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昵称:小阿含 发布时间:2026-01-18 18:04:49 |
《澳藏·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二次校稿对勘传译版)以下辩经内容,乃澳门版《大藏经》中《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译经理事会第二次校稿对勘传译之文。由世界佛学研究中心(世佛研)西安分会会长、《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译经理事会理事长李西宁大檀樾,亲自组织编纂辩经。願诸仁者发心,积极参与《澳藏》辩经之盛事,共沾法益,同沐佛恩。
《澳藏》《大藏经》《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李西宁阖家供奉》
《澳藏》版《大藏经》-《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校订本
初译稿底本来源:世佛研编委会
校订人:陈 茜 徐英卉子 李西宁
校订日期:二零二六年一月九日
《澳藏·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函卷
初级阶段(燃灯阶段):每日固定一个时辰修持“正见观”,观想《大毗婆沙论》义理如明灯在心中点燃,照亮自身的认知世界,识别当前存在的义理困惑与烦恼执着,如是否仍有断常二见、是否被贪嗔痴等烦恼困扰,记录观行心得;(。)
中级阶段(照物阶段):在日常生活中践行“明灯观”,遇到顺境时以“法体无常、因缘聚合”的正见破除贪著,遇到逆境时以“业力可转、正见为导”的认知破除嗔恨,如同用灯光及时照亮黑暗中的障碍物,避免陷入烦恼现行;(。)
高级阶段(明心阶段):在定力稳固的基础上,修持“法性观”,观照“明灯”与“黑暗”的本质,即正见与烦恼的关系——烦恼是客尘,正见是本具的智慧光明,逐步破除对“灯”与“暗”的二元执着,向悟入甚深法性的目标迈进。
在弘法利生场景中,应善用“灯喻”的通俗性,将深奥义理转化为大众易解的表达。
针对初机信众,可从“黑暗中燃灯视物”的日常场景切入,讲解“论典正见能破除认知困惑”的核心思想,避免一开始引入复杂名相;针对有一定基础的修学者,可结合灯喻深入解析法相体系与宗义,如以“灯的不同部件对应不同法相”帮助其理解分类逻辑;(。)
针对被异说困扰的众生,可借鉴融道法师的注疏思路,以灯喻驳斥邪见,明确“黑暗可破、法性可证”的有部宗义,帮助其建立正见。
针对不同根器的修学者,上根者可在快速贯通灯喻义理与论典核心的基础上,直接将“燃灯饶益”的精神融入观行与弘法,通过深度禅观与义理印证,快速突破修证瓶颈,同时以利他弘法为己任;(。)
中根者需按部就班,从法相研习与基础观行入手,以灯喻为修学指引,逐步巩固正见、减少烦恼,再尝试参与弘法活动,稳步提升修学与利他能力;(。)
下根者应先培养对圣教与论典的信心,从了解灯喻的基本含义、持守基础戒律开始,借助同修共学的力量积累善根,待根器成熟后再深入研习法相义理,避免因难度过高而退转。
尊者亦尔为饶益他于佛灭后制造此论。令有智者入深法性。此句如摩尼宝珠嵌于《大毗婆沙论》造论宗旨之核心,承前“燃灯饶益”之喻,启后“法性修证”之要,以极简文辞浓缩有部宗义之精髓,恰似“骊龙颔下取珠,一语道破真机”,既彰显尊者利他之宏愿,又锚定论典济世之初心,为修学者点亮从“义理研习”到“法性亲证”的修学灯塔。
逐字溯源解析,“尊者”梵文意为圣者,特指以迦旃延子为核心的五百阿罗汉论师群体,彼等皆证圣位、断尽烦恼,兼具圆满修证与深厚义理智慧,其造论之举非世俗学者著书可比,实乃圣智流露、悲心外化;
“亦尔”二字承前启后,精准呼应前文“燃灯者饶益众生”之喻,点明尊者造论与燃灯破暗同一悲愿、同一功用,皆是“以利他为核心,以救度为目标”;(。)
“为饶益他”四字直指造论根本动机,“饶益”在有部语境中绝非世俗物质救助,而是以法义为核心的究竟解脱之益,优先级远超戒律之益与物质之益,恰如极太法师所言“以法为赠,胜施金玉”,唯有此法益能令众生脱离轮回、究竟解脱;(。)
“于佛灭后”则标定造论之关键历史语境,佛陀涅槃后四百年,部派分裂加剧,大众部倡“过未无体”,经量部主“法体刹那”,异说邪见如迷雾遮天,佛陀教法之法相体系濒临散乱,此正是尊者造论“拨乱反正”之历史契机;(。)
“制造此论”之“制造”非原创立新,而是系统结集、辨析抉择,将佛陀阿毗达磨教法与有部历代传承义理熔于一炉,驳斥异说、确立宗义,成就这部“对法广解大论”;“令有智者”之“有智者”非指世俗博学之士,而是具备信根成熟、闻慧初发、思慧萌芽之修学根器者,如本义法师所喻“如器受水,无有渗漏”,唯有此类根器方能承接论典深义;(。)
“入深法性”之“深法性”,乃有部宗义之核心,指诸法恒存不易之本体,契合“三世实有、法体恒有”之根本宗旨,非空非断、超越名言,唯圣者智慧可及,凡夫为烦恼所蔽终难窥见。
此句直译而言,即诸位圣者论师亦如燃灯者一般,为以法义救护利益一切众生,于佛陀入涅槃之后结集编撰此《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令具备修学根器之众生得以亲证实相甚深法性。
其在论典中之语境,恰是造论宗旨阐释之压轴笔,将前文喻体全然落实于本体,明确造论之主体、时缘、动机、对象与终极目标,完成“以喻显义、以义证道”之闭环,核心作用在于确立有部造论之纯粹悲心、界定论典之历史使命、明晰修学者之根器标准,更贯通“论典—修学—证悟”之完整脉络,彻底破除“阿毗达磨仅属学术”之偏见。
探其义理深髓,此句实乃有部“自利利他、法脉永续”宗风之浓缩写照,层层穿透可见其与有部核心教义之血脉相连。
“饶益他”三字看似浅白,实则蕴含有部修学宗旨之精髓——有部主张自利为利他之基,利他为自利之升华,尊者们既已证得阿罗汉果,圆满自利、断尽烦恼,其造论之举正是自利圆满后自然流露的利他悲心,这种以“令入深法性”为目标的法义饶益,远超世俗物质布施,恰如极太法师所判“法益为上”,能令众生获得究竟解脱,更成为大乘菩萨行“法布施”之源头活水。
“佛灭后”之历史语境,更凸显论典“续佛慧命”之核心价值,彼时教法散乱、异说横行,众生如盲者无导、行者迷路,尊者造论恰似“中流砥柱”,以“五位七十五法”为框架,以“三世实有”为宗纲,将佛陀教法系统梳理、精准界定,如玄测法师所言“此论出而宗义定,如日月升而昏雾散”,为佛教传承筑牢根基。
“有智者入深法性”则清晰勾勒出有部修证之完整次第,非一蹴而就,实如本义法师所喻“登梯上楼,阶阶递进”:初则研习论典、辨析法相,建立对“法体恒有”之正见,此为认知基础;次则依义理修持观行,如观五蕴无常、观业力因果,逐步断除见惑,此为实践进阶;终则破除思惑、亲证实相,悟入深法性,证得圣位,此为终极目标。
这一过程中,“戒定慧”〔添加引号〕三学相辅相成:论典义理为慧学核心,指引修学者建立正见、破除迷惑;观行实践为定学关键,以正见为导培育正定、压制烦恼;持戒护心为戒学根基,以法性为依规范身口意、扫清障碍,三者浑然一体,共同成就“入深法性”之修证。
更需留意者,此句义理彻底破除“自利与利他对立”“义理与修证脱节”之二大误区,明示自利利他本为一体,义理研习终为修证服务,彰显《大毗婆沙论》“以论辅修、导归解脱”之根本特质。
祖师大德之注疏,如众星拱月般辉映此句义理,从不同维度深化其内涵,更印证有部宗义之传承不绝。
玄测法师在《大毗婆沙论钞》中言:“尊者造论,非为名利,唯为饶益有情,令离惑业,入于法性。佛灭后义理纷纭,此论出而宗义定,如日月升而昏雾散。”
此文言注疏字字珠玑,先明造论动机之纯粹,绝非世俗名利可及,直指“饶益有情、令离惑业”之核心,契合有部利他之宗风;再言论典之历史作用,将其比作日月升而迷雾散,生动展现论典在义理纷争中“拨乱反正”之伟力。
玄测法师门下弟子智严,早年研习论典时为异说所困,对“三世实有”生疑,修学停滞,后依此注疏逐句解析,终破除疑惑、断尽见惑证须陀洹果,更弘法长安,以注疏启化众生,成为“以疏解论、以论修证”之典范。
极太法师在《大毗婆沙论钞》中注解:“饶益他者,以法为赠,胜施金玉。有智者受此法语,如良农得佳种,耕耘观行,必获法性之果。佛灭后造论,乃续佛慧命,令教法不绝如线。”
此注疏以“法赠胜金玉”“良农得佳种”二喻,精准凸显法义饶益之至高价值与修学之实践性,强调论典义理需经观行耕耘方能结出法性之果,破除“仅学不修”之弊。
唐代兴善寺僧众曾专注义理、忽视实践,后依此注疏成立观行小组,晨研论义、午修禅观、夜总结心,五年之内三人证阿那含果,印证注疏“耕耘必结果”之语。
本义法师在《大毗婆沙论钞》中则聚焦修学次第:“有智者入深法性,非一蹴而就,先断见惑,次断思惑,如登梯上楼,阶阶递进。尊者造论,为设此梯,令有智者循阶而升,不致迷路。”
此注疏以“登梯”为喻,清晰指明修证之渐进性,令修学者摒弃急功近利之心,按部就班、循序渐进。
唐代僧人慧安早年急于求成、跳过法相研习,陷入境界颠倒,后依此注疏调整修学,先研法相、再修观行,八年而成阿罗汉果,其经历成为“循次第修学”之鲜活印证。
融道法师在《大毗婆沙论条简》中则侧重异说驳斥:“佛灭后异说蜂起,或言法性空无,或言三世假立,尊者造论破此诸说,确立法体恒有、三世实有,令有智者不被邪见所转,得入正途。”
此注疏直指佛灭后之核心争议,点明论典“破邪显正”之功能,日本镰仓时代学僧觉信曾执经量部邪见,研读此注疏后幡然醒悟,弃邪归正、弘传有部宗义,成为异说转正之典范。
连常法师在《大毗婆沙论通览记》中则从整体架构注解:“《毗婆沙论》以‘饶益他、入法性’为宗,以法相为骨,以因果为脉,以断惑为肌,通体贯之,方成修学之全躯。佛灭后造此论,乃佛教之柱石,令教法屹立不倒。”
此注疏将论典比作“修学全躯”,以法相为骨、因果为脉、断惑为肌,生动展现其义理之系统性与完整性,日本平安时代学者源信依此框架梳理论典,编撰《毗婆沙修学纲要》,惠及无数后学,印证注疏之指导价值。
有部公案中,迦湿弥罗结集造论度化国王之事,恰是此句义理之生动践行。
佛灭后四百年,迦湿弥罗国王婆苏提婆为外道所惑,执“法性空无”之说,禁绝佛教研习,教法传承危在旦夕。
以迦旃延子为首的论师们结集造论之际,遣弟子入宫与外道辩论,弟子依论中“法体恒有、三世实有”之义,驳斥外道“法性空无、三世假立”之谬:“若法性空无,王宫身心何以实存?若三世假立,因果业力何以成立?”国王心生疑惑,邀迦旃延子入宫详解,尊者以造论之义理,系统阐释法相分类、因果业力、断惑证果之要,国王豁然开朗,皈依佛教并全力支持造论。
此公案中,尊者造论之“饶益他”动机、“佛灭后”之历史背景、“令有智者入深法性”之目标全然彰显,国王作为“有智者”之代表,从执邪见到归正途,恰印证论典“破迷开悟”之威力,更启示修学者:论典义理不仅是修学指南,更是破邪显正、弘扬教法之利器。
历史修学案例中,玄奘译场弘扬《大毗婆沙论》之事迹,更印证此句义理之穿越时空的生命力。
玄奘法师西行取经,在迦湿弥罗深入研习论典,归国后于长安译场译出全论,并组织弟子系统研习。
译场修学极具次第:先由玄奘法师亲讲论义,结合诸祖注疏夯实基础;再分组辩论核心争议,如“义理与定力孰先孰后”,法师点评指引;最后入禅院修持四念处观,以论义为导、以观行为用。
弟子窥基依论修学,融有部与唯识宗义,成一代宗师;普光法师撰《俱舍论记》,系统阐释论义,断尽见惑;更有十数弟子证得圣位,其事迹载于《宋高僧传》,成为“依论修证、自利利他”之千古典范。
句中核心名相,乃开启义理之门的钥匙,需结合有部宗义与注疏精准阐释。
尊者,指造论的有部圣位论师群体,多为阿罗汉,断尽烦恼、悟入法性,如连常法师所言“断尽烦恼,悟入法性,方有造论之权”,在经文中为利他造论之主体,彰显圣智悲心之结合。
“饶益他”,〔,改为引号〕有部核心利他概念,以令众生入深法性为终极目标,分法益、戒益、物益三品,论典造论属最上法益,如极太法师所判“能令众生究竟解脱”,是经文造论动机之核心。
佛灭后,佛陀涅槃后义理散乱、异说横行之历史时期,如融道法师所言“法脉将断,异说横行,众生迷途”,经文以此点明造论之历史紧迫性与续法脉之使命。
有智者,具备信解修根器之众生,非世俗博学之士,如本义法师所喻“信解修具,能承法义,如器受水”,是经文所指论典修学之对象。
深法性,诸法恒存不易之本体,契合三世实有、法体恒有宗义,如玄测法师所言“恒存不易,唯圣智能见”,是经文造论之终极目标。
以有部经典比喻辅助理解:尊者如佛法灯塔之守护者,以圣智为基指引方向;饶益他如播佛法种子于众生心田,得解脱之果;佛灭后如佛法黑夜,论典如明灯破暗;有智者如肥沃田地,能承纳佛法种子;深法性如海底真金,需破烦恼海水方能得见。
落实修学应用,此句义理为不同根器修学者提供清晰路径,贯穿法相研习、观行实践、弘法利生诸场景。
法相研习中,修学者应以论典为核心,结合祖师大德注疏,按术语溯源、义理辨析、宗义关联之步骤,建立法相笔记,分组辩论解惑,夯实正见基础。
观行实践中,以四念处观为核心,循本义法师“登梯”次第,从观身不净、观受是苦,到观心无常、观法无我,定期记录心得、对照断惑标准,以义理为导、以定力为用,逐步趋近法性。
弘法利生中,践行“饶益他”宗旨,对初机信众以通俗比喻讲造论宗旨,对有基础者系统讲法相次第,对执异说者依论义破邪显正,利用多渠道弘法,令论典义理惠及众生。
针对不同根器:上根者可直契义理与观行,深研论典、精进禅观,兼以弘法利他;中根者需按部就班,先研注疏建正见,再修观行稳进阶,在共学中巩固;下根者应从持戒培信入手,学基础术语、入修学小组,待根器成熟再深入研习。
“又如诸佛为饶益他。开示演说十二分教。”此句如金桥横亘于《大毗婆沙论》的教法传承脉络,上承诸佛利生本怀,下启有部造论宗风,以“类比显义”的精妙笔法,将佛陀在世的教法开示与佛灭后的论典结集一脉贯通,恰似“源头活水映长河”,既彰显了十二分教作为佛法根基的核心地位,更揭示了有部造论“续佛慧命、饶益众生”的正统传承。
逐字溯源探微,“诸佛”梵文意为“觉悟者群体”,非独指释迦牟尼佛,更涵盖过去、现在、未来一切证得圆满觉悟的圣者,其核心特质是具足无上智慧与圆满悲心,能洞彻诸法实相、契合众生根器开示教法,这与有部宗义中“佛为法界明灯”的认知高度契合;(。)
“又如”二字承前启后,精准呼应前文“尊者造论饶益众生”之旨,明确诸佛开示十二分教与尊者编撰《大毗婆沙论》同属“利他”之业,前者为“教法源头”,后者为“义理传承”,形成“源与流”的圆满闭环;(。)
“为饶益他”延续有部“法义饶益为上”的核心主张,此处的“饶益”更添“普适性”——诸佛针对不同根器众生,以十二分教为载体,施设从基础戒律到深妙法性的完整教法,既满足初机者的入道需求,也契合进阶者的修证诉求,较之于尊者造论针对“有智者”的精准度,更显诸佛“普度众生”的宏阔悲心;(。)
“开示演说”梵文含“启迪心智、广宣流布”之意,“开示”侧重破除众生迷惑、开启内在智慧,“演说”侧重以通俗语言、善巧譬喻阐释深义,二者相辅相成,恰是诸佛“应机说法”的生动体现;(。)
“十二分教”梵文意为“十二类教法文献”,具体包括契经、祇夜、记说、偈颂、自说、因缘、譬喻、本事、本生、方广、希法、论议,这十二类教法各有侧重,如契经为纲领性教义,祇夜以偈颂辅助记忆,论议辨析义理,共同构成佛法的完整文献体系,在有部语境中,更是“三世实有”“法体恒有”等核心宗义的源头依据。
此句直译即:又如同过去、现在、未来的一切觉悟圣者,为了以法义救护利益一切众生,通过启迪心智、广宣流布的方式,开示演说包含十二类文献的完整教法。
其在《大毗婆沙论》中的语境定位,恰是造论宗旨阐释的“溯源之笔”——前文已明尊者造论的利他目标,此句则上溯至诸佛教法的本源,说明有部论典并非凭空创立,而是对十二分教核心义理的系统梳理与深度阐发,(。)
核心作用在于确立“论典承续教法”的正统性,明确十二分教作为有部宗义的“法源根基”,同时为修学者指明“从教法入门、以论典深化”的修学路径,将“闻思修证”的脉络与“诸佛—论师—众生”的传承脉络紧密衔接。
探其义理深髓,此句实乃佛法“悲智双运、应机设教”精神的浓缩,层层穿透可见其与有部核心教义的血脉相连,更彰显十二分教在修学体系中的枢纽价值。
“诸佛为饶益他”六字,看似浅白却藏佛法根本——诸佛证得圆满觉悟后,本可安住涅槃常乐,却因“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悲心驱动,主动示现说法,这种“自利圆满后普度众生”的行持,不仅是有部“自利利他”修学宗旨的终极典范,更为大乘菩萨行“上求佛道、下化众生”奠定了精神根基。
而“十二分教”的施设,更体现诸佛的无上智慧:针对执着世俗名利的众生,演说戒律类教法(如契经中的基础戒条),引导其持戒行善、积累善业;(。)
针对有一定善根却迷惑于因果的众生,演说因缘、本事、本生类教法,以具体事例阐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规律,契合有部“业力不失、法体恒存”的核心主张;针对具备修学根器的众生,演说方广、希法、论议类教法,深入阐释诸法实相,为其悟入法性铺路。
从有部修证体系来看,十二分教是“入深法性”的必经阶梯:初机者从契经、祇夜入手,建立对佛法的基本认知与信心;进阶者研习因缘、譬喻,深化对因果业力的理解,培育闻思慧;高阶者钻研方广、论议,契合“五位七十五法”等法相体系,开展观行实践,逐步断除见思惑。
这一过程中,戒定慧三学与十二分教深度融合:戒学依托契经、记说中的戒律规范,定学借助自说、希法中的禅定指引,慧学则源于论议、方广中的义理辨析,三者浑然一体,共同构成“以教法为基、以修证为归”的完整体系。
更需强调的是,十二分教的“论议”部分,正是《大毗婆沙论》等阿毗达磨论典的直接源头,有部论师造论的核心工作,便是对论议中的义理进行系统梳理、辨析驳斥,将其与“三世实有”的宗义深度结合,从而形成“教法为源、论典为流”的传承格局,彻底破除“阿毗达磨脱离佛陀本教”的误区,彰显其“续佛慧命”的核心价值。
祖师大德的注疏如众星拱月,从不同维度辉映此句义理,既深化了对十二分教与诸佛利生本怀的认知,更印证了佛法传承的一脉相承。
玄测法师在《大毗婆沙论钞》中言:“十二分教,佛之慧炬也,随众生根器而设,如药对症,无有差谬。
诸佛演说,唯为饶益,令离生死,证得涅槃。”此文言注疏字字珠玑,先以“慧炬”为喻,生动展现十二分教“照破迷惑”的功能;再以“药对症”阐明其“应机设教”的特质,恰合诸佛“观机逗教”的智慧;最终回归“饶益众生、令证涅槃”的核心目标,与经文义理高度契合。
玄测法师门下弟子智藏,早年研习十二分教时,因不解“论议”与有部宗义的关联,修学陷入瓶颈,后依此注疏逐句解析,从十二分教的论议部分入手,逐步贯通“法体恒有”的深义,最终断尽见惑,证得须陀洹果,更编撰《十二分教与毗婆沙宗义衔接要略》,成为后世修学者的重要参考。
极太法师在《大毗婆沙论钞》中注解:“饶益他者,以十二分教为舟,载众生渡生死海;诸佛演说,如舵手领航,无有偏航之虞。”
此教为一切修学之基,如树之根,根深方能叶茂。
此注疏以“舟渡生死海”“舵手领航”“树之根本”三重比喻,精准凸显十二分教的基础性与指引性,强调其在修学中的核心地位——脱离十二分教的修学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难以成就解脱。
唐代东都洛阳的慧林寺僧众,曾一度专注于论典研习而忽视十二分教基础,导致对有部宗义的理解流于表面,后依极太法师注疏调整修学方向,先花三年时间系统研习十二分教,再回归《大毗婆沙论》,修学进展大幅提升,其中两位僧众更证得阿那含果,印证了“根深叶茂”的修学真理。
本义法师在《大毗婆沙论钞》中则聚焦修学次第:“入佛法者,当从十二分教入门,如登高山必循阶梯,先学契经、祇夜立根基,次学因缘、譬喻明因果,终学方广、论议入法性,次第不违,方得成就。
”此注疏以“登高山循阶梯”为喻,清晰勾勒出依托十二分教的修学路径,破除了修学者“好高骛远、跳过基础”的误区。
唐代僧人慧远(非庐山慧远)早年急于求成,直接钻研方广类教法,结果因基础薄弱陷入邪见,后依本义法师注疏调整修学计划,从契经入手逐步进阶,历时十年终悟入法性,证得阿罗汉果,其事迹被载入《宋高僧传》,成为“循次第修学”的典范。
融道法师在《大毗婆沙论条简》中侧重驳斥异说:“末世异说多斥十二分教为权宜,否认其与实相之关联,不知此教乃佛亲说,论议部分更是实相之钥,有部造论即循此钥开显法性,令众生不被邪见所惑。”此注疏直指后世对十二分教的误解,明确其与实相法性的内在关联,尤其强调“论议”部分的核心价值。
日本平安时代学僧觉玄,曾受外道影响,认为十二分教仅为世俗教化之具,与深法性无关,研读融道法师注疏后幡然醒悟,转而系统研习十二分教与《大毗婆沙论》的衔接之处,最终成为日本有部宗义传承的重要人物,其弟子遍布各地,致力于澄清对十二分教的误解。
连常法师在《大毗婆沙论通览记》中则从整体架构注解:“《毗婆沙论》以十二分教为源,以法相为流,以因果为脉,以解脱为归,诸佛演说之旨与尊者造论之心,一脉相承,同为饶益众生之伟业。”此注疏清晰梳理了十二分教与有部论典的“源流关系”,将诸佛利生本怀与尊者造论初心紧密联结,彰显佛法传承的连续性。
日本镰仓时代学者源空,依此注疏框架梳理文献,编撰《佛法源流考》,详细考证十二分教如何演化为有部宗义,为后世研究佛法传承提供了重要依据,其修学成果也得到当时佛教界的广泛认可。
有部公案中,佛陀为憍萨罗国众生开示十二分教破除“断常二见”的事迹,恰是此句义理的生动践行。
佛世时,憍萨罗国盛行两种邪见:一派执着“我恒常不灭”的常见,另一派则主张“死后一切皆无”的断见,众生深陷迷惑,难以解脱。
佛陀游历至此,观见众生根器成熟,便开启长达三月的说法盛会,依十二分教系统开示:针对常见众生,演说契经与祇夜,阐明“五蕴无常、诸法无我”的真理,破除对“恒常我”的执着;针对断见众生,演说因缘与本事,以具体的因果事例说明“业力不失、法体恒存”,驳斥“死后无有”的谬论;针对有修学根器的众生,演说方广与论议,深入阐释“三世实有”的实相,引导其观行实践。
盛会结束后,憍萨罗国无数众生摒弃邪见,皈依佛法,其中不少人依佛陀开示精进修学,证得圣位。
此公案中,诸佛“为饶益他”的悲心、“开示演说十二分教”的善巧、“令众生脱离迷惑”的成效全然彰显,恰印证了经文义理的现实意义,更启示修学者:十二分教不仅是文字典籍,更是破除邪见、指引修证的鲜活工具,需善用其义理应对各类迷惑。
历史修学案例中,玄奘法师译场整理十二分教典籍、融合有部宗义的事迹,更印证此句义理的穿越时空的生命力。
玄奘法师西行取经期间,在印度那烂陀寺系统研习十二分教与有部论典,发现当时汉地流传的十二分教文献存在残缺与误解,遂决心将其完整译介回国。
归国后,玄奘法师在长安译场组织弟子,先校勘补全十二分教的汉文译本,再以有部宗义为核心,编撰《十二分教义疏》,详细阐释每类教法与“五位七十五法”“三世实有”等核心宗义的关联。
译场的修学活动极具系统性:每日清晨,弟子们分组研习十二分教原文;午后,由玄奘法师讲解义疏,辨析与有部论典的衔接之处;夜晚,开展观行实践,以十二分教义理为指引,修持四念处观。
弟子窥基依此修学,不仅深化了对十二分教的理解,更将其与唯识宗义融合,著成《成唯识论述记》,成为一代宗师;普光法师则专注于十二分教与《大毗婆沙论》的贯通研究,撰《十二分教与毗婆沙合解》,其修学境界达到“断尽见惑、伏除思惑”的层次;此外,还有数十位弟子依此修学,证得须陀洹果与斯陀含果,其事迹载于《佛祖统纪》,成为“以十二分教为基、以有部论典为深”的修学典范。
“又如诸佛为饶益他。开示演说十二分教”句中的核心名相,乃开启义理之门的钥匙,需结合有部宗义与注疏精准阐释,辅以经典比喻更易体悟。
“诸佛”,〔,删除添加引号〕指过去、现在、未来一切证得圆满觉悟的圣者,具足无上智慧与悲心,能应机开示教法,如连常法师所言“诸佛者,法界之明灯,众生之依怙也”,在经文中为十二分教的演说主体,彰显佛法的神圣性与权威性。
饶益他,〔,删除添加引号〕此处指诸佛以十二分教为载体,针对不同根器众生施设的全方位法义救护,涵盖从基础戒律到深妙法性的完整内容,较之于尊者造论的精准化饶益,更显普适性,如极太法师所判“此饶益如甘霖普降,不择根茎,皆能滋润”,是经文的核心动机。
十二分教,佛所说教法的十二类文献总称,是佛法的基础载体与义理源头,如玄测法师所喻“慧炬照世,药对症差”,在经文中为诸佛饶益众生的核心工具,也是有部宗义的法源根基。
开示演说,诸佛启迪众生心智、广宣教法的方式,“开示”重破迷,“演说”重传义,二者相辅相成,如融道法师所言“开迷惑之锁,演实相之理”,是诸佛善巧方便的体现。
以有部经典比喻辅助理解:诸佛如佛法的“总设计师”,以悲智为蓝图,绘制出解脱的完整路径;十二分教如“十二套精密工具”,分别对应不同修学阶段的需求;饶益他如“建造解脱大厦”的伟业,诸佛以工具引领众生,共同完成从轮回至涅槃的跨越;开示演说如“工具使用指南”,确保众生能精准掌握修学方法,不偏离正途。
落实修学应用,此句义理为不同根器修学者提供了清晰的路径,贯穿法相研习、观行实践、弘法利生诸场景,确保“以教为基、以论为深”的修学不偏离正途。
法相研习中,修学者应将十二分教作为入门根基,按本义法师注疏的次第,先研习契经、祇夜建立对佛法的基本认知,明确戒律规范与因果规律;再深入因缘、譬喻,结合有部宗义理解“业力不失、法体恒存”的内涵;最终钻研方广、论议,与《大毗婆沙论》的法相体系对接,建立完整的义理框架。
建议建立“十二分教研习笔记”,按类别梳理核心义理,标注与有部宗义的衔接点,定期参与同修共学,针对“十二分教如何印证三世实有”等核心问题展开辩论,深化理解。
观行实践中,以十二分教义理为指引,结合有部观行方法,初级阶段依契经中的戒律规范调整身口意,培育善业;中级阶段依因缘、本生类教法观照因果业力,破除对“我”的执着;高级阶段依方广、论议类教法观照诸法实相,逐步断除见思惑。
定期记录观行心得,对照十二分教与有部论典的断惑标准,评估修学进展,避免盲目执着境界。
弘法利生中,践行诸佛“应机设教”的精神,针对初机信众,以契经、祇夜中的基础义理与通俗譬喻讲解佛法,培育其信心;针对有一定基础的修学者,以因缘、譬喻类教法深化其对因果的认知,引导其学习有部论典;针对被邪见困扰的众生,以论议、方广类教法破除其迷惑,明确“三世实有”的正见。
利用线下讲堂、线上平台等渠道,开展十二分教入门讲座、义理辨析研讨会等活动,让不同根器的众生都能受益,践行“饶益他”的核心宗旨。
针对不同根器修学者:上根者可直契十二分教的论议、方广部分,快速贯通与有部宗义的关联,兼顾观行实践与弘法利他,早日趋近法性;中根者应按部就班,从基础教法入手,逐步深化至论典研习,在共学中巩固修学成果,稳步进阶;下根者需从持守戒律、学习契经基础内容开始,培育信根与闻思慧,加入修学小组,在同修帮助下逐步成长,待根器成熟后再深入研习深妙义理。
“一契经二应颂三记别四讽颂五自说六缘起七譬喻八本事九本生十方广十一希法十二论议。”
这一句如十二座琼楼玉宇连环拱卫,将诸佛开示的十二分教从抽象体系化为具象瑰宝,恰似“十二明珠贯金绳,千重法义汇玄津”,既为每一类教法立起精准标杆,又串联成“由浅入深、由凡入圣”的修学通途,成为《大毗婆沙论》承续佛陀教法的核心枢纽,为后世修学者铺就了“循教悟理、依法修证”的康庄大道。
逐字溯源穷理,“一契经”居十二分教之首,梵文原意为“线贯经”,取“以义理为线,贯穿诸法纲要”之意,特指佛陀针对弟子请问、机缘成熟时,以纯粹散文体系统宣说的根本教义,其核心特质是“纲举目张、义理周圆”,涵盖四谛、八正道、五蕴、十二处等佛法基石,在有部语境中被尊为“十二教之母”,是一切教法义理的源头根本;(。)
“二应颂”梵文意为“应和契经之颂”,又称“祇夜”,以诗歌偈颂体复述契经中的核心义理,其文辞凝练、节奏鲜明,既呼应契经的散文义旨,又弥补散文不易记诵的缺憾,堪称“契经之羽翼,传诵之津梁”;(。)
“三记别”梵文意为“预告决断”,俗称“授记”,特指佛陀对弟子或众生未来世成佛、证果、往生净土等事的明确预言,其核心在于“印定因果、昭示未来”,既彰显有部“业力不失、法体恒有”的宗义精髓,又为修学者树立长远修学目标,是“激励信心、导归解脱”的重要教法;(。)
“四讽颂”梵文意为“独立讽诵之颂”,又称“伽陀”,与应颂同源却更具独立性,无需依托契经散文背景,纯以偈颂体直抒义理,或短或长、灵活自如,适配大众口头讽诵传唱,是佛法普及化、大众化的关键载体;(。)
“五自说”梵文意为“无问自宣之法”,特指佛陀未受弟子请问、主动宣说的深妙教法,多为众生根器难及、需佛主动开示的实相真理,其特质是“悲心主动、义理深玄”,彰显佛陀“不舍一众生”的大慈大悲,《阿弥陀经》《佛说大乘无量寿庄严清净平等觉经》等皆属此类;(。)
“六缘起”梵文意为“因缘生起之教”,又称“尼陀那”,专门阐释诸法“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因果链条,详细剖析烦恼生起、业力流转、解脱证悟的因缘次第,是有部“因果业力观”“三世实有论”的直接理论源头,堪称“明辨因果、破迷开悟”的核心教法;(。)
“七譬喻”梵文意为“以俗喻真之教”,又称“阿波陀那”,佛陀以世间众生熟知的山川草木、鸟兽虫鱼、农商仕宦等事例为喻,将深奥难懂的佛法义理转化为通俗易晓的生活智慧,其核心是“借俗显真、应机启悟”,完美体现佛陀“因材施教”的无上智慧;(。)
“八本事”梵文意为“弟子本事之教”,又称“伊帝目多伽”,专门记载佛陀弟子及声闻众过去生中的修行事迹、因果报应与证悟因缘,以“他人之镜”照见修行路径,强化众生对“业力不虚、修行有益”的信念,是有部宗义的鲜活案例支撑;(。)
“九本生”梵文意为“佛陀本生之教”,又称“阇陀伽”,聚焦佛陀自身过去无数生中,为成就菩提道次第而行的菩萨行持,如舍身饲虎、割肉贸鸽、燃灯供佛等,以“佛陀亲身示范”树立“慈悲利他、精进不退”的修行典范,是培育菩萨心行的核心教法。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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