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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藏·佛說摩利支天經》(二次校稿對勘傳譯版)以下辯經內容,乃澳門版《大藏經》中《佛說摩利支天經》譯經理事會第二次校稿對勘傳譯之文。由世界佛學研究中心(世佛研)香港分會會長、《佛說摩利支天經》譯經理事會理事長何正堂大檀樾,親自組織編纂辯經。願諸仁者發心,積極參與《澳藏》辯經之盛事,共沾法益,同沐佛恩。
《澳藏》版《大藏經》
《佛说摩利支天经》-校訂本
初譯稿底本來源:世佛研編委會
校訂人: 强小菲
校訂日期: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澳藏·佛说摩利支天经》
第一千八百二十函卷
姚广孝的跋文虽简短,却从本尊特质、经文功德、修持方法、宏大愿力四个层面,对亦不为人之所责罚的经义进行了深刻阐释与补充,其跋文与经文相互印证,让修持者更清晰地理解经义的内涵与实践方法。
结合唐不空译《佛说摩利支天经》、宋天息灾译《佛说大摩里支菩萨经》以及失译的《佛说摩利支天陀罗尼咒经》三个译本来看,姚广孝的跋文与三个译本的核心义理完全一致,皆强调摩利支天的护持功德与持诵经文的重要性,不同译本仅在文字表述与细节上略有差异,核心义理并无二致。
不空译本语言简洁明了,重点突出本尊的息灾护持功德;天息灾译本内容更为详细,对修持方法与感应案例有更多记载;失译本篇幅较短,以咒语与核心功德为主。姚广孝的跋文融合了三个译本的核心精华,对亦不为人之所责罚的经义进行了全面的阐释,为修持者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三译同源义理同,跋文融合显精华,经义跋文相印证,修持之路更明晰。
综上,亦不为人之所责罚这句经文,看似简约,却蕴含着摩利支天法门的核心护持义理,从表层义的逐字拆解、语境定位,到深层义的因果业力、无常观照,再到究竟义的佛性空性、解脱指引,层层递进,义理深邃。
祖师大德的开示与案例、禅宗公案、历史实践,为经义提供了充分的支撑,让抽象的义理变得具体可感;核心名相的深度阐释,帮助修持者扫清理解障碍;现实应用指引则让经义落地生根,为当代人应对职场、人际关系、身心调节等方面的问题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方法。姚广孝的跋文更是为经义增色不少,从修持者的亲身体悟出发,对经义进行了深刻补充与印证。
不同根器的修持者皆能在此经义中找到适合自己的修行路径,上根者观空顿悟,中根者践行破执,下根者持咒获安,真正实现三根普被、利乐众生。
此句经文既是末法众生远离责罚的护持宝典,也是趋向究竟解脱的修行指南,唯有精进持诵、践行善业、心无执着,方能感得本尊加持,远离一切非理责罚,在现世中获得安稳,最终证得菩提涅槃。
经义深邃含妙理,护持众生免责罚,三根普被皆得益,践行善业证菩提。
“亦不为怨家能得其便”一句,是《佛说摩利支天经》中彰显摩利支天法门护持功德的核心经文之一,与前文“无人能责罚”前后呼应,共同构筑起末法众生远离怨敌侵扰、安身立命的修行护盾。
从经文表层义解读,首先逐字拆解其内涵,“亦”字承接前文语义,表递进与补充,意为“同样、亦复如此”,说明此句所阐释的护持功德,是对“无人能责罚”的延伸与拓展,二者同属摩利支天菩萨“遮障恶缘”的核心力用,并非孤立存在。
“不”为否定副词,直指“怨家无法达成侵扰目的”的确定性,并非模糊的“可能不受扰”,而是在善业与本尊加持的双重护持下,形成 “恶缘不得成熟”的必然结果。
“为”在此处作介词,表被动关系,可解为“被、让”,精准界定了“怨家”与“修持者”的关系——修持者并非主动对抗怨家,而是因本尊护持与自身善业,自然不被怨家找到可乘之机,体现了法门“不与恶争、自然遮障”的特质。
“怨家”所指并非仅为现世因利益冲突、观念相悖而生的仇敌,更涵盖宿世因业力纠葛结下的冤亲债主,凡对修持者心怀嗔恨、意图施加身心伤害、阻碍修行与生活顺遂的一切有情众生,皆在此列。
这些怨家的侵扰形式多样,或明面上的人身伤害、财产掠夺,或暗地里的造谣中伤、恶意算计,或通过制造违缘破坏修持者的善业与福报,其根源皆为嗔恨之心与业力牵引。
“能”字强调怨家本具“寻找破绽、实施侵扰”的能力,并非怨家无力为恶,而是其恶念与行为在特定条件下无法得逞,凸显了摩利支天护持的力量并非压制怨家,而是消解其侵扰的因缘。
“得”即“获得、达成”,指怨家无法实现其侵扰的目的,其图谋的伤害、阻碍等结果不能显现。
“其”为代词,指代修持者自身,包括修持者的身心、财物、善业、修行机缘等一切怨家试图侵扰的对象。
“便”字内涵丰富,指“可乘之机、便利条件”,既包括修持者身心状态的薄弱时刻,如因烦恼生起而心神不宁、因疲惫懈怠而正念不足,也包括生活中的疏漏之处,如言行不慎留下把柄、所处环境存在安全隐患,还包括善业尚未稳固时的脆弱阶段,这些都是怨家可能利用的间隙。
追溯此句的梵文原意,对应表述蕴含“摩利支天菩萨以清净光明遮蔽修持者的一切破绽,使怨家虽有加害之心,却无下手之处”的深层内涵,这与古印度密法传承中“摩利支天隐形护持、隔绝恶缘”的核心特质一脉相承。
在古印度时期,战乱频繁、社会动荡,众生常因宿世业力与现世矛盾遭遇怨家侵扰,轻则身心受扰,重则性命堪忧,佛陀宣说此句经文,正是回应了众生“如何在恶缘环伺中保全自身、安心修行”的迫切需求。
从经文语境定位来看,此句常出现于佛陀阐释摩利支天菩萨“息灾增益”功德的核心章节,多在佛陀列举菩萨护持众生远离人祸、化解仇怨的诸多事例之后,起到总结与升华的作用。
其核心作用在于为修持者确立“修持摩利支天法门可远离怨敌侵扰”的坚定信心,破除 “面对怨家只能被动承受”的无力感,同时为后续阐释“持咒、观想、结印”等具体修持方法奠定理论基础,引导众生从“畏惧怨家”转向 “以修行化解怨家之缘”,实现现世安稳与修行精进的双重目标。
摩利支天光照身,怨家无隙可相侵;善业为基心无扰,安稳修行证佛真。
深入挖掘此句的深层义,需结合佛教核心教义中的因果律、业力观与无常观展开。佛教认为,怨家侵扰并非凭空而生,本质是宿世与现世业力的显现。若往昔造作过欺凌、伤害、诽谤他人等恶业,现世便可能遭遇相应的怨家侵扰,这是“恶有恶报”的因果规律使然。但摩利支天菩萨的护持,并非否定或违背因果,而是通过加持修持者生起善念、践行善业,从而改变业力显现的方式与强度。
所谓“不为怨家能得其便”,核心在于修持者以自身善业为根基,辅以本尊加持,使怨家侵扰的“因缘”无法具足。业力如同种子,怨家侵扰如同种子发芽结果,而修持者的善业与本尊加持,则如同为这颗恶种子覆盖了厚厚的善土、阻断了阳光雨露,使其难以发芽生长。
具体而言,若修持者已生忏悔之心,对往昔所造恶业至诚悔过,并行善补过,菩萨便会以神力加持,一方面消解怨家的嗔恨之心,使其加害之意逐渐淡化;另一方面护持修持者保持身心清明、言行严谨,不留下可被怨家利用的破绽,同时加速善业成熟,以善业的力量对冲恶业的影响。
这种护持并非外在的神力干预,而是修持者内心善念与本尊愿力的自然感应,是因果规律在修行中的具体体现。
从无常观来看,怨家与侵扰本身皆属无常之法。今日心怀嗔恨的怨家,明日可能因因缘变化而放下仇怨;今日看似猛烈的侵扰,明日可能因业力流转而自行消解。世间万物无不处于生灭流转之中,怨家的嗔恨之心、侵扰行为,亦不例外。
摩利支天法门的修持,正是引导修持者观照这种无常性,不执着于“怨家的永恒存在”与“侵扰的不可避免”,从而在面对怨敌时保持平和心态。
修持者若能领悟此义,便不会因怨家侵扰而生起强烈的嗔恨与恐惧,也不会执着于“消灭怨家”的表象,而是以持续的善业与修行化解业力,让怨家之缘在无常流转中自然消解。正如憨山德清大师所言:“怨家如过客,业力如浮云,执着则受其扰,无执则任其去。”
这种对无常的观照,正是此句经文深层义的核心,让修持者超越对表象的执着,回归对因果与无常的本质认知。
怨家因缘如泡影,无常流转终消散;善业加持护身心,不执外境自安然。
此句的究竟义,需关联佛性与空性的终极义理,揭示其对修行解脱的根本指引。
众生本具的佛性清净无染,不与“怨家”“侵扰”等外境染着,而“畏惧怨家”“憎恨怨家”的心态,根源在于对“自我” 与“外境”的双重执着——执着有实有的“我”在遭受侵扰,执着有实有的“怨家”在实施侵扰,这种执着遮蔽了本具的佛性,使众生陷入“恐惧—嗔恨—造业—受苦”的循环。
“亦不为怨家能得其便”的究竟内涵,正是借助摩利支天菩萨的加持力,破除这两种执着,显发佛性本然。摩利支天菩萨作为“光明显现”的本尊,其“光明”本质是众生佛性的外化,菩萨的护持并非外在给予,而是唤醒修持者自身佛性的力量,使修持者照见“能侵扰之怨家”与“所被侵扰之身”皆无自性。
从空性角度解读,一切法皆无固定不变的自性,怨家与侵扰亦是因缘聚合的假名安立。所谓“怨家”,是“嗔恨之心、加害之行、特定对象”三者因缘聚合的显现;所谓“侵扰”,是“怨家、修持者、伤害结果”三者因缘聚合的显现,这三者皆无实有自性,如同梦中的怨敌与伤害,醒来后便知其虚妄。
修持者若能体悟空性,便会明白怨家与自身本无绝对的对立,二者皆是五蕴和合、因缘流转的产物,本质上都是空无实有的。摩利支天法门的护持,并非要改变“因缘聚合”的表象,而是让修持者在面对表象时不被迷惑,以“无执之心”应对。
这种无执并非消极逃避,而是以佛性为根基,在现世中践行善业,同时不被外境得失所牵动,最终趋向解脱涅槃的终极目标。正如永明延寿大师所开示:“护持非为避怨敌,实乃破执显佛性;空性之中无对立,怨家亦是菩提缘。”
此句经文的究竟义,正是引导修持者以怨家侵扰为修行增上缘,通过破除执着显发佛性,实现身心的究竟解脱。
佛性本然无纤尘,怨家侵扰岂能侵;空性照破执着相,究竟解脱在自心。
此句的实践义,核心在于将义理落实到日常身口意的修行中,为修持者提供具体可操作的指引。
在身的层面,修持者需规范自身行为,不造作可能引发怨仇的恶业,如不偷盗、不妄语、不伤害他人、不与人争强好胜,从根源上减少怨家产生的因缘。同时,要保持生活的严谨,避免因自身疏漏给怨家可乘之机,如言行谨慎不轻易得罪他人、妥善保管自身财物避免引发觊觎、保持身心健康使正念不致溃散。
若遭遇怨家试图侵扰,可依法维权的同时,结摩利支天手印,以身体的专注与仪式感强化与菩萨的联结,保持内心的平静,不生嗔恨与报复之心。正如虚云老和尚所言:“身业清净则外境无扰,身行端正则怨敌无隙,此乃践行经文义理之根基。”
在口的层面,修持者需谨言慎行,不宣扬仇恨、不挑拨是非、不恶语伤人、不传播他人隐私,避免因言语引发新的怨仇。同时,常诵摩利支天咒,以咒语的力量净化口业,消解自身与怨家的嗔恨之心。
面对他人的恶语相向或造谣中伤,不与之争辩对骂,而是以柔和的言语回应,或保持沉默,以忍辱践行善业,契合菩萨“以慈化怨” 的本愿。
莲池祩宏大师曾说:“口业是怨家之媒,善言是解怨之方,持咒是净口之要,三者并行,怨敌自退。”修持者若能在口业上精进修行,便能有效减少怨家侵扰的因缘,同时以咒语的加持力化解已有的怨仇之缘。
在心的层面,这是实践义的核心。修持者需时刻观照自身的恐惧与嗔恨之心,当因怨家侵扰而生起恐惧时,即刻忆念“亦不为怨家能得其便”的经义,观想摩利支天菩萨的光明笼罩自身,明白“善业护持下,怨家无法侵扰”,以信心替代恐惧;
当生起嗔恨之心时,忆念怨家本具佛性,只是被嗔恨烦恼遮蔽,以慈悲心替代嗔恨,同时观照 “怨家与自身本无分别”的空性实相,消解对立之心。
此外,修持者还需通过持咒、观想等方式,强化内心的正念与定力,让心不被怨家的侵扰所牵动。智者大师建议:“每日固定时段持诵摩利支天咒,观想本尊光明照破自心的嗔恨与恐惧,久而久之,心自清净,怨家之扰自会消融。”
实践义还体现为“以布施、持戒等善业强化护持因缘”。修持者可定期向贫困者布施财物、向修行道场供养、为怨家诵经祈福,以布施积累善业,化解业力纠葛;严格持守五戒,守护身口意三业清净,使自身善业不断增长,如同为“菩萨护持”加固根基。
善导大师曾说:“善业是护持之基,持戒是善业之本,持咒是加持之缘,三者兼备,方能真正实现‘不为怨家能得其便’。”历史上诸多修持者的案例也证明,唯有将经义落实到身口意的具体修行中,才能感得本尊加持,远离怨家侵扰。
身口意业勤修持,善业增长怨缘消;本尊加持随心至,安稳顺遂入菩提。
祖师大德的开示与案例,为理解此句经文提供了丰富的实践佐证。不空法师作为唐代密宗高僧,曾翻译《佛说摩利支天经》,对经中护持义理有着深刻阐释。他曾开示:
“摩利支天菩萨护持众生,不以强力降伏怨敌,而以慈悲化解嗔恨;不以神通遮蔽恶缘,而以善业消融业力。修持者若能持戒行善、心向正法,纵有宿世怨仇,菩萨必以神力转怨为亲,使侵扰不得发生;若破戒造恶,妄图以菩萨护持逃避果报,终不可得。”
不空法师还记载了一则案例:其门下有一位僧人,因宿世业力,与一位居士结下怨仇,居士屡次设计陷害,欲让僧人身败名裂。僧人得知后,并未生起报复之心,而是每日至诚持诵摩利支天咒,同时将信众供养的财物全部用于布施贫困百姓,并发愿为居士诵经祈福,希望化解彼此的怨仇。
三个月后,居士在一次外出途中遭遇危难,恰被僧人所救,居士目睹僧人慈悲善行,又想起自己过往的恶意,深感愧疚,当即向僧人忏悔,二人从此结为好友,共同护持佛法。
不空法师以此告诫弟子:“菩萨的护持,不在外境的改变,而在内心的转化,修持者以善业与慈悲为引,便能感得加持,化解一切怨仇。”
印光大师虽以净土法门为核心,却也十分推崇摩利支天法门对末法众生的护持作用,他在文钞中开示:“末法众生,业障深重,怨家侵扰之事屡见不鲜,若能兼修摩利支天法门,如虎添翼。但需谨记,‘不为怨家能得其便’非谓无有业力,乃是以菩萨加持与自身善业,使怨家侵扰的恶缘不得成熟。修持者当以持咒为助缘,以断恶修善为根本,如此方能远离祸患。”
印光大师曾讲述一则近代案例:清末有一位商人,诚信经营,乐善好施,却因生意兴隆遭到同行嫉妒,同行暗中勾结地痞流氓,欲对其实施人身伤害并抢夺财产。
商人素修摩利支天法门,得知消息后,并未惊慌失措,而是一方面加强自身修持,每日持诵摩利支天咒不辍,观想本尊护持;另一方面,将家中大部分财物捐赠给慈善机构,救济受灾百姓。
就在地痞流氓准备动手的前一日,同行因其他不法行为被官府抓获,地痞流氓也随之落网,商人得以安然无恙。事后,商人感慨道:“若非菩萨加持与善业护持,今日必遭大难,可见‘不为怨家能得其便’的真理,真实不虚。”
印光大师评价此事:“商人之所以能免受灾祸,非仅因菩萨加持,更因他以善业为根基,以慈悲为怀,善业与加持相感,恶缘自然消解,这正是经文义理的生动体现。”
憨山德清大师从身心修行的角度解读此句经文,他开示:“修持摩利支天法门,当以‘心不执着’为要。‘不为怨家能得其便’是心不执着于‘怨家之害’,心不执着,外境便无法侵扰,这才是菩萨护持的根本。若仅求外在护持,内心却充满恐惧与嗔恨,如同舍本逐末,终难安稳。”
憨山大师曾记录自己的一段经历:早年他因得罪权贵,被诬陷流放,途中遭遇昔日怨家的追杀。憨山大师并未逃避,而是找一处静地,结摩利支天印,持诵咒语,同时观想“怨家与自身皆是五蕴和合,无有实相,侵扰行为亦是因缘流转,转瞬即逝”。
他内心平静无波,既无恐惧,也无嗔恨,只是专注于修持。不久后,追杀的怨家因迷路未能找到他,而诬陷他的权贵也因内乱失势,憨山大师最终得以平反。憨山大师以此告诫弟子:“内心的清净与无执,是最好的护持,菩萨的神力,不过是助显自心的力量罢了。修持者若能做到心不被怨家侵扰,便是真正领悟了经文的实践义。”
永明延寿大师结合禅净双修的理念,对摩利支天法门的修持做出开示:“摩利支天法门与禅净双修并不相悖,‘不为怨家能得其便’可助修持者在禅修中远离外境干扰,安心入定;在念佛中不被嗔恨之心扰乱,一心向佛。修持者当以禅心观空,以净心向善,辅以摩利支天咒,如此则现世安稳与究竟解脱两不误。”
永明延寿大师曾举一例:五代时有一位禅僧,既修禅定,又持摩利支天咒,他在山中修行时,因拒绝为当地豪强占卜吉凶,遭豪强记恨,欲派人前来侵扰。禅僧得知后,并未中断禅修,只是在禅坐前多诵几遍咒语,观想菩萨护持,内心依旧保持禅定,不为外境所动。
当豪强的手下抵达山中时,却因大雾弥漫,始终找不到禅僧的茅棚,最终只能无功而返。永明延寿大师评价此事:“禅僧之所以能免受灾祸,是因其禅心不动,不被外境惊扰,咒语加持不过是随顺其心而已,这正是‘心净则国土净’的体现,也印证了‘不为怨家能得其便’的经义。”
虚云老和尚以自身修行经历印证此句经文的功德,他曾开示:“末法时期,怨家侵扰多因众生嗔恨心重、业力深厚所致,修持摩利支天法门,是化解怨仇的殊胜之法。但修持需以诚意为要,不夹杂功利之心,方能感得本尊加持。”
虚云老和尚在云游途中,曾遭遇一伙强盗,强盗因听闻虚云老和尚身边有信众供养的财物,欲行抢夺。虚云老和尚面对强盗,面无惧色,只是闭目持诵摩利支天咒,同时观想本尊光明笼罩强盗。
片刻后,强盗们突然心生悔意,放下手中的凶器,向虚云老和尚忏悔,说自己一时糊涂,被贪念所困。虚云老和尚见状,便为他们开示因果业力与摩利支天法门的功德,强盗们深受感化,从此弃恶从善。
虚云老和尚事后说:“这并非我有什么神通,而是摩利支天菩萨的加持,让强盗们的嗔恨与贪念得以消解,这正是‘不为怨家能得其便’的真实感应。”
祖师大德垂教言,经义实践在心田;善业加持消怨敌,修行路上自安然。
禅宗公案中,“赵州禅师‘狗子无佛性’”的公案虽未直接涉及怨家侵扰,却能从“破执”的角度呼应经文义理。
赵州从谂禅师住世时,有僧人问:“狗子有佛性吗?”
禅师答:“无。”
僧人不解:“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为何狗子没有?”
禅师答:“为伊无分别心。”
这则公案的核心在于破除众生的分别执着——众生执着于“有” 与“无”的对立,如同执着于“有怨家”与“无怨家”的分别;而赵州禅师以“无”破“有”,正是引导众生放下分别心,不被外境的表象所束缚。这与“亦不为怨家能得其便”的经义相通:众生执着于“怨家的存在”与“侵扰的威胁”,如同僧人执着于“狗子有佛性”的分别,皆是分别心作祟;而摩利支天法门的修持,正如赵州禅师的“无”,并非要消除怨家的表象,而是引导修持者放下对表象的执着,以无分别心面对外境,无论是否有怨家侵扰,都能保持内心的安稳。
从摩利支天法门的角度解读,公案中的“狗子”可比喻为“怨家”,“佛性”可比喻为“嗔恨与侵扰的本质”。怨家本具佛性,只是被嗔恨烦恼遮蔽,如同狗子本有佛性,只是无分别心未显。
修持者若能放下对“怨家”的分别执着,不将其视为对立的“敌人”,而是视为被烦恼束缚的众生,便能以慈悲心对待,以善业化解怨仇。正如赵州禅师以“无”破执,修持者以“空性”破执,明白怨家与自身本无分别,侵扰与护持本为一体,便能在面对怨敌时不生嗔恨,不执外境,从而实现“不为怨家能得其便”的护持效果。
公案启示修持者,破执是远离怨家侵扰的根本,唯有放下分别与执着,才能真正契合经文义理,获得内心的安稳与解脱。
赵州一句狗子无,破执明心见真如;怨家分别本虚妄,无执方能得自如。
历史与实践案例中,明代高僧姚广孝(道衍)的修持经历为经文义理提供了生动佐证。姚广孝是明代著名的高僧,同时也是政治家,他早年出家为僧,深入修持摩利支天法门,曾为《佛说摩利支天经》作跋,对法门的护持功德有着深刻体悟。
据史料记载,姚广孝在辅佐燕王朱棣起兵靖难期间,多次遭遇政敌的恶意陷害与刺杀,这些政敌因不满姚广孝的谋划,视其为怨家,欲除之而后快。但姚广孝始终坚守善业,不生报复之心,每日持诵摩利支天咒不辍,观想本尊护持。
有一次,政敌买通刺客潜入姚广孝的住所,欲行刺杀,就在刺客即将动手之际,突然看到姚广孝周身散发着柔和的金光,心中生起巨大的恐惧与悔意,当即跪地忏悔,坦白了自己的来意。姚广孝并未责罚刺客,而是为其开示佛法义理,赠送财物,让其改过自新。
事后,姚广孝在《佛说摩利支天经跋》中写道:“余修摩利支天法门数十载,每遇怨家侵扰,皆蒙本尊护持,化险为夷。盖因法门以善业为基,以慈悲为怀,怨家之嗔恨,遇慈悲则消解;侵扰之恶缘,遇善业则消融。”
姚广孝的经历印证了“亦不为怨家能得其便”的经义,说明只要修持者坚守善业、心怀慈悲,辅以法门修持,便能在复杂的环境中远离怨家侵扰,成就事业与修行的双重圆满。
另据《郑和航海图》记载,明代航海家郑和下西洋期间,曾多次携带《佛说摩利支天经》,组织船员共同修持,以应对海上的各种危险与怨敌侵扰。
在航海途中,郑和船队曾遭遇海盗的多次袭击,这些海盗视船队为获取财富的目标,成为船队的主要怨家。每当海盗来袭,郑和便带领船员持诵摩利支天咒,观想摩利支天菩萨护持船队。奇迹般的是,每次海盗都会因各种意外而无法得逞,或遭遇风暴迷失方向,或船只故障无法靠近,或心生畏惧自行退去。
郑和在航海日志中写道:“船队航行数万里,历经艰险,海盗侵扰无数,然皆蒙摩利支天菩萨护持,不为怨家能得其便,平安往返。”
这一历史案例充分证明,摩利支天法门的护持功德真实不虚,无论是陆地还是海上,无论是个人还是群体,只要虔诚修持,便能远离怨家侵扰,获得安稳。
历史案例证经言,善业加持护周全;怨家侵扰终难逞,法门功德永流传。
此句经文中涉及的核心佛学名相,需结合《佛说摩利支天经》的密法特质与经文语境深入阐释。“摩利支天”作为佛教密宗中的重要本尊,又称光明佛母,其核心功德在于隐形护持、息灾增益、遮障恶缘,象征着智慧光明与慈悲护持的完美统一。
若以生活化的比喻来理解,摩利支天就像是众生前行路上的防护盾与照明灯,防护盾能阻挡怨家侵扰等恶缘的伤害,让众生在现世中免受无端侵扰;照明灯则能指引众生在修善断恶的道路上不迷失方向,始终朝着破除执着、趋向解脱的目标前行。
在亦不为怨家能得其便这句经文中,摩利支天是实现远离怨家侵扰的核心加持力量,正是依靠菩萨的智慧光明照破众生的无明执着,以慈悲护持化解怨家的嗔恨之心,修持者才能在面对怨敌时安然无恙。这一名相的存在,让经文从单纯的安慰性表述转变为具有具体修持路径的护持法门,为众生提供了从畏惧怨缘到主动化解怨缘的实践方法。
“三密相应”是密法修持的核心方法,指修持者通过身密结印、口密持咒、意密观想的统一,与本尊的身口意达成契合,从而获得本尊的加持,破除烦恼、远离恶缘。
可以将其比作修持者与本尊之间的密码匹配:身结印如同输入身份密码,通过特定的手部姿势,让身体与本尊的身业相应;口持咒如同输入语音密码,以咒语的音声与本尊的口业相应;意观想如同输入意念密码,通过在心中清晰观想本尊的形象与功德,让心念与本尊的意业相应。当这三组密码全部匹配成功,修持者便能开启与本尊之间的护持通道,获得本尊的神力加持。
在这句经文中,三密相应是修持者获得不为怨家能得其便护持效果的关键途径,修持者通过结摩利支天印身密、诵摩利支天咒口密、观摩利支天像意密,让自身的身口意与菩萨的身口意完全相应,进而感得菩萨遮蔽恶缘、护持安稳。
这一名相深刻体现了密法以行证义的特质,让经文所蕴含的义理能够通过具体的修持行为落到实处,而非停留在抽象的理论层面。
“业力”是佛教中的核心概念,指众生过去、现在、未来的行为身业、口业、意业所产生的持续影响力,善的行为会产生善业,带来善的果报;恶的行为会产生恶业,带来恶的果报。
业力如同种子与果实的关系:过去种下的善种子善业,在适宜的因缘条件下,现在或未来会结出善果实,表现为现世的安稳、顺遂,以及远离怨家侵扰;过去种下的恶种子恶业,则会在因缘成熟时结出恶果实,表现为怨家的侵扰等不顺之事。
而摩利支天法门的修持,并非要消除业力本身,而是如同为恶种子覆盖一层厚厚的土壤,延缓其发芽结果的时间,同时为已种下的善种子浇水施肥,让其更快成熟,以善业的力量对冲恶业的影响。在这句经文中,业力是怨家侵扰产生的根源,菩萨的护持并非违背因果、消除业力,而是通过加持修持者积极践行善业,改变业力显现的方式与强度,让恶业以更轻微的形式消解,让善业快速显现以护持现世安稳,从而实现不为怨家能得其便。
这一名相让经文义理与佛教因果体系紧密相连,避免了陷入无因无果的误区,也让修持者明白,菩萨的护持始终建立在自身善业的基础之上,而非凭空获得。
“息灾增益”是密法中本尊的核心功德,息灾指消除众生遭遇的横祸、怨家侵扰等各类灾难,为众生营造安稳的现世环境;增益则指增长众生的善业、福德、智慧等正能量,让众生在安稳的环境中更好地修善断恶、趋向解脱。
二者如同农民种植庄稼时的防灾与施肥:防灾对应息灾,通过搭建防护栏、挖设排水沟等方式,消除病虫害、洪涝等灾害对庄稼的损害,确保庄稼能正常生长;施肥对应增益,通过施加肥料为庄稼提供充足的养分,让庄稼茁壮成长、多结果实。
在亦不为怨家能得其便中,该句直接对应息灾功德,消除了怨家侵扰带来的身心伤害;而这种息灾效果,又为增益创造了有利条件——当修持者远离怨家侵扰后,便能更安心地投入到持戒、布施、修定等善法修行中,不断增长自身的福德与智慧,形成息灾—增益—更稳固的息灾的良性循环。
这一名相完整呈现了这句经文在摩利支天法门息灾增益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也让修持者清晰认识到,经文所描述的护持效果,既是现世安稳的保障,更是趋向究竟解脱的助缘。
“空性”作为佛教的核心义理,指一切事物皆无固定不变的自性,皆由因缘聚合而生,因缘离散而灭,不存在永恒、实有的自体,能侵扰之怨家、所被侵扰之身等,无一例外都符合空性的特质。
可以将其比作电影中的画面:电影里看似有真实的怨家在进行侵扰,有被侵扰的对象,但这些都只是光影投射在银幕上的幻象,并无真实的自性可言,一旦电影结束、光影消失,所谓的怨家侵扰便不复存在。现实中的怨家侵扰,其实也如同电影画面一般,是怨家、被侵者、侵扰行为等一系列因缘临时聚合的显现,并无永恒不变的自性。
在这句经文中,空性是破除修持者对怨家侵扰执着的根本武器,亦不为怨家能得其便不仅是在说外在的恶缘无法真正侵扰到修持者,更深层的意义在于引导修持者体悟空性实相,认识到怨家与侵扰本身都是因缘假合的幻象,无需执着于是否会被侵扰,因为这些外境本就没有实有的自性可言。
只有真正领悟了空性,修持者才能从畏惧怨家、憎恨怨家的烦恼中彻底解脱出来,即便面对外境的不顺,也能保持内心的清净与自在,这正是摩利支天菩萨护持的终极目的——引导众生超越外境表象的束缚,回归自心本具的清净佛性。
名相阐释明经义,法理通达心自宁;空性业力皆明了,修行路上步不停。
将此句经文的义理融入当代人的生活场景,能为应对现实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引,且需兼顾不同根器众生的需求。在职场中,许多人常面临被同事因竞争暗中使绊、被他人造谣中伤等怨家侵扰的困境。
面对这类问题,首先要分清怨家侵扰的本质:若他人的行为源于自身的过失,应坦然接受并积极改正,这是自身业力所带来的合理果报,需以平常心对待;若他人的行为纯粹是出于嫉妒、恶意等不良心态,则属于怨家侵扰,可借助摩利支天法门的修持来化解。
具体而言,每天上班前,可花十分钟时间,在安静的角落净手焚香,双手结摩利支天印左手托住右手,右手食指弯曲轻触左手掌心,结印于胸前,专注持诵摩利支天咒108遍,同时在心中清晰观想摩利支天菩萨周身散发着柔和的金光,光芒笼罩着自己,默默发愿:
今日工作中,我将坚守善业,不生嗔恨之心,不做损害他人之事,若遇怨家侵扰,祈请菩萨加持,让我保持冷静与理智,以善念化解矛盾。
工作中若遭遇同事暗中使绊,不心生报复之意,而是默念亦不为怨家能得其便,提醒自己更加严谨地完成工作,不给对方可乘之机,同时在合适的时机,主动向对方伸出援手,如帮其解决工作中的小难题,以善举逐渐化解对方的敌意。
针对不同根器的修持者,上根者可直接观照职场中怨家、被侵扰者、侵扰行为的空性:认识到同事与自己都只是因缘聚合的假名,侵扰的行为也会随着因缘的变化而消失,并无实有的自性,从而不被外境的是非所牵动,始终保持内心的安定;
中根者可通过系统学习《佛说摩利支天经》,将持咒、观想与日常的善业实践结合起来,在践行中逐步破除对怨家侵扰的执着,让自己在复杂的职场环境中保持安稳;
下根者可从坚持持咒入手,每天固定时间持诵咒语,通过持续的修持积累信心,待内心逐渐平静后,再慢慢理解经义,将其融入日常的工作与人际交往中。
职场纷争如尘缘,怨家侵扰本非坚;善业持咒双加持,心无挂碍自安然。
在人际关系中,因亲友间的误解、邻里间的矛盾遭遇无端非议,或因利益冲突被他人视为仇敌,是许多人都会遇到的怨家侵扰问题。应对这类问题,核心在于化解自身嗔恨、消除对方敌意。
当面对他人的非议时,不必急于辩解,先静下心来反思:若自身确实存在可改进之处,便及时调整;若非议纯属无稽之谈,可在心中默念亦不为怨家能得其便,观想摩利支天菩萨的光明照破对方的误解,同时通过持诵摩利支天咒,祈请菩萨加持双方能坦诚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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