“一切众生见光明者,亦毕志发无上正真道意”开导他:“‘一切众生’便含凡夫在内,‘亦毕志’说明凡夫也能发心,若你执着于‘凡夫不能发心’,便是对‘众生平等’的否定,对‘般若普被’的怀疑。”
他让慧朗每日观想“自身见般若光明”的场景,观想中不执着于“光明”的形象,也不执着于“发心”的难易,只是体会“众生本具佛性”的道理。久而久之,慧朗放下了“凡夫”的执着,生起了圆满的菩提心,后来在弘法中,常以自身经历教导他人“莫以根器自限,莫以道心为遥,般若光明无处不在,发心之机人人皆有”,这一案例破除了“修学层次决定能否发心”的误区,彰显了般若的普适性。玄奘法师在《大般若波罗蜜多经》译解中,对“无上正真道意”有着精准的定义,他将其译为“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并在注疏中解释:“阿耨多罗,无上也;三藐三菩提,正真道也。
此心非仅立志成佛,更需包含‘了知诸法实相’‘利益一切众生’‘成就圆满功德’三义,缺一不可。”
在《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幽赞》中,他进一步阐述“般若与方便结合”时提到:“众生见光明发心,是方便引摄;修学者以般若融心,是根本修证。如世尊放大光明,先以方便显相,再以般若显理,众生先见相发心,再明理修证,次第不乱,方得成就。”
玄奘法师西行求法途中,曾在印度那烂陀寺与外道论辩,外道问:“若众生本具佛性,为何需见光明才发心?”玄奘答:“佛性如金矿,光明如烈火,金矿需烈火炼之,方能去杂质成纯金;佛性需般若炼之,方能去无明成道心,二者缺一不可,非佛性不具,实乃需缘显发。”论辩结束后,许多外道弟子被其义理折服,生起修学佛法的道心,这一案例既展现了玄奘法师对般若义理的精通,也印证了“方便引摄、般若证成”的修学路径。
窥基法师在《金刚经赞述》中,以“众生见光明发道心”类比《金刚经》“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他说:“见光明而生心,与无住而生心,同是般若之行。见光明者,不执光明之相;生心者,不执心之相,二者皆不执,故能与菩提相应。”
他对“无所住”的解读与经文“毕志发心”相结合:“毕志者,是心之坚定;无所住者,是心之无执,坚定而无执,方是圆满道心,如松柏之坚,风雨不摇,却不执着于‘坚’之相状。”
智顗法师在《金刚经义疏》中,从天台宗“一心三观”角度解读经文:“观光明为假有,观道心为空性,观假有不空、空性不假为中道,修学者若能如此观照,则发心时不执有,体空时不执无,中道圆融,直契般若。”
明旷法师在《心经略疏》中,以“云散月现”喻“见光明发心”:“众生无明如乌云,般若光明如日光,云散而日现,无明破而道心显,非日有新增,非心有新得,只是障除显本,自然而已。”
在《般若波罗蜜多心经讲记》中,结合“一切众生”开示:“经言‘一切众生’,非仅指人类,而是包含所有有情,这体现了般若的平等性与包容性。修学者发道心时,若只愿利益人类,而忽视其他众生,便是对‘一切’的局限,偏离了经文的本义。”
他以一位比丘的修学案例为例:这位比丘见经文“一切众生见光明者,亦毕志发无上正真道意”后,发心利益一切众生,却在看到蚊虫叮咬自己时,心生厌恶,想要驱赶。印顺导师告知他:“‘一切众生’便含蚊虫在内,你若对蚊虫生厌,便是对道心的违背,般若的慈悲是平等的,不因其形态大小、善恶差异而有所区别。”
比丘听后,开始观照“蚊虫”与“自己”的平等性,了知二者皆为五蕴和合,无本质差别,逐渐生起对蚊虫的慈悲心,后来常以“喂蚊养心”的方式践行道心,既不执着于“自己被叮咬”的痛苦,也不执着于“利益蚊虫”的功德,成为当地闻名的慈悲比丘,这一案例展现了“道心需涵盖一切众生”的般若要义。
憨山德清在《憨山老人梦游集》中,分享了自己“见光明发心”的经历:他年轻时曾在一座寺院修行,一日读《放光般若经》至“一切众生见光明者,亦毕志发无上正真道意”句,忽感身心清凉,仿佛真的见到了般若光明,当即发下“愿以一身担荷佛法,利益无尽众生”的誓愿。但在后续弘法中,他因得罪权贵而被流放,途中历经艰辛,道心几近动摇,便再次研读《放光般若经》,看到“毕志”二字时,猛然醒悟:“毕志者,尽此一生,无论顺逆,皆不改其志。我因流放而退心,是执着于‘顺境发心易,逆境发心难’的分别,背离了‘毕志’的本义。”
此后,他在流放途中仍坚持弘法,以“顺境不骄,逆境不馁”的心态践行道心,即使身处困境,也不放弃利益众生的机会,最终在流放地度化了数千人,这一经历印证了“道心需在顺逆中锤炼,与般若结合方能稳固”的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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