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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藏•大藏经 > 大乘华严部 > 大方广佛华严经(第01卷~第10卷) > 《澳藏·大方廣佛華嚴經》第四十八函卷
昵称:小阿含  发布时间:2026-01-30 19:44:29
《澳藏·大方广佛华严经》(二次校稿对勘传译版)以下辩经内容,乃澳门版《大藏经》中《大方广佛华严经》译经理事会第二次校稿对勘传译之文。由世界佛学研究中心(世佛研)深圳分会会长、《大方广佛华严经》译经理事会理事长李永科大檀樾,亲自组织编纂辩经。愿诸仁者发心,积极参与《澳藏》辩经之盛事,共沾法益,同沐佛恩。
《澳藏》版《大藏經》-《华严经》校訂本
初譯稿底本來源:世佛研编委会
校訂人:田甜
校訂日期:二零二六年一月十四日
《澳藏·大方廣佛華嚴經》第四十八函卷
华严二祖智俨法师在《华严经搜玄记》中也对这一义理有补充阐释:“经中诸分,权为方便,实为本怀,融权归实,方显经宗;若执权离实,是名谤法。”
逐句翻译便是经文中的各类分类,权宜是方便手段,真实是根本宗旨,融会权教回归实教,才能彰显经文的宗旨;如果执着于权教而脱离实教,就称为谤法。
智俨法师的注疏严厉警示了执权离实的危害,为修学者划定了修学的边界。
隋末唐初,有一位僧人因执着于“十对范畴”的分类,认为只有严格区分才能把握经义,甚至否定融会贯通的重要性,导致其修学陷入僵化,信众也随之产生困惑,后来华严宗高僧专程前往点化,为其讲解权实不二的义理,使其明白分类是方便而非根本,此后他转变修学方式,注重融会前义,不仅自身修学有所成就,还引导信众树立了正确的修学观念,这一案例也成为华严宗历史上纠偏修学误区的典型。
华严宗的经典公案中,善财童子五十三参的事迹与这句经文的义理高度契合,为修学者提供了生动的实践参照。
善财童子在参访过程中,接触到各类不同的教法与修行法门,这些法门如同经中的“三分”“十分”等权教分类,每一种都针对特定的根器与场景。善财童子并未执着于某一种法门,而是将所有善知识的教导融会贯通,最终在普贤菩萨的指引下,悟入法界圆融的实相,这正是“融前义、契经宗”的完美实践。
在参访过程中,善财童子曾遇到执着于单一法门的修学者,对方认为自己所学才是唯一真实的教法,善财童子则以自身经历说明,各类法门皆是权宜方便,唯有融会贯通才能趋近实相,这一过程也印证了“设分三、十不同,亦权实对说”的义理。
这一公案对修学者的启示在于,研习华严经不能固守某一部分义理,而应像善财童子那样,以开放的心态接纳各类权教说法,同时始终以融会贯通的思维回归实教核心,在践行菩萨行的过程中不断趋近经宗。
历史上,佛陀宣说华严经的原始因缘也充分体现了这一义理。佛陀成道后,为不同根器的众生宣说各类教法,这些教法看似不同,实则都是权实对说的方便施设,其最终目的都是引导众生悟入法界圆融的实相。
佛陀在宣说过程中,不断强调融会贯通的重要性,避免众生执着于名相分类,这与经文中“若不融前义,亦失经宗”的要求一脉相承,印证了经文的经典权威性。
宋代华严宗高僧净源法师在泉州开元寺弘传华严教法时,针对当时修学者中出现的“执权离实”“各执一端”的现象,专门依据法藏、澄观大师的注疏撰写了《华严权实融义论》,并组织信众进行观修实践。
他引导信众在佛前供花时,以不同品种的花朵比喻各类权教说法,以花的整体供佛比喻融会实相,让信众在具体的修行行为中体会“融前义、契经宗”的道理,许多信众因此解开了长久以来的认知困惑,修学信心大增。
此外,五台山华严寺在明代曾举办大型华严法会,高僧们依据这句经文的义理,将经中各类义理整合为“圆融义理图谱”,展示给参与法会的信众,图谱中以中心的法界实相为核心,各类权教分类如枝叶般环绕四周,直观呈现了“权实不二、融会成宗”的义理,法会影响深远,成为华严宗历史上弘扬“融义守宗”思想的典范。
对句中核心佛学名相的深度阐释,是修学者通透理解经文义理的关键,如同为修学者配备了开启义理宝库的钥匙,引领其深入华严圆教的堂奥。
“权实”是佛学核心范畴,也是华严经义理的重要支柱,“权”即权宜、方便,指为顺应众生根器而设立的阶段性、引导性教法,其特点是契合众生认知水平,易于理解践行,但非究竟实相;“实”即真实、究竟,指直指法界实相的根本教法,其特点是彰显诸法圆融一体的本质,是修学的最终归向。
法藏大师在《华严经义海百门》中言“权者,方便接引;实者,究竟归趣;权实不二,方显圆教”,逐句翻译便是权教是方便接引众生的手段,实教是修学的究竟归向,权教与实教不二一体,才能彰显圆教的义理。
这一阐释精准点明了权实的内涵与关系,与经文中“设分三、十不同,亦权实对说”的义理完全契合,说明各类分类说法都是权教的具体体现,其核心归宿是实教的圆融实相。
“经宗”即经文的根本宗旨,对于华严经而言,其经宗是“法界缘起、圆融不二”,即诸法依止法界本体而缘起显现,彼此相互含摄、无碍融通,最终归于一体实相。
澄观大师在《华严经疏》中言“华严经宗,法界圆融,统摄诸义,归於实相”,逐句翻译便是华严经的宗旨,在于法界圆融的义理,统摄所有各类义理,归向究竟实相。
这一阐释明确了华严经的核心归宿,为理解“若不融前义,亦失经宗”提供了根本依据,说明融会前义的最终目的是把握法界圆融的经宗。
“法界缘起”是华严宗的根本宗义,也是经宗的核心内涵,指一切诸法都依止法界本体而产生、发展,诸法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含摄,形成圆融无碍的整体关系。
杜顺法师在《华严法界观门》中言“法界缘起,性自圆融,诸法相依,无碍融通”,逐句翻译便是法界缘起的义理,其本性自然圆融,一切诸法相互依存,无有障碍而融通一体。
这一阐释点明了法界缘起的核心特质,说明经文中的各类分类说法都是法界缘起的具体显现,唯有融会这些显现,才能把握法界缘起的根本宗义。
为了让修学者更直观地理解这些名相的关系,可将其比喻为大树:树的根本如同“实教”的经宗(法界实相),树的枝叶如同“权教”的各类分类说法,枝叶虽形态各异,却都源于树根,唯有将枝叶与树根联系起来,才能把握大树的整体,正如各类分类说法需融会贯通,才能契合经宗。
从修学应用的角度而言,这句经文的义理为不同根器的修学者提供了精准的修学指南,如同为不同航程的旅人规划了回归彼岸的航线,助力其在华严圆教的修学道路上不偏离经宗。
对于上根修学者,他们根器锐利,能直契圆教核心,可通过“权实不二”的观行快速悟入实相。
日常修学中,可于一念心中观照各类权教分类与实教核心的不二关系,体悟“融前义”的本质。
具体方法为:每日选择安静时段,端身正坐,收摄心念,观想前文所涉的佛身、报身、体相用等各类义理,如同无数溪流,最终都汇入法界圆融的大海;随后观想这些义理看似不同,实则都是实相的显现,如同波浪虽有高低起伏,却不离海水的本质。在观想过程中,保持心念的清净与专注,不执着于任何一种分类,而是体悟其背后的圆融实相,久而久之,便能直契“融前义、契经宗”的核心。
对于中根修学者,他们需通过系统研习祖师大德注疏与华严经藏,建立“权实不二”的圆融正见,并结合日常观行践行“融会前义”的要求。
日常研习方面,可每日研读法藏大师的《华严经探玄记》与澄观大师的《华严经疏》中关于权实关系与经宗的章节,逐句解析义理,结合善财童子五十三参的公案加深理解;同时,可制作“义理融会笔记”,将前文所学的各类义理按其与经宗的关联进行梳理,标注出各类义理的权教属性与实教归向,避免陷入孤立认知。
日常观行方面,可在诵经、持咒、弘法等修行行为中融入“融会前义”的思维,例如在诵经时,每读一段分类阐释的经文,便默念“此为权教方便,归於圆融实相”,提醒自己不执着于名相;在弘法时,针对不同根器的听众,既可用分类说法进行引导(权),又适时点出经宗核心(实),确保弘法不偏离方向。
当遇到义理困惑时,可对照多位祖师大德的注疏进行辨析,重点关注其对“融会前义”的阐释,或向华严宗善知识请教,及时纠正认知偏差。
对于下根修学者,他们应从基础的佛学名相学起,逐步建立对“权实”“经宗”的初步认知,再通过积累善根、践行基础善法,为“融会前义”奠定基础。
首先需学习《华严宗辞典》中“权”“实”“经宗”“法界缘起”等核心术语的基础含义,结合简单的修学手册理解其大致关联;
在修行实践上,从十信行位入手,培养对佛法的信心与恭敬心,每日持诵华严经的简短片段或佛号,积累善根功德;在生活中践行十善业,如孝顺父母、善待他人、不杀生、不偷盗等,在践行善业的过程中,初步体会“权实不二”的道理——践行善业的具体行为是“权”,成就菩提的根本目标是“实”。
同时,可通过观察身边事物的关联性来类比理解“融会前义”,如观察家庭中不同成员的角色分工(权),最终都是为了家庭的和睦幸福(实),由此延伸到对经义分类与经宗的认知。
随着善根的积累与认知的提升,再逐步深入研习祖师大德注疏,开展更为系统的观行实践,循序渐进地趋近“融前义、契经宗”的修学目标。
无论何种根器的修学者,都应坚守“解行兼修”的原则,既注重义理的研习,又重视实践的践行,避免陷入“只解不行”的空谈或“盲修瞎练”的误区。
同时,要以“开权显实、会三归一”的主旨为始终指引,明白经文中的各类分类说法是权教方便,核心实相是法界圆融的经宗,不执着于文字表象的差异,而体悟其背后的统一本质。
此外,修学者还应保持谦逊精进的态度,正视自身的修学局限,不傲慢自满,也不妄自菲薄,在相互交流、印证中不断完善对义理的理解,在践行菩萨行的过程中逐步提升融会贯通的能力,最终达成“以经为纲、悟入法界”的修学宗旨。
权教分途为接引,实宗归一众流融;若离融会失经本,圆照法界显真宗。
这段话的大白话释义就是:权宜之教的各类分类是为了接引不同根器的众生,真实的宗义则是让所有不同的义理融会贯通归于一体;如果脱离了融会贯通的思维,就会失去经文的根本宗旨,唯有以圆融的智慧观照法界,才能彰显华严经的真实宗义。
我们在日常修行中,要正确看待经文中的各类分类说法,知道它们是帮助我们理解的工具,而不是最终的目的。可以通过整理笔记、观察生活中的关联事物等方式,培养融会贯通的思维,不执着于单一的义理或名相。
始终记住,华严经的核心是法界圆融的实相,所有的说法都是为了让我们更好地悟入这个实相,在修行中保持这样的认知,才能不偏离方向,一步步靠近佛法的究竟境界。
夫第四依三昧者,乃《大方广佛华严经》中圣人垂化立教之核心轨则,是华严圆教“开权显实、会三归一”宗旨在说法威仪上的具体彰显,更是连接凡夫修学与圣人证悟、权巧方便与真实义理的关键枢纽。
三昧一词,虽通于诸宗,然在华严宗中自有其圆融深义,非仅指身心收摄、妄念不起之浅层静虑,实乃直指法界体性、统摄定慧不二、理事无碍、事事无碍的圆融境界。
杜顺法师作为华严初祖,在其奠基之作《华严五教止观》中开篇即言:“圆教三昧者,法界无碍三昧也。”
此句文言,需逐字深解:“圆教”者,即华严圆融之教,别于小乘、权教大乘,直显法界实相;“三昧”者,正定也,非偏枯之定,亦非散乱之慧;“法界无碍”者,谓此三昧中,能普摄一切三昧,能遍照一切法界,定中见慧,慧中含定,动静不二,体用一如,无有丝毫滞碍。
杜顺法师门下曾有弟子问曰:“师父所言法界无碍三昧,与凡夫日常修定有何不同?”法师答曰:“凡夫修定,如筑墙遮风,执着于‘静’之相,恐动扰其心;圣人三昧,如明镜照物,镜体常寂,影像随缘,动而无动,静而无静,虽在定中,不妨应机说法,虽说法时,不失定体,此即法界无碍之谓也。”
此案例恰印证华严三昧之圆融特质,破除“定必离动、动必失定”之凡夫执见,亦为“第四依三昧”奠定了宗义基础。凡夫逐境分动静,圣人居常泯二边;三昧体中无来去,法界缘起自安然。
盖圣人说法,非随凡情妄念、临时起意而发,必依此华严圆融三昧,方得契合法界实相、普利十方群生,故经文言“夫动静唯物,圣岂然乎”。此句看似简浅,实则蕴含华严宗“理事不二”之核心义理。
凡夫迷于无明,执着于外境之动静,将“动”与“静”析为两种截然不同的实有之物,于动则随境流转,心生散乱,于静则执定死寂,堕入顽空,终日用在相待之执中,不得自在。
正如智俨法师在《华严经搜玄记》中所阐释:“凡夫逐境,妄分动静,如小儿戏,执影为实,不知影无自性,随形而现,动静亦然,无有自性,随缘起用。”
此文言注疏,需逐句解析:“凡夫逐境”者,谓凡夫之心常随外境迁转,不能自主;
“妄分动静”者,谓凡夫以分别心,将缘起幻用之动静,执着为实有自性之体;
“如小儿戏,执影为实”者,以生动比喻,显凡夫执着之虚妄,如孩童不知影子是光与形之因缘和合,反执着影子为真实之物;
“不知影无自性,随形而现,动静亦然,无有自性,随缘起用”者,点破核心义理,影子本无独立自性,需依靠形体与光线方能显现,动静亦是如此,无有固定不变之自性,皆随各种因缘条件而产生作用。
智俨法师当年弘法时,曾遇一居士问:“弟子静坐时,心则安宁,一旦与人交谈,心便散乱,不知如何方能动静一如?”法师答曰:“汝执静坐为静、交谈为动,是为二执。若能悟动静皆为缘起幻用,静坐时不执静相,交谈时不随境转,如莲花出淤泥而不染,虽在动中,心体常寂,虽在静中,妙用不停,便是动静一如之境。”
居士闻之,当下破除分别执着,后依此修行,渐入三昧,此亦为“动静唯物,圣岂然乎”之修学印证。
静鉴前理明法界,受加起言契真常;三昧为基弘华严,言辞无碍利群方。
圣人则不然,悟法界体性本自清净,离一切相,无有动静之分别,动静皆为法界体性之随缘妙用,如毗卢遮那佛,常住常寂光中,不动本位,而能应十方众生之机,示现种种说法相状,动而无动,静而无静,动静一如,体用不二。
法藏法师(贤首大师)在其划时代著作《华严金师子章》中,以金师子为喻,深刻阐释此理:“金无自性,随工巧匠,遂有师子相起;起但是缘,故名缘起。”
此段文言注疏,乃华严宗阐释“缘起无性、无性缘起”之经典名句,需逐字逐句讲透:“金无自性”者,谓黄金本身并无固定不变之自性,其形相可随工匠之巧艺而改变;
“随工巧匠,遂有师子相起”者,谓黄金依工匠之因缘,显现出师子之形相;
“起但是缘,故名缘起”者,谓师子相之显现,仅依靠各种因缘条件,并无独立自性,故称之为缘起。
法藏大师以此比喻,对应“圣人依三昧说法”之理:“金体”喻华严三昧之本体,即法界体性;“师子相”喻圣人说法之言辞;“工巧匠”喻诸佛加持与众生根机之因缘。金体不动,而师子相随缘显现,正如圣人居三昧中,定体不动,而说法言辞随众生根机因缘而发起,动而无动,静而无静,体用不二。
当年法藏大师为武则天讲解《华严经》义,武则天疑惑“法界缘起”之理过深,难以理解,大师便以殿中金师子为喻,逐句解析,武则天当下豁然开朗,悟入“理事无碍”之理,此亦可见华严宗“以喻显理”之精妙,能将高深义理转化为易懂之法,助力修学者悟入实相。
圣示轨则依三昧,凡修定慧契真源;言从定起无虚妄,法界流露利群生。
圣人之所以依三昧说法,更在于“示轨后徒,明将有说,必须静鉴前理,受诸佛加,从定起而发言,言必真当”,为末世凡夫指示修学之阶梯、说法之规范,令后学知晓“说法利生”非易事,需以三昧为基,方能言不虚发、普利群生。
澄观法师(清凉大师)在其被誉为“华严疏钞之祖”的《华严经疏》(《清凉疏》)中,对此句有极为详尽的阐释:“示轨后徒者,圣人悲心无尽,为度末世迷流,示现修行说法之轨则,令诸后学有所依循,不堕邪途;
明将有说者,圣人说法,非无的放矢,必先明示大众,即将宣说妙法,令大众凝心谛听,生恭敬心;
必须静鉴前理者,前理者,乃诸佛如来所说之清净教法,尤其是华严法界缘起之根本妙谛,诸如十玄六相、理事无碍、事事无碍之理,圣人入三昧中,凝心静虑,深观彻照,穷其源底,明其本末,确保所言皆契诸佛之教、符法界之实;
受诸佛加者,诸佛加持非外在神力之所赐,实乃三昧正定与诸佛果德相应之自然感应,法界体性不二,圣人入定时,自心与诸佛之心融为一体,自性功能与诸佛功德相互印证,故能蒙加被而智慧显发,言辞无碍;
从定起而发言者,定者体也,言者用也,体用不二,从定起言,如从大海取滴水,无不具足大海之德;
言必真当者,谓所言不违实相、不背教典、不逆根机,字字句句皆从法界流出,能令闻者开悟,破迷启智。”
此段注疏,将“示轨后徒”至“言必真当”之内涵层层剖析,逻辑严谨,义理精深,为后世修学者理解“依三昧说法”之轨则提供了权威依据。
澄观大师一生弘传《华严经》,曾历时多年撰写《华严经疏》与《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其在撰写过程中,每日皆入三昧修行,静鉴经义,蒙诸佛加被,故其注疏能穷究华严义理之精髓,成为华严宗修学之必读典籍,历代高僧皆依其注疏研习《华严经》,悟入法界实相,此亦为“静鉴前理,受诸佛加,从定起而发言,言必真当”之生动体现。
以法为镜照本心,方见玄极无染尘;三昧为舟渡迷海,言为慈航度众生。
宗密法师(圭峰大师)作为华严五祖,在其《华严原人论》中,进一步补充了“依三昧说法”的利他悲心内涵:“圣人依三昧说法,非仅为自利,成就自身智慧功德,更是利他之悲心流露。末世众生,根器浅薄,多随烦恼流转,不知如何如法言说、如法修学,圣人故示现此轨则,令后学知晓‘修定’与‘说法’之密切关系,先修定以明理,后说法以利生,解行兼利,方是华严修学之正途。
若离三昧,心不静定,所言必随凡情,或执空、或执有,或言不及义,不仅不能利益众生,反而可能误导他人,堕入邪说之坑。”
宗密法师当年融通华严与禅教,其弘法时,亦必先入三昧,静鉴经义,再为信众说法,其言辞通俗易懂,义理透彻,听闻者皆能破除疑惑,建立圆融正见,
有信众问曰:“大师说法,为何总能一语中的,令弟子当下开悟?”宗密法师答曰:“吾非有特殊能力,唯是每日修定,心与法界相应,所言皆从三昧中流出,契合众生根机,故能令汝等开悟。汝等若能勤修三昧,静心观照经义,他日说法,亦能如此。”
此语不仅彰显了“依三昧说法”之殊胜,更给予后学修学者以信心,表明“依三昧说法”非圣人专属,凡夫只要勤修定慧,亦能逐渐趋近此境界。
一心入正定慧生,万语出尘契实相;华严妙理凭三昧,广度群迷归故乡。
历史上,依“第四依三昧”说法并获得殊胜成就的华严高僧不胜枚举,除前文提及的杜顺、智俨、法藏、澄观、宗密五位祖师外,唐代灵辨法师的事迹亦广为流传。
据《宋高僧传》记载,灵辨法师自幼聪慧,七岁出家,十岁便开始研习《华严经》,成年后为弘传华严大法,隐居终南山,每日清晨入三昧修行,静鉴华严经中十玄六相、理事无碍之妙理,午时出定,为前来问道的信众说法,其说法时,言辞流畅,义理精深,且能应机设教,针对不同根器的信众,宣说不同层次的义理,上根者能直契法界实相,中根者能建立圆融正见,下根者能种下善根,心生信心。
有一次,一位外道学者前来挑战,质疑华严宗“法界缘起”之理,认为“万法各有自性,岂能圆融无碍”,灵辨法师先入三昧片刻,静鉴义理,受诸佛加被,出定后从容应对,以华严“十玄无碍”之理,结合生活中的“因陀罗网”为喻,阐释“一一法中含摄一切法,一切法入于一法”的圆融实相,外道学者闻之,当下心服口服,皈依佛门,成为华严宗的忠实信徒,后亦依“依三昧说法”之轨则,弘传华严教法。
灵辨法师一生弘法四十余年,弟子遍布天下,其弟子皆传承其“先修定、后说法”的修学宗旨,为华严宗的传承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此案例充分印证了“依三昧说法”不仅能令说法者言辞真当、义理透彻,更能广度众生,令闻者破迷启智、皈依佛法。
定中观理明真妄,言下开迷悟古今;华严三昧传千古,祖师垂轨启后人。
另据《华严经》记载,佛陀成道后,于菩提树下为法身大士宣说《华严经》时,亦依“第四依三昧”,入“华严三昧”中,静鉴法界实相,受诸佛加被,从定起后,以无碍智慧宣说圆教妙法,诸大菩萨闻之,皆得悟入法界缘起之理,成就殊胜功德。
善财童子五十三参的公案中,善财童子参访普贤菩萨时,普贤菩萨亦于“普贤三昧”中,为其宣说“十大愿王”,言辞真当,直指法界实相,善财童子闻之,即刻悟入“万法归一、一摄一切”的圆融境界,最终成就佛果功德。
此公案不仅是《华严经》中的核心故事,更是“依三昧说法”能令听者悟入实相、成就佛果的经典印证,为后世修学者指明了“修定—说法—悟入”的修学路径,彰显了华严宗“开权显实、会三归一”的主旨,权者即“十大愿王”的方便言说,实者即法界实相的圆融境界,会一切方便言说归于佛果圆融,令修学者依此路径,逐步趋近毗卢遮那佛的圆满果德。
佛入华严三昧中,广宣妙法利群蒙;善财闻法悟实相,愿随普贤证圆通。
就当代修学者而言,“第四依三昧”的轨则虽看似高深,实则与日常修学息息相关,并非遥不可及。
上根之人,能直契“三昧即法界、法界即三昧”之理,于行住坐卧中皆能保持正念,不随境转,说话行事无非法界妙用,自然能“言必真当”,契合实相,虽不刻意“入三昧”,却时刻在三昧中,正如杜顺法师所言:“圆教行者,于一切时、一切处,皆在法界无碍三昧中,动静不二,定慧一如。”
中根之人,可通过系统的修学次第,每日固定时段(如清晨、夜晚)进行静坐修行,收摄身心,远离散乱,静心观照《华严经》中的核心义理(如“理事无碍”“事事无碍”),逐步培养定力与智慧,在与人交流佛法时,先静心片刻,鉴照义理,确保所言契合教法、不违实相,久而久之,便能“从定起言,言必真当”。
下根之人,可从日常小事做起,不急于求成,先从“收心”开始,说话前先反思自己是否心浮气躁、杂念丛生,若有散乱,便先闭目养神片刻,平复心绪,再开口言说,无论是与人交谈、讲解佛法,还是日常处事,皆以“静心、明理”为前提,逐步培养“静鉴前理”的习惯,虽暂时无法“受诸佛加被”,却能通过持续的修学,慢慢趋近三昧境界,令自己的言辞越来越恰当,契合事理。
正如莲池大师所言:“修行之道,莫过于定慧双修,定能生慧,慧能助定,二者相辅相成,方能成就佛果。凡夫欲说法利生,必先修定,心定而后智慧生,智慧生而后所言所行皆能契合佛法,利益众生。若心不静定,智慧不开,所言必是妄语、绮语,不仅不能利益他人,反而会造作恶业,堕入轮回。”
此语与华严宗“依三昧说法”的轨则一脉相承,皆是强调“定”的重要性,为当代修学者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修学指引。
无论是研习《华严经》义理,还是日常弘法利生,亦或是与人相处、待人接物,“第四依三昧”的轨则都能给予我们深刻的启示:唯有保持内心的静定,深入理解事物的实相(静鉴前理),以真诚、智慧的心态面对一切(受诸佛加,此处可理解为以清净心契合善法因缘),才能说出恰当的话、做出正确的事(从定起而发言,言必真当),最终实现“解行兼利、自利利他”的修学目标,契合华严宗“开显法界实相、导归佛果圆融”的核心主旨。
日常修定明心性,处世发言契法章;华严圆融凭践行,一生修学证真常。
“言必真当”四字,乃圣人说法之根本准则,亦是华严言教的灵魂所在。
“言”者,非凡夫虚妄戏论之语,乃圣人从三昧正定中流出的法界之言,是实相的流露、智慧的彰显。华严宗中,“言”与“实”本不二,言说即实相,实相即言说,非离言而有实相,亦非离实相而有言说,此乃“理事无碍”义理在言教上的体现。
“必”者,定然之义,表圣人言说无有丝毫虚妄,无不契合实相、顺应根机,非随情随意而发,乃法尔如是之必然。
“真”者,直指法界实相,远离一切虚妄分别,不执空、不执有,不偏权、不偏实,恰是华严“真空妙有”的圆融之理。
“当”者,契合之义,既契合诸佛之教理,不违经典之要义;又契合众生之根机,能令不同根器的众生各得其益,上根者直契实相,中根者建立正见,下根者种下善根。
杜顺法师在《华严法界观门》中言:“真当之言,如摩尼宝珠,随众生心,应所知量,雨诸珍宝,无有穷尽。”
此句文言需逐字解析:“真当之言”即圣人从定起之语,“摩尼宝珠”喻此法言具足无量功德,“随众生心”谓顺应众生不同根机与需求,“应所知量”谓契合众生认知能力,“雨诸珍宝”喻法言能赐予众生种种善法功德,“无有穷尽”表法言之妙用无穷,能恒常利益众生。
杜顺法师门下有一弟子,初学华严时疑惑:“师父,何以圣人之言能普度众生?凡夫言说为何难以动人?”法师答曰:“圣人之言,从法界流出,如清净泉水,甘美醇厚,能滋养众生善根;凡夫之言,从妄想流出,如浑浊泥水,苦涩难闻,反增众生烦恼。真当之言,如日月之光,普照万物,无有偏私;虚妄之语,如萤火之光,微弱不明,仅照一隅。”
弟子闻之,当下悟入“言必真当”之理,后依此修学,言语渐趋真诚恰当,接引了无数众生入门,此亦为“言必真当”之修学印证。
言契实相方为真,语合根机始为当;定心流出无碍法,受者深心自然笃。
“故受者之心自然笃矣”,此句揭示“言必真当”与“众生信受”的因果关联,彰显华严宗“根机与法言相应”的妙义。
“故”者,承上启下之词,表因圣人之言真当,故有众生信受之果,因果分明,丝毫不爽。
“受者”即闻法之众生,涵盖上、中、下三根,华严圆教普被三根,故受者无有局限,皆能因真当之言而获益。
“之心”指受者的清净本心,此心本具佛性,与法界实相不二,只因无明遮蔽,未能显现,圣人真当之言如清净之风,能吹散无明迷雾,令本心显露,自然生起笃信。
“自然”二字尤为精妙,表信受非外力强迫,亦非刻意造作,乃法言与本心相应后的自然流露,如磁吸铁,如水流下,自然而然,不假勉强。华严宗认为,众生本心与法界实相本为一体,圣人真当之言恰是连接二者的桥梁,言入于心,如水滴融入大海,即刻融为一体,信受之心便油然而生。
“笃”者,坚定、恳切之义,谓受者之信非浅尝辄止的暂信,亦非随境而转的假信,乃是深入骨髓、不可动摇的真信,是对法界实相的深刻体认,对圣人言教的全然接纳。
智俨法师在《华严经搜玄记》中阐释:“受者之心笃,非由外铄,乃内具之佛性与外来之法言相感相应,如种子遇阳光雨露,自然萌芽生长,不可遏制。”
此段文言需逐句解析:“受者之心笃”明信受的坚定性,“非由外铄”谓信受非外在力量强加,“乃内具之佛性与外来之法言相感相应”点明信受的根源在于本心佛性与圣人法言的契合,“如种子遇阳光雨露,自然萌芽生长,不可遏制”以生动比喻显信受的自然性与持续性,种子喻本心佛性,阳光雨露喻真当之言,萌芽生长喻信受之心的生起与深化。
智俨法师当年弘法时,曾遇一屠夫,因杀生过多,内心充满罪恶感,听闻法师说法后,竟痛哭流涕,当下发愿戒杀念佛。有人问屠夫:“你从未接触佛法,何以一听法师之言便如此笃信?”屠夫答曰:“法师之言,如利刃剖开我心,令我看清自己的罪恶,亦令我知晓尚有改过自新之路,此语字字句句皆说到我心坎里,由不得我不信。”
此便是“言必真当,故受者之心自然笃矣”的鲜活案例,圣人之言契合众生本心需求,即便根器浅薄、业障深重之人,亦能生起坚定信受。
真言如露润心田,笃信似根扎尘寰;定作舟航渡苦海,言为灯塔照迷川。
“故于诸会,多明入定为说经缘”,此句总结说法的根本因缘,回归“依三昧说法”的核心,与前文“依三昧者”遥相呼应,形成完整的逻辑闭环。
“故”者,再次承接上文,因言必真当方能令受者心笃,而言必真当的根源在于入于三昧,故华严经中诸大法会,无不以圣人人定为说法的根本因缘,彰显“定生慧、慧起言、言利生”的华严修学次第。
“于诸会”指《华严经》中所记载的种种法会,如菩提树下初会、普光明殿会、忉利天宫会等,无论何种法会,圣人说法前必先入正定,此乃华严说法的固定轨则,非偶然之举。
“多明”二字表此种因缘在华严经中反复彰显、重点阐释,凸显其重要性,华严宗认为,入定为说经缘,如树之有根、水之有源,无根则树枯,无源则水竭,无定则言虚,言虚则不能利生,故诸会皆以定为缘,确保说法的真当与殊胜。
“入定为说经缘”直指说法的根本前提,“入定”即入华严三昧,前文已释,此处特指圣人说法前的正定,非仅身心不动,乃是与法界实相完全相应的圆定,在定中静鉴前理、受诸佛加被,方能从定起言,言必真当。
“为说经缘”谓入正是说法的因缘、根基,因缘具足,说法方能成就,众生方能获益,此乃“法界缘起”义理在说法事相上的体现,入定是因,说法是果,受者心笃是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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