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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藏·四分律藏》(二次校稿对勘传译版)以下辩经内容,乃澳门版《大藏经》中《四分律藏》译经理事会第二次校稿对勘传译之文。由世界佛学研究中心(世佛研)石家庄分会会长、《四分律藏》译经理事会理事长孙丽英大檀樾,亲自组织编纂辩经。愿诸仁者发心,积极参与《澳藏》辩经之盛事,共沾法益,同沐佛恩。
《澳藏》《大藏经》《四分律藏·孙丽英阖家供奉》
《澳藏》版《大藏经》-《四分律藏》校订本
初译稿底本来源:世佛研编委会
校订人:杨 静 杨 雪
校订日期:二零二六年八月二日
《澳藏·四分律藏》
第一千七百七十八函卷
汝若真心求法,当放下名利之心,方能悟入。”居士闻禅师所说,心开意解,遂放下黄金,随禅师修行,不久即开悟。
此公案说明,名称、多闻、多财业皆能障道,唯有不生贪著,方能保持身心清净,成就道业。名利如枷缚此身,贪著则入苦轮深,远离尘缘心不动,方得菩提道上奔。若比丘得名称乃至多财业,便生有漏法,此句承接上文,说明若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获得了名称、多闻、多财业等世间名利,则会引生有漏法。
此处“便生有漏法”,如前所述,非指根本烦恼,乃指习气烦恼现行,阿罗汉虽断根本烦恼,然习气未尽,若遇名利外缘,则习气种子起现行,表现为种种不如法的行为,故云“便生有漏法”。
唐·道宣法师《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卷三云:“得名称者,生我慢心;得多闻者,生憍慢心;得多财业者,生贪心。此三心虽非根本烦恼,然是习气现行,故名为有漏法也。”
道宣法师此疏明确指出,获得名称会生我慢心,认为自己名声远扬,高人一等;获得多闻会生憍慢心,认为自己博通经论,无人能及;获得多财业会生贪心,认为自己财富众多,受用无尽。此三心虽非根本烦恼,然是习气烦恼现行,故名为有漏法。
道宣法师分别对应名称、多闻、多财业,指出其所引生的不同烦恼,义理清晰,对应准确。我慢心者,以我为尊,轻视他人;憍慢心者,以己之长,傲人之短;贪心者,贪著财物,不知厌足,此三心皆为烦恼之根,能引生种种恶业。
唐·法砺法师《四分律疏》卷六云:“阿罗汉得名称,则为人所恭敬,故生慢习;得多闻,则为人所咨询,故生憍习;得多财业,则为人所供养,故生贪习。此三习,皆阿罗汉之余习也,遇缘则发,故佛制戒,令其断之也。”
法砺法师此疏进一步解释了习气现行的原因,得名称则为人恭敬,众人皆赞叹其德行,故生慢习;得多闻则为人咨询,众人皆向其请教佛法,故生憍习;得多财业则为人供养,众人皆以财物供养之,故生贪习。此三习皆为阿罗汉的余习,遇缘则发,故佛陀制戒,正是为了令其断除此等余习,究竟圆满。
法砺法师特别强调“为人所恭敬”、“为人所咨询”、“为人所供养”,说明习气现行并非凭空而生,而是有其外在的因缘条件,故持戒不仅要调伏内心,亦要远离不善之缘。若能远离名利之缘,则习气无由得发,身心自然清净。
唐·怀素法师《四分律开宗记》卷六云:“名称、多闻、多财业,此三者,皆能增长我执,阿罗汉虽破我执,然我执习气未尽,故遇此缘,习气仍起。如瓶中无水,摇之则无声;瓶中有余水,摇之则有声。阿罗汉断尽烦恼,如瓶中无水,然习气未尽,如瓶中有余水,遇缘则摇,故有声也。”
怀素法师此记用了一个极为生动的比喻,将阿罗汉的身心比作瓶子,根本烦恼比作瓶中之水,习气比作瓶中之余水。瓶中无水,摇之则无声,比喻阿罗汉断尽根本烦恼,不会生起根本烦恼;瓶中有余水,摇之则有声,比喻阿罗汉习气未尽,遇缘则习气现行。此比喻形象贴切,深入浅出,令人一目了然。
怀素法师此义极为殊胜,深刻揭示了阿罗汉习气现行的本质,为理解此句经文提供了极佳的诠释。又如明镜蒙尘,虽尘不障镜体,然遇缘则尘起,遮蔽光明;阿罗汉之习气亦复如是,虽不障其根本智慧,然遇缘则起,遮蔽心性,令其生起不如法之念。
宋·圆照法师《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三云:“阿罗汉得名称,则生名闻障;得多闻,则生多闻障;得多财业,则生利养障。此三障,皆能障蔽菩提,故名为有漏法也。佛制戒,正为除此三障,令得清净也。”
圆照法师此记从障蔽菩提的角度解释此三者的危害,将其称为名闻障、多闻障、利养障,此三障能障蔽菩提智慧,令修行不得前进,故名为有漏法。佛陀制戒,正是为了除此三障,令修行人心得清净,成就菩提。
名闻障能令修行人生我慢心,轻视他人,不能虚心受教;多闻障能令修行人生憍慢心,执理废事,不行其道;利养障能令修行人生贪心,贪著财物,不能精进修行,此三障皆为修行之大敌,故必须以戒律断除之。
此处有一则佛世时的公案,可为此句经文作注。昔有一比丘,名曰毕陵伽婆蹉,为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然有慢习未尽。尊者常于恒河边洗衣,恒河神为一女神,见尊者威仪庠序,心生敬仰,每于尊者洗衣时,为其扫除沙石,令水清净。然尊者常呼恒河神为“小婢”,恒河神心生不悦,认为尊者轻慢于己,遂白佛言:“世尊,毕陵伽婆蹉比丘常呼我为小婢,轻慢于我,愿世尊令其向我忏悔。”
佛言:“毕陵伽婆蹉,汝当向恒河神忏悔。”毕陵伽婆蹉即合掌向恒河神言:“小婢,莫嗔,我今忏悔。”众比丘闻之,皆大笑。佛言:“汝等勿笑,毕陵伽婆蹉非故慢汝,乃慢习未尽故也。彼于五百世中,常为婆罗门,生憍慢心,轻慢一切,故今虽证阿罗汉果,然慢习犹存。”恒河神闻佛所说,心开意解,遂不再嗔恨。
此公案说明,即使是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若遇外缘,习气仍会现行,故佛陀制戒,正是为了令其断除习气,究竟圆满。又如难陀尊者,为佛陀之弟,证得阿罗汉果,然有欲习未尽,一日于空中见一美女,心稍动念,此即欲习现行,后因持戒精严,不久即断除此习,证得阿罗汉究竟果位。
习气如影随此身,遇缘则起乱心神,持戒能除余习尽,方得圆满证真因。若有漏法生,然后世尊当为结戒,欲使彼断有漏法故,此句说明佛陀制戒的时节因缘与根本目的。
“若有漏法生”,指众生或圣者的烦恼习气现行,表现为种种不如法的行为;“然后世尊当为结戒”,指佛陀此时才会制定相应的戒律;“欲使彼断有漏法故”,说明佛陀制戒的根本目的,正是为了令众生断除有漏烦恼,出离生死苦海。
唐·道宣法师《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之一云:“佛不先制戒,必待犯而后制者,欲令众生知过患故,生惭愧心,然后受持戒律,断除烦恼也。若先制戒,众生不知过患,虽受持而不坚固,故必待犯而后制也。”
道宣法师此疏深刻揭示了佛陀制戒的时节因缘,佛陀不预先制定戒律,必待众生犯戒之后才制定,正是为了令众生了知犯戒的过患,生起惭愧之心,然后才能真心受持戒律,断除烦恼。若预先制定戒律,众生不知过患,虽表面受持,然内心不坚固,易生退转,故必待犯而后制。
如父母教子,必先令其知犯错之过患,然后方能令其遵守规矩,若不令其知过患,而强令其遵守规矩,则其必生逆反之心,不能真心遵守。佛陀制戒亦复如是,必先令众生知犯戒之过患,生起惭愧之心,然后方能令其真心受持戒律,断除烦恼。道宣法师此义极为重要,纠正了世人认为佛陀制戒是为了束缚众生的误解,说明佛陀制戒是出于大慈大悲之心,为令众生离苦得乐。
唐·法砺法师《四分律疏》卷一云:“制戒有二意,一者为断现在有漏,二者为防未来有漏。现在有漏已生,制戒令断;未来有漏未生,制戒令防。故云‘若有漏法生,然后世尊当为结戒,欲使彼断有漏法故’也。”
法砺法师此疏从断现在、防未来两个方面解释了佛陀制戒的目的,现在有漏已生,制戒令其断除;未来有漏未生,制戒令其不生。此二意涵盖了戒律的全部作用,既对治已生之烦恼,又预防未生之烦恼,故戒律是修行的根本保障。
断现在有漏者,如众生已犯淫、盗、杀、妄等恶业,制戒令其忏悔,断除相续之心,不再造作;防未来有漏者,如众生虽未犯恶业,然有烦恼种子,制戒令其防护身心,不令烦恼起现行,造作恶业。此二意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唯有既断现在有漏,又防未来有漏,方能究竟解脱。
唐·怀素法师《四分律开宗记》卷二云:“佛制戒,非是佛意有所偏私,亦非是佛好为禁制,乃是随众生根器,应病与药也。众生有何等病,佛即制何等戒,令其服之,病得痊愈。故有漏法生,如病发生;佛为结戒,如医处方;断有漏法,如病得愈。”
怀素法师此记用了一个极为生动的比喻,将众生的烦恼比作病,将佛陀制戒比作医生处方,将断除烦恼比作病得痊愈。此比喻形象贴切,深刻揭示了佛陀制戒的本质,佛陀制戒并非出于偏私,亦非好为禁制,而是随众生根器,应病与药,令众生离苦得乐。
如医生治病,必先诊脉,知其病源,然后处方,令其服药,病得痊愈;佛陀制戒亦复如是,必先观众生之烦恼,知其过患,然后制戒,令其受持,断除烦恼。若众生无病,则医生不必处方;若众生无烦恼,则佛陀不必制戒,故有漏法生,然后佛为结戒,此乃自然之理。怀素法师此义极为殊胜,充分体现了佛陀的大慈大悲之心。
宋·圆照法师《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上之一云:“佛制戒,有十种利益,一者和合僧,二者安乐僧,三者折伏恶人,四者惭愧者得安乐,五者断现在有漏,六者断未来有漏,七者令不信者信,八者令信者增长,九者令正法久住,十者令梵行久住。此十种利益,皆以断有漏法为根本,故云‘欲使彼断有漏法故’也。”
圆照法师此记详细列举了佛陀制戒的十种利益,此十种利益涵盖了僧团、个人、佛法等各个方面,然其根本皆在于断除有漏法。
和合僧者,以戒律为准则,令僧团和合无诤;安乐僧者,持戒则身心安乐,无有烦恼;折伏恶人者,恶人见戒律之威严,不敢造恶;惭愧者得安乐者,惭愧之人持戒修行,得身心安乐;断现在有漏者,制戒令断已生之烦恼;断未来有漏者,制戒令防未生之烦恼;令不信者信者,见持戒者之德行,令不信者生信;令信者增长者,令已信者善根增长;令正法久住者,戒律住则正法住;令梵行久住者,戒律住则梵行住。
此十种利益,皆因断有漏法而得,故断有漏法乃制戒之根本目的。
此处有一则佛陀制戒的原始因缘,可为此句经文作注。昔有六群比丘,行为放逸,多作不如法事,令诸居士讥嫌。一日,六群比丘于城中饮酒,醉后歌舞,扰乱居民,诸居士见之,皆生讥嫌,言:“此等比丘,不持戒律,饮酒放逸,与俗人无异,何名比丘?”
有一比丘,名曰净命,闻诸居士之讥嫌,遂白佛言:“世尊,六群比丘饮酒放逸,令诸居士讥嫌,愿世尊制戒,禁止比丘饮酒。”佛言:“善哉,净命,汝能为诸比丘请制戒法,令佛法久住。”遂制戒云:“若比丘饮酒,犯波逸提罪。”此戒制后,六群比丘中饮酒者,皆生惭愧,不敢复犯。
后有比丘犯盗,佛言:“我当为制盗戒。”遂制第二条戒,云:“若比丘盗五钱以上,犯波罗夷罪,不共住。”如是次第,随犯随制,终成二百五十戒。此因缘说明,佛陀制戒正是随犯随制,有漏法生,然后制戒,目的正是为了令众生断除有漏法,离苦得乐。
又如佛陀为病比丘开许非时食戒,因有一比丘病,不能进食,诸比丘白佛言,佛言:“病比丘可开非时食。”
此即开遮持犯之例,说明戒律并非死板,而是随因缘而开遮,目的皆是为了令众生断除烦恼,成就道业。应病与药佛慈悲,随犯随制戒法垂,断除有漏离生死,永得安乐证菩提。
舍利弗,汝且止,如来自知时,此句是佛陀对舍利弗的劝止,令其不必多问,如来自知制戒的时节因缘。“汝且止”,即你暂且停止发问;“如来自知时”,即如来自然知道制戒的适当时候。此句体现了佛陀的一切智,佛陀能遍知一切法,了知一切众生的根器与因缘,故能在最适当的时候制定最适当的戒律,令众生得益。
唐·道宣法师《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卷四云:“汝且止者,止其问也;如来自知时者,佛具一切智,能知时节因缘,故不须问也。若舍利弗不知时,而强问佛,佛虽为说,亦不能利益众生,故止之也。”道宣法师此疏解释了佛陀劝止舍利弗的原因,佛陀具一切智,能知时节因缘,故不须舍利弗多问。若舍利弗不知时,而强问佛陀,佛陀虽为说法,亦不能利益众生,故佛陀劝止之。
道宣法师特别强调“能知时节因缘”,说明说法度生必须适时,适时则能利益众生,不适时则徒劳无功。如农夫种地,必待春时播种,秋时收获,若不待时,强种则不生;说法度生亦复如是,必待众生有得度之因缘时,方为说法,方能令其得益。若众生无得度之因缘,而强为说法,则其不能信受,反生诽谤,造作恶业。
唐·法砺法师《四分律疏》卷七云:“如来自知时者,有三时,一者生时,二者说法时,三者涅槃时。制戒亦有时,必待有漏法生,然后制戒,此是制戒之时也。佛自知此三时,故云‘如来自知时’也。”
法砺法师此疏从三时的角度解释“如来自知时”,佛陀自知生时,于兜率天宫降神母胎,示现诞生;自知说法时,于菩提树下成道后,游历四方,说法四十九年;自知涅槃时,于娑罗双树间,入般涅槃。制戒亦有时,必待有漏法生,然后制戒,此是制戒之时也。佛自知此三时,故云“如来自知时”也。
法砺法师此义极为严谨,将制戒之时纳入佛陀的三时之中,充分体现了佛陀的一切智。佛陀之三时,皆为度化众生而设,生时为令众生种善根,说法时为令众生解行证,涅槃时为令众生知无常,制戒时为令众生断烦恼,此四者皆为度化众生之方便。
唐·怀素法师《四分律开宗记》卷七云:“如来自知时者,非唯知制戒之时,亦知一切众生得度之时。有漏法生,是众生得度之时,故佛制戒,令其得度。若有漏法未生,众生无过,佛虽制戒,亦不能令其得度,故必待时也。”
怀素法师此记从众生得度的角度解释“如来自知时”,佛陀不仅知制戒之时,亦知一切众生得度之时。有漏法生,正是众生得度之时,因众生知过患,生惭愧心,故能受持戒律,断除烦恼,得度生死;若有漏法未生,众生无过,不知过患,不生惭愧心,佛虽制戒,亦不能令其得度,故必待时也。
如人落水,方知求救,此时救之,方能得救;若人未落水,不知水之危险,虽告之曰“水会溺人”,亦不能令其信受,故必待其落水求救之时,方救之。度化众生亦复如是,必待其知过患,生惭愧心,求度脱之时,方为说法制戒,方能令其得益。
宋·圆照法师《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四云:“如来自知时者,佛具十力,其中有知一切处智力、知一切业报智力、知一切根器智力、知一切禅定解脱三昧智力、知一切众生心行智力,故能知一切时节因缘,制戒度生,无有差失。”
圆照法师此记从佛陀十力的角度解释“如来自知时”,佛陀具十种智力,能遍知一切法,故能知一切时节因缘,制戒度生,无有差失。知一切处智力者,能知一切处所之因缘;知一切业报智力者,能知一切众生之业报因缘;知一切根器智力者,能知一切众生之根器利钝;知一切禅定解脱三昧智力者,能知一切禅定解脱之因缘;知一切众生心行智力者,能知一切众生之心行念虑。以此十力,故能知一切时节因缘,制戒度生,无有差失。
此处有一则佛陀度化央掘摩罗的公案,可为此句经文作注。央掘摩罗,为中印度摩揭陀国之人,初为外道弟子,师事一外道,其师令其杀千人,取其指为鬘,方可成道。央掘摩罗遂执剑杀人,杀九百九十九人,唯缺一人,欲杀其母以足千数。
佛陀知其得度之时已至,遂往度之。央掘摩罗见佛陀,欲杀之,然追之不及,遂大呼:“比丘,止!比丘,止!”佛言:“我自住止,汝自不止。”央掘摩罗闻佛所说,心开意解,遂放下利剑,归依佛陀,出家为僧,不久即证得阿罗汉果。
此公案说明,佛陀知一切众生得度之时,故能在最适当的时候度化众生,令其离苦得乐。
又如佛陀度化周利盘特,周利盘特生性愚钝,不能诵经,诸比丘皆轻之,佛言:“周利盘特虽愚钝,然有善根,得度之时已至。”遂教其“扫帚”二字,周利盘特日夜诵持,不久即开悟,证得阿罗汉果。此亦说明佛陀知时知量,能度化一切众生。佛具十智知时节,如农春种待秋成,制戒度生无差失,普令众生出苦轮。
尔时世尊在毗舍离。“尔时”非泛泛之时间指代,乃佛陀成道后第二十年,法运如日中天之时,此时佛陀已度化五比丘、耶舍长者子等无量众生,声闻僧团初具规模,恒河两岸处处听闻法音。“世尊”为佛陀十种尊号之一,具“世间最尊、三界特尊”之义,在律藏语境中,此称谓更凸显佛陀作为“律藏之主”的无上权威,一切戒律皆由世尊亲口宣说,无有丝毫差错。
“毗舍离”梵语意为广严城,乃古印度跋耆国都城,城郭宽广壮丽,人民殷富炽盛,为当时印度六大都市之一,亦是佛陀弘法的重要道场,《维摩诘经》《长阿含经·游行经》等诸多经典皆在此宣说,《四分律藏》中近三分之一的戒条亦在此制立。
法砺法师《四分律疏》卷三云:“尔时者,明说戒时也,谓因缘合会,时至机熟,佛将制戒之时也。世尊在毗舍离者,明说戒处也,毗舍离者,此云广严,以其城郭宽博,人民炽盛,多有信向,故佛游化至此。”
此句逐字解析,“尔时者,明说戒时也”,法砺法师点出律藏中“尔时”的特殊内涵,非指任意时刻,特指制戒因缘成熟、众生堪能受持戒律的殊胜时刻,如农夫播种必待时节,佛陀制戒亦待因缘具足。“世尊在毗舍离者,明说戒处也”,说明制戒地点非偶然选择,乃因毗舍离人民信根深厚,且商业发达、利养丰厚,僧众易生贪著,最需戒律调伏身心。
“毗舍离者,此云广严,以其城郭宽博,人民炽盛,多有信向,故佛游化至此”,解释城名由来及佛陀来此的因缘,广严城之“广”喻佛法广大无边,能摄受一切众生;“严”喻戒律庄严清净,能规范一切行为。
道宣法师《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一云:“制戒之处,多在王舍、舍卫、毗舍离三城,以此三城僧众多集,易生过患,故佛于此多制戒律。”
逐句解曰:“制戒之处,多在王舍、舍卫、毗舍离三城”,道宣律师总结佛陀一生制戒的主要地点,此三城皆为当时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僧众聚集最多,矛盾与过患亦最易产生。“以此三城僧众多集,易生过患,故佛于此多制戒律”,揭示佛陀“随犯随制”的制戒原则,戒律非佛陀凭空臆造,乃针对僧团实际出现的问题而制,目的是防非止恶、护持僧团。
怀素法师《四分律开宗记》卷二云:“毗舍离城,人民殷富,信向者众,然富乐易生放逸,故佛于此广制戒律,令诸弟子远离贪著,修清净行。”
逐句解曰:“毗舍离城,人民殷富,信向者众”,点明毗舍离的社会特征,富裕的物质生活与深厚的信仰基础并存。“然富乐易生放逸,故佛于此广制戒律”,怀素律师一针见血地指出,富裕环境是修行的重大考验,众生在富乐中易放逸身心、贪著利养,故佛陀在此广制戒律,以戒为锁,锁住放逸之心;以戒为堤,挡住贪著之水。
“令诸弟子远离贪著,修清净行”,说明制戒的根本目的,不是束缚弟子,而是帮助弟子远离烦恼,获得身心清净。
元照法师《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上一释道宣语曰:“僧众多集,则是非易兴;人民殷富,则利养易著。是非兴则僧团不和,利养著则道心退失,故佛制戒律以救之。”
逐句解曰:“僧众多集,则是非易兴”,僧众来自不同种姓、不同背景,根器各异、习性不同,聚集在一起难免产生矛盾是非,戒律正是调和矛盾、维护僧团和合的根本准则。
“人民殷富,则利养易著”,富裕地区布施丰厚,僧众易被利养所转,忘记修行初心,戒律正是对治贪著利养的良药。
“是非兴则僧团不和,利养著则道心退失,故佛制戒律以救之”,元照律师深刻揭示了戒律的救度意义,戒律能救僧团于不和,救道心于退失,是末法时代佛法久住的根本保障。
灵芝允堪律师《四分律行事钞会正记》卷上云:“毗舍离为佛说《维摩诘经》之处,亦为多处戒律所制之地,显大乘小乘不相离也,戒律为大乘之基,大乘为戒律之归。”
逐句解曰:“毗舍离为佛说《维摩诘经》之处,亦为多处戒律所制之地”,指出毗舍离既是大乘经典的宣说地,也是声闻戒律的制定地,说明大乘与小乘本是一体,不可分割。
“显大乘小乘不相离也,戒律为大乘之基,大乘为戒律之归”,允堪律师阐明了戒律与大乘的关系,戒律是大乘菩萨行的基础,没有戒律的大乘行是空中楼阁;大乘是戒律的最终归宿,持戒的目的不是为了自了,而是为了成就佛道、利益众生。
憨山德清大师《梦游集》卷四十五云:“佛在毗舍离制戒,正为末世众生贪著利养者作榜样也。末世修行,若不持戒,虽有智慧辩才,亦如无基之屋,终必倾颓。”
逐句解曰:“佛在毗舍离制戒,正为末世众生贪著利养者作榜样也”,憨山大师指出,佛陀在毗舍离制戒,不仅是为了当时的僧众,更是为了末法时代的众生,因为末法时代众生贪著利养的烦恼更为深重。
“末世修行,若不持戒,虽有智慧辩才,亦如无基之屋,终必倾颓”,以“无基之屋”为喻,生动说明持戒在末法时代的重要性,智慧辩才如房屋的梁柱门窗,戒律如房屋的地基,地基不牢,再华丽的房屋也会倒塌。世尊驻锡广严城,为制戒规度众生。繁华境里持清净,戒作明灯照夜行。
时迦兰陀村须提那子,于彼村中饶财多宝持信牢固出家为道。“时”承接上文,指佛陀在毗舍离游化之时。“迦兰陀村”位于毗舍离城南,因迦兰陀长者而得名,迦兰陀长者是毗舍离著名的大富长者与佛教护法,曾将自己的竹林精舍布施给佛陀,成为佛教最早的寺院之一。
“须提那子”梵语名苏底拿,意为善贤,“子”为古印度对男子的尊称。
据《四分律藏·比丘尼犍度》及《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记载,须提那子出生于迦兰陀村婆罗门种姓,父亲是当地首富,拥有良田千顷、金银无数,僮仆成群。须提那子自幼聪慧过人,精通四吠陀、五明等世间学问,但他不满足于婆罗门的祭祀解脱之道,常独自思考生死大事。
当佛陀在毗舍离宣说四圣谛、八正道时,须提那子听闻法音,如渴得饮、如盲得见,当下生起大信心,不顾父母反对,舍弃亿万家产,跟随佛陀出家修行。出家后,须提那子修行精进,严持戒律,不久便证得须陀洹果,成为圣僧。
他的核心特质是发心广大、慈悲心切,总是将他人的疾苦放在心上,以利益众生为己任;其专属修学方法是“布施波罗蜜多”,认为布施是破除我执、积累福德的最直接方法,虽已出家,仍常以自己的影响力引导在家信众行布施、修善法。
“于彼村中饶财多宝”,“饶”意为丰足、众多,指须提那子家族在迦兰陀村拥有巨额财富,金银珠宝、绫罗绸缎、粮食布匹堆积如山,是当地首屈一指的富户。
“持信牢固”,“持”为守护不失之义,“信”为信根,是五根之首,指对佛陀、佛法、僧宝的坚定信仰,“持信牢固”意为须提那子的信根深厚,如金刚般不可动摇,不为任何外界诱惑所转。
“出家为道”,“出家”非指剃发染衣的形式,而是指“出烦恼家、出三界家、出世俗家”;“为道”指为了追求解脱之道、成就佛道而出家。
法砺法师《四分律疏》卷三云:“迦兰陀村者,毗舍离城外之村也,以迦兰陀长者所居得名。须提那子者,其人之名也,此云善贤。饶财多宝者,明其家资巨万也。持信牢固者,明其信根深厚,不为境转也。出家为道者,明其舍俗求真,修解脱行也。”
逐句解曰:“迦兰陀村者,毗舍离城外之村也,以迦兰陀长者所居得名”,明确迦兰陀村的地理位置与名称由来,迦兰陀长者是佛教早期重要护法,其布施的竹林精舍是佛陀弘法的重要场所。
“须提那子者,其人之名也,此云善贤”,解释须提那子的梵名含义,“善”指其性善、发心善,“贤”指其贤明、有德行。“饶财多宝者,明其家资巨万也”,说明须提那子的家庭背景,他是典型的富家子弟,拥有常人难以想象的财富。
“持信牢固者,明其信根深厚,不为境转也”,法砺法师特别强调“持信牢固”的内涵,信根是修行的根本,只有信根深厚,才能在顺境中不贪著、逆境中不退转。“出家为道者,明其舍俗求真,修解脱行也”,指出须提那子出家的真正目的,不是为了逃避世俗责任,也不是为了追求名闻利养,而是为了舍俗求真,修解脱之行。
道宣法师《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卷二云:“须提那子,大富长者子也,能舍巨万之财,出家修道,此乃希有之事。世间之人,多为财色所迷,视财富如性命,今须提那子能弃之如敝屣,非有深厚善根,不能如是。”
逐句解曰:“须提那子,大富长者子也,能舍巨万之财,出家修道,此乃希有之事”,道宣律师赞叹须提那子的行为,认为在贪著财富的世间,一个富家子弟能舍弃亿万家产出家修行,是非常稀有的。“世间之人,多为财色所迷,视财富如性命”,揭示世人的通病,大多数人都被财色所束缚,把财富看得比生命还重要,为了财富不惜造作种种恶业。
“今须提那子能弃之如敝屣,非有深厚善根,不能如是”,以“弃之如敝屣”为喻,说明须提那子对财富的看破与放下,这种放下不是因为财富无用,而是因为他看到了财富的无常与虚幻,只有深厚的善根与坚定的信仰,才能做到这一点。
怀素法师《四分律开宗记》卷二云:“须提那子虽处富贵,而不耽著,闻法即悟,出家修道,此乃大乘根器也。声闻之人,多为自了,而须提那子常念利他,其发心已趣大乘。”
逐句解曰:“须提那子虽处富贵,而不耽著,闻法即悟,出家修道,此乃大乘根器也”,怀素法师认为须提那子具有大乘根器,大乘根器的特征就是不耽著世间富贵,闻法即悟,发心利他。“声闻之人,多为自了,而须提那子常念利他,其发心已趣大乘”,对比声闻乘与大乘的发心差异,声闻乘多追求自我解脱,而须提那子常念利益众生,其发心已趋向大乘。
元照法师《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中二云:“持信牢固者,信为道元功德母,长养一切诸善根。若无信根,则一切善法皆不生。须提那子以信根力故,能舍富贵,出家修道,此信之功德也。”
逐句解曰:“持信牢固者,信为道元功德母,长养一切诸善根”,元照律师引用经典名句,说明信根的重要性,信是修行的源头,是一切功德的母亲,能长养一切善根。
“若无信根,则一切善法皆不生”,如果没有信根,就像没有种子的土地,不可能长出任何善法的庄稼。“须提那子以信根力故,能舍富贵,出家修道,此信之功德也”,说明须提那子能舍弃富贵出家修行,正是信根力量的体现,这就是信的巨大功德。
允堪律师《四分律行事钞会正记》卷中云:“须提那子出家,非为避役,非为求利,乃为生死大事,故其出家功德无量。末世出家,多为衣食,为名利,如此出家,功德甚少,反招罪过。”
逐句解曰:“须提那子出家,非为避役,非为求利,乃为生死大事”,指出须提那子出家的清净发心,他不是为了逃避徭役赋税,也不是为了追求名闻利养,而是为了解决生死大事。“故其出家功德无量”,正因为发心清净,所以他的出家功德无量无边。
“末世出家,多为衣食,为名利,如此出家,功德甚少,反招罪过”,对比末法时代的出家现象,很多人出家是为了衣食温饱,为了追求名利,这样的出家不仅没有功德,反而会因为滥用信施而招感罪过。
印光大师《印光法师文钞续编》卷上云:“须提那子能舍千金之产,出家修道,此乃真大丈夫之所为也。世间男子,多为妻子儿女所累,为财富地位所缚,不能自拔,若能学须提那子,放下万缘,一心修行,则何愁不能了生脱死。”
逐句解曰:“须提那子能舍千金之产,出家修道,此乃真大丈夫之所为也”,印光大师赞叹须提那子是真正的大丈夫,因为他能放下常人最难放下的财富与亲情,追求解脱之道。“世间男子,多为妻子儿女所累,为财富地位所缚,不能自拔”,揭示世间男子的普遍状态,被家庭、财富、地位所束缚,在生死轮回中不能自拔。
“若能学须提那子,放下万缘,一心修行,则何愁不能了生脱死”,鼓励末法时代的众生向须提那子学习,放下一切外缘,一心修行,这样一定能了生脱死,获得解脱。善贤本是富家儿,信根深固出樊篱。放下千金求大道,菩提种子发新枝。
时世谷贵乞求难得。“时”指须提那子出家后不久的某一时期。“世”指当时的世间社会。“谷贵”指粮食价格暴涨,发生了严重的饥荒。据《大唐西域记》卷七记载,毗舍离地区当时遭遇了百年不遇的旱灾,河流干涸,土地龟裂,庄稼颗粒无收,粮食价格上涨了数十倍,人民流离失所,饿殍遍野。
“乞求难得”指跟随佛陀在毗舍离修行的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们,按照佛制每日托钵乞食,却很难乞到食物,很多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们数日不得一食,面黄肌瘦,身体虚弱。
法砺法师《四分律疏》卷三云:“时世谷贵者,明当时饥馑也,因旱灾故,五谷不登,民皆乏食。乞求难得者,明比丘乞食困难也,人民自尚不足,何能有余以施比丘,故乞求难得。”
逐句解曰:“时世谷贵者,明当时饥馑也,因旱灾故,五谷不登,民皆乏食”,明确“时世谷贵”的原因是旱灾导致五谷不收,人民都没有足够的食物吃。“乞求难得者,明比丘乞食困难也”,解释“乞求难得”的含义,就是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们托钵乞食很难得到食物。
“人民自尚不足,何能有余以施比丘,故乞求难得”,说明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们乞食困难的根本原因,人民自己都吃不饱,哪里还有多余的食物布施给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们呢?
道宣法师《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下三云:“饥馑之时,比丘乞食难得,此乃世间无常之相也。佛制戒律,许比丘在饥馑之时有少分开缘,如食五种粥、食五种果等,然不得违制别求,以护正命。”
逐句解曰:“饥馑之时,比丘乞食难得,此乃世间无常之相也”,道宣律师从佛教无常观的角度解释饥荒,饥荒是世间无常的表现,世间的一切都在不断变化,福报也是如此,不可能永远享受安乐。
“佛制戒律,许比丘在饥馑之时有少分开缘”,说明佛陀制定的戒律具有灵活性,在特殊情况下有开缘,允许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们做一些平时不允许做的事情。
“如食五种粥、食五种果等”,举例说明饥馑时的开缘,佛陀允许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们在饥馑时食用五种粥和五种果,以维持生命。“然不得违制别求,以护正命”,强调开缘的限度,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们不能因为有开缘就违反戒律,别求利养,要守护自己的正命。
怀素法师《四分律开宗记》卷二云:“时世谷贵,乞求难得,此乃众生共业所感也。众生往昔贪著饮食,造作种种恶业,故今感此饥馑之报。比丘于此之时,当勤修忏悔,积累福德,以消业障。”
逐句解曰:“时世谷贵,乞求难得,此乃众生共业所感也”,怀素法师从因果业力的角度解释饥荒,饥荒是众生共同的业力所感招的果报,众生因为过去贪著饮食、浪费粮食、造作种种恶业,所以现在感招到饥荒的苦果。
“众生往昔贪著饮食,造作种种恶业,故今感此饥馑之报”,具体说明饥荒的业因,贪著饮食、浪费粮食是导致饥荒的主要原因之一。“比丘于此之时,当勤修忏悔,积累福德,以消业障”,教导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们在饥荒时应该如何做,要勤修忏悔,忏悔自己往昔的业障,同时积极积累福德,以消除业障,度过难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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