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昵称:小阿含 发布时间:2026-01-18 14:04:02 |
《澳藏·四分律藏》(二次校稿对勘传译版)以下辩经内容,乃澳门版《大藏经》中《四分律藏》译经理事会第二次校稿对勘传译之文。由世界佛学研究中心(世佛研)石家庄分会会长、《四分律藏》译经理事会理事长孙丽英大檀樾,亲自组织编纂辩经。愿诸仁者发心,积极参与《澳藏》辩经之盛事,共沾法益,同沐佛恩。
《澳藏》《大藏经》《四分律藏·孙丽英阖家供奉》
《澳藏》版《大藏经》-《四分律藏》校订本
初译稿底本来源:世佛研编委会
校订人:陈 茜 吴金笑
校订日期: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五日
《澳藏·四分律藏》
第一千六百九十四函卷
逐句解析此疏,“令学者知因果不虚,非佛所定,乃自心行为之回响”强调因果的自主性,是自心行为的结果,非外在强加;“知缘起不常,禁戒、邪流、生死海皆随因缘而变”强调缘起的无常性,一切皆在变化,给修学者“烦恼可断、生死可渡”的信心。
“知对治相应,禁戒与烦恼如药与病,药病相应则病愈”强调对治的针对性,禁戒是烦恼的特效药,对症才能见效;“三者明确,令学者知修行非盲目追随,乃遵循法理而行”则点明浅义的意义,让修行有法理依据,不盲目,这一补充让义理教体的浅义更具条理,帮助修学者建立“因果、缘起、对治”的清晰认知。
义理教体当中的深义是指修学者能领悟“诸佛子、禁戒、邪流、生死海”的不二实相,明白“诸佛子”与“佛性”不二,诸佛子不是佛性之外的另一种存在,而是佛性的显现,佛性是体,诸佛子是用,体用不二;“禁戒”与“佛性”不二,禁戒不是佛性之外的约束,而是佛性清净本质的自然流露,佛性本无染,禁戒便是无染的体现,离佛性则无禁戒,离禁戒亦无佛性之显;“邪流”与“佛性”不二,邪流不是佛性之外的恶法,而是佛性被执着覆盖后的扭曲显现,执着破则邪流显为佛性,非邪流之外另有佛性可求。
“生死海”与“佛性”不二,生死海不是佛性之外的苦海,而是佛性被无明遮蔽后的迷境显现,无明破则生死海显为佛性的清净境界,非生死海之外另有佛性彼岸;最终领悟“一切皆佛性,佛性即一切”,修持禁戒不是“在佛性外修戒”,而是“在戒中显佛性”,离邪流不是“在佛性外离邪”,而是“破执显佛性”,渡生死海不是“在佛性外渡海”,而是“破迷显佛性”,整个修行过程,本质是“觉悟佛性、显现佛性”的过程,非“获得佛性、到达彼岸”的过程。
唐代怀素法师在《四分律开宗记》卷十二中对此深义解读:“义理深义者,知心佛众生三无差别,诸佛子者,众生心佛性之显也;禁戒者,佛性清净之显也;邪流者,佛性被执之显也;生死海者,佛性被迷之显也。显与不显,在悟与迷,不在有与无。悟则诸佛子、禁戒显,邪流、生死海隐;迷则邪流、生死海显,诸佛子、禁戒隐。
非悟时新增诸佛子、禁戒,非迷时新增邪流、生死海,乃一体之两面,隐显之不同。故修戒者,非修他物,乃修自心佛性之显;离邪者,非离他物,乃离自心佛性之障;渡海者,非渡他物,乃渡自心佛性之迷。三者一体,皆归悟显佛性,无有分别。”逐句解析此疏,“知心佛众生三无差别”是深义的核心依据,心(自心)、佛(诸佛)、众生(众生)本质无差别,皆具佛性。
“诸佛子者,众生心佛性之显也……生死海者,佛性被迷之显也”将经文核心概念皆归为佛性的“显”与“被障/被迷”,建立不二认知;“显与不显,在悟与迷,不在有与无”指出关键在觉悟与否,非有无之别;“悟则诸佛子、禁戒显……迷则邪流、生死海显”描述悟与迷时的不同显现,如同白天太阳显、黑夜太阳隐,非太阳有无变化。
“非悟时新增诸佛子、禁戒……乃一体之两面,隐显之不同”破除“增减见”,强调一切本具,只是隐显不同;“故修戒者,非修他物……乃渡自心佛性之迷”总结修行的本质,皆归为觉悟显现佛性;这一解读让义理教体的深义契入“不二实相”,帮助修学者超越二元对立,领悟修行的根本在“悟显自心佛性”。
义理教体对修学者的启示是指引导修学者以不二义理调整修行心态,不将禁戒视为束缚自身的“外在规矩”,而视为显现佛性的“自然途径”,在持戒时不生抵触,而生欢喜,如同阳光显现时不抵触光明;不将邪流视为需要“对抗消灭的外敌”,而视为需要“破除执着的内障”,在面对邪流时不生嗔恨,而生觉察,如同发现乌云时不嗔恨乌云,而致力于吹散乌云。
不将生死海视为需要“逃离的苦海”,而视为需要“觉悟超越的迷境”,在面对生死时不生畏惧,而生精进,如同面对梦境时不畏惧梦境,而致力于醒来;同时引导修学者在日常修行中“以义理观照行为”,每一次持戒都观想“这是佛性的显现”,每一次离邪都观想“这是执着的破除”,每一次面对生死都观想“这是无明的考验”,让义理与实践融为一体,不脱节;还可通过与同修探讨义理、思维义理的方式,深化对不二实相的理解,避免落入“执戒相”“执邪流实有”“执生死实有”的误区,让修行始终走在圆融觉悟的道路上。
宋代圆照法师在《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十二中对启示补充:“义理教体之启示,在破执、在显真、在圆融。破执者,破‘戒为外束’‘邪为外有’‘生死为实’之执,令心无挂碍;显真者,显‘戒即佛性’‘邪即执着’‘生死即迷’之真,令心明真相;圆融者,融‘修戒与显佛’‘离邪与破执’‘渡海与觉悟’为一体,令行无偏差。
修学者当以破执为要,以显真为的,以圆融为归,方能在义理指引下,不偏不倚,直趋佛道。”逐句解析此注,“破执者,破‘戒为外束’……‘生死为实’之执”明确义理启示的首要作用是破除执着,让内心无牵挂;“显真者,显‘戒即佛性’……‘生死即迷’之真”明确其次是显现真相,让内心明了本质;“圆融者,融‘修戒与显佛’……‘渡海与觉悟’为一体”明确最终是达成圆融,让行为无偏差。
“修学者当以破执为要,以显真为的,以圆融为归”对修学者提出方向,以破执为关键,以显真为目标,以圆融为归宿;这一补充让义理教体的启示更具层次感,将抽象的“启示”转化为具体的“破执、显真、圆融”三个步骤,帮助修学者逐步深入。
诸佛子本具佛性光,修行禁戒显真常;不被身口意邪扰,如莲出泥不染脏。禁戒为基立道场,邪流如浪莫能伤;心锚牢系戒体上,生死海中不慌张。无明破时海自竭,执着除处邪自亡;佛性显发成佛子,无需向外觅舟航。修戒非为缚身心,乃令佛性露本真;离邪非为避外恶,乃破执着见清明。生死本是迷中境,觉悟瞬间境自平;诸佛子道如是修,戒为明灯照前程。
譬如帝释堂雕饰众宝成七宝为阶陛天人之所行。文字教体如帝释堂的建筑蓝图,能清晰标注众宝雕饰的次第、七宝阶陛的方位,令行者知修行境界的构成与进阶路径,不迷于境界表象,直契“以善法为饰、以阶位为径”的修证核心。
文字教体中,会将帝释堂与修行清净境界、众宝与修持善法、七宝阶陛与修行次第、天人之行与觉悟者境界的关联清晰呈现,让修学者无需费力揣测,便能明了“境界由善成、进阶依阶行”的根本,不被“帝释堂”的天界表象牵绊,快速建立对修行境界与阶位的基础认知。
唐代法砺法师在《四分律疏》卷十三中阐释此经时言:“帝释堂者,非实指忉利天帝释之殿,乃喻修行者心之清净境界,心清净则境界清净,如帝释堂庄严无染;雕饰众宝成者,明此清净境界非凭空而生,乃以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等众善法为宝,一一雕饰方得成就。
七宝为阶陛者,喻修行有次第阶位,如七宝次第垒砌成阶,从凡夫到贤圣,需经资粮、加行、见道、修道、无学道等阶位,次第而上无有躐等;天人之所行者,明此阶陛非凡夫散乱心可行,乃已断烦恼、证清净心的觉悟者所行,喻修学者需断惑证真,方能入此清净境界。”
逐句解析此疏,“帝释堂者,非实指忉利天帝释之殿,乃喻修行者心之清净境界”破除对“帝释堂”的实有执着,直指其为自心清净的喻体,心净则境界净,心浊则境界浊,如明镜照物,镜净则像明;“心清净则境界清净,如帝释堂庄严无染”进一步阐明心与境界的关联,自心的清净程度决定境界的庄严程度,如同帝释堂的庄严源于殿堂本身的清净无垢。
“雕饰众宝成者,明此清净境界非凭空而生,乃以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等众善法为宝”揭示清净境界的成因,非天生或外力赐予,而是依靠六度等善法逐步修持而成,每一种善法都是装饰境界的珍宝,缺一则庄严不足;“一一雕饰方得成就”强调修持的次第性与积累性,善法需逐一践行、不断积累,如同珍宝需一一雕琢、逐步镶嵌,方能成就殿堂的庄严。
“七宝为阶陛者,喻修行有次第阶位,如七宝次第垒砌成阶”将七宝阶陛比作修行阶位,说明修行非一蹴而就,需遵循从低到高的顺序,如同台阶需一块砖石次第垒砌,方能让人稳步登高;“从凡夫到贤圣,需经资粮、加行、见道、修道、无学道等阶位,次第而上无有躐等”具体列举修行阶位,明确从凡夫到成佛的完整路径,强调不可跳过某一阶位急于求成,否则如同想跳过台阶登顶,必然跌落。
“天人之所行者,明此阶陛非凡夫散乱心可行,乃已断烦恼、证清净心的觉悟者所行”界定“天人”的内涵,非指天界众生,而是指断除烦恼、证得清净心的贤圣,说明唯有达到此境界,方能在修行阶位上稳步前行;“喻修学者需断惑证真,方能入此清净境界”则点明修学者的努力方向,必须断除迷惑、证得真理,才能进入帝释堂所喻的清净境界,这一解析让经文的喻义从天界殿堂的表象,深入到自心修持与阶位进阶的本质,明确修行的核心在“修心、积善、循阶”。
文字教体中,浅义是修学者能理解这句经文的表面内涵,知晓“譬如帝释堂”是说帝释堂是庄严美好的清净境界,如同修行者通过修持最终达到的安稳、清净、无染的状态,让人见之向往、闻之生信。
“雕饰众宝成”是说这一境界需要依靠多种善法来成就,比如行布施能培养慈悲心、持戒能守护清净心、修忍辱能化解嗔恨心,每一种善法都像珍宝一样,让境界更显庄严;“七宝为阶陛”是说修行有明确的次第,从最初的持守五戒十善,到修学四圣谛、十二因缘,再到证得菩萨果位,如同沿着七宝台阶一步一步向上走,每一步都有明确的目标与方法。
“天人之所行”是说只有那些断除了部分烦恼、心性清净的修学者,才能在这一境界与阶位中行走,凡夫因烦恼厚重、心性散乱,暂时无法真正进入这一状态,需先从基础善法修起,积累资粮。唐代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十三中对浅义补充:“浅义者,令学者知境界之要在‘慕’,非在‘羡’,慕则生修行之愿,羡则生懈怠之心。
知善法之要在‘行’,非在‘知’,知而不行则如空有珍宝,不能雕饰殿堂,行而不辍则如持续镶嵌,境界日臻庄严;知阶位之要在‘循’,非在‘越’,循阶则稳步前行,越阶则根基不牢;知行者之要在‘净’,非在‘名’,心净则虽凡亦近圣,心浊则虽名亦凡夫;四者明了,方有修行之始。”
逐句解析此疏,“令学者知境界之要在‘慕’,非在‘羡’,慕则生修行之愿,羡则生懈怠之心”区分“羡慕”与“向往”的差异,向往能激发修行的愿力,让人主动行动,而单纯的羡慕只会让人停留在空想,滋生懈怠;“知善法之要在‘行’,非在‘知’,知而不行则如空有珍宝,不能雕饰殿堂,行而不辍则如持续镶嵌,境界日臻庄严”强调善法的关键在实践,知晓再多善法若不践行,也无法成就境界,如同手握珍宝却不镶嵌,无法让殿堂变美,唯有持续践行,境界才能越来越庄严。
“知阶位之要在‘循’,非在‘越’,循阶则稳步前行,越阶则根基不牢”阐明对待阶位的正确态度,必须遵循次第,如同上台阶要一步一步走,跳过台阶必然站不稳,修行跳过阶位也会因基础不牢而退转;“知行者之要在‘净’,非在‘名’,心净则虽凡亦近圣,心浊则虽名亦凡夫”破除对“行者”名号的执着,指出核心在内心清净,内心清净的凡夫也接近圣贤,内心污浊的人即便有圣贤之名,也仍是凡夫;“四者明了,方有修行之始”总结浅义的核心,明白向往、践行、循阶、心净的关键,才能真正开启修行之路,这一补充让文字教体的浅义更具实践指导性,帮助修学者避开“空想不做”“急于求成”“执著名号”的误区,从基础层面建立正确的修行认知。
文字教体中,深义是修学者能透过这句经文的表面文字,领悟帝释堂、众宝、七宝阶陛、天人之行的本质皆不离自心,“譬如帝释堂”里的帝释堂非外在的清净境界,而是自心本具的清净性显现,每个众生的自心都有清净之体,如同帝释堂本具庄严之质,只因烦恼覆盖而不显,一旦烦恼去除,自心的清净境界便自然显现。
“雕饰众宝成”非依靠外在善法的积累,而是自心善性的流露与扩展,布施、持戒等善法本质是自心慈悲、清净等德性的体现,不是“为了成就境界而刻意行善”,而是“觉悟自心善性而自然行善”,行善的过程就是显发自心清净的过程;“七宝为阶陛”非实有的修行阶位,而是自心觉悟程度的外在显现,资粮道对应自心善念的初步积累,见道对应自心真理的初次觉悟,修道对应自心烦恼的逐步断除,无学道对应自心觉悟的圆满成就,阶位的高低本质是自心觉悟程度的差异,非外在设定的等级。
“天人之所行”非特定人群的专属行为,而是自心清净后的自然状态,当自心断除烦恼、证得清净,其言行举止自然符合圣贤的标准,不是“模仿圣贤而行”,而是“自心清净而自然同于圣贤”。
唐代怀素法师在《四分律开宗记》卷十三中对此深义解读:“帝释堂者,自心清净之体也,众生本具,非从外得,烦恼覆之则隐,觉悟除之则显,故称堂者,喻其能容摄万德,如堂能容摄人物;雕饰众宝成者,自心善性之显也,布施即自心慈悲之显,持戒即自心敬畏之显,六度万行皆自心德性之显,非在自心外别有善法可修。
七宝为阶陛者,自心觉悟之次也,资粮阶则自心善念初集,加行阶则自心精进趋近,见道阶则自心真理初明,修道阶则自心烦恼渐断,无学阶则自心觉悟圆满,阶位虽异,同属自心觉悟之程;天人之所行者,自心清净之态也,心无染着则行无偏差,心无烦恼则言无虚妄,非在自心外别有天人之行可学,乃自心清净而自然相应。”
逐句解析此疏,“帝释堂者,自心清净之体也,众生本具,非从外得”直指帝释堂的本质是自心清净体,这一清净体是众生与生俱来的,无需向外寻求,如同金矿本身含真金,无需从外界获取;“烦恼覆之则隐,觉悟除之则显”说明清净体隐显的关键,烦恼如同灰尘遮蔽明镜,觉悟如同擦拭让明镜重显光明。
“故称堂者,喻其能容摄万德,如堂能容摄人物”解释以“堂”为喻的原因,强调自心清净体具有容摄一切善德的能力,如同殿堂能容纳各种人和物;“雕饰众宝成者,自心善性之显也”点明众宝雕饰的本质是自心善性的显现,善法不是外在附加的,而是自心本有的。
“布施即自心慈悲之显,持戒即自心敬畏之显”具体举例说明善法与自心善性的对应,让修学者明白行善就是显发本心;“七宝为阶陛者,自心觉悟之次也”明确七宝阶陛对应自心觉悟的次第,消除对阶位的实有执着;“资粮阶则自心善念初集……无学阶则自心觉悟圆满”详细对应各阶位与自心状态,让修学者清晰看到觉悟的渐进过程。
“天人之所行者,自心清净之态也”揭示天人之行的本质是自心清净后的自然表现,无需刻意模仿;“心无染着则行无偏差,心无烦恼则言无虚妄”说明自心与言行的关系,内心清净则言行端正,内心无烦恼则言语真实,这一解读让文字教体的深义直指“自心是根本”的实相,帮助修学者超越对境界、善法、阶位、行者的外在执着,契入“修心即修境、显善即显心、循阶即觉悟、行净即心净”的核心。
文字教体对修学者的启示是指引导修学者以文字义理为镜,时常反观自心是否在显发本具的清净性,是否将善法视为自心德性的自然流露,而非外在的任务;当生起“境界遥远、难以企及”的退心时,要以“帝释堂即自心清净体”的义理警醒自己,知晓清净境界本在自心,只需去除烦恼即可显现,不被“遥远”的表象吓退。
在践行善法时,不生“为求境界而行善”的功利心,而以“显发自心善性”的初心而行,如同园丁培育花朵,不是为了获得奖励,而是为了让花朵自然绽放;在面对修行阶位时,不生“攀比阶位高低”的分别心,而以“关注自心觉悟程度”的平常心看待,如同学生学习,不执着于年级高低,而专注于知识掌握的多少;还可通过诵经忆持、思维观想的方式,让“自心即堂、善法即宝、阶位即觉悟、行净即心净”的义理深入内心,在日常中自然以“修心”为核心,不偏离方向。
宋代圆照法师在《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十三中对启示补充:“文字教体之启示,如钥、如灯、如镜。如钥者,开启自心清净之门,若不知帝释堂即自心,则如持钥不知开门,知之则能直入本心;如灯者,照亮自心觉悟之路,若不知阶位即自心觉悟,则如夜行无灯,知之则能明辨方向;如镜者,照见自心善性之显,若不知善法即自心流露,则如对镜不见己容,知之则能反观内省。
修学者当善用此钥、此灯、此镜,方得文字教体之真益。”逐句解析此注,“如钥者,开启自心清净之门,若不知帝释堂即自心,则如持钥不知开门,知之则能直入本心”将文字义理比作钥匙,说明其能帮助修学者打开自心清净的大门,知晓帝释堂即自心,才能运用这把钥匙进入本心。
“如灯者,照亮自心觉悟之路,若不知阶位即自心觉悟,则如夜行无灯,知之则能明辨方向”将文字义理比作明灯,说明其能在修学者面对阶位时指引方向,知晓阶位即自心觉悟,就不会在修行路上迷失;“如镜者,照见自心善性之显,若不知善法即自心流露,则如对镜不见己容,知之则能反观内省”将文字义理比作镜子,说明其能帮助修学者觉察自心善性的显现,知晓善法即自心流露,就能在行善时反观内心,不偏离本心。
“修学者当善用此钥、此灯、此镜,方得文字教体之真益”则对修学者提出要求,要主动运用文字义理开启本心、照亮方向、反观内省,才能真正获得益处,这一补充让文字教体的启示更具可操作性,将抽象的“启示”转化为具体的“钥、灯、镜”用法,帮助修学者在实践中运用文字义理指导修行。
唐代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卷十三中印证“雕饰众宝成”时言:“雕饰众宝成者,明善法为修行之基,非指善法为唯一之径,乃指善法为一切境界成就之依托,如建屋需砖石为料,无砖石则屋不成;如制衣需丝线为材,无丝线则衣不就。
禅定、智慧、忏悔等诸行,皆需以善法为基,无善法则禅定易入枯定,智慧易成邪慧,忏悔易成虚饰。修学者当知,善法非负担,乃成就境界之资粮,非修行之末,乃修行之本,本固则境成,本失则境灭。”
逐句解析此疏,“明善法为修行之基,非指善法为唯一之径,乃指善法为一切境界成就之依托”明确善法的“基础”地位,不是说只有善法才是修行路径,而是所有修行境界的成就都离不开善法的支撑;“如建屋需砖石为料,无砖石则屋不成。
如制衣需丝线为材,无丝线则衣不就”用建屋、制衣的比喻,形象说明善法的基础作用,没有善法这一“材料”,任何修行境界都无法建成;“禅定、智慧、忏悔等诸行,皆需以善法为基,无善法则禅定易入枯定,智慧易成邪慧,忏悔易成虚饰”具体列举其他修行与善法的关系,指出无善法时禅定、智慧、忏悔可能出现的偏差,枯定是指只有禅定形式而无慈悲善念,邪慧是指用智慧为烦恼服务,虚饰是指忏悔只停留在口头上而无实际行善。
“修学者当知,善法非负担,乃成就境界之资粮,非修行之末,乃修行之本,本固则境成,本失则境灭”则纠正对善法的误解,强调善法是成就境界的资粮而非负担,是修行的根本而非次要环节,根本稳固则境界成就,根本丧失则境界毁灭,这一印证从“基础作用”“与他行关系”“破除误解”三方面,深化了“雕饰众宝成”的义理,让修学者重视善法的根本价值。
唐代法砺法师在《四分律疏》卷十四中印证“七宝为阶陛”时言:“七宝为阶陛者,明阶位为修行之径,阶位有别,非为分别高下,乃为指示觉悟次第,令学者知所趋赴,如登山有步道,步道有级,非为显级之高低,乃为令登山者知每步所踏;如渡河有舟楫,舟楫有程,非为显程之远近,乃为令渡河者知每程所至。
资粮、加行、见道、修道、无学,五阶虽异,同为觉悟之途,一阶不可缺,一阶不可越。修学者若循阶而行,则如循道登山,虽远必至;若越阶而求,则如弃道攀岩,虽近必坠。此非外力约束,乃觉悟规律使然,必然如此,无有例外。”逐句解析此疏,“明阶位为修行之径,阶位有别,非为分别高下,乃为指示觉悟次第,令学者知所趋赴”明确阶位的“路径”意义,阶位的差异不是为了区分修行者的高低,而是为了指示觉悟的顺序,让修学者有明确的方向。
“如登山有步道,步道有级,非为显级之高低,乃为令登山者知每步所踏;如渡河有舟楫,舟楫有程,非为显程之远近,乃为令渡河者知每程所至”用登山、渡河的比喻,形象说明阶位的作用,如同台阶让登山者知道每一步踏在哪里,航程让渡河者知道每一段到了哪里。
“资粮、加行、见道、修道、无学,五阶虽异,同为觉悟之途,一阶不可缺,一阶不可越”具体说明五阶位的关系,虽各有不同,但都是觉悟的必要环节,缺少任何一阶或跳过任何一阶都无法圆满觉悟;“修学者若循阶而行,则如循道登山,虽远必至。
若越阶而求,则如弃道攀岩,虽近必坠”对比循阶与越阶的结果,遵循阶位则能稳步到达目标,跳过阶位则会因基础不牢而失败;“此非外力约束,乃觉悟规律使然,必然如此,无有例外”强调这一结果的必然性,是觉悟的自然规律,不是外在强制要求,这一印证从“阶位意义”“比喻说明”“阶位关系”“结果对比”四方面,让“七宝为阶陛”的义理更具体、更可信,帮助修学者明确遵循阶位的重要性。
宋代圆照法师在《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十四中印证“天人之所行”时言:“天人之所行者,明清净为修行之的,天人非指天界众生,乃指心净行净之贤圣,心净则行净,如莲出淤泥而不染;行净则心净,如磨铜镜而光显。若心不清净,虽身现修行之相,其行必杂烦恼,如浊水虽置清器,仍含泥沙;若心清净,虽处凡俗之地,其行必合圣贤,如明月虽遭云遮,仍放清辉。
修学者当知,天人之行非遥不可及,乃心净后的自然呈现,非他人专属,乃自心可达,心净则行自净,行净则境自净,因果昭然,不容置疑。”逐句解析此注,“明清净为修行之的,天人非指天界众生,乃指心净行净之贤圣”明确“天人”的本质是心行清净的贤圣,修行的目标是达到心行清净,而非成为天界众生。
“心净则行净,如莲出淤泥而不染;行净则心净,如磨铜镜而光显”阐明心净与行净的相互关系,内心清净则行为清净,如同莲花从淤泥中长出却不被污染,行为清净也能反过来净化内心,如同打磨铜镜让其显现光明;“若心不清净,虽身现修行之相,其行必杂烦恼,如浊水虽置清器,仍含泥沙”描述心不清净的后果,即便表面做出修行的样子,行为中也会掺杂烦恼,如同浑浊的水即便放在干净的容器里,依然含有泥沙。
“若心清净,虽处凡俗之地,其行必合圣贤,如明月虽遭云遮,仍放清辉”描述心清净的效果,即便身处世俗环境,行为也能符合圣贤标准,如同明月虽然被乌云遮挡,依然能散发出清辉;“修学者当知,天人之行非遥不可及,乃心净后的自然呈现,非他人专属,乃自心可达”破除修学者对“天人之行”的遥不可及感,强调只要内心清净,每个人都能达到。
“心净则行自净,行净则境自净,因果昭然,不容置疑”总结心、行、境的因果关系,内心清净导致行为清净,行为清净导致境界清净,因果清晰明确,这一印证从“天人本质”“心行关系”“因果对比”“破除遥不可及感”四方面,完善了“天人之所行”的义理,让修学者明白心净是行净、境净的根本,只要专注修心,就能达到天人之行的境界。
义理教体如帝释堂的营造法理,能深入揭示众宝与堂体、阶陛与殿堂的依存关系,不仅让修学者知帝释堂是清净境界、七宝是进阶依凭,更让其知为何众宝能成堂、为何阶陛能通境,从法理层面夯实对修行境界与阶位的认知,不被表象迷惑,直契“境由心造、阶由觉悟”的实相。
义理教体中,会将经文喻义与佛教因果律、缘起性空、佛性论等根本义理深度融合,阐释帝释堂与自心、众宝与善性、七宝阶陛与觉悟次第、天人之行与心净状态的内在逻辑,不局限于文字表面的对应,而是挖掘其背后的法理支撑,让修学者透过现象看本质,不执着于境界的庄严、善法的数量、阶位的高低、行者的名号。
同时结合律宗戒体论,说明善法修持所依的戒体实乃自心佛性的清净体用,让义理阐释既有佛教整体法理的广度,又有律宗独特思想的深度,确保解读圆融无碍。唐代法砺法师在《四分律疏》卷十四中对特质阐释:“义理教体者,非仅释文字之喻,乃探法理之根,融因果、性空、佛性三义于一炉:明因果者,知修善法为因,得心净境净之果、循阶觉悟之果。
明性空者,知帝释堂、众宝、阶陛、天人皆无实自性,乃自心缘起显现;明佛性者,知帝释堂之本质为佛性清净,众宝之本质为佛性善德,阶陛之本质为佛性觉悟次第,天人之本质为佛性圆满显现。三者相融,令学者不执境有、不执善实、不执阶常、不执行异,得圆融之解,方为义理之真髓。”
逐句解析此疏,“非仅释文字之喻,乃探法理之根”指出义理教体与文字教体的区别,不止解释文字层面的比喻,更深入探究背后的法理根源;“融因果、性空、佛性三义于一炉”明确义理教体融合的三大根本义理,这是解读经文的核心依据。
“明因果者,知修善法为因,得心净境净之果、循阶觉悟之果”阐明因果义理的应用,将修持善法与心净境净、循阶觉悟关联,建立“善因得善果”的认知,让修学者明白修行的每一步都有对应的结果。
“明性空者,知帝释堂、众宝、阶陛、天人皆无实自性,乃自心缘起显现”阐明性空义理的应用,破除对帝释堂等概念的实有执着,指出它们都是自心因缘聚合所显现的相状,没有永恒不变的自性;“明佛性者,知帝释堂之本质为佛性清净……天人之本质为佛性圆满显现”阐明佛性义理的应用,将所有经文概念的本质都回归佛性,建立“一切不离佛性”的认知,让修学者明白境界、善法、阶位、行者的根本都是佛性;“三者相融,令学者不执境有、不执善实、不执阶常、不执行异,得圆融之解”点明义理教体的目标,帮助修学者破除对境界实有、善法实存、阶位永恒、行者差异的执着,获得圆融正确的理解,避免落入偏执。
“方为义理之真髓”则强调只有达到这种圆融理解,才能把握义理教体的核心精髓,这一解析让义理教体的特质清晰明确,为后续浅深义的阐释奠定坚实的法理基础。
义理教体中,浅义是修学者能理解“以善法饰堂、以阶位通境”的因果逻辑与缘起关系,知晓修持善法是因,成就帝释堂所喻的清净境界、成为天人所喻的心净行者是果,这一因果关系真实不虚,如同种稻得稻、种麦得麦,非诸佛菩萨的强制规定,乃自心行为与境界显现的自然规律。
明白帝释堂是缘起显现的清净相状,依赖自心清净与善法修持这两大因缘,自心清净是内在因缘,善法修持是外在因缘,内外因缘具足,境界方能显现,若缺少任一因缘,如同只有砖石没有工匠,殿堂无法建成;清楚众宝所喻的善法是缘起显现的修持方法,针对众生不同的烦恼习气而设,如针对悭吝设布施、针对放逸设精进,不同善法对应不同烦恼,因缘不同则善法的侧重不同,非永恒不变的教条。
了解七宝阶陛是缘起显现的觉悟路径,对应自心从迷惑到觉悟的不同阶段,每个阶段的因缘不同,所需修持的重点也不同,如资粮道需积累善念,见道需觉悟真理,缘起变化则阶位的修持重点变化,非固定不变的步骤;能从义理上把握“修善—心净—境成—循阶—行净”的缘起链条,不怀疑其合理性,不轻视其必然性,在修行中主动遵循这一逻辑,以善法对治烦恼,以心净成就境界,以阶位指引方向。
唐代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十四中对浅义补充:“义理浅义者,令学者知因果不虚,非天所定,乃自心造作之回响,修善则心净境净,造恶则心浊境浊;知缘起不常,堂、宝、阶、人皆随自心因缘而变,心善则堂显庄严,心恶则堂显污浊;知对治相应,善法与烦恼如药与病,药病相应则病愈,善恼相应则恼除;知次第必然,阶位与觉悟如学与知,学浅则知浅,学深则知深。
四者明确,令学者知修行非盲目追随,乃遵循法理而行,信心自生,疑惑自灭。”逐句解析此疏,“令学者知因果不虚,非天所定,乃自心造作之回响”强调因果的自主性,是自心行为的结果,非上天或他人决定,如同自己种下的种子,收获的果实由自己承担;“修善则心净境净,造恶则心浊境浊”具体说明因果的对应关系,善的行为导致心与境界的清净,恶的行为导致心与境界的污浊。
“知缘起不常,堂、宝、阶、人皆随自心因缘而变,心善则堂显庄严,心恶则堂显污浊”强调缘起的无常性,帝释堂等一切相状都随着自心因缘变化而变化,内心善则境界庄严,内心恶则境界污浊;“知对治相应,善法与烦恼如药与病,药病相应则病愈,善恼相应则恼除”强调善法对烦恼的针对性,善法如同治疗烦恼的药物,对症才能消除烦恼;“知次第必然,阶位与觉悟如学与知,学浅则知浅,学深则知深”强调阶位与觉悟的必然联系,如同学习与知识的关系,学习的程度浅则知识掌握得浅,学习的程度深则知识掌握得深。
“四者明确,令学者知修行非盲目追随,乃遵循法理而行,信心自生,疑惑自灭”则点明浅义的意义,让修学者明白修行有明确的法理依据,不是盲目跟从,从而生出信心,消除疑惑,这一补充让义理教体的浅义更具条理,帮助修学者建立“因果、缘起、对治、次第”的清晰认知,为深入修行奠定基础。
义理教体中,深义是修学者能领悟帝释堂、众宝、七宝阶陛、天人之行的不二实相,明白帝释堂与自心不二,帝释堂不是自心之外的清净境界,而是自心清净性的外在显现,自心是体,帝释堂是用,体用不二,如同火焰与光明,火焰是体,光明是用,无火焰则无光明,无光明则不见火焰;众宝与佛性不二,众宝所喻的善法不是佛性之外的修持内容,而是佛性本具善德的自然流露,佛性是体,善法是用,体用不二,如同金矿与黄金,金矿是体,黄金是用,无金矿则无黄金,无黄金则不见金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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