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昵称:小阿含 发布时间:2026-01-29 16:23:28 |
《澳藏·佛說摩利支天經》(二次校稿對勘傳譯版)以下辯經內容,乃澳門版《大藏經》中《佛說摩利支天經》譯經理事會第二次校稿對勘傳譯之文。由世界佛學研究中心(世佛研)香港分會會長、《佛說摩利支天經》譯經理事會理事長何正堂大檀樾,親自組織編纂辯經。願諸仁者發心,積極參與《澳藏》辯經之盛事,共沾法益,同沐佛恩。
《澳藏》版《大藏經》
《佛说摩利支天经》-校訂本
初譯稿底本來源:世佛研编委会
校訂人:强小菲
校訂日期:二零二六年一月五日
《澳藏·佛说摩利支天经》
第一千八百一十一函卷
在佛学名相深度阐释方面,此句经文中涉及的核心名相需结合摩利支天法门的特质逐一解析。
首先是“三密相应”,定义为密法修持的核心方法,即身密(结手印)、口密(持咒语)、意密(观本尊)三者相应,以获得本尊加持。通俗解读可比喻为“钥匙与锁的契合”,身口意三密如同钥匙的三个齿,本尊的加持如同锁芯,唯有三者完全契合,才能开启智慧与福报的大门。
在本句经文中,“三密相应”是修持者获得摩利支天护持、理解“无人能债其财物”经义的关键,通过结摩利支天手印、持诵摩利支天咒、观想摩利支天光明,修持者可让身口意与本尊本愿相应,深刻领悟财物的因果本质,破除贪执。
其次是 “感应道交”,定义为修持者的善业与愿力同本尊的加持力相互感应、交融的状态。通俗解读可比喻为 “无线电波的共振”,修持者的善念与持诵如同发射特定频率的电波,本尊的加持如同接收电波的信号塔,当二者频率一致时,便会产生共振,实现感应道交。
在本句经文中,“感应道交” 体现为修持者坚守善业、不贪非分之财的正念,与摩利支天护持善业的本愿相互感应,从而获得本尊对自身合法财物的护持,使 “无人能债其财物” 的经义在现实中显现,这并非外在的神力干预,而是修持者内心善念与本尊愿力的自然契合。
再者是“息灾”,定义为摩利支天法门的核心功德之一,指消除修持者遭遇的各种灾难,尤其包括财物被侵占、破财受损等横祸。通俗解读可比喻为“为人生旅途清除障碍”,修持者如同在充满荆棘的道路上前行,息灾功德如同手持利刃,清除抢夺财物、恶意打压等荆棘障碍,让修行与生活之路更加顺畅。
在本句经文中,“息灾”是“无人能债其财物”的直接体现,通过摩利支天的息灾加持,修持者可远离一切试图非法侵占自身财物的恶缘,确保善业果报不受侵扰,这也是摩利支天被称为“息灾第一本尊”的重要原因。
还有“善业”,定义为众生身口意所行的符合道义、慈悲利他的行为,是获得福报与护持的根本依据。通俗解读可比喻为“播种善的种子”,修持者行布施、守戒律、发善念等行为,如同在田地里播种善种,而财物的获得与护持如同善种成熟后收获的果实,善业越深厚,果实越丰硕,且不易被外界破坏。
在本句经文中,“善业”是“无人能债其财物”的核心前提,摩利支天所护持的并非财物本身,而是产生财物的善业根基,唯有善业深厚,财物才能得到稳固护持,这也印证了“善有善报”的因果真理。
最后是“贪执”,定义为众生对自身喜爱的外境(如财物、名利等)产生的强烈执着心,不愿舍弃,渴望永久占有,是一切烦恼与恶业的根源。通俗解读可比喻为“束缚心灵的枷锁”,众生因贪执财物,如同被戴上沉重的枷锁,既害怕失去已有的财物,又渴望获取更多非分之财,最终被枷锁束缚,不得自在。
在本句经文中,“贪执”是“债其财物”行为的根源,摩利支天法门的修持核心之一,便是破除这种对财物的贪执枷锁,让修持者认识到财物的无常本质,从而在拥有财物时不被其束缚,失去财物时不生痛苦,真正实现心性的自在解脱。
在职场场景中,当代人常面临“职场竞争中被抢夺成果、奖金被克扣、职位被排挤”等与“无形财物”相关的问题,这些成果、奖金本质上也是自身付出劳动后应得的“财物”。
运用经文义理应对时,首先要坚守职业道德,不抢夺他人的工作成果、不侵占团队的劳动所得,这是获得摩利支天护持的基础;若遭遇他人抢夺自身成果,不必急于争执或报复,可在每日工作间隙持诵摩利支天咒108 遍,观想本尊光明照破对方的贪执之心,同时以扎实的工作能力和诚信态度证明自身价值,让真相自然显现。
具体修持方法上,可在办公桌前摆放一张摩利支天画像(或默念本尊形象),工作前花3分钟持咒观想,祈请本尊护持自身工作成果不被侵占,同时发愿“若成果得以保全,愿将部分收益用于布施行善”,以善愿强化感应。
在创业经营场景中,创业者常面临“合作伙伴背叛侵占资产、市场被恶意搅局、客户被竞争对手抢夺”等财物危机,此时可深度践行经文义理。
首先,创业过程中要坚守诚信经营、互利共赢的原则,不做损害合作伙伴与客户利益的事,积累深厚善业;其次,每日睡前进行专门的摩利支天修持,结摩利支天根本印(双手结印于胸前,观想光明笼罩自身与企业),持诵摩利支天咒21遍,观想本尊光明护持企业资产、客户资源与市场份额,同时观想“一切试图侵占企业财物的恶缘,皆被光明消融,转化为善缘”;此外,定期将企业利润的一部分用于慈善布施,如资助贫困地区教育、帮扶创业失败者,以布施增长善业,巩固本尊加持的因缘。
针对不同根器的修持者,次第修行的方法各有侧重。
上根者可直接契入“空性护财”的核心,无需执着于财物的得失表象,每日仅需持诵摩利支天咒,观想“能债、所债、债行”三者皆空,在禅定中体悟财物与心性的不二关系,以无执之心面对一切财物相关的境遇,通过明心见性实现究竟解脱;
中根者可通过系统学习《佛说摩利支天经》,结合祖师大德的注疏理解经义,每日固定时段持咒、观想、行善,将“不贪非分之财、护持自身善业”作为日常行为准则,在实践中逐步破除贪执,既能获得财物的现世护持,又能增长心性修为;
下根者可从基础的“持咒行善”入手,无需深入探究义理,每日坚持持诵摩利支天咒(数量可从10 遍、21遍逐步增加),同时践行“日行一善”(如帮助他人、不占小便宜等),通过简单的修持培养善念,逐步建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认知,在生活中感受摩利支天对自身财物的护持,从而生起对佛法的信心,为后续深入修持打下基础。
在家庭理财场景中,当代人常因“储蓄贬值、投资亏损、家人挥霍财物”而烦恼,运用经文义理可从三方面入手:
一是建立“因果理财”的观念,选择合法合规的理财方式,不参与高风险的投机行为,避免因贪求高收益而陷入破财陷阱;
二是全家共同修持摩利支天法门,可在家庭中设立固定的修持角落,每日全家一起持诵摩利支天咒,祈请本尊护持家庭财务稳定,同时引导家人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不铺张浪费、不贪求奢华;
三是将部分家庭收入用于供养三宝、救济贫困,如每月捐赠一定金额给慈善机构,以家庭集体的善业巩固财务的稳定,让“无人能债其财物”的经义在家庭生活中落地生根。
摩利支天光照万法,善业护财永不侵;无执一心承本愿,福慧双圆证菩提。
“无人能责罚”中,“无”并非简单否定“存在责罚行为”,而是指向“在摩利支天菩萨威神力加持与自身善业护持下,不存在能以非理、非法之由对修持者施加有效责罚的主体”;
“人” 泛指一切可能实施责罚的有情,涵盖世间的君主、官吏、豪强,乃至修行途中的违缘众生,并非仅指普通人类,包括欲界中所有具备“判定责罚、执行责罚”能力的生命形态;
“能”指具备“依据不当理由、通过不正当手段实施责罚”的力量,区别于 “因自身造作恶业而承受的合理果报式责罚”;
“责罚”则包含世间的刑罚、羞辱、打压,以及修行中因怨敌干扰而产生的身心困扰,核心指向“无正当因缘的恶意惩戒”。
追溯其梵文原意,对应表述蕴含“修持摩利支天法门者,若坚守善道,必蒙菩萨护持,使一切非理责罚皆不能加身”之意,契合古印度密法中“摩利支天隐形护持、遮障恶缘”的核心特质。
“不为怨家能得其便”中,“不”表否定,强调“怨家无法达成侵扰目的”的确定性;“为”在此处作“使、让”解,表被动关系,意为“不使怨家获得可乘之机”;“怨家”指对修持者心怀嗔恨、意图加害的众生,包括因宿世业力结下的冤亲债主,以及现世因利益冲突、观念相悖而生的仇敌;
“能”指具备“寻找破绽、实施侵扰”的能力;“得”指“获得、达成”;“其” 指代怨家所图谋的“加害目标”;“便”指“可乘之机、便利条件”,涵盖修持者身心状态的薄弱时刻、生活中的疏漏之处等怨家可利用的间隙。
其梵文原意蕴含“摩利支天菩萨以神力遮蔽修持者的破绽,使怨家虽有加害之心,却无下手之处”,呼应密法中“菩萨以光明笼罩众生,隔绝恶缘侵扰”的义理。
从经文语境定位来看,这两句常出现于佛陀宣说摩利支天菩萨“息灾增益” 功德的章节,多为佛陀回应弟子“末法时期众生如何远离人祸、抵御怨敌”的疑问。当时古印度社会战乱频繁,众生常因宿世业力与现世矛盾遭遇无端责罚、怨敌侵扰,弟子们目睹此类苦难,遂向佛陀请教护持之法,佛陀便宣说摩利支天法门,以这两句点明菩萨护持的核心功效。
其核心作用在于为众生确立“修持摩利支天法门可获现世安稳”的信心,破除“面对强权与怨敌只能被动承受”的无力感,同时为后续阐释“持咒、观想、结印”等具体修持方法奠定基础,引导众生从“畏惧恶缘”转向“以修行化解恶缘”。
佛教因果律、业力观与摩利支天法门的护持特质是解读两句经文深层内涵的关键。佛教认为,“责罚”与“怨家侵扰”的根源,本质是宿世与现世业力的显现——若往昔造作过欺凌、伤害他人的恶业,现世便可能遭遇相应的责罚;若往昔与众生结下怨仇,现世便会遇到怨家侵扰。
但摩利支天菩萨的护持,并非否定业力,而是通过“加持修持者生起善念、践行善业”,加速恶业的轻受与善业的成熟,使“非理责罚”与“怨家侵扰”因“业力轨迹的改变”而无法得逞。
所谓“无人能责罚”,并非修持者可肆意造恶而不受惩罚,而是指“若修持者已生忏悔之心、践行善道,菩萨便会以神力遮障‘非理责罚’这一恶业显现的猛烈形式”,使恶业以更轻微的方式消解,如以小病痛、小损失替代牢狱、重刑等严重责罚;
“不为怨家能得其便”,则是菩萨通过加持修持者保持身心清明、生活严谨,同时化解怨家的嗔恨之心,使“怨家侵扰”这一业力显现的条件无法具足,如同在“业力之火”上浇洒“善业之水”,使其难以燃烧。
从无常观来看,“责罚”与“怨家”皆属无常之法——今日能施加责罚的强权,明日可能因自身恶业而衰败;今日心怀嗔恨的怨家,明日可能因因缘变化而放下仇怨。
摩利支天法门的修持,正是引导众生观照这种无常性,不执着于“责罚与侵扰的永恒性”,同时以善业为锚,在无常的外境中保持安稳。
修持者若能领悟此义,便不会因畏惧责罚而谄媚强权,也不会因憎恨怨家而造作新业,而是以平和之心面对外境,以持续的善业与修行化解业力。
从佛性角度看,众生本具的佛性清净无染,不与“责罚”“怨家”等外境染着,而“畏惧责罚”“憎恨怨家”的心态,源于对“自我”的执着——执着有实有的“我”在承受责罚、被怨家侵扰,这种执着遮蔽了本具佛性,使众生陷入“恐惧—嗔恨—造业”的循环。
“无人能责罚。不为怨家能得其便。”的究竟内涵,正是借助摩利支天菩萨的加持力,破除对“自我”与“外境”的双重执着,显发佛性本然。
摩利支天菩萨作为“光明显现”的本尊,其“光明”本质是众生佛性的外化,菩萨的护持并非外在给予,而是唤醒修持者自身佛性的力量,使修持者照见“能责罚之人、所受责罚之境、能侵扰之怨家、所被侵扰之身”皆无自性,如同梦中的责罚与怨敌,醒来后便知其虚妄。
从空性角度解读,一切法皆无固定不变的自性,“责罚”与“怨家侵扰”亦是因缘聚合的假名安立。所谓“责罚”,是“施罚者、受罚者、罚之行为”三者因缘聚合的显现;所谓“怨家侵扰”,是“怨家、被侵者、侵扰行为”三者因缘聚合的显现,三者皆无实有自性。
摩利支天法门的护持,并非改变“因缘聚合”的表象,而是让修持者体悟空性,不被表象所迷惑,在面对可能的责罚与侵扰时,能以“无执之心”应对,既不抗拒,也不执着,如同虚空容纳风雨,却不为风雨所动。
这种“无执”并非消极逃避,而是以佛性为根基,在现世中践行善业,同时不被外境得失所牵动,最终趋向“解脱涅槃”的终极目标。
两句经文的实践要义,在于将义理落实到日常身口意的修行中。
在身的层面,修持者需规范自身行为,不造作可能招致责罚、引发怨仇的恶业,如不偷盗、不妄语、不伤害他人,同时保持生活的严谨,避免因自身疏漏给怨家可乘之机;若遭遇他人试图施加非理责罚,或怨家图谋侵扰,可依法维权的同时,结摩利支天手印,以身体的专注与仪式感强化与菩萨的联结,保持内心的平静,不生嗔恨与恐惧。
在口的层面,不宣扬仇恨、不挑拨是非,避免因言语引发新的怨仇,同时常诵摩利支天咒,以咒语的力量净化口业,消解怨家的嗔恨之心;面对他人的指责与辱骂,不与之争辩,而是以柔和的言语回应,以“忍辱”践行善业,契合菩萨 “以慈化怨”的本愿。
在心的层面,这是实践义的核心。
修持者需时刻观照自身的恐惧与嗔恨之心,当因畏惧责罚而焦虑时,即刻忆念“无人能责罚”的经义,观想摩利支天菩萨的光明笼罩自身,明白“善业护持下,非理责罚不能加身”,以信心替代恐惧;
当因怨家侵扰而生嗔恨时,忆念“不为怨家能得其便”的经义,观想怨家本具佛性,只是被嗔恨遮蔽,以慈悲心替代嗔恨,同时观照“怨家与自身本无分别”的空性实相,消解对立之心。
此外,实践要义还体现为“以布施、持戒等善业强化护持因缘”,修持者可定期向贫困者布施财物,向修行道场供养,以布施积累善业;严格持守五戒,以持戒守护身口意,使自身善业不断增长,如同为“菩萨护持”加固根基,让“责罚”与“怨家侵扰”更难显现。
不空法师作为唐代密宗高僧,曾翻译《佛说摩利支天经》,对经中护持义理有着深刻阐释。他曾开示:“摩利支天菩萨护持众生,非为纵容恶业,乃为护持善根。若修持者持戒行善、心向正法,纵有宿世恶业引发的责罚与怨敌,菩萨必以神力转重为轻、遮障其害;若修持者破戒造恶,妄图以菩萨护持逃避果报,终不可得。”
不空法师还记载一则案例:其门下有一位沙弥,因宿世业力,被诬陷偷盗寺院财物,将面临逐出僧团的责罚。沙弥深知自身清白,却百口莫辩,遂在佛前至诚持诵摩利支天咒,观想菩萨护持。
当晚,寺院住持梦见摩利支天菩萨示现,指点偷盗者实为一位香客,住持依梦查证,果然抓获真凶,沙弥得以洗清冤屈。不空法师以此告诫弟子:“菩萨护持,重在护持修持者的善念与清白,非护持虚妄之身,唯有心向正法,方能感得加持。”
印光大师虽以净土法门为核心,却也十分推崇摩利支天法门对末法众生的护持作用,他在文钞中开示:“末法众生,业障深重,易遭无端责罚、怨家侵扰,若能兼修摩利支天法门,如虎添翼。但需谨记,‘无人能责罚’非谓无有因果,‘不为怨家能得其便’非谓无有业力,乃是以菩萨加持与自身善业,使恶缘不得成熟。修持者当以持咒为助缘,以断恶修善为根本,如此方能远离祸患。”
印光大师曾讲述一则近代案例:清末有一位居士,因举报贪官贪腐,遭贪官报复,被诬陷勾结乱党,将面临牢狱之灾。居士素修摩利支天法门,得知消息后,并未惊慌,每日除持诵咒语外,还将家中财物拿出救济灾民,广行善业。就在官府准备抓捕他时,贪官因其他贪腐案败露被革职查办,居士的冤屈不辩自明。
印光大师评价此事:“居士之所以能免受灾祸,非仅因菩萨加持,更因他以举报贪官为‘护持正法’,以救济灾民为‘积累善业’,善业与加持相感,恶缘自然消解。”
憨山德清大师从身心修行的角度解读这两句经文,他开示:“修持摩利支天法门,当以‘心不执着’为要。‘无人能责罚’是心不执着于‘被责罚之苦’,‘不为怨家能得其便’是心不执着于‘怨家之害’,心不执着,外境便无法侵扰,这才是菩萨护持的根本。若仅求外在护持,内心却充满恐惧与嗔恨,如同舍本逐末,终难安稳。”
憨山大师曾记录自己的一段经历:早年他因得罪权贵,被诬陷流放,途中遭遇昔日怨家的追杀。憨山大师并未逃避,而是找一处静地,结摩利支天印,持诵咒语,同时观想“责罚与追杀皆是业力显现,无有实相”。
不久后,追杀的怨家因迷路未能找到他,而诬陷他的权贵也因内乱失势,憨山大师最终得以平反。憨山大师以此告诫弟子:“内心的清净与无执,是最好的护持,菩萨的神力,不过是助显自心的力量罢了。”
永明延寿大师结合禅净双修的理念,对摩利支天法门的修持做出开示:“摩利支天法门与禅净双修并不相悖,‘无人能责罚’可助修持者在禅修中远离外境干扰,安心入定;‘不为怨家能得其便’可助修持者在念佛中不被嗔恨之心扰乱,一心向佛。修持者当以禅心观空,以净心向善,辅以摩利支天咒,如此则现世安稳与究竟解脱两不误。”
永明延寿大师曾举一例:五代时有一位禅僧,既修禅定,又持摩利支天咒,他在山中修行时,因拒绝为当地豪强占卜吉凶,遭豪强记恨,欲派人前来责罚。禅僧得知后,并未中断禅修,只是在禅坐前多诵几遍咒语,观想菩萨护持。当豪强的手下抵达山中时,却因大雾弥漫,始终找不到禅僧的茅棚,最终只能无功而返。
永明延寿大师评价此事:“禅僧之所以能免受灾祸,是因其禅心不动,不被外境惊扰,咒语加持不过是随顺其心而已,这正是‘心净则国土净’的体现。”
智者大师从天台宗止观实践的角度,将这两句经文融入摩利支天法门的修持中,他开示:“修摩利支天止观,当以‘观责罚与怨家空性’为下手处。观‘能责罚之人’空,无有实有的施罚主体;观‘所受责罚之境’空,无有实有的惩罚相状;观‘能侵扰之怨家’空,无有实有的仇敌自性;观‘所被侵扰之身’空,无有实有的受扰之我。四空观成,便能破除执着,获得菩萨加持。”
智者大师曾指导一位弟子修此止观:该弟子修持摩利支天法门多年,却始终因担心遭人责罚、被怨家侵扰而无法入定。智者大师让他每日静坐时,先持诵摩利支天咒,再依次观想“责罚我的人,不过是五蕴和合的假名,无有自性;我所畏惧的责罚,不过是因缘聚合的显现,转瞬即逝;怨恨我的人,同样是被烦恼遮蔽的众生,本具佛性;我这被侵扰的身体,亦是四大假合,无有实我”。
弟子修持半年后,恐惧与嗔恨之心渐消,不仅能顺利入定,还能以平和之心面对生活中的矛盾,再未遭遇无端责罚与怨家侵扰。智者大师总结:“止观的核心,是让修持者以自心的智慧照破外境的虚妄,菩萨的护持,只是智慧显现的助缘。”
禅宗公案中,“赵州禅师‘吃茶去’”的公案虽未直接涉及责罚与怨家,却能从“无执”的角度呼应经文义理。
赵州从谂禅师住世时,有两位僧人前来参访,禅师问第一位僧人:“曾到过这里吗?” 僧人答:“到过。” 禅师说:“吃茶去。”
又问第二位僧人:“曾到过这里吗?” 僧人答:“未曾到过。” 禅师仍说:“吃茶去。”
一旁的院主不解,问禅师:“为何到过与未曾到过的,都让他们吃茶去?”
禅师喊了一声 “院主”,院主应声,禅师说:“吃茶去。”
这则公案的核心在于破除众生对“分别心”的执着——院主执着于“到过” 与“未曾到过”的差异,如同众生执着于“被责罚”与“不被责罚”“有怨家”与“无怨家”的差异;而赵州禅师以“吃茶去”打破这种分别,引导众生放下对差异的执着,回归当下的平静。
这与“无人能责罚。不为怨家能得其便。”的经义相通:众生执着于“责罚与侵扰的存在与否”,如同院主执着于“到过与否”,皆是分别心作祟;而摩利支天法门的修持,正如赵州禅师的“吃茶去”,并非要消除“责罚与侵扰”的表象,而是引导修持者放下对表象的执着,以无分别心面对外境,无论是否有责罚与侵扰,都能保持内心的安稳,如同无论是否到过寺院,都能安心吃茶一般。
从摩利支天法门的角度解读,公案中的“吃茶”可比喻为“修持者的正念与善业”,无论外境如何变化,只要保持正念、践行善业,便能如“吃茶”般安然自在,不受责罚与怨家的侵扰所动。
明本禅师是元代著名的禅宗高僧,同时也修持摩利支天法门,据《天目中峰和尚广录》记载,禅师曾因宣扬正法,得罪了当地的外道首领,外道首领心怀怨恨,一方面向官府诬告禅师“妖言惑众”,意图借官府之力对其施加责罚,断绝其宣扬正法之路;另一方面暗中纠集手下,伺机对禅师进行人身侵扰,欲以暴力手段了结怨仇。
明本禅师得知消息后,并未因畏惧而停止讲经说法,只是在每日固定的修行时间里,增加了持诵摩利支天咒的遍数,同时将信众供养的财物分出大半,用于救济寺院周边因旱灾陷入困境的百姓,还亲自带领弟子开垦荒地,种植粮食以缓解当地粮荒。
没过多久,官府派来调查的官员在走访中,看到百姓对明本禅师感恩戴德,纷纷诉说禅师如何救济他们于危难之中,再结合禅师平日宣扬的“劝人向善、敬老爱幼”之理,断定所谓“妖言惑众”纯属诬告,不仅驳回了外道首领的指控,还对其恶意诬告的行为进行了训诫。
而外道首领派去伺机侵扰的手下,在前往寺院的途中,因突降暴雨引发山体滑坡,道路被阻断,被困数日后方才脱困,待他们赶到寺院时,早已错过了计划中的时机,又看到寺院周边百姓对禅师的拥护,深知即便动手也难以得逞,最终只能放弃侵扰的念头。
后来,外道首领因常年欺压乡邻,被忍无可忍的百姓联名举报,受到了官府的严惩,在狱中偶然听闻明本禅师仍在为他诵经祈福,希望他能洗心革面,不禁心生愧疚,出狱后专程前往寺院向明本禅师忏悔,从此弃恶从善,成为了护持佛法的信众。明本禅师在事后对弟子们说:“菩萨的护持,从不是让我们逃避磨难,而是给我们坚守善道的勇气。只要我们心怀慈悲、广行善业,即便有责罚与怨敌之患,也终将在善业的力量中消解。”
两句经文中涉及的核心佛学名相,需结合《佛说摩利支天经》的密法特质与经文语境深入阐释。
“摩利支天”作为佛教密宗中的重要本尊,又称“光明佛母”,其核心功德在于“隐形护持、息灾增益、遮障恶缘”,象征着“智慧光明”与“慈悲护持”的完美统一。
若以生活化的比喻来理解,摩利支天就像是众生前行路上的“防护盾与照明灯”,防护盾能阻挡责罚、怨家等恶缘的侵扰,让众生在现世中免受无端伤害;照明灯则能指引众生在修善断恶的道路上不迷失方向,始终朝着破除执着、趋向解脱的目标前行。
在“无人能责罚。不为怨家能得其便。” 这两句经文中,摩利支天是实现“远离责罚、遮障怨敌”的核心加持力量,正是依靠菩萨的智慧光明照破众生的无明执着,以慈悲护持化解恶缘,修持者才能在面对非理责罚与怨家侵扰时安然无恙,这一名相的存在,让经文从单纯的“安慰性表述”转变为具有具体修持路径的“护持法门”,为众生提供了从“畏惧恶缘”到“主动化解恶缘”的实践方法。
“三密相应”是密法修持的核心方法,指修持者通过身密(结印)、口密(持咒)、意密(观想)的统一,与本尊的身、口、意达成契合,从而获得本尊的加持,破除烦恼、远离恶缘。
可以将其比作修持者与本尊之间的“密码匹配”:
身结印如同输入“身份密码”,通过特定的手部姿势,让身体与本尊的“身业”相应;口持咒如同输入“语音密码”,以咒语的音声与本尊的“口业”相应;意观想如同输入“意念密码”,通过在心中清晰观想本尊的形象与功德,让心念与本尊的“意业”相应。
当这三组“密码”全部匹配成功,修持者便能开启与本尊之间的护持“通道”,获得本尊的神力加持。
在这两句经文中,“三密相应”是修持者获得“无人能责罚。不为怨家能得其便。”护持效果的关键途径,修持者通过结摩利支天印(身密)、诵摩利支天咒(口密)、观摩利支天像(意密),让自身的身口意与菩萨的身口意完全相应,进而感得菩萨遮蔽恶缘、护持安稳,这一名相深刻体现了密法“以行证义”的特质,让经文所蕴含的义理能够通过具体的修持行为落到实处,而非停留在抽象的理论层面。
“业力”是佛教中的核心概念,指众生过去、现在、未来的行为(身业、口业、意业)所产生的持续影响力,善的行为会产生善业,带来善的果报;恶的行为会产生恶业,带来恶的果报。
业力如同“种子与果实”的关系:过去种下的善种子(善业),在适宜的因缘条件下,现在或未来会结出善果实,表现为现世的安稳、顺遂,以及远离责罚与怨敌侵扰;过去种下的恶种子(恶业),则会在因缘成熟时结出恶果实,表现为无端的责罚、怨家的侵扰等不顺之事。
而摩利支天法门的修持,并非要消除业力本身,而是如同为恶种子“覆盖一层厚厚的土壤”,延缓其发芽结果的时间,同时为已种下的善种子“浇水施肥”,让其更快成熟,以善业的力量对冲恶业的影响。
在这两句经文中,“业力”是“责罚”与“怨家侵扰”产生的根源,菩萨的护持并非违背因果、消除业力,而是通过加持修持者积极践行善业,改变业力显现的方式与强度,让恶业以更轻微的形式消解(如小的挫折替代严重的责罚),让善业快速显现以护持现世安稳,从而实现 “无人能责罚。不为怨家能得其便。”
这一名相让经文义理与佛教因果体系紧密相连,避免了陷入“无因无果”的误区,也让修持者明白,菩萨的护持始终建立在“自身善业”的基础之上,而非凭空获得。
“息灾增益”是密法中本尊的核心功德,“息灾”指消除众生遭遇的横祸、责罚、怨敌侵扰等各类灾难,为众生营造安稳的现世环境;“增益”则指增长众生的善业、福德、智慧等正能量,让众生在安稳的环境中更好地修善断恶、趋向解脱。
二者如同农民种植庄稼时的“防灾与施肥”:防灾对应“息灾”,通过搭建防护栏、挖设排水沟等方式,消除病虫害、洪涝等灾害对庄稼的损害,确保庄稼能正常生长;施肥对应“增益”,通过施加肥料为庄稼提供充足的养分,让庄稼茁壮成长、多结果实。
在 “无人能责罚。不为怨家能得其便。”中,“无人能责罚”直接对应“息灾”功德,消除了非理责罚这一针对修持者的“人为灾难”;“不为怨家能得其便” 同样对应“息灾”功德,消除了怨家侵扰带来的身心伤害;而这两种“息灾”效果,又为“增益”创造了有利条件——
当修持者远离责罚与怨敌侵扰后,便能更安心地投入到持戒、布施、修定等善法修行中,不断增长自身的福德与智慧,形成“息灾—增益—更稳固的息灾” 的良性循环,这一名相完整呈现了两句经文在摩利支天法门“息灾增益”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也让修持者清晰认识到,经文所描述的护持效果,既是现世安稳的保障,更是趋向究竟解脱的助缘。
“空性”作为佛教的核心义理,指一切事物皆无固定不变的自性,皆由因缘聚合而生,因缘离散而灭,不存在永恒、实有的自体,“能责罚之人”“所受责罚之境”“能侵扰之怨家”“所被侵扰之身”等,无一例外都符合空性的特质。
可以将其比作“电影中的画面”:电影里看似有真实的人物在实施责罚、有怨家在进行侵扰,有被责罚、被侵扰的对象,但这些都只是光影投射在银幕上的幻象,并无真实的自性可言,一旦电影结束、光影消失,所谓的“责罚”“怨家” 便不复存在。
现实中的责罚与怨家,其实也如同电影画面一般,是“施罚者、受罚者、罚之行为”“怨家、被侵者、侵扰行为”等一系列因缘临时聚合的显现,并无永恒不变的自性。
在这两句经文中,“空性”是破除修持者“对责罚与怨家执着”的根本武器,“无人能责罚。不为怨家能得其便。”不仅是在说“外在的恶缘无法真正侵扰到修持者”,更深层的意义在于引导修持者体悟空性实相,认识到“责罚”与“怨家”本身都是因缘假合的幻象,无需执着于“是否会被责罚”“是否有怨家侵扰”,因为这些外境本就没有实有的自性可言。
只有真正领悟了空性,修持者才能从“畏惧责罚、憎恨怨家”的烦恼中彻底解脱出来,即便面对外境的不顺,也能保持内心的清净与自在,这正是摩利支天菩萨护持的终极目的——引导众生超越外境表象的束缚,回归自心本具的清净佛性。
将两句经文的义理融入当代人的生活场景,能为应对现实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引,且需兼顾不同根器众生的需求。
在职场中,许多人常面临“被领导无端指责(责罚)、被同事因竞争暗中使绊(怨家侵扰)”的困境。面对这类问题,首先要分清“合理责罚”与“非理责罚”:
若指责源于自身工作的失误,应坦然接受并积极改正,这是自身业力所带来的合理果报,需以平常心对待;若指责毫无根据,仅是领导的情绪发泄或同事的恶意中伤,则属于“非理责罚”与“怨家侵扰”,可借助摩利支天法门的修持来化解。
具体而言,每天上班前,可花十分钟时间,在安静的角落净手焚香,双手结摩利支天印(左手托住右手,右手食指弯曲轻触左手掌心,结印于胸前),专注持诵摩利支天咒108遍,同时在心中清晰观想摩利支天菩萨周身散发着柔和的金光,光芒笼罩着自己,默默发愿:
“今日工作中,我将坚守善业,不生嗔恨之心,不做损害他人之事,若遇非理责罚与怨家侵扰,祈请菩萨加持,让我保持冷静与理智,以善念化解矛盾。”
工作中若遭遇无端指责,先深呼吸几次平复情绪,在心中默念“无人能责罚”,观想菩萨的金光将指责带来的负面能量隔绝在外,随后以平和的语气向对方说明情况,避免激化矛盾;
若发现同事暗中使绊,不心生报复之意,而是默念“不为怨家能得其便”,提醒自己更加严谨地完成工作,不给对方可乘之机,同时在合适的时机,主动向对方伸出援手(如帮其解决工作中的小难题),以善举逐渐化解对方的敌意。
针对不同根器的修持者,上根者可直接观照职场中“指责者、被指责者、指责行为”的空性:认识到领导与同事都只是因缘聚合的假名,指责的行为也会随着因缘的变化而消失,并无实有的自性,从而不被外境的是非所牵动,始终保持内心的安定;
中根者可通过系统学习《佛说摩利支天经》,将持咒、观想与日常的善业实践结合起来,在践行中逐步破除对 “责罚与侵扰” 的执着,让自己在复杂的职场环境中保持安稳;
下根者可从“坚持持咒”入手,每天固定时间持诵咒语,通过持续的修持积累信心,待内心逐渐平静后,再慢慢理解经义,将其融入日常的工作与人际交往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