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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藏•大藏经 > 小乘律 > 四分律藏(第01卷~第20卷) > 《澳藏·四分律藏》第一千七百七十二函卷
昵称:小阿含  发布时间:2026-10-03 21:54:39
《澳藏·四分律藏》(二次校稿对勘传译版)以下辩经内容,乃澳门版《大藏经》中《四分律藏》译经理事会第二次校稿对勘传译之文。由世界佛学研究中心(世佛研)石家庄分会会长、《四分律藏》译经理事会理事长孙丽英大檀樾,亲自组织编纂辩经。愿诸仁者发心,积极参与《澳藏》辩经之盛事,共沾法益,同沐佛恩。
《澳藏》《大藏经》《四分律藏·孙丽英阖家供奉》
《澳藏》版《大藏经》-《四分律藏》校订本
初译稿底本来源:世佛研编委会
校订人:曹伊洁 王南希
校订日期:二零二六年八月二日
《澳藏·四分律藏》
第一千七百七十二函卷
佛入涅槃色身灭,法身常住经法存。若能持戒依经住,佛法终当永不泯。
“诸世间人种种名种种姓种种家出家不令佛法疾灭。”此句经文,世尊揭示了诸佛及声闻众灭度后,佛法不令疾灭的关键所在,即无论出家者来自何种姓氏、何种家族、何种社会阶层,只要能够以经法善摄,就能住持佛法,令佛法久住于世。
“诸世间人”者,谓一切世间的众生,无论贫富贵贱,无论男女老少,无论种族国籍。
“种种名种种姓种种家”者,谓出家者来自不同的姓氏、不同的家族、不同的社会阶层,其出身、背景、根器、素质各不相同。
“出家不令佛法疾灭”者,谓这些不同出身的人出家之后,只要能够如法修行,就能住持佛法,令佛法不会迅速灭亡。
唐·法砺法师于《四分律疏》卷一之中,对此句经文注解道:“种种名种种姓种种家出家者,谓出身不同,根器各异。然若能以经法摄受,令其明了义理,持戒修行,皆能住持佛法,令法久住。故佛法不简择出身,唯择发心与行持。”
法砺法师此语,深刻揭示了佛法的平等性,佛法不简择众生的出身,无论贫富贵贱,无论种族国籍,只要能够发菩提心,持戒修行,皆能成为合格的佛弟子,皆能住持佛法,利益众生。
法砺法师进一步阐释道:“昔者,释迦牟尼佛座下的弟子,有来自王族的,如阿难尊者、罗睺罗尊者;有来自婆罗门的,如舍利弗尊者、目犍连尊者;有来自商人的,如须菩提尊者;有来自奴隶的,如优波离尊者。他们出身不同,然皆能依教奉行,证得阿罗汉果,辅佐佛陀弘扬佛法。故出身不是决定能否住持佛法的关键,发心与行持才是关键。”

此语通过列举佛陀座下弟子的不同出身,有力地证明了佛法的平等性,令我们对佛法的包容性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唐·道宣法师于《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下之中,对此句经文有极为精辟的论述:“出家者,乃佛法之幢相,众生之福田。其价值不在于出身,而在于持戒与修行。若能持戒清净,精进修行,虽出身贫贱,亦能令佛法兴盛;若破戒犯斋,造作恶业,虽出身高贵,亦能令佛法灭亡。”
道宣法师此语,将出家者的价值与出身彻底剥离开来,强调了持戒与修行的重要性。出家者的价值,不在于其出身多么高贵,不在于其拥有多少财富,而在于其是否持戒清净,是否精进修行,是否能为众生作榜样,是否能住持佛法。
道宣法师于《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卷三之中,进一步补充道:“佛法平等,无有高下。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皆能出家修行,皆能证得圣果。故不应以出身论人,不应以出身衡量出家者的价值。”
此语再次强调了佛法的平等性,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皆能成佛,故不应有任何的歧视和偏见。
唐·怀素法师于《四分律开宗记》卷三之中,从大乘菩萨戒的角度对此句经文进行了阐释:“种种名种种姓种种家出家者,若能发菩提心,修菩萨行,持戒精严,习经深入,皆能成为大乘菩萨,住持佛法,令法久住。大乘菩萨戒,不拘出身,唯重发心。只要发菩提心,即为菩萨,即为佛子。”
怀素法师认为,大乘菩萨戒的核心是菩提心,只要能够发菩提心,无论出身如何,都能成为大乘菩萨,都能住持佛法,利益众生。
怀素法师进一步指出:“昔者,六祖慧能大师,出身樵夫,目不识丁,然一闻《金刚经》,即能开悟,最终成为禅宗第六代祖师,弘扬佛法,利益无量众生。此即出身不碍修行,不碍住持佛法之明证。”
此语通过六祖慧能大师的例子,有力地证明了大乘菩萨戒不拘出身,唯重发心的道理。
宋·圆照法师于《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下之中,对道宣法师的观点进行了更为详尽的补充阐释:“种种名种种姓种种家出家者,有上根者,有中根者,有下根者。上根者,一闻佛法,即能开悟,住持佛法;中根者,依教奉行,渐次修行,亦能住持佛法;下根者,若能以经法善摄,令其渐次学习,亦能持戒修行,护持佛法。故无论根器如何,只要能以经法善摄,皆能为佛法的住世做出贡献。”
圆照法师将出家者分为上、中、下三根,指出无论根器如何,只要能以经法善摄,皆能为佛法的住世做出贡献。上根者能成为佛法的弘扬者;中根者能成为佛法的修行者;下根者能成为佛法的护持者,三者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了佛法住世的基础。
除上述四位律宗祖师外,灵芝元照律师于《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下亦云:“出家者,当以戒为师,以经为镜,常自反省,精进修行。不应以出身自傲,亦不应以出身自卑。”
允堪律师于《四分律行事钞会正记》卷下云:“佛法如大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大。一切众生,无论出身如何,皆能入于佛法大海,获得佛法的利益。”
印光大师于《印光法师文钞》之中云:“末法时代,出家者多,而真实修行者少。然亦有很多出身平凡的出家者,持戒精严,精进修行,住持佛法,利益众生。”
憨山德清大师于《憨山老人梦游集》之中云:“出家者,乃荷担如来家业之人。荷担如来家业,不问出身,唯问发心与行持。”
虚云老和尚于《虚云和尚法汇》之中云:“我一生之中,见过很多出身贫贱的出家者,他们持戒精严,精进修行,成为一代高僧;也见过很多出身高贵的出家者,他们破戒犯斋,造作恶业,成为佛教的罪人。故出身不是关键,关键在于发心与行持。”
此六位祖师大德的开示,皆从不同角度印证了此句经文的义理,令我们对出家者的价值和佛法的平等性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昔者,六祖慧能大师,出生于岭南新州,父亲早逝,与母亲相依为命,以卖柴为生,目不识丁。一日,大师于市中卖柴,闻客诵《金刚经》,至“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一句,当下豁然大悟,遂发心出家,前往黄梅五祖弘忍大师处求法。
五祖弘忍大师见大师根器不凡,遂令其于碓房舂米八个月。后五祖弘忍大师为弟子们说《金刚经》,令弟子们各作一偈,以见悟性。神秀上座作偈曰:“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慧能大师闻之,亦作一偈曰:“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五祖弘忍大师见慧能大师的偈子,知其已明了心性,遂于夜间将衣钵传给慧能大师,令其南归。慧能大师南归后,于广州法性寺剃度出家,后于曹溪宝林寺弘法三十余年,弘扬顿悟法门,度脱众生无数,成为禅宗第六代祖师。六祖慧能大师的例子,便是种种名种种姓种种家出家,不令佛法疾灭之明证。
又如,唐代鉴真和尚,出生于扬州江阳县,父亲是一位普通的商人。鉴真和尚十四岁出家,潜心研习佛法,尤其精通律藏。后应日本僧人邀请,东渡日本,历经六次东渡,五次失败,双目失明,终於在第六次东渡成功,到达日本。
鉴真和尚在日本,传授戒律,弘扬佛法,将中国的建筑、雕塑、医学、书法等文化传入日本,为中日文化交流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鉴真和尚的例子,亦是出身平凡的出家者,住持佛法,令法久住之体现。出家不问贵与贫,唯重发心与行真。若能持戒依经住,便是如来座下人。
“何以故以经法善摄故。”此句经文,世尊自问自答,揭示了种种名种种姓种种家出家,不令佛法疾灭的根本原因,在于“以经法善摄故”。
“何以故”者,为什么呢?“以经法善摄故”者,因为能够以佛陀的经典和教法,善巧地摄受、教育、培养出家者,令其深入经藏,明了佛法义理,树立正确的知见,依教奉行,精进修行,从而能够住持佛法,令佛法久住于世。
“善摄”二字,极为重要,“摄”者,摄受、教育、培养也;“善”者,善巧、方便、应机也。“善摄”,谓能够根据出家者的根器和因缘,善巧地运用经法,对其进行教育和培养,令其渐次修行,证得圣果。
唐·法砺法师于《四分律疏》卷一之中,对此句经文注解道:“以经法善摄故者,谓以经法为工具,善巧地摄取出家者,令其明了义理,树立正见,持戒修行,故能住持佛法,令法久住。经法者,佛法之根本也。无经法,则佛法无依;无经法,则僧团无范;无经法,则众生无度。”
法砺法师此语,深刻揭示了经法在佛法传承中的核心地位,经法是佛法的根本,是僧团的规范,是众生得度的依据。只有以经法善巧地摄取出家者,令其明了佛法义理,树立正确的知见,才能令其成为合格的佛法传承者,才能令佛法久住于世。
法砺法师进一步阐释道:“善摄者,有三义:一者应机说法,二者循序渐进,三者因材施教。应机说法者,谓根据出家者的根器,宣说相应的教法;循序渐进者,谓从浅到深,从易到难,渐次引导出家者修行;因材施教者,谓根据出家者的特长和不足,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培养。唯有如此,才能真正以经法善摄出家者,令其成就。”
此语详细解释了“善摄”的三个含义,令我们对“以经法善摄”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
唐·道宣法师于《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下之中,对此句经文有极为痛切的论述:“佛法之兴衰,全在于是否以经法善摄僧众。若能以经法善摄僧众,令僧众持戒清净,精进修行,则佛法兴盛;若不能以经法善摄僧众,令僧众破戒犯斋,造作恶业,则佛法衰落。故住持佛法者,当以经法善摄僧众为第一要务。”
道宣法师此语,将以经法善摄僧众提升到了住持佛法第一要务的高度,强调了其重要性。
住持佛法者,无论是寺院的住持,还是僧团的领袖,其首要任务,不是追求名利,不是修建寺院,而是以经法善摄僧众,令僧众持戒清净,精进修行,只有这样,才能令佛法兴盛,利益众生。
道宣法师于《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卷四之中,进一步补充道:“以经法善摄僧众者,当令僧众先学经法,明了义理,然后受戒修行。若不学经法,不明义理,便受戒修行,必成盲修瞎练,甚至误入歧途,造作恶业。”
此语强调了学习经法对于受戒修行的重要性,受戒修行必须建立在明了经法义理的基础之上,只有明了了为什么要持戒,持戒的意义是什么,才能自觉地持戒修行,才能避免盲修瞎练,误入歧途。
唐·怀素法师于《四分律开宗记》卷四之中,从大乘经法的角度对此句经文进行了阐释:“以经法善摄故者,不仅以声闻经法善摄,亦以大乘经法善摄。大乘经法,乃成佛之根本,若能以大乘经法善摄出家者,令其发菩提心,修菩萨行,不仅能令佛法久住,亦能令一切众生皆得成佛。”
怀素法师认为,以经法善摄出家者,不仅要以声闻经法善摄,令其持戒修行,证得阿罗汉果;更要以大乘经法善摄,令其发菩提心,修菩萨行,成就佛果。只有这样,才能令佛法真正久住于世,才能真正利益一切众生。
怀素法师进一步指出:“《四分律藏》虽为声闻律藏,然其中包含了大乘菩萨戒的精神。若能以大乘经法善摄出家者,令其将声闻戒与大乘菩萨行结合起来,便能成为大乘菩萨,住持佛法,利益众生。”
此语再次强调了《四分律藏》的大乘属性,为以经法善摄出家者指明了更高的目标。
宋·圆照法师于《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下之中,对道宣法师的观点进行了更为详尽的补充阐释:“以经法善摄僧众者,有四步骤:一者,令其听闻经法,种下善根;二者,令其研习经法,明了义理;三者,令其依经修行,断除烦恼;四者,令其弘扬经法,利益众生。此四步骤,缺一不可。”圆照法师将以经法善摄僧众的过程分为四个步骤,条理清晰,逻辑严密。
“听闻经法”者,谓令出家者听闻佛陀的教法,种下善根,生起信心;“研习经法”者,谓令出家者深入研习经典,明了佛法义理,树立正确的知见;“依经修行”者,谓令出家者将经法义理落实到实际行动之中,依教奉行,断除烦恼;“弘扬经法”者,谓令出家者将自己所学到的佛法,传播给其他众生,令更多的众生能够听闻佛法,获得利益。
圆照法师进一步解释道:“听闻经法是基础,研习经法是核心,依经修行是目的,弘扬经法是延伸。唯有四者具足,才能真正以经法善摄僧众,令其成就,令佛法久住。”
除上述四位律宗祖师外,灵芝元照律师于《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下亦云:“经法者,佛之法身也。以经法善摄僧众,即是以佛之法身善摄僧众。若能以佛之法身善摄僧众,则僧众皆能成为佛之弟子,皆能住持佛法。”
允堪律师于《四分律行事钞会正记》卷下云:“不以经法善摄僧众,如无舵之舟,无缰之马,随波逐流,不知所往,必至倾覆。以经法善摄僧众,如舟有舵,马有缰,能直达彼岸,成就佛果。”

印光大师于《印光法师文钞》之中云:“末法时代,修行以念佛为第一,然亦必须深入经藏,明了义理,方能树立正见,不被邪说所惑。故以经法善摄僧众,乃末法时代住持佛法之第一要务。”
憨山德清大师于《憨山老人梦游集》之中云:“深入经藏,智慧如海。唯有深入经藏,才能获得圆满的智慧,才能住持佛法,利益众生。故以经法善摄僧众,即是令僧众深入经藏,获得智慧。”
虚云老和尚于《虚云和尚法汇》之中云:“我一生之中,极力提倡僧众学习经法,因为只有深入经藏,才能明了佛法义理,才能持戒清净,才能住持佛法。若不习经法,便不能明了佛法义理,便不能持戒清净,便不能住持佛法。”
此六位祖师大德的开示,皆从不同角度印证了此句经文的义理,令我们对“以经法善摄”的重要性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昔者,鸠摩罗什法师,出生于西域龟兹国,父亲是天竺人,母亲是龟兹国王的妹妹。鸠摩罗什法师自幼聪慧,七岁随母出家,遍学小乘和大乘经典,尤其精通大乘般若学。
后前秦苻坚派吕光西征龟兹,将鸠摩罗什法师带回长安。鸠摩罗什法师在长安,主持译经事业,翻译了《金刚经》《法华经》《维摩诘经》《阿弥陀经》等大量佛教经典,共计七十四部,三百八十四卷。鸠摩罗什法师翻译的经典,文辞优美,义理准确,流传至今,影响深远。鸠摩罗什法师的译经事业,便是以经法善摄众生,令佛法久住于世的典范。
又如,唐代玄奘法师,为了求取真经,历经千辛万苦,西行印度,带回了大量的佛教经典,并将其翻译成中文,流传后世。玄奘法师翻译的经典,共计七十五部,一千三百三十五卷,对中国佛教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玄奘法师的所作所为,亦是以经法善摄众生,令佛法久住于世的体现。
再如,当代的很多高僧大德,致力于讲经说法,弘扬佛法,令更多的众生能够听闻经法,明了义理,依教奉行。他们的所作所为,便是以经法善摄众生,令佛法久住于世的最好证明。
经法善摄众僧心,智慧光明照古今。若能依此弘佛法,法轮常转永不沉。
“舍利弗。譬如种种华置于案上以线贯。虽为风吹而不分散。”此句经文承接前文“散花易散”之沉痛警示,以正面比喻开显护持佛法之根本要道,乃佛陀对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舍利弗及一切后世佛弟子的无上开示。
“舍利弗”三字,既是佛陀对智慧第一上首弟子的亲切呼唤,亦是对一切荷担如来家业者的殷切咐嘱,如慈母唤子归家,如良师唤徒受业,字字含悲,句句带切。
“譬如”二字,标志着佛陀将以世间浅显易见之象,喻示出世间甚深难解之理,令钝根者易解,利根者易入。
“种种华”者,非仅指世间五颜六色之花,乃喻一切世出世间善法,包括孝养父母、奉事师长、慈心不杀、修十善业等世间善法,亦包括持戒、布施、忍辱、精进、禅定、智慧等出世间善法,更包括六度万行、四摄法等大乘菩萨善法,如天上之华有百千种,世间之善法亦有百千种,一一皆能令众生得安乐、得解脱。
“置于案上”者,喻一切善法皆存在于世间,等待众生去修持、去践行,案喻世间,华喻善法,世间是善法生长的土壤,善法是世间光明的源泉。
“以线贯”者,乃此比喻之核心,线喻佛陀所说的经法与戒律,贯喻经法戒律对一切善法的统摄与贯穿作用,如线能将零散的花朵贯穿成串,经法戒律亦能将零散的善法贯穿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令其不散失、不毁坏。
“虽为风吹而不分散”者,喻一切善法若能以经法戒律贯摄,则无论遭遇何种烦恼风、业风、邪见风,皆能坚固不动,不被吹散,不被毁坏,如贯串之花,虽遇大风,只能摇曳生姿,不能散落一地。
此句经文在《四分律藏》中的语境定位,属于制戒因缘中的正面比喻说明,其核心作用在于与前文“散花易散”的反面比喻形成鲜明对比,令弟子们清晰地认识到以经法戒律贯摄善法的重要性,生起依教奉行、护持佛法的坚定信心。
法砺法师《四分律疏》卷二云:“譬如种种华置于案上以线贯虽为风吹而不分散者,华喻善法,线喻经法,风喻烦恼。善法以经法贯摄,则烦恼不能坏,故不分散。”

法砺法师此疏字字珠玑,精准地揭示了此比喻的对应关系,“华喻善法”一句,点明了比喻的本体;“线喻经法”一句,点明了贯穿的核心;“风喻烦恼”一句,点明了破坏的力量;“善法以经法贯摄,则烦恼不能坏,故不分散”一句,点明了此比喻的核心义理,即经法贯摄是善法坚固的根本保障。
法砺法师进一步阐释道:“散花无贯,风来则散;善法无摄,烦恼来则坏。此乃必然之理,无可置疑。是故欲令善法不坏,必须以经法贯摄;欲令佛法久住,必须以戒律为基。”
道宣法师《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一云:“以线贯华,风不能散;以戒摄心,魔不能动。”
道宣法师此钞言简意赅,将“线”直接对应为“戒”,将“风”直接对应为“魔”,深刻地揭示了戒律对护持心念、降伏魔怨的重要作用。
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卷一中进一步发挥道:“戒者,一切善法之根本也。一切善法,皆依戒而生,依戒而长,依戒而住,依戒而灭。若无戒,则一切善法皆无所依,如无地基之屋,必不能久立;如无根系之树,必不能生长。是故戒者,善法之地基也,善法之根系也,善法之贯穿线也。”
怀素法师《四分律开宗记》卷二云:“以线贯华,华不离线;以法摄善,善不离法。华若离线,必为风吹散;善若离法,必为烦恼坏。是故善法与法,不可须臾离也,如鱼与水,不可须臾离也。”
怀素法师此记以“鱼与水”为喻,进一步强调了善法与经法戒律的不可分离性,善法离法则死,鱼离水则亡,此乃亘古不变之真理。
元照法师《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上一云:“线有二种:一者色线,二者金线。色线贯华,华虽不散,久则线断华落;金线贯华,华既不散,线亦不朽。经法戒律亦有二种:一者声闻乘经法戒律,二者大乘经法戒律。声闻乘经法戒律贯摄善法,能令善法不被烦恼所坏,然不能令善法究竟成佛;大乘经法戒律贯摄善法,既能令善法不被烦恼所坏,又能令善法究竟成佛。是故学佛之人,当以大乘经法戒律为金线,贯摄一切善法,令其究竟圆满。”
元照法师此记将线分为色线与金线,将经法戒律分为声闻乘与大乘,极为深刻,不仅揭示了经法戒律的贯摄作用,更指明了大乘经法戒律的殊胜之处,令弟子们生起回小向大、发菩提心、行菩萨道的坚定志愿。
除上述四位律宗祖师外,鸠摩罗什法师《大智度论》卷十七云:“譬如贯华,线持故不散;种种善法,戒持故不散。”
龙树菩萨《大智度论》卷二十二云:“戒为一切善法之根本,如地为一切万物之根本。若无地,则一切万物皆不能生长;若无戒,则一切善法皆不能成就。”
智者大师《法华玄义》卷四下云:“持戒如线贯华,能令一切善法不散;持戒如珠缀璎,能令一切功德庄严。”
憨山德清大师《憨山老人梦游集》卷五云:“修行不持戒,如无船渡海,必不能到彼岸;修行不持戒,如无灯夜行,必不能见道路;修行不持戒,如无线贯华,必不能令善法不散。”
印光大师《印光法师文钞》卷一云:“持戒为念佛之根本,如地基为房屋之根本。地基不固,房屋必倾;持戒不精,念佛必难成就。持戒如线贯华,能令一切念佛功德不散;持戒如囊盛宝,能令一切念佛功德不失。”
此六位大德之开示,皆与佛陀之教法一脉相承,进一步印证了以经法戒律贯摄善法的重要性。
《高僧传》卷十四记载,唐代道宣律师,驻锡终南山丰德寺,持戒精严,日中一食,长坐不卧,一生著述等身,大弘《四分律》,令律宗在中土发扬光大。道宣律师持戒之精严,感得天人每日送食供养,感得龙神为之守护,感得诸天天人来听其说法。
道宣律师曾在《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中自述:“余自出家以来,持戒无缺,虽遇种种逆境,未曾退失道心。所以者何?以戒律为线,贯摄一切善法,故能坚固不动。”
道宣律师的一生,就是以戒律为线贯摄一切善法的一生,他的事迹证明了,只要以经法戒律贯摄善法,就能令善法坚固,就能令佛法久住,就能令自己成就道业。作为后世佛弟子,我们当以道宣律师为榜样,以经法戒律为线,贯摄自己的一切善法,令自己的善法不被烦恼风吹散,令自己的道业坚固不动,令佛法久住世间,利益无量众生。
贯华成串不随风,善法依戒得久隆。若能持此金刚线,何愁道业不成功。
“何以故以线善贯摄故。”此句经文是佛陀对前句比喻的自问自答,明确指出了贯串之花风吹不散的根本原因,即“以线善贯摄故”,同时也呼应了前文“何以故不以经法摄故”的反面设问,从正反两个方面,全面揭示了佛法住世与衰微的根本规律。
“何以故”三字,是佛陀为了令弟子们更加清晰地理解此比喻的核心义理,而特意设置的设问,旨在引起弟子们的注意,引导弟子们深入思考,令其不仅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以线善贯摄故”七字,是此句经文的核心,“以”者,用也;“线”者,喻经法戒律也;“善”者,善巧也、恰当也、圆满也,非粗疏之贯,非勉强之摄,而是善巧方便、恰到好处、圆满究竟之贯摄;“贯”者,贯穿也,谓将零散的花朵一一贯穿起来,令其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摄”者,摄持也、统摄也、收摄也,谓将贯穿起来的花朵紧紧摄持住,不令其散落,不令其毁坏。“故”者,原因也、缘故也。
此句经文的直译是:为什么贯串之花虽然被风吹而不分散呢?就是因为用线善巧地贯穿并摄持住了它们的缘故。
此句经文在《四分律藏》中的语境定位,属于制戒因缘中的比喻总结,其核心作用在于通过对正面比喻原因的阐释,进一步强化弟子们对以经法戒律贯摄善法重要性的认识,令其生起依教奉行的坚定决心。
法砺法师《四分律疏》卷二云:“何以故以线善贯摄故者,问花不散之由,答以线善贯摄故也。善贯摄者,谓贯穿周密,摄持牢固,不令有丝毫疏漏也。”
法砺法师此疏清晰地解释了“善贯摄”的含义,“贯穿周密”一句,强调了贯的全面性,要将每一朵花都贯穿起来,不能有遗漏;“摄持牢固”一句,强调了摄的坚固性,要将贯穿起来的花朵紧紧摄持住,不能有松动;“不令有丝毫疏漏也”一句,强调了贯摄的严谨性,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大意,否则就会有花朵散落。
法砺法师进一步阐释道:“贯而不摄,则花易落;摄而不贯,则花易散。唯有贯摄兼备,方能令花不散。善法亦尔,贯而不摄,则善法易退;摄而不贯,则善法易乱。唯有贯摄兼备,方能令善法坚固。”
道宣法师《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一云:“善贯摄者,以戒贯心,以心摄行,令身口意三业,皆不越于戒律也。”
道宣法师此钞将“善贯摄”落实到了身口意三业上,“以戒贯心”一句,强调了戒律对心念的贯穿作用,要让戒律深入到自己的内心深处,成为自己的自觉意识;“以心摄行”一句,强调了心念对行为的摄持作用,要让自己的一切行为都受心念的支配,都符合戒律的要求;“令身口意三业,皆不越于戒律也”一句,点明了善贯摄的最终目的,即令自己的身口意三业都清净无染,都符合戒律的规范。
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卷一中进一步发挥道:“善贯摄有三重:一者贯摄身业,令身不杀、不盗、不淫;二者贯摄口业,令口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三者贯摄意业,令意不贪、不嗔、不痴。此三重贯摄,缺一不可,缺一则不能名之为善贯摄。”
怀素法师《四分律开宗记》卷二云:“善贯摄者,非仅贯摄自己之善法,亦要贯摄他人之善法;非仅贯摄一时之善法,亦要贯摄生生世世之善法;非仅贯摄声闻之善法,亦要贯摄菩萨之善法。如是乃名之为圆满善贯摄。”
怀素法师此记将“善贯摄”的范围从个人扩展到了他人,从一时扩展到了生生世世,从声闻乘扩展到了大乘菩萨行,极大地提升了“善贯摄”的境界,令弟子们生起了自利利他、自觉觉他、度化众生的菩提大愿。
元照法师《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上一云:“善贯摄者,有二种义:一者能贯义,谓能贯穿一切善法,令其不散;二者能摄义,谓能摄持一切善法,令其不失。能贯故,善法有统绪;能摄故,善法有依托。统绪明,则修行有次第;依托固,则修行有力量。”
元照法师此记从“能贯”与“能摄”两个方面,深刻地揭示了“善贯摄”的内涵,“能贯故,善法有统绪”一句,说明贯摄能令善法有条理、有次第,不会杂乱无章;“能摄故,善法有依托”一句,说明贯摄能令善法有根基、有力量,不会轻易退失。
《四分律藏》卷一记载,佛陀最初为弟子们制定戒律时,曾说:“我为弟子制戒,如线贯华,令一切善法不散。若有弟子持戒不犯,则一切善法皆悉成就;若有弟子破戒犯律,则一切善法皆悉散失。”
佛陀此语,明确地将戒律比作贯华之线,将持戒与善法的成就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
《高僧传》卷五记载,东晋高僧慧远大师,住庐山东林寺,结白莲社,弘传净土法门,令净土法门在中土发扬光大。慧远大师一生持戒精严,虽年逾八十,仍日中一食,长坐不卧,未曾有丝毫懈怠。
慧远大师曾教导弟子曰:“修行净土,当以持戒为根本。持戒如线贯华,能令一切念佛功德不散;持戒如船渡海,能令一切念佛众生得生净土。若不持戒而念佛,如无船渡海,必不能到彼岸;如无线贯华,必不能令功德不散。”
慧远大师的教导,与佛陀之教法一脉相承,证明了无论修学何种法门,皆需以持戒为根本,皆需以经法戒律贯摄自己的一切善法。作为后世佛弟子,我们当深刻领会佛陀“善贯摄”的教诲,不仅要以经法戒律贯摄自己的身口意三业,令自己的一切善法皆悉成就;还要以经法戒律贯摄他人的善法,令一切众生皆能得闻佛法,皆能修持善法;更要以经法戒律贯摄生生世世的善法,令自己的菩提大愿永不退转,直至成就佛道。
善能贯摄不令疏,万善同归戒作途。若解此中真实义,何愁不得证真如。
“如是舍利弗。彼佛及声闻众在世者佛法广说如上。”此句经文是佛陀将比喻拉回现实,总结过去诸佛护持佛法的成功经验,令弟子们以过去诸佛为榜样,依教奉行,护持佛法。
“如是”二字,是承前启后的连接词,意为“像这样”,即像前面所说的以线贯华、以经法戒律贯摄善法这样。
“舍利弗”三字,再次呼唤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舍利弗,令其认真聆听,牢记在心,然后展转为人解说。
“彼佛”者,指前面所说的毗婆尸佛、尸弃佛、毗舍浮佛、拘留孙佛、拘那含牟尼佛、迦叶佛等过去六佛,亦包括一切过去诸佛、现在诸佛、未来诸佛。
“及声闻众”者,指过去诸佛座下的证得阿罗汉果的大声闻众,他们皆是持戒精严、智慧深广、能弘法利生的大善知识,是护持佛法的中坚力量。
“在世者”者,指佛与声闻众住于世间之时。
“佛法广说如上”者,指过去诸佛在世时,皆如前面所说的那样,为诸弟子广说经法,从契经乃至论议经,亦结戒亦说戒,以经法戒律贯摄一切善法,令佛法久住世间,利益无量众生。
此句经文在《四分律藏》中的语境定位,属于制戒因缘中的历史经验总结,其核心作用在于以过去诸佛的成功经验,证明以经法戒律贯摄善法是护持佛法的唯一正确途径,令弟子们生起信心,依教奉行。
法砺法师《四分律疏》卷二云:“如是舍利弗彼佛及声闻众在世者佛法广说如上者,总结过去诸佛护持佛法之法也。过去诸佛,皆以经法戒律为贯线,贯摄一切善法,故佛法得久住。”
法砺法师此疏清晰地总结了过去诸佛护持佛法的根本方法,即“以经法戒律为贯线,贯摄一切善法”,这是过去诸佛共同的经验,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法砺法师进一步阐释道:“佛在世时,佛为贯线,能贯摄一切善法;佛灭度后,声闻众为贯线,能续佛慧命,贯摄一切善法。是故声闻众者,佛灭度后护持佛法之根本也。”
道宣法师《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一云:“佛在世时,佛为导师,能令弟子持戒修行;佛灭度后,戒为导师,能令弟子持戒修行。是故戒者,佛灭度后之佛也。”
道宣法师此钞极为深刻,将戒律比作佛灭度后的佛,明确指出了戒律在佛灭度后的核心地位,佛灭度后,弟子们依戒修行,就是依佛修行;弟子们护持戒律,就是护持佛法。
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卷一中进一步发挥道:“佛在世时,弟子们以佛为依止;佛灭度后,弟子们以戒为依止。以戒为依止者,如以佛为依止,无有差别。若能持戒不犯,则佛常在其前,常为其说法,常为其护念。”
怀素法师《四分律开宗记》卷二云:“彼佛及声闻众在世者,佛法广说如上,非仅说声闻乘佛法,亦说大乘佛法。过去诸佛,皆说大乘佛法,度化无量菩萨,令其成就佛道。故《四分律》虽属声闻藏,而实含大乘义理,能令声闻乘人回小向大,发菩提心,行菩萨道,最终成就佛道。”
怀素法师此记再次论证了《四分律》的大乘属性,过去诸佛皆说大乘佛法,释迦牟尼佛的《四分律》亦必然含摄大乘义理,能令弟子们回小向大,成就佛道。
元照法师《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上一云:“佛法广说如上者,有二种:一者教法广说,谓广说十二分教,令弟子得闻正法;二者行法广说,谓广说持戒修行之法,令弟子得依教奉行。教法广说,令弟子得正见;行法广说,令弟子得正行。正见正行兼备,方能令佛法久住。”
元照法师此记将“佛法广说”分为教法广说与行法广说两个方面,极为全面,教法广说是为了令弟子得正见,行法广说是为了令弟子得正行,正见正行兼备,方能令佛法久住。
《高僧传》卷二记载,鸠摩罗什法师,龟兹国人,自幼聪慧,七岁出家,日诵千偈,博览群经,精通大小乘佛法。后秦弘始三年,鸠摩罗什法师来到长安,住逍遥园,翻译经典,共翻译了《金刚经》《法华经》《大智度论》《中论》等三百余卷经典,令大乘佛法在中土发扬光大。鸠摩罗什法师一生持戒精严,虽为国王所敬重,仍坚持日中一食,长坐不卧,未曾有丝毫懈怠。
鸠摩罗什法师曾教导弟子曰:“佛法之要,在于戒定慧三学。戒为定基,定为慧本,无戒则定不生,无定则慧不发。是故学佛之人,必先持戒。持戒如线贯华,能令一切功德不散;持戒如灯照暗,能令一切烦恼皆灭。”
鸠摩罗什法师的一生,就是广说佛法、护持佛法的一生,他以自己的言行,证明了以经法戒律贯摄善法的重要性。作为后世佛弟子,我们当以过去诸佛及鸠摩罗什法师为榜样,不仅要自己受持读诵经法戒律,依教修行;还要广说佛法,为他人解说经法戒律,令一切众生皆能得闻正法,皆能依教修行,共同护持佛法,令佛法久住世间。
佛及声闻住世间,广说经法戒为缘。令得善法皆坚固,正法恒存亿万年。
“舍利弗以此因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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