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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藏·佛說摩利支天經》(二次校稿對勘傳譯版)以下辯經內容,乃澳門版《大藏經》中《佛說摩利支天經》譯經理事會第二次校稿對勘傳譯之文。由世界佛學研究中心(世佛研)香港分會會長、《佛說摩利支天經》譯經理事會理事長何正堂大檀樾,親自組織編纂辯經。願諸仁者發心,積極參與《澳藏》辯經之盛事,共沾法益,同沐佛恩。
《澳藏》版《大藏經》
《佛说摩利支天经》-校訂本
初譯稿底本來源:世佛研編委會
校訂人:王菲 吴明宏
校訂日期:二零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澳藏·佛说摩利支天经》
第一千八百一十五函卷
智者大师曾指导一位弟子修此止观:该弟子修持禅定多年,却常因担心被他人打扰而无法入定。
智者大师让他每日静坐时,先持诵摩利支天圣号,再观想“能忆念的我,是五蕴和合的假名,无有自性;所忆念的圣号,是因缘聚合的声音,无有自性;所期望的护持,是功德的显现,亦无自性”。
弟子修持半年后,不再执着于“是否被打扰”,入定功夫日益深厚,即便有人在身边走动,也能专注禅定,同时也多次在不经意间获得“不可见”的护持,避免了不必要的干扰。
智者大师总结:“止观的核心是明心见性,忆念名号的护持,只是帮助修持者更好地明心见性的工具,最终仍需回归自心的清明。”
禅宗公案中,“南泉斩猫”的公案虽看似与隐形护持无关,却能从“破执”的角度呼应此句经义。
南泉普愿禅师住世时,寺院中有两只猫争抢一只老鼠,众僧人围观却无人制止。南泉禅师见状,拿起刀斩断了猫,随后将刀放在地上,问众僧人:“你们谁能救这只猫?” 众僧无言以对,唯有赵州从谂禅师走上前,脱下自己的草鞋,放在刀上。
这则公案的核心在于破除众生对“物”的执着,众僧围观猫争老鼠,本质上是对“猫、老鼠”这些外境的执着,而南泉禅师斩猫,正是以极端的方式警示众僧破除执着;赵州禅师放草鞋,则是表明“执着本身虚妄,无需执着于‘救猫’或‘斩猫’的表象”。
这与“佛告诸苾刍。若有知彼摩利支天名常忆念者。彼人亦不可见亦不可知”的经义相通:众生执着于“被看见、被知晓”,如同众僧执着于“猫争老鼠”,皆是对虚妄外境的贪着;而忆念摩利支天名号获得隐形护持,正如赵州禅师放草鞋的举动,旨在让修持者破除对“我”与“外境”的执着,不被外境所牵动。
从摩利支天法门的角度解读,公案中的“猫”可比喻为“贪执之心”,“老鼠” 可比喻为“对‘被看见、被知晓’的执着”,众僧围观则比喻为“被贪执与外境所束缚”,南泉禅师斩猫则警示修持者“必须斩断贪执,方能获得解脱”,赵州禅师放草鞋则指引修持者“以无执之心面对外境,方能契合本尊本愿”。
通过这则公案,我们能更深刻地理解,“不可见、不可知”的最终目的并非仅仅是躲避外境的侵扰,而是破除内心的执着,回归心性的本然清净。
破执方能离诸缘,忆念名号显真诠,南泉斩猫明禅旨,无住无着得安然。
历史上,郑和下西洋的壮举中,摩利支天法门的修持起到了重要作用,这也成为此句经文实践的典型案例。据《郑和家谱》记载,郑和奉明成祖之命下西洋,途中遭遇狂风巨浪、海盗侵袭等诸多危险。郑和深知摩利支天隐形护持的功德,便率领众船员在船上设立佛堂,供奉摩利支天像,每日率众持诵摩利支天圣号,忆念不辍。
一次,船队遭遇大批海盗袭击,海盗船数量众多,来势汹汹,而郑和船队虽有武装,却因长途航行略显疲惫。就在危急时刻,郑和率众船员至诚忆念摩利支天名号,祈请本尊护持。奇迹发生了,海盗船虽已逼近郑和船队,却仿佛看不见船队的存在,径直从船队旁边驶过,最终一无所获,狼狈离去。
另一次,船队遭遇特大风暴,船只在巨浪中摇摇欲坠,郑和再次率众忆念圣号,不久后风暴便逐渐平息,船队安然无恙。郑和在事后的奏疏中写道:“臣率船队远航,途中多遇艰险,赖摩利支天菩萨圣号加持,得‘不可见、不可知’之护持,化险为夷,此皆佛法无边、圣号殊胜之故。”
这一历史案例充分印证了此句经文的实践功德,展现了忆念摩利支天名号在应对现实危难中的强大力量。
佛学名相深度阐释方面,首先是佛性,定义为众生本具的清净圆满、不生不灭的觉悟本性,是成佛的根本依据。通俗解读可比喻为“埋藏在地下的金矿,众生如同未经开采的矿石,虽外表普通,内里却蕴含纯金,佛性即是众生内在的纯金,无论历经多少烦恼尘垢的覆盖,其本质始终不变”。
在本句经文中,佛性是摩利支天本尊与修持者得以相应的根本,摩利支天的佛性与众生的佛性同源同体,修持者忆念圣号,本质是唤醒自身内在的佛性,与本尊的佛性相互感应,从而显发“不可见、不可知”的护持功德。正是因为众生本具佛性,才有能力与本尊相应,获得加持,若众生无有佛性,纵经千万劫修持,也难以获得真实利益,这体现了佛法“众生皆有佛性”的核心教义。
其次是三密相应,定义为密法修持的核心方法,即身密结手印、口密持咒语或圣号、意密观想本尊,三者相应合一,与本尊的身口意达成契合,从而获得本尊加持。
通俗解读可比喻为“钥匙与锁的完美匹配,身密如同钥匙的形状,口密如同钥匙的齿纹,意密如同钥匙的材质,唯有三者与锁芯完全契合,才能打开本尊加持的大门”。
在本句经文中,忆念摩利支天名号的修持,正是三密相应的基础体现:口密即持诵圣号,身密可配合结摩利支天印,意密即观想本尊形象与功德,三者相互配合,让修持者的身口意与本尊的身口意相应,从而感得“不可见、不可知”的护持。若无三密相应,仅单纯口诵名号而心不专注、身不恭敬,便难以获得圆满加持,这也解释了为何同样忆念名号,有人功德显著,有人却收效甚微。
再者是感应道交,定义为修持者的善业、愿力与本尊的加持力相互感应、交融的状态,是佛法修持中功德显现的核心原理。通俗解读可比喻为“无线电波的共振,修持者的忆念与善念如同发射特定频率的电波,本尊的愿力与功德如同接收电波的信号塔,当二者频率一致时,便会产生共振,实现感应道交,显现相应的功德”。
在本句经文中,感应道交体现为修持者至诚忆念摩利支天名号的善念与愿力,与摩利支天护持众生的本愿相互感应,从而让“不可见、不可知”的功德得以显现。这种感应并非外在的神力干预,而是修持者内心状态与本尊愿力的自然契合,如同水流向低处、光趋向暗处,是因缘聚合的自然结果,不违背因果规律。
还有业力,定义为众生过去、现在、未来的身口意行为所产生的持续影响力,善的行为产生善业,恶的行为产生恶业,业力决定了众生的境遇与果报。
通俗解读可比喻为“播种与收获的关系,过去种下的善业种子,在适宜的因缘条件下会结出善果;过去种下的恶业种子,因缘成熟时会结出恶果,业力如同种子的生长力,始终在持续发挥作用”。
在本句经文中,业力是修持者遭遇侵扰的根源,也是获得护持的基础。修持者若往昔造作了恶业,现世便可能遭遇怨家侵扰,这是恶业的显现;而忆念摩利支天名号,是种下善业种子,通过本尊加持这一增上缘,让善业快速成熟,恶业无法显现,从而实现“不可见、不可知”的护持。这并非否定业力,而是通过善业与加持的力量,改变业力显现的方式,体现了佛法“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真理。
最后是烦恼,定义为众生因对境执着而产生的贪、嗔、痴等负面情绪与心念,是一切痛苦与恶业的根源,也是阻碍修持者与本尊相应的最大障碍。通俗解读可比喻为“遮蔽阳光的乌云,众生的清净佛性如同明亮的太阳,烦恼如同乌云,乌云越多,阳光越难显现,众生的痛苦也就越多”。
在本句经文中,修持者若心怀贪、嗔、痴等烦恼,忆念名号时便会心神不宁、杂念纷飞,无法与本尊相应,自然难以获得“不可见、不可知”的护持。而通过忆念名号,修持者能逐渐消解烦恼,让心念变得清净专注,这既是获得护持的前提,也是修行的核心目标之一。
烦恼的减少与护持的获得是相辅相成的,烦恼越少,与本尊的相应越深入,护持越圆满;护持越圆满,修持者的信心越足,烦恼也越容易被消解。
现实应用指引方面,结合当代人生活场景,首先是职场环境中,许多人常面临“被同事暗中算计、被竞争对手恶意打压、被小人造谣中伤”等困扰,这些都属于“怨家侵扰”的范畴,可运用此句经文义理应对。
具体而言,职场人可每日上班前花5-10分钟,在安静的角落至诚忆念摩利支天圣号,观想本尊光明笼罩自身,祈请本尊护持自己远离职场中的恶意算计与打压,让那些试图加害者“不可见、不可知”自己的工作成果与规划,无法找到可乘之机。工作中,若发现有人试图算计自己,不必心生嗔恨或急于报复,可在心中持续忆念圣号,同时专注于自身工作,以扎实的业绩证明自己的价值。
针对不同根器的职场修持者,上根者可在忆念的同时,观照“算计者、被算计者、算计行为”的空性,明白一切皆是因缘聚合的幻相,不被外境牵动本心;中根者可将忆念圣号与日常的善业实践结合,如帮助同事解决工作难题、不参与职场斗争、坚守职业道德,以善业强化感应;下根者可从简单的每日持诵圣号108 遍开始,通过持续修持积累信心,逐步感受到护持的力量。
职场纷争扰心神,忆念圣号获安宁,无形护持离诸害,善业精进事事顺。
在人际交往中,当代人常因“利益冲突、观念差异、宿世业缘”等原因,遭遇他人的误解、排挤、报复等问题,这些都可借助此句经文义理化解。
当面对他人的误解与排挤时,可至诚忆念摩利支天圣号,祈请本尊加持,让对方“不可见、不可知”自己的过失(若有)或让对方无法找到继续误解、排挤的理由,同时以真诚、宽容的态度对待他人,主动化解矛盾。例如,若因他人的误解而被孤立,可在忆念圣号的同时,选择合适的时机与对方沟通,澄清事实真相,以善念与耐心化解对方的敌意。
针对不同根器的修持者,上根者可在忆念中观照人际关系的无常与空性,明白“朋友与怨家”皆是因缘聚合的结果,不执着于关系的亲疏远近;中根者可将忆念圣号与“六度 中的“忍辱”结合,以忍辱之心对待他人的排挤与报复,同时广行布施,帮助身边有需要的人,积累善业;下根者可每日固定时间持诵圣号,通过持续的修持获得内心的平静,逐渐减少对他人误解与排挤的执着,以平和的心态面对人际关系。
人际纷扰皆因缘,圣号加持化冰坚,无见无知离诸怨,慈悲宽容心自安。
在安全防护方面,当代人可能面临的“出行危险、人身伤害、意外事故”等情境,也可运用此句经文义理获得护持。例如,独自出行时,可在心中持续忆念摩利支天圣号,观想本尊光明遮蔽自身,让潜在的危险“不可见、不可知”自己,远离抢劫、伤害等意外。夜间行走、前往偏远地区时,这种修持尤为重要,能为自身安全提供一层无形的保障。
针对不同根器的修持者,上根者可在忆念的同时,观照“危险、自身、护持”的空性,明白一切危险皆是幻相,不生恐惧之心,以无执之心应对;中根者可将忆念圣号与日常的安全防护措施结合,如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前往危险区域,以善念与谨慎相互配合;下根者可随身携带摩利支天圣号卡片,随时拿出来观想、持诵,通过外在的提醒强化内心的忆念,获得更直接的护持。
出行安危常挂牵,圣号声声护身边,无形屏障离诸险,平安顺遂每一天。
针对不同根器的修持者,次第修行的方法各有侧重。上根者可直接契入“空性忆念”的核心,无需执着于“不可见、不可知”的功德表象,在忆念摩利支天圣号时,同时观照“能忆念之心、所忆念之号、所获之护持”皆无自性,体悟“三轮体空”的实相,让忆念与空性不二,在无执中获得加持,最终趋向明心见性的究竟解脱。
中根者可通过系统学习佛说摩利支天经的三个译本,深入理解圣号背后的本尊愿力与功德,将持诵圣号、观想本尊、日常善业实践结合起来,在践行中逐步破除对“自我”与“外境”的执着,既能获得现世的隐形护持,又能增长心性修为,兼顾现世利益与长远修行。
下根者可从最基础的“持诵圣号”入手,无需深入探究义理,每天坚持持诵摩利支天圣号(数量可从21遍、108遍逐步增加),通过持续的修持培养善念与信心,在生活中感受本尊的护持,逐渐减少烦恼与恐惧,为后续深入修持打下坚实基础。
三根普被皆蒙益,忆念圣号证真如,上根直入空性理,中下渐修获护持。
明代高僧姚广孝(道衍)曾为佛说摩利支天经作跋,其中对忆念圣号的功德有着深刻的阐释,与本句经文义理相互印证。姚广孝在跋中开篇即言:“摩利支天法门,实为末法众生之良药,圣号功德,不可思议。”
这句话意为摩利支天法门是末法时期众生应对烦恼苦难的无上妙药,其圣号所蕴含的功德,超出思维想象,无法用言语完全诠释。
结合本句经文,姚广孝的这一论述直指摩利支天圣号的殊胜,强调了忆念圣号对末法众生的重要性,末法时期众生业障深重,烦恼众多,而忆念圣号作为简单易行的修持方法,能让众生快速获得护持,远离苦难,这与佛陀宣说此句经文的初衷完全一致。
姚广孝接着写道:“忆念圣号者,非仅口诵而已,需心与本尊相应,身与戒行相合。” 这句话阐释了忆念圣号的核心要义,指出忆念并非单纯的口头上的持诵,更重要的是内心与本尊的愿力相应,身体与佛教的戒律相合。
这与我们前文解读的“身口意三业合一”的修持要求一脉相承,强调了心念专注与行为清净的重要性,若仅口诵圣号而心不诚、行不端,便无法与本尊相应,自然难以获得“不可见、不可知”的护持,这为修持者指明了正确的修持方向,避免陷入形式化的修持误区。
姚广孝在跋中还提到:“圣号加持,隐形护持,非避世脱尘,乃为护善业、成修行。”这句话明确了“不可见、不可知”的护持并非让修持者逃避现实世界,而是为了保护修持者的善业不被恶缘破坏,帮助修持者更好地精进修行。
这纠正了部分修持者对“隐形护持”的误解,认为获得护持后便可以脱离世俗、消极避世,实则不然,护持的最终目的是让修持者在现实生活中更好地践行善业、提升心性,在面对各种境遇时都能坚守佛法正见,不被恶缘所扰,最终成就修行正果,这与经文的究竟义理高度契合。
最后,姚广孝在跋中总结:“愿诸众生,闻此圣号,至诚忆念,远离诸害,速证菩提。” 这句话表达了姚广孝大师的悲愿,希望一切众生都能听闻摩利支天圣号,以真诚之心忆念,远离一切灾害与苦难,快速证得菩提觉悟。
这既是对本句经文功德的总结,也为所有修持者指明了修行的终极目标,不仅要获得现世的隐形护持,远离侵扰,更要以忆念圣号为契机,精进修行,破除烦恼,最终趋向究竟解脱,实现“现世安稳、来世解脱”的圆满结果。
姚广孝的这篇跋文,从修持方法、核心要义、终极目标等方面对佛说摩利支天经进行了阐释,为理解本句经文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也彰显了该法门在历代高僧心中的重要地位。道衍作跋阐经义,圣号功德照尘寰,至诚忆念离诸害,速证菩提登彼岸。
综合唐不空译佛说摩利支天经、宋天息灾译佛说大摩里支菩萨经以及失译的佛说摩利支天陀罗尼咒经三个译本来看,虽译文表述略有差异,但核心义理完全一致,都强调了忆念摩利支天名号能获得“不可见、不可知”的隐形护持功德。
不空译本语言简洁明了,直接点明“知彼摩利支天名常忆念者,彼人亦不可见亦不可知”,突出了修持的核心与功德;天息灾译本则对本尊功德与修持方法有更详细的补充,进一步阐释了“不可见、不可知”的范围与具体显现;失译本篇幅虽短,但也明确了忆念圣号的核心功德,与前两个译本相互印证。三个译本的传承,充分说明此句经文的义理是佛法中的根本真理,经过历代翻译与传承,其核心功德与修持方法始终未变,为后世修持者提供了坚实的经典依据,也彰显了摩利支天法门的殊胜与传承的可靠性。
总之,“佛告诸苾刍。若有知彼摩利支天名常忆念者。彼人亦不可见亦不可知”这一句经文,看似简单,实则蕴含着深刻的义理与殊胜的功德。从表层义的逐字解读,到深层义的因果业力阐释,再到究竟义的佛性空性回归,层层递进,揭示了佛法的核心真理;祖师大德的开示、禅宗公案的印证、历史案例的支撑,让经文义理更加丰满可信;佛学名相的深度阐释,帮助修持者准确理解经文内涵;
现实应用指引则让经文义理能真正落地,为当代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无论是上根、中根还是下根修持者,都能通过这一句经文的修持获得相应的利益,既能获得现世的隐形护持,远离怨家侵扰与各种灾害,又能破除内心的执着,增长善业与智慧,最终趋向究竟解脱的菩提彼岸。这正是佛陀宣说此句经文的慈悲本愿,也是摩利支天法门“三根普被、利钝全收”的殊胜之处。
摩利支天圣号扬,忆念恒常获吉祥,隐形护持离诸难,菩提道上步步康。
“亦不可捉亦不可缚”一句,在《佛说摩利支天经》中居于宣说本尊核心护持功德的关键章节,是佛陀回应弟子“末法时期如何远离恶缘拘系”之问的核心开示。
逐字拆解来看,“亦”字承接前文“无人能债其财物”“无人能责罚”等功德表述,表递进与补充之意,并非孤立的语义,而是强调摩利支天护持的全面性——不仅护财、免罚,更能使人脱离一切有形无形的拘缚。此字看似轻浅,实则蕴含“护持无死角、功德无遗漏”的深意,如同阳光普照,不分亲疏、不择情境,凡修持者坚守善道,皆能蒙其庇佑。
“不可”二字并非单纯的否定副词,而是指向“超越凡俗力量所能企及的境界”,即并非“暂时无法”,而是“本质上不可能”,源于摩利支天本尊的智慧光明与修持者善业的双重护持,使“捉”与“缚”的行为失去成立的因缘基础。
“捉”字本义为以手捕捉、握持,延伸为以强力控制、禁锢身相,既包括物理层面的抓捕、拘禁,如盗贼劫掠时的捆绑、恶人寻衅时的挟持,也涵盖社会层面的无端限制,如强权对人身自由的剥夺、他人以恶意手段的牵制。从梵文溯源,对应词汇含“以有形之力拘执其身”的内涵,突出“外在行为的强制性”。
“缚”字则侧重“以无形之力束缚其心”,既包括绳索、枷锁等具象的束缚工具所带来的禁锢,更涵盖烦恼、执念、业力等无形的缠缚,如因嗔恨而被怨家牵制心绪、因贪执而被欲望捆绑行为,甚至因宿世恶业而陷入“身不由己”的困境。梵文原意中,“缚”更强调“因缘聚合下的牵绊”,点明一切束缚皆源于业力与执念的交织,而非孤立的外在强制。
直译此句,意为“既无法被他人以有形之力捕捉拘禁,也不能被任何因缘以无形之力束缚牵绊”。
从经文语境定位来看,此句紧随“不为怨家能得其便”之后,是佛陀对摩利支天“隐形护持、遮障恶缘”功德的进一步深化,彼时古印度社会战乱频仍,众生常遭盗贼劫掠、强权欺压、怨家报复,或被绳索捆绑,或被恶业缠缚,苦不堪言,佛陀应弟子所求宣说此法门,以这句开示明确摩利支天护持的核心——不仅使人远离外在的人身伤害,更能使人脱离内在的心性束缚。
其核心作用在于为修持者建立“身心皆能得自在”的信心,破除“面对拘缚只能被动承受”的无力感,同时为后续阐释持咒、观想、结印等修持方法提供理论支撑,指引众生从“畏惧拘缚”转向“以修行解脱拘缚”。
从深层义来看,此句需结合佛教因果律与业力观解读其内涵。佛教认为,“捉” 与“缚”的根源并非单纯的外在恶缘,而是宿世与现世业力的显现——若往昔造作过束缚他人、限制自由的恶业,现世便可能遭遇被捉被缚的果报;若往昔与众生结下怨仇,现世便可能因怨家报复而陷入拘执。但摩利支天的护持并非否定业力,而是通过加持修持者生起善念、践行善业,转化业力的显现形式。
所谓“不可捉”,并非修持者可肆意造恶而不受拘执,而是指若修持者已生忏悔之心、坚守善道,摩利支天便会以神力遮障“被捉”这一恶业显现的猛烈形式,使恶业以更轻微的方式消解,如以短暂的不便替代长期的拘禁;
“不可缚”则是本尊通过加持修持者破除执念、净化心绪,使“缚”的业力因缘无法具足,如同在业力的绳索上涂抹润滑油,使其难以缠绕身心。
同时,无常观也为这句经文提供了深层注解:“能捉之人”“所捉之身”“能缚之缘”“所缚之心”皆属无常之法——今日能实施抓捕的强权,明日可能因自身恶业而衰败;今日束缚身心的执念,明日可能因修行觉悟而消散。
摩利支天法门的修持,正是引导众生观照这种无常性,不执着于“拘缚的永恒性”,同时以善业为锚,在无常的外境中保持身心安稳。修持者若能领悟此义,便不会因畏惧被捉而谄媚强权,也不会因深陷束缚而心生绝望,而是以平和之心面对外境,以持续的善业与修行化解业力。
究竟义层面,此句直指佛性与一真法界的终极义理,揭示修行的根本目标在于回归身心自在的本然状态。众生本具的佛性清净无染,不生不灭、不增不减,本就远离一切捉缚——佛性如虚空,既无法被有形之物捕捉,也不能被无形之缘束缚,而“被捉被缚”的感受,源于对“自我”与“外境”的双重执着。执着有实有的“我”在被捉、被缚,执着有实有的“外境”在实施捉、施加缚,这种执着遮蔽了本具的佛性,使众生陷入“恐惧—挣扎—造业”的循环。
“亦不可捉亦不可缚”的究竟内涵,正是借助摩利支天的加持力,破除这双重执着,显发佛性本然。摩利支天作为光明显现的本尊,其光明本质是众生佛性的外化,本尊的护持并非外在给予,而是唤醒修持者自身佛性的力量,使修持者照见“能捉之人”“所捉之身”“能缚之缘”“所缚之心”皆无自性。
从一真法界的角度来看,一切法皆如梦幻泡影,捉缚的现象不过是因缘聚合的假名安立,在真实的法界中本无“捉”与“缚”的对立。摩利支天法门的护持,并非要消除捉缚的表象,而是让修持者体证一真法界的实相,超越表象的束缚,在面对可能的拘执时,能以无执之心应对,既不抗拒,也不执着,如同虚空容纳一切,却不为任何事物所牵绊,最终趋向解脱涅槃的终极目标。
实践义的核心在于将此句经义落实到日常身口意的修行中,使修持者不仅能在理论上理解“不可捉缚”的内涵,更能在生活中切实体会身心自在。
在身的层面,修持者需规范自身行为,不做任何束缚他人、限制自由的恶业,如不参与非法拘禁、不限制他人的正当选择、不以强力控制他人的行为,同时保持生活的严谨,避免因自身疏漏给恶缘可乘之机;若遭遇他人试图抓捕、拘禁,可依法维权的同时,结摩利支天根本印,双手结印于胸前,观想本尊光明笼罩自身,以身体的专注与仪式感强化与本尊的联结,保持内心的平静,不生恐惧与嗔恨。
在口的层面,不宣扬“以强力控制他人”的邪说,不教唆他人实施束缚、抓捕的行为,常向身边人宣讲“身心自在源于善业与无执”的正理,引导他人通过修善积福获得自由;面对他人的恶语要挟、言语束缚,不与之争辩,而是以柔和的言语回应,以忍辱践行善业,契合本尊以慈化恶的本愿。
在心的层面,这是实践义的核心,修持者需时刻观照自身的执着之心,当因担心被捉被缚而心生焦虑时,即刻忆念“亦不可捉亦不可缚”的经义,观想摩利支天的光明照破恐惧之心,明白善业护持下,一切拘缚皆不能得逞,以信心替代恐惧;当因执念而陷入心绪不宁、如同被束缚时,持诵摩利支天咒,观想本尊光明净化执念,让心回归清净自在。
此外,实践义还体现为以布施、持戒等善业强化护持因缘,修持者可定期向贫困者布施财物,向修行道场供养,以布施积累善业;严格持守五戒,尤其不杀生、不偷盗、不妄语、不饮酒、不邪淫,以持戒守护身口意,使自身善业不断增长,如同为身心筑起一道防护盾,让捉缚的恶缘难以靠近。
本尊光明照大千,无捉无缚心自安;善业为基破执着,身心自在入涅槃。
不空法师作为唐代密宗高僧,曾翻译《佛说摩利支天经》,对经中“不可捉缚”的护持义理有着深刻阐释。他在《密宗要义钞》中开示:
“摩利支天隐形护持,核心在护持修持者的身心自在,非为纵容恶业。若修持者持戒行善、心向正法,纵有宿世恶业引发的捉缚之患,本尊必以神力转重为轻、遮障其害;若修持者破戒造恶,妄图以本尊护持逃避果报,终不可得。”
这一开示直指核心,明确摩利支天的护持始终与善业相伴,脱离善业的护持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不空法师还在其弟子编撰的《不空三藏行状》中记载了一则案例:其门下有一位僧人,因宿世业力,被地方官吏诬陷偷盗官物,官吏欲将其抓捕入狱。僧人深知自身清白,却百口莫辩,遂在佛前至诚持诵摩利支天咒,观想本尊护持。当晚,官吏在审阅案卷时,突然发现关键证据存在破绽,细查之下才知是手下人因私怨陷害僧人,官吏心生愧疚,不仅释放了僧人,还向其赔礼道歉。
不空法师以此告诫弟子:“本尊护持,重在护持修持者的善念与清白,使身心不被无端拘执,唯有心向正法,方能感得加持,这正是‘亦不可捉亦不可缚’的真实体现。”
印光大师虽以净土法门为核心,却也十分推崇摩利支天法门对末法众生的护持作用,他在《增广印光法师文钞》中开示:“末法众生,业障深重,易遭无端捉缚、恶缘拘系,若能兼修摩利支天法门,如虎添翼。但需谨记,‘亦不可捉亦不可缚’非谓无有因果,乃是以本尊加持与自身善业,使恶缘不得成熟。修持者当以持咒为助缘,以断恶修善为根本,如此方能远离祸患,获得身心自在。”
印光大师的开示强调了因果与善业的根本地位,避免修持者陷入“迷信护持、忽视善业”的误区。他还在与弟子的书信中讲述了一则近代案例:
清末有一位居士,因坚持正义、揭发当地恶霸的恶行,遭恶霸记恨,恶霸纠结打手,欲将其绑架拘禁,以泄私愤。居士素修摩利支天法门,得知消息后,并未惊慌逃窜,每日除持诵咒语外,还将家中财物拿出救济灾民,广行善业。就在打手准备实施绑架的前一日,恶霸因其他罪行败露被官府抓捕,居士的危难不攻自破。
印光大师评价此事:“居士之所以能免被捉缚,非仅因本尊加持,更因他以揭发恶行护持正法,以救济灾民积累善业,善业与加持相感,恶缘自然消解,这正是经中‘亦不可捉亦不可缚’的生动印证。”
憨山德清大师从身心修行的角度解读此句经文,他在《憨山老人梦游集》中开示:“修持摩利支天法门,当以‘心不执着’为要。‘不可捉’是心不执着于‘被捉之苦’,‘不可缚’是心不执着于‘被缚之累’,心不执着,外境便无法侵扰,这才是本尊护持的根本。若仅求外在护持,内心却充满恐惧与执念,如同舍本逐末,终难安稳。”
这一开示直指修行的核心在于调心,外在的护持不过是内心状态的显现。憨山大师还在其自传中记录了自己的一段经历:
早年他因得罪权贵,被诬陷流放,途中遭遇权贵派来的刺客,欲将其抓捕后秘密处置。憨山大师并未逃避,而是找一处静地,结摩利支天印,持诵咒语,同时观想“捉缚皆是业力显现,无有实相”。不久后,刺客在途中因迷路未能找到他,而诬陷他的权贵也因内乱失势,憨山大师最终得以平反。
憨山大师以此告诫弟子:“内心的清净与无执,是最好的护持,本尊的神力,不过是助显自心的力量罢了。心若自在,纵有千军万马,也不能将其捉缚;心若不自在,即便身处密室,也如同被囚禁一般。”
永明延寿大师结合禅净双修的理念,对摩利支天法门的修持做出开示,他在《宗镜录》中开示:“摩利支天法门与禅净双修并不相悖,‘亦不可捉亦不可缚’可助修持者在禅修中远离外境干扰,安心入定;可助修持者在念佛中不被执念之心扰乱,一心向佛。修持者当以禅心观空,以净心向善,辅以摩利支天咒,如此则现世安稳与究竟解脱两不误。” 这一开示将摩利支天法门融入禅净双修的体系,拓展了其修持维度。
永明延寿大师还举一例:五代时有一位禅僧,既修禅定,又持摩利支天咒,他在山中修行时,因拒绝为当地豪强占卜吉凶,遭豪强记恨,欲派人前来抓捕拘禁。禅僧得知后,并未中断禅修,只是在禅坐前多诵几遍咒语,观想本尊护持。当豪强的手下抵达山中时,却因大雾弥漫,始终找不到禅僧的茅棚,最终只能无功而返。
永明延寿大师评价此事:“禅僧之所以能免被捉缚,是因其禅心不动,不被外境惊扰,咒语加持不过是随顺其心而已,这正是‘心净则国土净’的体现。修持者若能做到心无执着,内外皆无捉缚之患,方能在禅净双修中稳步前行。”
智者大师从天台宗止观实践的角度,将此句经文融入摩利支天法门的修持中,他在《摩诃止观》中开示:“修摩利支天止观,当以‘观捉缚空性’为下手处。观‘能捉之人’空,无有实有的施罚主体;观‘所捉之身’空,无有实有的受捉之我;观‘能缚之缘’空,无有实有的束缚因缘;观‘所缚之心’空,无有实有的受缚之念。四空观成,便能破除执着,获得本尊加持。”
这一开示为修持者提供了具体的止观方法,将经义与观行紧密结合。智者大师曾指导一位弟子修此止观:该弟子修持摩利支天法门多年,却始终因担心遭人捉缚而无法入定。
智者大师让他每日静坐时,先持诵摩利支天咒,再依次观想 “抓捕我的人,不过是五蕴和合的假名,无有自性;我这被抓捕的身体,亦是四大假合,转瞬即逝;束缚我的因缘,不过是业力的临时聚合,终将消散;我这恐惧被缚的心,同样无有实相,只是妄念流转”。
弟子修持半年后,恐惧之心渐消,不仅能顺利入定,还能以平和之心面对生活中的矛盾,再未遭遇无端捉缚。智者大师总结:“止观的核心,是让修持者以自心的智慧照破外境的虚妄,本尊的护持,只是智慧显现的助缘。唯有通过观行,才能真正领悟‘亦不可捉亦不可缚’的内涵,获得身心的究竟自在。”
禅宗公案中,“丹霞烧木佛”的公案虽未直接涉及捉缚,却能从“破执”的角度呼应经文义理。
丹霞天然禅师住世时,曾在一座寺院修行,寒冬时节,天气严寒,禅师找不到取暖的柴火,便将寺院中供奉的木佛劈碎,用来烧火取暖。院主见状大怒,呵斥道:“你怎敢毁坏佛像!” 禅师平静地说:“我只是想烧出佛的舍利子。”
院主反驳:“木佛怎会有舍利子?”
禅师说:“既然没有舍利子,那这不过是一块木头罢了,用来取暖又有何不可?”
这则公案的核心在于破除众生对 “佛像表象” 的执着,如同众生执着于“捉缚的表象”——院主执着于木佛的有形之相,如同众生执着于“被捉被缚”的有形与无形之相;而丹霞禅师以劈佛烧火的极端方式,打破这种执着,引导众生回归事物的本质。
这与“亦不可捉亦不可缚”的经义相通:众生执着于“捉缚的存在与否”,如同院主执着于“木佛的有形之相”,皆是分别心作祟;而摩利支天法门的修持,正如丹霞禅师的“烧木佛”,并非要消除捉缚的表象,而是引导修持者放下对表象的执着,认识到一切捉缚皆无实相,无论外境如何变化,都能保持内心的安稳自在。
从摩利支天法门的角度解读,公案中的“木佛”可比喻为“众生对捉缚的执着”,“烧木佛”则比喻为“以智慧之火焚烧执着之念”,唯有破除执着,才能真正体会“无捉无缚”的自在,这正是公案对经文义理的生动印证与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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