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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藏•大藏经 > 大乘般若部 > 放光般若波罗蜜经(第01卷~第10卷) > 《澳藏·放光般若波罗蜜经》第一千零九十九函卷
昵称:小阿含  发布时间:2026-02-02 22:54:03
《澳藏·放光般若波罗蜜经》(二次校稿對勘傳譯版)以下辯經内容,乃澳門版《大藏經》中《放光般若波罗蜜经》譯經理事會第二次校稿對勘傳譯之文。由世界佛學研究中心(世佛研)成都分会會長、《放光般若波罗蜜经》譯經理事會理事長陈益光大檀樾,親自組織編纂辯經。願諸仁者發心,積極參與《澳藏》辯經之盛事,共沾法益,同沐佛恩。
《放光般若波罗蜜经》第一千零九十九函卷
初译稿底本来源:
校订人:陈辉、郎继超
校订日期:2026年1月20日
“无上正真道意”,定义为即菩提心,梵文 “anuttara-samyak-satya-bodhicitta”,是 “上求佛道、下化众生” 的悲智双运之心,超越凡夫的世俗愿、二乘的解脱愿,是大乘佛教的核心修学目标,象征 “般若修学的究竟方向,不偏不邪、无有更高”;通俗解读为 “最崇高、最真实的向佛心愿,一方面想自己修成究竟佛果,另一方面想帮助所有众生一起修成佛果,没有比这更究竟、更伟大的心愿了”。
与经文结合来看,“毕志发无上正真道意” 是世尊放光度化的终极目的,显 “般若修学需以究竟道意为指引,方能成就佛果”;玄奘在《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幽赞》中言 “无上正真道意,以‘无上’显超越凡圣,以‘正真’显契合实相,以‘道意’显趋向菩提,三者一体,缺一不可。若缺无上,则落凡小;若缺正真,则堕邪见;若缺道意,则失方向,唯有三者具足,方为究竟发心”,这一注疏深入解析 “无上正真道意” 的内涵,引导修学者理解 “发心需超越、正确、趋向菩提” 的核心特质。
修学应用指引需贴合不同根器修学者的需求,确保 “三根普被、解行兼利”。对上根修学者,可直接从 “观照‘发心与坚守的性空幻有’” 入手,在发起无上正真道意后,时刻观照 “能发心的众生无实自性,所发心的道意无实自性,坚守道意的行为无实自性”,不执着 “我在发心” 的自我相,不执着 “发了道意” 的功德相,不执着 “必须坚守” 的方法相,以 “无所住” 的心态护持道意,既毕志坚固又不执坚固相,既悲智双运又不执悲智相。同时,可将 “一切众生见光发心” 的义理融入弘法利生,不拣择弘法对象的根器与形态,不执着弘法的效果与相状,如世尊放光般 “平等普照,随众生因缘而令发心”,在弘法中彰显 “般若度化的平等性与无分别性”。
对中根修学者,可从 “以观照护持道意” 为核心,制定阶梯式修学计划。每日清晨可进行 “道意观照仪轨”:先持诵《放光般若经》中 “一切众生见光明者,毕志发无上正真道意” 经文三遍,再静坐观想 “般若光明遍照自身,唤醒本具佛性”。随后反观自身道意状态 —— 若生起 “今日愿以悲心帮助他人” 的念头,便观照 “此悲心无实自性,却能显发道意功用”;若生起 “今日不愿修学” 的懈怠,便观照 “此懈怠由‘睡眠不足’‘心念杂乱’等因缘而生,因缘无实,懈怠亦无实,不应被其束缚”。
日间应对境缘时,随身携带 “道意提醒卡”,卡上书写 “见境不执,守意不摇”,每当遇到利益诱惑或他人误解,便取出卡片观照 —— 面对利益时,思 “利益如光明照见的幻相,执着则失道意”;面对误解时,思 “误解如虚空浮尘,不执则道意坚”。晚间进行 “道意总结”,记录当日 “坚守道意的时刻” 与 “险些退转的瞬间”,分析其中的执着点,如 “因他人赞美而生起傲慢,执着‘自身修学优越’的相状”,或 “因修学无明显感应而生起怀疑,执着‘感应实有’的相状”,并依吉藏注疏 “悟退转无实,道意自坚” 的义理,制定次日观照重点,逐步培养 “观照无执、坚守道意” 的能力。
对下根修学者,可从 “建立发心认知、培养坚守习惯” 起步,避免因深奥义理而却步。首先通过 “通俗化义理讲解” 理解核心 —— 可借助 “阳光与种子” 的比喻:“般若光明如阳光,自身善根如种子,阳光照射则种子萌发,光明遍照则道意生起,无需担心种子低劣,只需相信阳光的力量”,以此破除 “自身根器差,无法发心” 的执念。
日常修学可从 “简单持诵与善举践行” 入手:每日固定时间持诵 “一切众生见光明者,毕志发无上正真道意” 经文,无需追求数量,重在 “念诵时生起‘愿一切众生皆能发心’的简单心愿”;践行 “日行一善”,如帮他人传递物品、倾听他人烦恼,在善举中感受 “道意的慈悲显现”,并记录 “善举后的心境变化”,如 “帮人后心中温暖,这便是道意的微小显发”,通过具象化的感受增强 “道意可生、可守” 的信心。
当遇到退转时,可借助 “祖师大德开示选读” 获得力量,如诵读鸠摩罗什 “因缘和合则道意生,不执因缘则道意坚” 的简化解读,明白 “退转是暂时因缘,非道意消失”,逐步从 “认知建立” 过渡到 “简单践行”,再到 “初步观照”,确保修学循序渐进、根基稳固。众生见光发道意,如芽遇暖破土生;不执能发与所发,毕志坚守心自明。悲智双运如双翼,性空幻有似明镜;破除退转虚妄执,同趋菩提证无生。修学当效经中义,观照无实守初诚;愿此光明常照我,道意恒存永不倾。
“世尊” 一词,在佛教语境中特指佛陀,是对佛陀的尊称,象征着佛陀具备至高无上的智慧与德行,是众生修行路上的指引者。“复” 字表示动作的再次进行,体现出佛陀宣说般若妙法、展现正觉力量的持续性与恒常性,并非偶然为之,而是为了不断开示众生,引导众生脱离迷执。“以” 在这里作介词,表凭借、用的意思,说明佛陀是依靠诸如来无所着等正觉法来开展后续放大光明的行为,凸显了正觉法作为根本依据的重要性。“诸如来” 指的是十方世界一切成就正觉的佛陀,并非单独指某一位佛陀,体现出佛法的普遍性与圆满性,说明这种正觉法是所有佛陀共通的智慧结晶,并非某一佛陀所独有。“无所着” 意为不执着于任何事物,无论是外在的色、声、香、味、触、法,还是内在的念头、情绪等,都不产生执着之心,这是佛陀证得正觉后所具备的重要特质,也是般若智慧的核心体现之一,唯有不执着,才能超越世俗的烦恼,通达诸法实相。
“等正觉法” 中的 “等” 字涵盖了与正觉相关的一切法,包括佛陀证悟过程中所修持的戒、定、慧三学,以及宣说的各种解脱之道、度化众生的方便法门等,这些正觉法共同构成了引导众生从迷惑走向觉悟的完整体系。“放大光明” 中的 “放” 字有主动散发、普照之意,“光明” 在佛教中象征着般若智慧,能够驱散众生内心的无明黑暗,让众生得以看清诸法的真实面貌,“大光明” 则强调这种智慧光芒的强大、广阔与无量,非寻常小光可比。
“悉遍” 表示完全遍布、没有遗漏,体现出光明普照的彻底性,无论三千大千国土的哪个角落,都能被这智慧之光所笼罩。“三千大千国土” 是佛教对宇宙空间的一种描述,以一个太阳系为一小世界,一千个小世界为一小千世界,一千个小千世界为一中千世界,一千个中千世界为一大千世界,合称为三千大千世界,这里代指佛陀当时所教化的广大区域,是众生居住、生活的空间范围。“复照” 与前文的 “复” 相呼应,再次强调了光明普照的动作,不仅遍照三千大千国土,还进一步照向更广阔的十方无数恒边沙国土,体现出佛陀度化众生的愿力无边、智慧无界。
“十方” 指东、南、西、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上、下十个方向,代表着空间上的无限延伸,没有任何方位的限制。“无数恒边沙国土” 中的 “无数” 表示数量多得无法计算,“恒边沙” 以恒河岸边的沙子为喻,形容数量极为庞大,这里的国土数量远超三千大千国土,说明佛陀的智慧光明能够超越地域的局限,普照到宇宙中每一个有众生存在的地方,无论众生身处何等遥远、何等众多的国土,都能感受到般若智慧的滋养。​
在古印度般若思想传播背景下,当时众生普遍存在执有执空的认知误区,有的众生执着于一切事物实有存在,从而产生贪、嗔、痴等烦恼,追逐外在的名利、财富等,陷入痛苦之中;有的众生则执着于空,认为一切皆空而否定因果、善恶,从而懈怠修行,错失解脱的机会。而佛陀以诸如来无所着等正觉法放大光明普照广大国土,正是为了应对这样的认知误区,满足不同根器修学者的智慧需求。对于执有的众生,这智慧光明能让他们看清事物的虚幻不实,破除对实有的执着;对于执空的众生,又能让他们明白空并非绝对的空无,而是在空的本质下,仍有因果、缘起的显现,从而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认知,踏上修学般若智慧的道路。​
“无所着” 作为般若专有音译词相关的重要概念,在经典语境中有着深层含义,它并非简单地不执着,而是在了知诸法性空的基础上,不被任何外境和内心的念头所束缚,在日常生活中,虽身处纷繁复杂的世界,却能保持内心的清净与自在,不随境转,不被烦恼所困扰。“正觉法” 则是指能够引导众生证得正确觉悟的方法和道理,它涵盖了佛陀所宣说的一切佛法精髓,是众生从迷惑走向觉悟的根本依靠,通过修持正觉法,众生能够逐步培养般若智慧,破除无明,最终实现解脱。​
直译这句经文的含义,就是佛陀再次依靠一切如来所具备的不执着等正觉法,散发出强大的智慧光明,这光明完全遍布三千大千国土,接着又普照到十方无数如恒河岸边沙子般众多的国土。从这句经文在《放光般若波罗蜜经》中的语境定位来看,它属于般若智慧功德的展现,通过描述佛陀以正觉法放大光明普照广大国土的景象,展现出般若智慧的无量威力与广阔影响,让众生直观地感受到般若智慧的伟大,从而生起对般若智慧的信心与向往。​
这句经文的核心作用在于确立般若智慧的崇高地位与广大功德,阐释佛陀宣说般若的因缘之一是为了让众生知晓般若智慧不仅能引导自身修行,还具有普照十方、利益一切众生的巨大力量,规范修学者对般若智慧功德的正确认知,不轻视般若智慧的作用,也不执着于般若智慧所显现的功德相,同时辨析般若智慧在空间上的无限性,说明般若智慧不受地域限制,能够利益到宇宙中所有的众生,总结般若智慧悲智双运的功德,佛陀以正觉法放大光明普照国土,既是智慧的体现,也是慈悲的流露,希望通过智慧光明的照耀,让一切众生都能获得利益,脱离痛苦,充分契合《放光般若波罗蜜经》开显般若智慧、导归悲智圆融的核心特质。​
接着进行义理深度挖掘,般若的义理如层层递进的阶梯,引领修学者逐步通达实相。在义理深度挖掘这一核心层,我们从经文文字义理切入,逐步深入般若核心教义。结合性空幻有、二谛圆融、般若与方便不二等核心思想来阐释句子内涵,“世尊以诸如来无所着等正觉法放大光明”,从性空的角度来看,世尊、正觉法、光明等一切现象,其本质都是无固定自性的,并非实有不变的存在,都是因缘和合的产物,随着因缘的变化而变化;但从幻有的角度来看,这些现象又在世俗谛中显现出各自的相状和作用,佛陀确实在以正觉法放大光明,光明也确实普照了广大的国土,利益了众生。这便是性空幻有的体现,二者并非相互对立,而是统一的,修学者要在了知性空的同时,不否定幻有的显现,在面对幻有的现象时,又能不执着于其自性实有。​
从二谛圆融的角度分析,世俗谛中,我们看到佛陀、正觉法、光明、国土等具体的事物和现象,它们有着各自的功能和作用,佛陀以正觉法利益众生,光明普照国土,这些都是真实存在的现象;而在胜义谛中,这一切又都是空无自性的,没有一个实有的佛陀在说法,也没有实有的光明在普照,更没有实有的国土和众生在受利益。二谛并非两个相互独立的真理,而是从不同角度对同一事物的认知,世俗谛是通往胜义谛的阶梯,胜义谛又蕴含在世俗谛之中,修学者要圆融地理解二谛,不偏于世俗谛的有,也不偏于胜义谛的空,从而通达诸法的真实面貌。​
般若与方便不二在这句经文中也有着充分的体现,佛陀以诸如来无所着等正觉法,这是般若智慧的核心,是让众生证得实相的根本;而放大光明普照国土,则是佛陀度化众生的方便法门,通过显现这样殊胜的景象,吸引众生的注意力,让众生对般若智慧产生信心,从而愿意修学般若。般若智慧是方便法门的根本依据,没有般若智慧的摄持,方便法门就可能偏离正道;方便法门是般若智慧的具体体现,般若智慧需要通过方便法门来利益众生,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共同构成了佛陀度化众生的完整体系,关联《放光般若波罗蜜经开显空性、导归悲智的主旨,不局限于文字表面,突出般若深植经典、修学不离圣教的义理,破除般若玄谈、脱离修证的误区。​
进一步关联修学者的般若智、观照行、证悟相、悲智圆融境界,对于修学者的般若智而言,要像佛陀所具备的诸如来无所着等正觉法所蕴含的智慧一样,不执着于一切事物的自性,能够照见诸法的性空幻有,这种智慧并非世俗的分别智,而是超越分别、通达实相的根本智慧,修学者通过修持般若,逐步培养这样的智慧,从而能够正确地认知世界,不被无明所迷惑。​
在观照行方面,修学者要时刻觉察自己的念头和面对的事物,如同佛陀的智慧光明普照国土一般,对一切境缘都能清晰地观照,不被外境所牵引,不随境转。当遇到各种顺境或逆境时,都能以般若智慧进行观照,了知这些境缘的虚幻不实,不产生贪爱或厌恶的情绪,保持内心的平静与自在,在日常生活中践行不执着的理念,让观照行成为一种习惯,融入到每一个起心动念和言行举止之中。​
修学者的证悟相应达到不执有不执空的自在状态,如同经文所描述的,不执着于佛陀、正觉法、光明、国土等一切现象的实有,也不执着于它们的空无,在认知上圆融二谛,在行为上不偏不倚,既不因为执着于有而陷入烦恼,也不因为执着于空而懈怠修行,能够自在地应对一切境缘,展现出解脱的境界。​
悲智圆融则要求修学者以般若智摄持慈悲行,如同佛陀以正觉法放大光明普照国土利益众生一样,修学者在具备般若智慧的同时,要生起广大的慈悲心,愿意帮助一切众生脱离痛苦。在度化众生的过程中,不执着于能度的自己、所度的众生以及度化的方法和结果,明白这一切都是因缘和合的幻有显现,从而在利益众生时,既积极主动,又不被执着所束缚,真正做到悲中有智,智中有悲,悲智相辅相成,共同提升。​
这句经文还揭示了修学者成佛菩提道的般若基础,佛陀以诸如来无所着等正觉法放大光明,展现出成佛后所具备的智慧与功德,而修学者要想成就佛果,就必须以般若智慧为基础,修持不执着等正觉法,逐步积累智慧和功德,只有打好般若基础,才能在菩提道上稳步前行,最终达到佛陀的境界。同时,它也阐明了《放光般若波罗蜜经》作为大乘修学者智慧根基的核心地位,这部经典详细阐述了般若智慧的义理和修学方法,为大乘修学者提供了宝贵的修学指引,修学者通过研读这部经典,能够深入理解般若智慧,树立正确的修学观念,为后续的修学奠定坚实的基础。​
最终落脚于经典修学实践,这句经文对修学者日常观照有着具体的意义,修学者在日常生活中,要时常观照自己是否存在执着之心,无论是对物质的追求、人际关系的处理,还是对自身情绪的掌控,都要以不执着的正觉法为指导,如同佛陀的智慧光明时刻照耀般,让自己的内心始终保持清明,不被执着所困扰。在处世应对中,面对各种人和事,要学习佛陀以正觉法利益众生的精神,用般若智慧去分析和处理问题,不被世俗的观念和利益所左右,既坚持原则,又灵活变通,以慈悲心对待他人,以智慧心解决问题。​
在修心破执方面,这句经文为修学者提供了明确的方向,修学者要通过对经文义理的理解和实践,不断破除内心的执着,首先从对具体事物的执着入手,逐步深入到对概念、观念的执着,最终达到无所着的境界。在破除迷执的过程中,要以般若智慧为武器,看清迷执的本质是无明的产物,是虚幻不实的,从而能够主动地放下执着,不被迷执所束缚。同时,通过观想佛陀放大光明普照国土的景象,能够增强修学者的信心和愿力,激发内心的般若智慧,让修学更有动力,不断增长悲智,朝着成佛的目标迈进。​
在案例与开示支撑部分,首先来看祖师大德开示与注疏解读。鸠摩罗什法师在翻译《放光般若波罗蜜经》时,对诸如来无所着等正觉法有着深刻的义理阐释,他认为无所着并非消极的不执着,而是在积极的修持中不被事物的自性所束缚,如同人在水中游泳,虽与水接触,却不被水所淹没,修学者在修持正觉法时,既要认真践行,又不执着于修持的过程和结果。
在《大智度论》中,鸠摩罗什法师对般若与修学不二进行注解,指出般若智慧并非脱离修学而单独存在,而是在修学的每一个环节中都能体现,修学者通过持戒、修定、修慧等具体修学行为,逐步显发自身本具的般若智慧,就像佛陀以正觉法放大光明,光明并非凭空产生,而是源于正觉法的修持与显现。他还开示般若破执不废善,认为破除执着并不意味着否定善法的修持,相反,在般若智慧的摄持下,善法的修持会更加清净、广大,不执着于善法的功德,才能让善法的力量得到最大的发挥,利益更多的众生。
鸠摩罗什法师的弟子们依循这样的般若义理进行修学,有一位弟子在面对他人的诽谤和误解时,不产生嗔恨之心,而是以般若智慧观照到这些外在的指责都是虚幻不实的,如同空谷回音,没有真实的自性,从而保持内心的平静,继续精进地修持善法,最终获得了显著的修证成就,这正是般若破执不废善的生动体现。​
僧肇法师在《肇论》中对般若空性进行论证,他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因缘和合而成,没有固定不变的自性,所谓的有和无都是相对的概念,并非事物的真实本质,就像经文世尊以正觉法放大光明,从空性的角度来看,世尊、正觉法、光明等都没有实有的自性,都是因缘的显现。
在《般若无知论》中,僧肇法师提出般若无知而无所不知的核心观点,这里的无知并非没有知识,而是指般若智慧超越世俗的分别知,不执着于各种具体的知识和概念,却能通达一切事物的实相,如同佛陀的智慧光明,虽然没有刻意去分别国土的远近、众生的多少,却能普照一切国土,知晓一切众生的根器和需求。僧肇法师以这样的般若智慧弘法利生,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佛教面临着诸多质疑和挑战,有的学者认为佛教的空性思想违背常理,有的则对般若智慧的真实性表示怀疑。僧肇法师通过撰写论著、宣讲佛法等方式,以清晰的逻辑和深刻的义理,向众人阐释般若空性的真实含义,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答人们的疑惑,让更多的人理解并接受般若智慧,许多原本对佛教持怀疑态度的学者,在听闻僧肇法师的开示后,都对般若智慧产生了信心,开始修学佛法,这充分展现了般若智慧在弘法利生中的强大力量。​
吉藏法师作为三论宗祖师,在《中论疏》《十二门论疏》中对《放光般若经》的性空幻有进行疏解,他强调性空与幻有并非相互对立,而是一体两面,性空是幻有的本质,幻有是性空的显现,就像世尊放大的光明,其本质是空无自性的,但在世俗谛中又显现出普照国土的幻有作用,修学者要同时了知这两个方面,不偏于任何一方。
对于破有执空执,吉藏法师阐释道,众生之所以陷入烦恼,就是因为执着于有或空,执着于有就会产生贪嗔痴,执着于空就会否定因果善恶,而般若智慧的作用就是破除这两种执着,让众生通达中道实相,在面对一切事物时,既不执着于其有,也不执着于其空,保持内心的清净与自在。吉藏法师还驳斥了般若只属高悟、与修学无关的旧说,他认为般若智慧并非只有成就高悟的人才能修学,而是每一位修学者都可以通过循序渐进的修学来获得,从最初的了解般若义理,到逐步在修学中践行般若,再到最终证得般若智慧,这是一个连贯的修学过程,与修学者的日常修持紧密相连,不可分割。吉藏法师门下有一位弟子,起初认为般若智慧高深莫测,非自己所能修学,便懈怠于般若经典的研读与实践。吉藏法师知晓后,以《放光般若经》中世尊以正觉法放大光明普照国土的经文为例,向其开示:般若智慧虽深奥,却并非遥不可及,如同光明普照国土,无论众生根器如何,只要愿意抬头仰望,就能感受到光明的照耀;修学者只要从基础的不执着修起,逐步深入,便能慢慢体会般若的义理。这位弟子听后深受启发,开始认真研读《放光般若经》,在日常修持中时刻观照自己的执着之心,遇到烦恼时便以经文中的义理进行化解,久而久之,不仅对般若智慧有了深刻的理解,还在修证上取得了不小的进步,这充分印证了般若智慧与日常修学紧密相连的道理。
玄奘法师在翻译《大般若波罗蜜多经》时,对般若与方便结合的观点有着深入的阐释,他认为般若智慧是根本,方便法门是手段,二者结合才能更好地度化众生、成就菩提。在《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幽赞》中,玄奘法师进一步指出,如同世尊以诸如来无所着等正觉法(般若根本)放大光明普照国土(方便显现),修学者在修学过程中,既要深入领会般若空性的义理,又要善用各种方便方法来践行般若,比如通过持诵经典、禅修观照、利益众生等方式,让般若智慧在实际修持中得以显现。玄奘法师西行求法的过程中,多次遭遇困境,一次在穿越沙漠时,不仅水源耗尽,还面临着盗贼的威胁。在如此危急的时刻,玄奘法师没有陷入恐惧与绝望,而是以般若智慧观照到这些困境都是因缘和合的幻有显现,没有固定不变的自性,从而保持内心的平静与坚定,凭借着对般若智慧的信心和求法的愿力,最终克服了重重困难,成功取得真经。这一案例生动地展现了般若智慧在应对现实困境中的强大力量,也印证了般若与方便结合的重要性。
窥基法师在《金刚经赞述》中,对般若破执的义理进行了详细解读,他认为《金刚经》中 “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的观点与《放光般若经》中世尊无所着的正觉法一脉相承,都是教导修学者不执着于一切外境和内心的念头,从而生起清净的菩提心。窥基法师以经文世尊放大光明普照国土为例,说明佛陀正是因为不执着于自身的功德、国土的广狭等,才能让智慧光明无阻碍地普照十方,修学者若能做到不执着,也能让自身的般若智慧得以显发,利益众生。
智顗法师在《金刚经义疏》中,从天台宗的角度对般若性空幻有的义理进行了阐释,他认为世尊以正觉法放大光明,从空谛来看,光明无自性;从假谛来看,光明有普照的作用;从中谛来看,空假不二,二者本质为一。修学者要从这三个角度来理解经文义理,不偏于任何一方,才能通达中道实相。
明旷法师在《心经略疏》中,虽以《心经》为解读对象,但其对般若智慧的阐释同样适用于《放光般若经》的这句经文,他认为般若智慧能够驱散众生的无明黑暗,如同世尊的智慧光明普照国土,修学者通过修持般若,能够逐步破除无明,看清诸法实相,最终实现解脱。
古大德印顺导师在《般若波罗蜜多心经讲记》中,强调般若智慧的修学要落实到日常生活中,他认为世尊以正觉法放大光明普照国土,并非只是一种象征性的显现,更是在启示修学者要将般若智慧运用到每一个当下,在面对一切人和事时,都能以不执着的心态去应对,如同光明无差别地普照一切国土,修学者的般若智慧也应无差别地观照一切境缘。
憨山德清在《憨山老人梦游集》中,分享了自己依般若义理修学的经验,他提到自己在修行过程中,曾因执着于禅定的境界而陷入困境,后来通过研读《放光般若经》,领会到无所着的正觉法义理,才明白执着于任何境界都是修行的障碍,唯有不执着,才能获得自在。从此,他在修持中时刻观照自己的执着之心,最终在般若智慧的指引下,取得了显著的修证成就。太虚大师对般若经典义理的阐释,注重结合时代背景,他认为在现代社会,修学者更需要以般若智慧来应对纷繁复杂的外境,世尊以正觉法放大光明普照国土,启示修学者要以般若智慧为指引,在利益众生的过程中不执着于自身的得失,以慈悲心对待一切众生,以智慧心处理一切事务,让般若智慧在现代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在舍卫国时,须菩提作为佛陀的弟子,每日依照佛陀的教导外出乞食。他在乞食过程中,从不挑选施主的贫富、贵贱,无论是富贵人家还是贫苦百姓,他都平等地前去乞食,不因为富贵人家可能提供更丰盛的食物而刻意亲近,也不因为贫苦人家可能只能提供简单的食物而刻意远离。须菩提之所以能做到平等乞食,正是因为他了知一切众生和食物都无固定自性,都是因缘和合的幻有显现,无论是富贵还是贫苦,无论是丰盛的食物还是简单的食物,其本质都是空性的,没有本质的差别。这与经文世尊以诸如来无所着等正觉法放大光明普照国土的义理相契合,世尊不执着于国土的广狭、众生的根器,以无所着的正觉法让智慧光明普照一切国土;须菩提不执着于施主的贫富、食物的好坏,以无所着的心态平等乞食,二者都体现了般若智慧中不执着的核心特质。这则公案对修学者践行般若有着重要的启示,修学者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面对物质的诱惑、人际关系的差异,还是修行过程中的各种境界,都应学习须菩提平等、不执着的心态,了知一切事物的性空幻有,不被外在的表象所迷惑,以平等心对待一切众生,以不执着的心应对一切境缘,从而在修学中逐步培养般若智慧,趋近解脱。
另一则说法因缘是 “佛陀为阿难开示‘光明普照与众生根器’”。有一次,阿难向佛陀请教:世尊,您以诸如来无所着等正觉法放大光明,既能遍照三千大千国土,又能照见十方无数恒边沙国土,为何有些众生能够感受到这智慧光明的照耀,从而生起修学般若的信心,而有些众生却无法感受到呢?佛陀回答阿难:这并非是光明有所偏私,不愿照耀那些众生,而是因为众生的根器不同,内心的无明程度也不同。如同太阳的光芒普照大地,无论是肥沃的土地还是贫瘠的土地,都能得到阳光的照耀,但有些土地因为被厚厚的乌云遮蔽,无法直接感受到阳光的温暖;有些土地则因为自身的条件适宜,能够充分吸收阳光的能量,生长出茂盛的庄稼。众生也是如此,有些众生内心的无明烦恼较轻,如同乌云较薄,只要智慧光明稍加照耀,就能破除无明,生起信心;有些众生内心的无明烦恼较重,如同乌云浓厚,需要通过不断地听闻佛法、修持善法,逐步驱散内心的无明,才能感受到智慧光明的照耀。
佛陀进一步开示:我以无所着等正觉法放大光明,正是为了适应不同根器的众生,对于根器成熟的众生,光明直接照耀其心,让其当下开悟;对于根器尚未成熟的众生,光明在其心中种下般若的种子,待因缘成熟时,这颗种子便会生根发芽,引导其走上修学般若的道路。这一说法因缘与经文义理紧密相连,进一步阐释了世尊以正觉法放大光明普照国土的深层含义,不仅展现了般若智慧的广大与包容,也说明了修学者应根据自身的根器,循序渐进地修学般若,不急于求成,同时要明白,只要坚持修学,终究能感受到般若智慧的光明,破除无明,成就菩提。
在历史修学案例部分,有一则唐代居士持诵《放光般若经》应对境缘不执的案例。唐代有一位姓王的居士,家境殷实,平日里乐善好施,对佛法也有着浓厚的兴趣,尤其喜爱持诵《放光般若经》。一次,他家遭遇火灾,家中的房屋、财物几乎被焚烧殆尽,许多亲友都为他感到惋惜,认为他会因此陷入痛苦之中。然而,王居士却异常平静,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悲伤与抱怨。亲友们不解,纷纷询问他原因。王居士回答:我多年来持诵《放光般若经》,深刻领会到经文中 “诸法性空幻有” 的义理,家中的房屋、财物本就是因缘和合的幻有显现,没有固定不变的自性,如今被大火烧毁,不过是因缘变化的结果,并非真实的失去。如果我执着于这些财物的实有,就会因为它们的失去而产生痛苦;但我了知它们的性空本质,便不会被这种外在的损失所困扰。相反,我更应该感恩佛陀的教导,让我在面对这样的境缘时,能够保持内心的平静与自在。此后,王居士依然坚持持诵《放光般若经》,并且更加积极地行善积德,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他的行为不仅感染了身边的亲友,让更多的人对《放光般若经》产生了兴趣,也让他自己在修学中不断进步,内心的般若智慧日益增长,最终在晚年时无疾而终,往生善趣。这则案例真实可考,记载于唐代的《法苑珠林》中,它生动地展现了修学者依《放光般若经》义理修学,在面对逆境时不执着、保持内心平静的境界,印证了经文对修学者日常应对境缘的指导意义。
还有一则宋代僧人以般若智慧化解修学困惑的案例。宋代有一位名叫慧明的僧人,在修学禅定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个困惑:他在禅坐时,常常会因为执着于 “入定” 的境界而无法真正入定,一旦感觉自己没有进入理想的禅定状态,就会产生焦虑、烦躁的情绪,反而影响了禅修的效果。慧明僧人尝试了多种方法,都无法解决这个困惑,于是他决定前往名山古刹,向有德行的高僧请教。
在一座寺院中,他遇到了一位老和尚,老和尚听完他的困惑后,没有直接给出答案,而是为他讲解了《放光般若经》中世尊以诸如来无所着等正觉法放大光明普照国土的经文,并向他开示:世尊之所以能让智慧光明无阻碍地普照国土,是因为他不执着于光明的 “照” 与国土的 “被照”,不执着于自身的功德与众生的受益;你在禅修中之所以会产生困惑,正是因为你执着于 “入定” 的境界,执着于 “能入定” 的自己和 “所入的定境”,这种执着反而成为了你禅修的障碍。如同世尊不执着于正觉法和光明,才能让光明普照;你若不执着于禅定的境界,不执着于能修和所修,才能真正体会到禅定的自在。慧明僧人听后恍然大悟,他回到自己的寺院后,开始认真研读《放光般若经》,在禅修中时刻观照自己的执着之心,每当产生执着于禅定境界的念头时,便以经文中 “无所着” 的义理进行化解,不刻意追求入定的境界,而是以自然、放松的心态进行禅修。
久而久之,他不仅不再被执着所困扰,还在禅修中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最终成为了一位受人尊敬的高僧,经常为弟子和信众讲解《放光般若经》的义理,引导更多的人以不执着的心态修学佛法。这则案例记载于《宋高僧传》中,充分体现了《放光般若经》义理对修学者化解修学困惑、破执开悟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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