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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藏•大藏经 > 宋元入藏大小乘经 > 佛说摩利支天经 > 《澳藏·佛说摩利支天经》第一千八百一十二函卷
昵称:小阿含  发布时间:2026-01-29 16:24:17
《澳藏·佛說摩利支天經》(二次校稿對勘傳譯版)以下辯經內容,乃澳門版《大藏經》中《佛說摩利支天經》譯經理事會第二次校稿對勘傳譯之文。由世界佛學研究中心(世佛研)香港分會會長、《佛說摩利支天經》譯經理事會理事長何正堂大檀樾,親自組織編纂辯經。願諸仁者發心,積極參與《澳藏》辯經之盛事,共沾法益,同沐佛恩。
《澳藏》版《大藏经》
《佛说摩利支天经》校订本
初译稿底本来源:世佛研编委会
校订人:李西宁 孟宪辉
校订日期:二零二六年一月六日
《澳藏·佛说摩利支天经》
第一千八百一十二函卷
在人际关系中,因“亲友间的误解、邻里间的矛盾”遭遇无端非议(责罚),或因“利益冲突”被他人视为仇敌(怨家侵扰),是许多人都会遇到的问题。应对这类问题,核心在于“化解自身嗔恨、消除对方敌意”。
当面对他人的非议时,不必急于辩解,先静下心来反思:若自身确实存在可改进之处,便及时调整;若非议纯属无稽之谈,可在心中默念“无人能责罚”,观想摩利支天菩萨的光明照破对方的误解,同时通过持诵摩利支天咒,祈请菩萨加持双方能坦诚沟通。
例如,若亲友因误会自己“自私自利”而对自己冷言冷语,可在合适的时机,带着真诚的态度向对方解释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同时在生活中多为对方着想,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的心意。
当面对视自己为仇敌的人时,要放下对立之心,在心中默念“不为怨家能得其便”,观想对方的嗔恨如同冰雪,菩萨的慈悲如同阳光,冰雪终将在阳光的照耀下融化,同时可主动为对方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如在对方遇到困难时伸出援手),以善举逐步消解对方的怨恨。
比如,若邻里因装修噪音问题将自己视为怨家,可先主动上门道歉,说明装修的进度与时间安排,承诺尽量减少噪音干扰,在装修结束后,还可送上一份小礼物表达歉意,以真诚与善意化解矛盾。
在身心调节方面,当代人常因“担心遭遇责罚、害怕被怨家侵扰”而产生焦虑、失眠、抑郁等心理问题,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对“外在恶缘”的过度执着。
要缓解这类问题,需建立“心为根本,外境由心转”的认知。每天睡前,可进行十五分钟的“观想静心”练习:
平躺在床上,放松全身肌肉,闭上眼睛,在心中观想摩利支天菩萨的形象,菩萨周身散发着温暖的金光,金光缓缓从头顶灌入体内,逐渐充满四肢百骸,同时轻声默念“无人能责罚。不为怨家能得其便。”
想象“责罚与怨家”如同空气中的雾气,在菩萨金光的照耀下慢慢消散,最终消失无踪。若夜间因焦虑难以入睡,可在心中缓慢持诵摩利支天咒,将注意力集中在咒语的发音上,让心念随着咒语安定下来,避免陷入对“责罚与侵扰”的胡思乱想。
每周还可选择一天,进行“布施修善”:比如向慈善机构捐赠一定的财物,为流浪动物准备食物与水,或主动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通过布施积累善业,强化“善业能护持安稳”的信心,从而减轻内心的焦虑。
对于不同根器的人,上根者可通过观想“身心空性”来化解焦虑:认识到“能焦虑的心”与“所焦虑的外境”皆无实自性,如同梦幻泡影,从而直接破除执着,让心回归清净;
中根者可将持咒、观想与布施结合起来,在实践中逐步缓解心理压力,让身心逐渐恢复平衡;
下根者可从最简单的“睡前持咒”开始,通过咒语的力量让内心获得暂时的平静,随着修持的深入,再慢慢理解经义,逐步破除对“外在恶缘”的执着。
摩利支天护持离责罚,怨家无隙扰安宁。善业为基心无执,究竟解脱证光明。
“无人能责罚”中的“无”并非单纯对“存在责罚主体”的否定,而是指向摩利支天菩萨威神力加持与自身善业护持的双重保障下,不存在能以非理非法之由对修持者施加有效责罚的真实主体。
从梵文溯源,此“无”对应“阿那含”义,蕴含“超越二元对立的实相层面,无有固定不变的施罚者与受罚者”的深层内涵,并非否定一切责罚现象,而是直指“非理责罚”的虚妄本质。
在文字训诂层面,“无”在此处作“遮遣义”解,遮遣的是“以恶业为根基、以恶意为驱动的非正当责罚”,而非遮遣“因自身造作恶业而承受的合理果报式责罚”,这与佛教“因果不虚”的核心教义完全契合。
“人”泛指一切可能实施责罚的有情众生,涵盖世间的君主、官吏、豪强、恶霸,乃至修行途中因宿世业力或现世矛盾而生的违缘众生,并非仅指普通人类,而是包含欲界中所有具备“判定责罚、执行责罚”能力的生命形态。
从佛教“六道众生”的范畴来看,此“人”还可延伸至阿修罗道中好勇斗狠、喜施责罚的众生,只要其责罚行为无正当因缘、出于恶意或偏见,皆在此“人”所涵盖的范围之内。
这些众生之所以会产生施罚之心、实施施罚之行,根源在于其内心的嗔恨、嫉妒、傲慢等烦恼,以及宿世与修持者结下的恶业牵绊,但其本质并非实有一个“永恒不变的施罚者”,只是因缘聚合下的临时显现。
“能”指具备“依据不当理由、通过不正当手段实施责罚”的力量,这种力量区别于“司法公正下的惩戒权”或“因果规律下的自然果报力”,其核心特质是“违背道义、脱离因果、源于烦恼”。
此处的“能”并非指绝对的能力强弱,而是强调“非理责罚”的实施缺乏正当性根基,即便施罚者看似拥有强权、武力等外在力量,在摩利支天菩萨的护持与善业的对冲下,这种“能”也会失去实际效用。
从修行实践来看,“能”的失效并非外在力量的强制干预,而是施罚者的恶业无法与修持者的善业相应,如同水流无法穿透坚固的堤坝,非理责罚的力量在善业与加持的双重防护下,自然难以得逞。
“责罚”包含世间的刑罚、牢狱之灾、羞辱诋毁、恶意打压、权益剥夺等各类形式,也涵盖修行中因怨敌干扰而产生的身心困扰,核心指向“无正当因缘的恶意惩戒”。
世间层面的责罚,可能是官吏的贪赃枉法、豪强的仗势欺人、他人的恶意诬告等,其本质是众生烦恼与恶业的外化;修行层面的责罚,可能是他人因嫉妒修持者的功德而进行的诽谤、阻碍修持者闻思修的行为等,其根源同样是无明执着与嗔恨之心。
但无论是何种形式的责罚,从实相来看,皆是因缘聚合的假名安立,无有固定不变的“责罚相状”,如同梦幻泡影,看似真实,实则虚妄,这为修持者破除对责罚的恐惧提供了根本依据。
此句经文在《佛说摩利支天经》中的语境定位,是佛陀回应弟子“末法时期众生如何远离无端责罚、获得现世安稳”的疑问时所宣说的核心开示。当时古印度社会战乱频繁,政治腐败,众生常因宿世业力与现世矛盾遭遇不公正的责罚,或被强权恶意打压,苦不堪言。
佛陀的弟子们目睹此类苦难,心生悲悯,遂向佛陀请教护持之法,希望能为众生找到远离责罚、安身立命的途径。佛陀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宣说了摩利支天法门,以“无人能责罚”点明菩萨护持的核心功效,给予众生直面苦难的信心与力量。
此句的核心作用,一是为众生确立“修持摩利支天法门可获现世安稳”的信念,破除“面对强权与恶意只能被动承受”的无力感;二是为后续阐释“持咒、观想、结印”等具体修持方法奠定理论基础,引导众生从“畏惧责罚”转向“以修行化解责罚之缘”;
三是呼应佛教“善有善报”的因果真理,明确“远离责罚的根本在于善业积累与内心清净”,而非单纯依赖外在护持。
摩利支天护持离非罚,善业为基业力消,无实能罚无实受,安稳现世道心牢。
从深层义来看,此句经文的核心内涵与佛教因果律、业力观紧密相连。佛教认为,责罚的产生本质是宿世与现世业力的显现,若往昔造作过欺凌、伤害、诽谤他人的恶业,现世便可能遭遇相应的责罚,这是因果规律的自然运行,无人能免。
但摩利支天菩萨的护持并非否定业力,而是通过加持修持者生起善念、践行善业,加速恶业的轻受与善业的成熟,使非理责罚因业力轨迹的改变而无法得逞。
修持者若能坚守善道、广行善业,其善业的力量便如同为恶业之火浇洒甘露,既能减轻恶业果报的强度,又能改变果报的显现形式,让原本可能出现的牢狱之灾、重刑责罚,转化为小的挫折、损失,从而避免严重的身心伤害。
同时,摩利支天菩萨的智慧光明能照破施罚者的无明烦恼,使其嗔恨之心逐渐消解,放弃非理责罚的念头,这正是“以善业转恶缘、以慈悲化嗔恨”的因果妙用。
从无常观解读,能施罚之人、所受之责罚、责罚之行为,皆属无常之法。今日能施加责罚的强权,明日可能因自身恶业而衰败;今日看似严重的责罚,明日可能因因缘变化而消解;今日心怀恶意的施罚者,明日可能因善缘感召而放下执念。
世间万物无不处于生灭流转之中,责罚的现象也不例外,修持者若能深刻领悟无常之理,便不会对责罚产生执着与恐惧,明白一切责罚都是暂时的、虚幻的,唯有善业与智慧才是永恒的依靠。
摩利支天法门的修持,正是引导众生观照这种无常性,不被外境的暂时显现所迷惑,以平和之心面对可能出现的责罚,在无常的世间中建立起稳固的修行根基。
从体用不二的角度来看,“无人能责罚”的“体”是摩利支天菩萨的清净佛性与修持者的本具佛性,二者同源同体,无有分别;“用”则是菩萨的护持神力与修持者的善业践行,体用不二,互为彰显。
菩萨的佛性是护持力量的根本,修持者的佛性是感应加持的基础,通过持咒、观想、行善等修持行为,修持者的佛性与菩萨的佛性相互呼应,体用显现,从而实现“非理责罚不能加身”的效用。
这并非外在的神力赋予,而是内在佛性力量的自然流露,是体用不二义理在摩利支天法门中的具体体现。体用不二显真常,佛性为基护持彰,善业践行成妙用,非理责罚自消亡。
究竟义层面,此句经文直指佛性与一真法界的实相,揭示了“责罚与护持”的终极本质。众生本具的佛性清净无染,不生不灭,不被任何外境所侵扰,所谓的“责罚”只是无明执着所产生的虚妄幻象,如同乌云遮蔽太阳,太阳的本质从未改变,佛性的清净也从未因责罚而受损。
“无人能责罚”的究竟含义,正是引导修持者透过责罚的虚妄表象,照见自身本具的佛性实相,认识到“能责罚之人”“所受责罚之境”“责罚之行为”皆无自性,皆是因缘聚合的假名安立,唯有佛性清净恒常。
从一真法界的角度来看,整个法界的本质是清净圆满、无有对立的,责罚与护持、善与恶、施罚者与受罚者等二元对立的现象,都只是在凡夫的分别心识中产生的幻象,并非一真法界的真实面貌。摩利支天菩萨的护持,本质上是引导修持者超越分别心,回归一真法界的本来面目,在无对立的实相中,自然不存在“谁责罚谁”的问题。
修持者若能契入一真法界,便会明白一切外境的显现都是自心的投射,责罚的幻象源于内心的烦恼与执着,只要破除内心的执着,回归佛性本然,责罚的幻象自然会烟消云散。
究竟解脱的角度而言,“无人能责罚”不仅是现世安稳的保障,更是趋向涅槃解脱的助缘。
众生因畏惧责罚而产生恐惧、焦虑、嗔恨等烦恼,这些烦恼束缚着心灵,使其无法获得真正的自在。通过修持摩利支天法门,领悟“无人能责罚”的究竟义,修持者能破除对责罚的执着与恐惧,消解内心的烦恼,让心灵从束缚中解脱出来,逐步趋向清净自在的涅槃境界。
这种解脱并非脱离世间,而是在世间的各种境遇中,始终保持内心的清净与自在,不被外境所牵动,这正是“在世出世”的究竟解脱之道。
佛性恒常离诸相,一真法界无对立,破除执着明实相,究竟解脱心无系。
实践义的核心在于将“无人能责罚”的经义落实到日常身口意的修行中,让每一位修持者都能在现实生活中感受到经义的加持与指引。
在身的层面,修持者需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不造作任何可能招致责罚的恶业,如不偷盗、不妄语、不伤害他人、不违背法律法规与公序良俗等。同时,要保持生活的严谨,避免因自身的疏漏给他人可乘之机,引发不必要的责罚。
若遭遇他人试图施加非理责罚,应首先保持冷静,不生嗔恨与报复之心,更不能以恶制恶,而是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结摩利支天手印,专注持诵咒语,观想菩萨光明笼罩自身,以身体的专注与仪式感强化与菩萨的联结,借助加持力化解危机。
例如,面对他人的恶意诬告,修持者可在配合调查的同时,坚持每日持咒观想,祈请菩萨护持真相显现,最终往往能洗清冤屈,这正是身业与加持相应的体现。
在口的层面,修持者应做到不宣扬仇恨、不挑拨是非、不传播谣言、不恶意中伤他人,避免因言语引发新的怨仇与责罚。同时,要常向身边人宣讲“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非理责罚不能长久”的因果真理,以及摩利支天法门的护持功德,引导他人通过修善积福获得安稳,而非以恶意对待他人。
面对他人的指责与辱骂,修持者不应与之争辩,而是以柔和、谦卑的言语回应,以忍辱践行善业,契合菩萨“以慈化怨”的本愿。
例如,当被他人无端指责时,可平静地说明情况,若对方仍不理解,便保持沉默,在心中持诵咒语,观想菩萨光明化解对方的嗔恨,久而久之,对方的恶意往往会自行消解,这正是口业清净带来的善果。
在心的层面,这是实践义的核心所在。修持者需时刻观照自身的恐惧与嗔恨之心,当因畏惧责罚而心生焦虑时,应即刻忆念“无人能责罚”的经义,观想摩利支天菩萨的光明笼罩自身,明白“善业护持下,非理责罚不能加身”,以信心替代恐惧;
当因他人的非理对待而生嗔恨时,要忆念众生本具佛性,只是被烦恼遮蔽,以慈悲心替代嗔恨,同时观照“施罚者与受罚者皆无自性”的空性实相,消解对立之心。
此外,修持者还应常以“无人能责罚”的经义警醒自己,不执着于外在的评价与境遇,无论是否遭遇责罚,都能保持内心的平静与正念,将一切境遇都视为修行的增上缘,在顺境中不忘修行,在逆境中更能坚定道心。
身口意业清净行,护持正念不妄生,慈悲化解嗔恨念,经义践行得安宁。
印光大师作为净土宗第十三代祖师,虽以弘扬净土法门为核心,却对摩利支天法门极为推崇,多次在文钞中开示其护持功德,尤其强调“无人能责罚”对末法众生的重要意义。
印光大师曾开示:“末法众生,业障深重,心多浮躁,易遭无端责罚、恶意打压,若能兼修摩利支天法门,持诵其咒,广行善业,便能蒙菩萨护持,远离诸祸。然需[须]谨记,‘无人能责罚’非谓无有因果,乃是以菩萨加持与自身善业,使恶缘不得成熟。若修持者破戒造恶,妄图以持咒逃避果报,终不可得。”
这一开示深刻阐明了“无人能责罚”的核心前提是善业践行,而非单纯依赖咒语加持,体现了印光大师对因果真理的坚守与对修持者的慈悲警示。
印光大师还曾讲述一则近代案例:清末有一位姓周的居士,为人正直,乐善好施,平日坚持持诵摩利支天咒。周居士在当地经营一家布庄,因诚信经营、价格公道,生意十分兴隆,这引起了同行王老板的嫉妒。
王老板暗中勾结官府中的腐败官吏,捏造罪名,诬告周居士偷税漏税,意图通过官府的责罚打压周居士的生意,甚至将其布庄据为己有。
官府接到诬告后,即刻派人查封了周居士的布庄,并将其传唤审讯。周居士深知自身清白,却不慌不忙,在审讯前仍坚持持诵摩利支天咒,心中默念“无人能责罚”,祈请菩萨护持真相显现。审讯过程中,周居士从容不迫,条理清晰地陈述了自己的经营情况,并提供了完整的账目凭证。
而此时,那位受贿的官吏家中突然发生变故,其儿子不慎摔伤,急需重金医治,官吏心中慌乱,审讯时漏洞百出。与此同时,王老板因诬告之事心中不安,夜不能寐,最终在家人的劝说下,主动到官府坦白了诬告的真相。
官府查明实情后,不仅释放了周居士,归还了布庄,还依法惩处了受贿的官吏与王老板。周居士的布庄经此一事,反而因诚信与正直赢得了更多顾客的信任,生意愈发红火。
印光大师评价此事:“周居士之所以能免受灾祸,非仅因菩萨加持,更因他平日广行善业、坚守诚信,善业与加持相感,恶缘自然消解。‘无人能责罚’的经义,在他身上得到了生动的体现。”
憨山德清大师是明代著名的高僧,精通禅、净、律、密诸宗,对摩利支天法门的修持有着深刻的体悟,从身心修行的角度对“无人能责罚”作出了独到的解读。
憨山大师曾开示:“修持摩利支天法门,当以‘心不执着’为要。‘无人能责罚’是心不执着于‘被责罚之苦’,若内心不执着,外境的责罚便无法侵扰心灵,这才是菩萨护持的根本。若仅求外在护持,内心却充满恐惧与嗔恨,如同舍本逐末,终难安稳。众生之所以畏惧责罚,根源在于对‘自我’的执着,执着有一个实有的‘我’在承受责罚,若能破除我执,明白‘我’与‘责罚’皆无自性,便不会再为责罚所困。”
这一开示直指修行的核心,强调内心的无执才是远离责罚侵扰的根本,为修持者指明了实践的方向。
憨山大师还曾记录自己的一段亲身经历:早年,憨山大师因宣扬正法、反对权贵的不当行为,得罪了当时的宰相,遭到宰相的诬陷,被流放至广东雷州。在流放途中,宰相还暗中吩咐沿途的官吏对憨山大师加以责罚与刁难,同时派了一批心腹一路尾随,伺机对其进行人身伤害。
面对重重危机,憨山大师并未心生恐惧与怨恨,而是始终保持内心的平静。他每日坚持结摩利支天印、持诵咒语,同时观想“责罚与伤害皆是业力显现,无有实相,能责罚之人、所受责罚之境、责罚之行为,三者皆空”。
有一次,尾随的心腹在一处偏僻的山谷中试图对憨山大师动手,却突然遭遇狂风暴雨,山路湿滑难行,心腹们纷纷摔倒,无法前行,而憨山大师则在一处山洞中安然避雨,毫发无损。
到达雷州后,当地的官吏受宰相之命,本想对憨山大师施加严厉的责罚,却在与憨山大师交谈的过程中,被其深厚的德行与智慧所折服,不仅放弃了责罚的念头,还对其礼遇有加。
后来,诬陷憨山大师的宰相因卷入宫廷斗争失势被革职,憨山大师的冤屈得以平反。憨山大师在事后对弟子们说:“内心的清净与无执,是最好的护持。菩萨的神力,不过是助显自心的力量罢了。只要内心坚定,不被外境所动,即便有责罚之险,也能安然度过。”
永明延寿大师是五代十国时期的高僧,倡导禅净双修,对经咒功德有着深入的研究与阐释,将摩利支天法门的修持与禅净双修的理念相结合,对“无人能责罚”作出了深刻的开示。
永明大师曾开示:
“摩利支天法门与禅净双修并不相悖,‘无人能责罚’可助修持者在禅修中远离外境干扰,安心入定;在念佛中不被嗔恨之心扰乱,一心向佛。修持者当以禅心观空,以净心向善,辅以摩利支天咒,如此则现世安稳与究竟解脱两不误。‘无人能责罚’的经义,本质上是让修持者在面对外境的责罚时,能以禅者的无执之心应对,以净者的慈悲之心化解,不被责罚的表象所迷惑,始终保持修行的正念。”
这一开示将摩利支天法门与禅净双修有机融合,拓宽了修持者的实践路径。
永明大师还曾举一例:五代时有一位名为玄悟的禅僧,既修禅定,又持摩利支天咒,修行精进,德行高深。玄悟禅僧在一座山中的寺院修行,当地的一位豪强听闻禅僧有神通,便派人邀请禅僧下山为其占卜吉凶,被禅僧婉言拒绝。
豪强认为禅僧不给自己面子,心生怨恨,便欲派人前往寺院对禅僧施加责罚,没收寺院的田产。禅僧得知消息后,并未中断禅修,只是在每日禅坐前多诵几遍摩利支天咒,观想菩萨护持,同时在心中默念“无人能责罚”,观照责罚的虚妄实相。
当豪强的手下抵达山中时,却因山中突然起了大雾,能见度极低,始终找不到禅僧所在的寺院,只能在山中徘徊。几天后,大雾散去,豪强的手下终于找到了寺院,却发现当地的百姓正在寺院中听禅僧讲经说法,百姓们对禅僧感恩戴德,纷纷为禅僧求情。
豪强的手下见状,深知若对禅僧施加责罚,必然会引起百姓的不满,甚至引发民变,只好放弃了责罚的念头,返回向豪强复命。豪强得知情况后,心中也生出敬畏之意,不仅不再为难禅僧,还主动向寺院捐赠了财物,护持佛法。
永明大师评价此事:“玄悟禅僧之所以能免受灾祸,是因其禅心不动,不被外境惊扰,咒语加持不过是随顺其心而已。‘无人能责罚’的经义,正是通过这样的修持得以显现,让修持者在现世中安稳修行,趋向究竟解脱。”
不空法师是唐代著名的密宗高僧,翻译了大量密宗经典,其中就包括《佛说摩利支天经》,对经中“无人能责罚”的护持义理有着权威的阐释。
不空法师曾开示:“摩利支天菩萨护持众生,非为纵容恶业,乃为护持善根。若修持者持戒行善、心向正法,纵有宿世恶业引发的责罚与怨敌,菩萨必以神力转重为轻、遮障其害;若修持者破戒造恶,妄图以菩萨护持逃避果报,终不可得。‘无人能责罚’的核心,在于菩萨护持修持者的善念与善业,使非理责罚无法侵扰,让善业得以顺利增长,这是密法中‘三密相应’‘感应道交’的自然结果。”
这一开示明确了菩萨护持的前提是修持者的善业践行,同时揭示了密法修持的核心要义,为修持者提供了明确的修持准则。
不空法师还记载了一则经典案例:其门下有一位名为慧明的沙弥,自幼出家,持戒精严,每日坚持持诵摩利支天咒。慧明沙弥因宿世业力,在一次寺院的财物失窃案中被诬陷,众人皆认为是他偷走了寺院的珍宝,寺院住持虽不完全相信,但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不得不准备将慧明沙弥逐出僧团,并上报官府施加责罚。
慧明沙弥深知自身清白,却百口莫辩,只能在佛前至诚忏悔宿世业障,持诵摩利支天咒,祈请菩萨护持真相显现。当晚,寺院住持梦见摩利支天菩萨示现,菩萨周身散发着金光,指着寺院后院的一棵大树,示意珍宝藏在树下。住持从梦中惊醒后,立即派人前往后院大树下挖掘,果然找到了失窃的珍宝,同时还发现了作案香客留下的信物。
真相大白后,慧明沙弥得以洗清冤屈,而那位诬陷他的僧人也因心怀愧疚,主动向住持坦白了自己因嫉妒慧明沙弥的精进而故意栽赃的事实。不空法师以此告诫弟子:“菩萨护持,重在护持修持者的善念与清白,非护持虚妄之身。唯有心向正法、持戒行善,方能感得菩萨加持,‘无人能责罚’的经义也才能真正显现其效用。”
智者大师是天台宗的创始人,擅长以止观法门解读经义,将“无人能责罚”的经义融入摩利支天法门的止观实践中,作出了系统的阐释。
智者大师曾开示:
“修摩利支天止观,当以‘观责罚空性’为下手处。观‘能责罚之人’空,无有实有的施罚主体,不过是五蕴和合的假名安立;观‘所受责罚之境’空,无有实有的惩罚相状,只是因缘聚合的临时显现;观‘责罚之行为’空,无有实有的施罚动作,皆是烦恼与业力的虚妄流转;观‘被责罚之我’空,无有实有的受罚之体,四大假合,无常无我。四空观成,便能破除对责罚的执着,获得菩萨加持,这正是‘无人能责罚’的止观要义。”
这一开示为修持者提供了具体的止观修行方法,将经义与实践紧密结合。
智者大师还曾指导一位弟子修此止观:该弟子名为道融,修持摩利支天法门多年,却始终因担心遭人责罚、被他人恶意对待而心生恐惧,无法入定,修行进步缓慢。
智者大师了解情况后,便教导道融弟子每日静坐时,先持诵摩利支天咒一百零八遍,再依次观想“能责罚我的人,是五蕴和合而成,无有自性,其嗔恨之心也是虚妄的,终将消散;我所畏惧的责罚,是因缘聚合的显现,如同梦幻泡影,转瞬即逝,不会对我的佛性造成任何伤害;责罚的行为本身,没有固定不变的主体与对象,只是烦恼驱动下的临时动作;我这被责罚的身体,是四大假合,无常无我,本就不存在一个实有的‘我’在承受责罚”。
道融弟子按照智者大师的教导坚持修持半年后,内心的恐惧与执着逐渐消解,不仅能顺利入定,还能以平和之心面对生活中的矛盾与冲突。有一次,道融弟子因劝阻他人的不当行为而遭到对方的威胁与指责,他却能保持冷静,在心中观想责罚的空性,持诵咒语,最终对方的怒气自行消解,还向他道歉。
智者大师总结说:“止观的核心,是让修持者以自心的智慧照破外境的虚妄。‘无人能责罚’不仅是菩萨的护持,更是修持者自身智慧的显现,只有通过止观实践,才能真正领悟经义的深层内涵,获得身心的安稳与自在。”
祖师大德垂教言,经义实践有明鉴,善业为基无执心,护持安稳道业坚。
禅宗公案中,“赵州禅师‘吃茶去’”的公案虽未直接涉及责罚,却能从“无执”的角度深刻呼应“无人能责罚”的经义。
赵州从谂禅师是唐代著名的禅宗高僧,住世时常有僧人前来参访。
有一次,两位僧人慕名前来,赵州禅师问第一位僧人:“曾到过这里吗?”僧人回答:“到过。”赵州禅师说:“吃茶去。”又问第二位僧人:“曾到过这里吗?”僧人回答:“未曾到过。”赵州禅师仍说:“吃茶去。”
一旁的院主不解,问道:“禅师,为何到过与未曾到过的,您都让他们吃茶去?”赵州禅师喊了一声“院主”,院主应声应答,赵州禅师说:“吃茶去。”
这则公案的核心在于破除众生对“分别心”的执着,院主执着于“到过”与“未曾到过”的差异,如同众生执着于“被责罚”与“不被责罚”的差异,而赵州禅师以“吃茶去”打破这种分别,引导众生放下对差异的执着,回归当下的平静与正念。
从“无人能责罚”的经义来看,这则公案有着深刻的启发意义。众生之所以畏惧责罚,根源在于对“被责罚”这一境遇的分别与执着,认为“被责罚”是痛苦的、不利的,从而产生恐惧、焦虑等烦恼。
而赵州禅师的“吃茶去”,正是引导众生放下对“责罚”与“不责罚”的分别心,无论外境是顺是逆,是责罚还是赞誉,都能保持内心的平静与正念,如同无论是否到过寺院,都能安心吃茶一般。
修持摩利支天法门的核心,并非要消除“责罚”的表象,而是要破除对责罚的执着与分别,以无执之心面对外境的一切显现。
当修持者能像赵州禅师所说的“吃茶去”那样,放下对责罚的执着,不被外境的分别所牵动,便能在内心深处真正实现“无人能责罚”,因为责罚的虚妄表象已无法侵扰到无执的心灵。
这则公案对修持者的实践意义在于,日常修行中不应过度执着于“是否会遭遇责罚”“如何避免责罚”等外在表象,而应专注于内心的正念与无执。无论遇到何种境遇,都能保持平和的心态,以“吃茶去”的从容与洒脱面对,同时坚持持咒、行善等修持行为,积累善业,感应菩萨加持。
当内心达到无执的境界时,即便遭遇所谓的责罚,也能将其视为修行的增上缘,不生烦恼,反而能在逆境中磨砺心性,增长智慧,这正是“无人能责罚”的究竟实践之道。
赵州吃茶破分别,无执之心离责罚,外境虚妄不挂怀,正念安稳道花开。
历史上,明代高僧姚广孝(道衍)曾为《佛说摩利支天经》作跋,其中记载了一则修持该经远离责罚的典型案例。姚广孝是明代著名的高僧,同时也是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曾辅佐明成祖朱棣登基,对摩利支天法门有着深厚的信仰与实践。
姚广孝在跋文中写道:“洪武年间,有一位名为张守约的居士,任职于朝廷御史台,为人正直敢言,多次弹劾朝中的贪官污吏,因此得罪了不少权贵。这些权贵心怀怨恨,暗中勾结,捏造罪名,诬陷张守约谋反,意图通过朝廷的重罚将其置于死地。
当时谋反是灭族之罪,张守约得知消息后,深知自身处境危急,却并未惊慌失措。他素修摩利支天法门,每日持诵摩利支天咒不辍,同时广行善业,将家中财物捐赠给贫困百姓与修行道场,祈请摩利支天菩萨护持。
在案件审理期间,张守约始终坚持持咒观想,内心坚定,不卑不亢。有一次,负责审理此案的官员在审阅卷宗时,突然看到卷宗上显现出摩利支天菩萨的形象,菩萨周身金光闪耀,官员心生敬畏,深知张守约是被诬陷的。
与此同时,那些诬陷张守约的权贵中,有几位突然因其他贪腐案败露被抓,供出了诬陷张守约的真相。最终,张守约的冤屈得以洗清,不仅保住了性命,还因正直敢言得到了皇帝的赏识,官职得以晋升。”
姚广孝在跋文中感慨道:“摩利支天法门的护持功德真实不虚,‘无人能责罚’的经义绝非虚言。修持者只要心怀正念、广行善业,持诵菩萨圣号与咒语,便能蒙菩萨护持,远离非理责罚,获得现世安稳。”这一案例不仅印证了“无人能责罚”的经义,也为后世修持者提供了宝贵的实践借鉴。
另据《明史・方伎传》记载,明代著名的航海家郑和下西洋期间,也曾带领船队全体将士持诵《佛说摩利支天经》,祈请菩萨护持船队远离责罚与灾难。
郑和下西洋是中国历史上的伟大壮举,但船队在航行过程中不仅要面对风浪等自然险阻,还要应对沿途各国的误解与潜在的敌意,甚至可能遭遇无端的责罚与攻击。为了确保船队的安全,郑和作为虔诚的佛教徒,特意请人抄写《佛说摩利支天经》分发给每位将士,要求大家每日持诵,同时在船上设立佛堂,供奉摩利支天菩萨像。
有一次,船队抵达某一国家时,该国国王因受小人挑拨,误以为郑和船队是来侵略的,便下令将船队包围,意图对船员施加责罚,没收船队的财物。郑和得知情况后,一面命令船员保持冷静,不得擅自行动,一面带领众将士在佛堂中至诚持诵摩利支天咒,观想菩萨护持。
不久后,该国国王突然接到国内急报,得知有叛乱发生,急需外力支援。国王此时意识到郑和船队并无侵略之意,若与船队为敌,不仅无法解决国内叛乱,还可能招致更大的祸患。同时,国王在梦中梦见一位金光闪耀的女神(即摩利支天菩萨)告诫他要善待郑和船队,否则将有灾祸降临。
国王心生敬畏,立即下令解除包围,向郑和道歉,并赠送了大量的物资,请求郑和船队协助平定叛乱。郑和欣然应允,帮助该国国王成功平定了叛乱,双方建立了友好的外交关系。
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无人能责罚”的经义在现实中的显现,只要修持者心怀善念、持诵圣咒,便能蒙菩萨护持,远离非理责罚,化解危机。
历史案例证经言,持诵圣咒得护持,善业加持消恶缘,远离责罚享安恬。
注:
1.空格非常多,审阅后已删除。
2.部分段落太长,审阅后在适当的地方加上了句号。
3.然需(须)谨记【注:“需”改为“须”,表必须之意,契合劝诫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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