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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藏•大藏经 > 大乘般若部 > 放光般若波罗蜜经(第01卷~第10卷) > 《澳藏·放光般若波罗蜜经》第一千零九十八函卷
昵称:小阿含  发布时间:2026-02-02 22:53:52
《澳藏·放光般若波罗蜜经》(二次校稿對勘傳譯版)以下辯經内容,乃澳門版《大藏經》中《放光般若波罗蜜经》譯經理事會第二次校稿對勘傳譯之文。由世界佛學研究中心(世佛研)成都分会會長、《放光般若波罗蜜经》譯經理事會理事長陈益光大檀樾,親自組織編纂辯經。願諸仁者發心,積極參與《澳藏》辯經之盛事,共沾法益,同沐佛恩。
《澳藏·放光般若波罗蜜经》第一千零九十八函卷
初译稿底本来源:
校订人:方若非 方一华
校订日期:2026年1月11日
竺道潜法师早年出家,对《放光般若经》尤为推崇,常以 “身毛毛孔放光” 的义理指导自身修学与弘法。他在修学中,每日清晨都会观照自身毛发、毛孔,了知其 “细微却能显般若” 的义理,进而推及一切事物,培养 “不执大小、不执粗细” 的观照力;在弘法时,他面对不同根器的听众,常以 “身毛放光” 为喻,引导众生破除分别执着 —— 对执着 “修学需从大处入手” 的听众,他便讲 “身毛虽小,却能放光照遍国土,修学应从细微处观照”;对执着 “般若仅显于宏大场景” 的听众,他便讲 “毛孔虽细,却是般若显现的处所,日常生活中的细微处皆有般若”。一次,竺道潜在建康宣讲《放光般若经》身毛放光章节时,有一位居士质疑 “我等凡夫身毛毛孔,怎能与世尊相比,岂有般若显现”,竺道潜回应 “世尊身毛放光,是般若圆满的示现;凡夫身毛毛孔,是般若潜在的显现,二者本质无二,只是凡夫被无明遮蔽,无法显发。若能观照身毛毛孔的性空幻有,不执其为‘凡夫之身’,便能逐步显发其中的般若”,居士听后茅塞顿开,此后依此修学,最终成为当地有名的般若修学者。竺道潜的修学与弘法经历,充分印证了 “身毛放光” 义理对 “破除凡圣分别执” 的指导意义,也为后世修学者提供了 “从细微处修学般若” 的典范。
佛学名相的阐释是通达般若义理的关键,本句经文中 “身毛”“毛孔”“十方无数恒边沙国土” 等名相,需从 “定义、通俗解读、与经文结合、古大德注疏引用” 四层深入解析。“身毛”,定义为佛陀身体的毛发,梵文 “loma”,在佛教语境中具有 “右旋、细软、不杂乱、每根毛发皆有光明相” 等特质,是佛陀无量劫修行功德的外在显现,象征 “般若智慧能显于一切身体部位,无有尊卑优劣之分”;通俗解读为 “佛陀身上的毛发,和我们普通人的毛发看似相似,却因佛陀的功德而具有特殊意义,能作为般若光明的显现载体”;与经文结合来看,“世尊复放身毛” 是为了破除众生 “执着放光部位有优劣” 的认知,显 “般若无处不在,即使是看似普通的身毛,也能彰显般若功用”;鸠摩罗什在《大智度论》中言 “身毛者,非仅肉身毛发,乃般若功德所显之相,以毛发光,显‘般若不拒微,微处亦能显大用’,令众生悟‘不执粗细,方能见般若’”,这一注疏进一步揭示 “身毛” 的般若象征意义,引导修学者不执着于 “身毛” 的肉身相,而悟其背后的般若义理。
“毛孔”,定义为身体皮肤表面的细小孔洞,梵文 “romakūpa”,在佛教语境中象征 “般若智慧的细微深入,能渗透到一切看似微小、不起眼的地方,不遗漏任何一个度化众生、显发般若的契机”;通俗解读为 “我们身体皮肤上的小孔,非常细微,平时不容易注意到,但在经文中,佛陀的毛孔能放出光明,照遍广大国土,用来比喻般若智慧能在细微处发挥巨大作用”;与经文结合来看,“一一诸毛孔皆放光明” 是为了破除众生 “般若仅能显于宏大场景,不能及于细微之处” 的执着,显 “般若既能覆广大,又能入细微,二者圆融不二”;僧肇在《肇论》中言 “毛孔虽微,却是般若大用显现之处,以微显大,以小显广,令众生悟‘细微非小,广大非大,大小不二,方为般若’”,这一注疏精准概括 “毛孔” 的深层义理,引导修学者破除 “细微与广大的分别执”。
“十方无数恒边沙国土”,定义为 “十方” 即东、南、西、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上、下十个方向,象征一切空间维度;“无数恒边沙” 指数量超越恒河沙粒,无法以世俗数量衡量;二者结合指 “遍布一切空间维度、数量无穷无尽的诸佛国土”,象征 “般若智慧的无限性与周遍性,无有空间边界、数量限制”;通俗解读为 “包括上下左右在内的所有方向,以及像恒河沙子一样多甚至更多的佛国世界,用来形容般若光明能照到的范围非常广,没有尽头”;与经文结合来看,“复照十方无数恒边沙国土” 是为了破除众生 “空间有边、般若有界” 的执着,显 “般若超越一切空间与数量限制,能遍照十方、覆盖无量国土”;玄奘在《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幽赞》中言 “十方无数恒边沙国土,非实有固定之国土,乃随众生认知而显的幻有相,般若光明照之,非照实有国土,乃照众生心中的空间执着,令其悟‘空间无界,般若无限’”,这一注疏揭示 “十方无数恒边沙国土” 的性空本质,引导修学者不执着于 “国土” 的实有相状,而悟 “般若无限” 的义理。
修学应用指引需贴合不同根器修学者的需求,确保 “三根普被、解行兼利”。对上根修学者,可直接从 “观照‘大小不二、粗细不二’” 入手,在日常中无论是面对细微的身心现象(如呼吸、念头),还是面对广大的世界景象(如山川、星空),皆观照 “细微非小,广大非大,二者本质无二,皆是般若显现”,不执 “细微为不值得观照”,不执 “广大为难以观照”,以 “一念遍照十方” 的心态,在观照中破除空间、大小、粗细的执着。同时,可将 “身毛放光遍照” 的义理融入弘法利生,不拣择弘法的 “大小场景”—— 在大型法会中弘法是方便,在日常与他人的细微交流中弘法亦是方便,不执 “大型法会才是弘法,细微交流不是弘法”,以 “平等无分别” 的心态践行弘法,彰显 “般若无处不在、弘法无有大小” 的义理。
对中根修学者,可从 “以细微观照逐步扩展至广大观照” 起步,每日设定固定时间(如早晚各二十分钟)进行观照练习:先观照自身毛发、毛孔,了知其 “细微却能显般若” 的义理,思维 “毛发毛孔由因缘和合而成,无实自性,却能作为般若显现的载体”;再观照自身房间的物品,了知其 “虽有大小之分,却皆无实自性,皆是般若显现”;最后观照窗外的景象(如树木、天空),了知其 “虽显广大,却无实自性,皆是般若显现”。观照结束后,将这一义理应用于日常,如整理房间时,不执 “大件物品重要、小件物品不重要”,平等对待每一件物品;与人交往时,不执 “与大人物交流是重要、与小人物交流是不重要”,平等对待每一位众生,逐步培养 “不执大小、平等观照” 的习惯。
对下根修学者,可先从 “建立‘细微处皆有般若’的认知” 开始,通过听经闻法、阅读白话注疏,理解 “经文中佛陀的身毛毛孔能放光,说明即使是细微的地方,也有般若显现,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细微之处,如吃饭、穿衣、走路,也皆有般若”,不急于进行复杂的观照练习,而是在日常中寻找 “细微处的般若小显现”—— 如吃饭时,不执着食物的好坏,平等享用,这一刻的心态就是般若显现;穿衣时,不执着衣服的贵贱,舒适即可,这一刻的心态就是般若显现。通过记录这些 “小显现”,逐步增强对 “细微处有般若” 的信心,待根器渐熟后,再尝试观照自身毛发、毛孔,思维其性空幻有的义理,进而扩展到观照更广大的范围,如此循序渐进,方能避免 “因觉得般若高深而却步” 的懈怠,也能避免 “因急于求成而执着” 的误区。世尊身毛放光明,一一毛孔显般若;不执细微非大用,能照三千与十方。国土无量性空幻,空间无界般若彰;破除大小分别执,悲智圆融度群茫。修学当效经中义,细微观照至无疆;愿此光明常照我,同悟般若证真常。
众生见光发心如种子遇春,般若光明如和煦暖阳,众生善根如深埋种子,暖阳普照则种子萌发,光明遍照则道意生起,既是众生本具佛性的自然显发,也是般若度化因缘的圆满成就。先明经文表层义,方能循此深入般若核心。“一切众生” 中,“一切” 梵文 “sarva”,意为 “无有例外、涵盖全部”,在佛教语境中特指 “卵生、胎生、湿生、化生、有色、无色、有想、无想、非有想非无想” 九类众生,涵盖三界六道所有生命形态,此处强调 “般若光明度化无有拣择,无论何种形态、何种根器的众生,见此光明皆可发心”,破除众生 “唯有人类或上根者方能发无上道意” 的执着,契合《放光般若波罗蜜经》“平等度化、无有分别” 的弘法特质。从般若思想传播背景看,彼时众生多执着 “自身根器低劣,无法发起无上菩提心”,经文以 “一切” 二字破除此执,显 “众生本具佛性,只因无明遮蔽而暂未显发,般若光明如除障明灯,能照破无明、唤醒佛性,令一切众生皆有发心可能”,满足不同根器众生的认知 —— 上根者见 “一切” 即悟 “众生平等、佛性无二”,中根者思 “一切” 背后的度化慈悲,下根者因 “一切” 增上 “自身亦能发心” 的信心。​
“众生” 梵文 “jīva”,意为 “受生死轮回的生命个体”,在般若语境中,“众生” 非实有固定不变的自性,而是因缘和合的幻有相状,此处用 “众生” 而非 “人” 或 “有情”,是为了彰显 “般若度化的广泛性 —— 不仅人类能发心,一切受轮回之苦的生命皆能因光明而觉醒”,破除 “众生有固定种类、高下之分” 的执着。“见光明者” 中,“见” 非仅指肉眼所见的视觉行为,梵文 “dṛṣṭi”,更含 “心智觉知” 之意,即 “不仅肉眼见到般若光明的外在相状,更以心智觉知光明背后的般若义理”,若仅肉眼见光而心智不觉,便不能引发道意;唯有 “眼见光相、心悟法理”,方能真正 “见光明”,这一解读破除众生 “仅求见光感应、不求悟理修心” 的执着,显 “般若修学重于心悟,非仅外在表象”。“光明” 仍为前文世尊身毛毛孔所放的般若光明,与前文 “照三千大千国土、十方无数恒边沙国土” 的光明本质无二,此处强调 “光明的‘度化功用’—— 光明不仅是般若的显现相状,更是引发众生道意的因缘,见光则心有所感,感则发心,心发则道成”,关联前文 “放光”“照国土” 的行为,形成 “放光 — 照境 — 见光 — 发心” 的完整度化脉络,显 “般若度化循序渐进、环环相扣”。​
“毕志” 中,“毕” 梵文 “paripūrṇa”,意为 “完全、彻底、无有保留”;“志” 梵文 “citta”,意为 “心意、誓愿、志向”,二者结合指 “以完全无保留的心意、坚定不退的誓愿,发起并守护无上道意”,非 “一时兴起的短暂发心”,而是 “穷其一生、乃至多生累劫都不会退转的究竟誓愿”。此处强调 “发心的坚固性 —— 般若光明引发的道意,非浅尝辄止的善愿,而是深入骨髓的生命抉择”,破除众生 “发心易、守心难” 的担忧,显 “般若智慧能滋养道意,令其如大树扎根,风雨不摇、始终坚固”。从语境定位来看,“毕志” 是对 “发无上正真道意” 的状态限定,说明 “发心需兼具‘发起’与‘坚守’,发起是开端,坚守是关键,唯有毕志坚守,方能成就无上菩提”,契合《放光般若波罗蜜经》“发心与修持并重” 的修学宗旨。​
“发无上正真道意” 中,“发” 梵文 “utpāda”,意为 “生起、发起、显发”,此处特指 “从无明遮蔽的状态中,生起趋向菩提的觉悟之心,非外在强加,而是内在佛性的自然显发”;“无上” 梵文 “anuttara”,意为 “超越一切、无有更高”,指 “此道意超越凡夫的世俗心愿、二乘的解脱心愿,是唯佛方能圆满的究竟心愿”,破除众生 “将世间善愿等同于无上道意” 的执着;“正真” 梵文 “samyak-satya”,意为 “正确、真实、不偏不邪”,指 “此道意契合诸法实相,不堕有执、不堕空执,远离一切虚妄分别,是趋向菩提的正确方向”,破除众生 “以邪见发心、偏离般若正道” 的误区;“道意” 即 “菩提心”,梵文 “bodhicitta”,意为 “上求佛道、下化众生的愿心”,是大乘佛教的核心修学目标,此处强调 “道意的‘悲智双运’特质 —— 上求佛道是智心,下化众生是悲心,二者同体不二,缺一则非究竟”,关联前文 “光明照见众生苦而生悲、照见佛道妙而生智” 的义理,形成 “见光 — 生悲智 — 发道意” 的逻辑闭环。​
从语境定位来看,本句经文是 “世尊放光瑞相的终极目的”,前文 “放足光”“放身毛毛孔光”“照国土” 皆为 “令众生见光发心” 做铺垫,最终以 “毕志发无上正真道意” 彰显 “般若度化的核心目标 —— 引导众生从‘见闻般若’到‘发心修般若’,再到‘究竟证般若’”;核心作用是 “确立般若修学的根本方向 —— 修学般若不仅是了知空性义理,更要发起并坚守无上菩提心,以道意为指引、以般若为工具,逐步破除烦恼、成就佛果”,规范修学者 “重知轻行、只悟不修” 的修学观,为后续宣说般若修持方法奠定 “以发心为基” 的认知基础。​
般若义理如剥茧抽丝,需逐层剖析方能显其真容,从本句经文文字义理切入,首先关联 “性空幻有” 的核心思想。“一切众生” 虽有 “卵生、胎生” 等幻有相状,却无 “固定不变的众生自性”—— 众生由五蕴(色、受、想、行、识)因缘和合而成,五蕴流转则众生相续,五蕴离散则众生相灭,皆无实自性,这是 “性空”;“见光明者,毕志发无上正真道意” 的行为真实不虚,众生因见光而发心,因发心而趋向菩提,这是 “幻有”。二者圆融不二,“性空不碍幻有发心,幻有发心即是性空的显现”,正如众生虽无实自性,却能在般若光明的因缘下发起道意,若执着 “众生实有”,则会落入 “能发心者实有” 的有执;若因 “众生性空” 而否认 “发心功用”,则会落入 “发心虚妄” 的空执,唯有悟 “性空幻有”,方能如经文所言 “见光明而发心” 却不执 “能发心的众生相、所发心的道意相”,这正是《放光般若波罗蜜经》破除二边、导归中道的核心义理体现。​
进一步关联 “二谛圆融” 的思想,从世俗谛来看,“一切众生见光明、发无上道意” 是众生可感知、可践行的现象,有 “见光者、所见光、所发心” 的分别相,众生依此现象生起 “修学般若、成就菩提” 的动力,这是世俗谛的 “有”;从胜义谛来看,“见光者(众生)无实自性,所见光(般若光)无实自性,所发心(无上道意)无实自性”,三者皆为因缘和合的幻有,无有能发、所发、发者的实有分别,这是胜义谛的 “空”。二谛并非对立,而是 “世俗谛即胜义谛,胜义谛即世俗谛”—— 若离世俗谛的 “有”,胜义谛的 “空” 便成无法践行的枯空;若离胜义谛的 “空”,世俗谛的 “有” 便成众生执着的实有。经文 “见光明者,毕志发无上正真道意” 的描述,正是二谛圆融的生动写照 —— 在世俗谛中显 “发心修行” 的有相,引导众生践行;在胜义谛中显 “一切无自性” 的空理,引导众生不执,二者浑然一体,无有割裂,这对修学者的启示在于 “修学般若需兼顾二谛,以世俗谛的发心为行持基础,以胜义谛的空理为不执保障”,在发起道意后,既精进修学、广度众生(世俗谛有),又不执 “我在修学、我在度生” 的相状(胜义谛空),方能契合 “二谛圆融” 的义理。​
再从 “修学者的般若智、观照行、证悟相、悲智圆融” 境界来看,经文 “毕志发无上正真道意” 为修学者提供了 “从发心到证果” 的修学参照。“般若智” 即能了知 “发心的二谛圆融”—— 知世俗谛中有 “发心修行” 的必要性,能引导自身趋向菩提;知胜义谛中 “发心无实自性”,不执 “发心” 的功德相、相状相,非仅以世俗分别心看待 “发心”,而是以般若智慧观照 “发心背后的实相本质”;“观照行” 即修学者在日常生活中,能如 “众生见光发心” 般 “以般若观照守护道意,不令退转”,如遇顺境时,观照 “顺境无实自性,不生贪著而忘失道意”;遇逆境时,观照 “逆境无实自性,不生嗔恨而退转道意”;见他人未发心时,观照 “他人本具佛性,只是因缘未到,不生轻慢而失平等心”,逐步践行 “以观照护持发心” 的修学;“证悟相” 即如 “毕志发心” 般 “不执发心的阶段、不执证悟的果位,却能恒顺因缘、坚定前行” 的自在状态,无有 “发心者、所发心、发心结果” 的能所分别,如众生见光发心般 “虽发心而无发心之执”;“悲智圆融” 即 “无上正真道意” 的核心内涵 ——“无上” 显智慧超越一切,“正真” 显慈悲不偏不邪,二者相辅相成,若仅有智慧而无慈悲,便无法 “下化众生”,偏离道意的 “广度”;若仅有慈悲而无智慧,便无法 “上求佛道”,偏离道意的 “究竟”,唯有悲智圆融,方能如经文所言 “毕志发无上正真道意”,这正是修学者成佛菩提道的核心目标,说明 “般若修学需以发心为统领,以悲智为双翼,方能翱翔于菩提之路”。​
从 “修学者成佛菩提道的般若基础” 来看,本句经文的义理为修学者奠定了 “以发心为起点、以坚守为关键” 的根基。成佛菩提道需 “从发心开始,经修持、证悟,最终成就佛果”,发心是 “航向菩提的罗盘”,若无正确发心,修持便会偏离方向;坚守是 “航行的动力”,若无毕志坚守,修持便会半途而废。经文 “一切众生见光明者,毕志发无上正真道意”,正是这一修学路径的起点 ——“见光明” 是般若启蒙,“发道意” 是目标确立,“毕志” 是持续保障,引导修学者 “先明方向,再恒行持”。同时,这一义理也与 “戒定慧三学” 相契合 —— 以 “毕志坚守道意” 为戒之修(不违发心誓愿),以 “专注观照发心” 为定之修(心不杂乱、守护道意),以 “了知发心二谛” 为慧之修(悟发心的性空幻有),三者协同,助力修学者夯实般若基础。此外,经文 “一切众生皆可发心” 的描述,也为修学者揭示了 “自身与众生的平等性”—— 修学者自身既是 “发心的众生”,也是 “未来度化众生的导师”,需以 “自利利他” 的心态修学,既成就自身道业,又广度众生,这正是《放光般若波罗蜜经》作为 “大乘修学者智慧根基” 的核心地位体现,为修学者树立了 “自利利他、悲智双运” 的修学标杆。​
最终落脚于经典修学实践,本句经文对修学者的具体意义在于:在日常观照中,需如 “众生见光发心” 般 “时刻觉察自身道意的状态”,如每日清晨静坐时,反观 “今日道意是否坚固?是否因昨日顺境而生懈怠?是否因昨日逆境而生退心?”,若发现道意松动,便以般若义理观照 “道意无实自性,懈怠与退心亦无实自性,只需重新唤醒,无需执着过往”,逐步培养 “观照发心、守护道意” 的习惯;在处世应对中,需如 “毕志发心” 般 “以道意为指引,不随境转”,如面对利益诱惑时,思 “我发无上道意是为度众生,非为自身私利,此诱惑无实自性,不应动摇道意”;面对他人诋毁时,思 “我发无上道意是为成佛果,非为求他人认可,此诋毁无实自性,不应退转道意”,始终以 “道意为锚,不随浪漂”;在修心破执中,需如 “性空幻有” 般 “不执‘发心’的优劣相,不执‘坚守’的难易相”,知 “发心无论早晚,皆为般若显现;坚守无论难易,皆为因缘所致”,如不因其发心比他人晚而焦虑,不因其坚守比他人难而气馁,了知 “每个人的修学因缘不同,只需随顺自身因缘,恒行不辍”;在破除迷执中,需如 “一切众生皆可发心” 般 “不执‘众生的根器优劣’”,不认为 “某类众生不可度化”,不认为 “自身根器低劣无法成就”,知 “众生本具佛性,根器优劣只是暂时显现,般若光明能改变因缘,令一切众生皆可成就”,破除 “根器决定论” 的迷执;在增长悲智中,需如 “无上正真道意” 般 “以智慧提升自身修学,以慈悲关怀众生”,如通过研读般若经典增长智慧,令道意更趋究竟;通过参与公益、帮助他人增长慈悲,令道意更显广大,在每一次智慧增长与慈悲践行中,深化道意,逐步趋近 “悲智圆融” 的境界。​
鸠摩罗什在《大智度论》卷二十七,对 “众生见光发心” 的义理有深刻阐释,其言 “一切众生见般若光明而发无上道意,非光明有实能发之功,亦非众生有实能发之性,乃因缘和合之幻现。光明为缘,众生善根为因,因缘具足则道意生。若执光明实能发心,则堕有执;若执众生实能发心,则堕我执;若执因缘实有,则堕法执。唯有悟‘因缘性空,幻有显现’,方能知发心非实非虚,不执二边,契合般若。众生见光发心后,需以毕志坚守,如人持炬夜行,不令炬灭,方能达至彼岸”。这段注疏的意思是,一切众生见到般若光明而发起无上菩提心,并非光明有实有的能引发作用,也并非众生有实有的能发起本性,而是因缘和合的幻有显现。光明作为外在因缘,众生善根作为内在因缘,因缘具足则菩提心生起。若执着光明实有能引发心的作用,就会落入有执;若执着众生实有能发起心的本性,就会落入我执;若执着因缘实有,就会落入法执。唯有悟到 “因缘本质空,却有幻有显现”,才能知晓发心既非实有也非虚妄,不执着二边,契合般若义理。众生见到光明发起心后,需要以完全坚定的意志坚守,如同人手持火炬在黑夜中行走,不让火炬熄灭,才能到达彼岸。鸠摩罗什的弟子僧叡,初学时执着 “必须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见光,才算有发心的因缘”,认为 “日常环境中无般若光明,难以发起坚固道意”,鸠摩罗什便以这段注疏开导他,指出 “般若光明非仅外在可见的光相,更在众生善根中潜藏,日常起心动念间,若能以般若观照,便是光明显现,无需执着外在光相的因缘”,僧叡听后茅塞顿开,此后在日常修学中,不再刻意寻求外在光相,而是专注于观照自身善根与般若的契合,最终道意愈发坚固,成为鸠摩罗什弘法的重要助手,其修学案例充分印证了 “不执因缘实有,方能坚守发心” 的义理。
僧肇在《肇论・般若无知论》中,对 “无上正真道意” 与 “般若无知” 的关联有独到论证,其言 “众生发无上正真道意,非以世俗分别智发心,乃以般若无知之智发心。般若无知,非谓无智,乃谓不执一切知相,不著一切所知,故能知诸法实相而无分别。无上正真道意,正是此无知般若的自然显发 —— 不执‘上求佛道’的知相,不著‘下化众生’的所知,故能毕志坚固而无退转。若以分别智发心,则会执‘发心之相’‘功德之相’,遇境则动,见缘则摇,无法成就究竟道意。唯有以无知般若为导,方能令道意如虚空般,无有挂碍而遍覆十方”。这段注疏意为众生发起无上正真道意,不是用世俗有分别的智慧发起心,而是用般若无知的智慧发起心。般若无知,不是说没有智慧,而是说不执着一切认知的相状,不执着一切所认知的事物,所以能知晓诸法实相而无分别。无上正真道意,正是这种无知般若的自然显发 —— 不执着 “上求佛道” 的认知相状,不执着 “下化众生” 的所认知事物,所以能完全坚定地坚守而不退转。若用分别智发起心,就会执着 “发心的相状”“功德的相状”,遇到境界就动摇,见到因缘就摇摆,无法成就究竟道意。唯有以无知般若为指引,才能让道意如同虚空,没有挂碍而遍覆十方。僧肇在长安宣讲《放光般若经》时,有一位学者质疑 “若以无知般若发心,岂不是如同愚痴,无法辨别善恶、知晓方向”,僧肇便引用这段注疏回应,以 “明镜照物” 为喻 —— 明镜照物时,不执着物的相状,却能清晰显映物的样貌;般若无知发心时,不执着发心的相状,却能准确契合菩提方向,学者听后恍然大悟,此后跟随僧肇修学般若无知之智,最终在修学上取得显著成就,这一弘法案例生动体现了僧肇注疏对破除 “分别智发心执” 的指导意义。
吉藏在《中论疏》卷二十三,对 “毕志发心” 与 “破执显真” 的关联有详细疏解,其言 “《放光般若经》言‘毕志发无上正真道意’,其要在破众生‘发心不坚、执退转相’之迷。众生多以‘发心易、守心难’为常态,认为‘道意本就脆弱,遇逆境则退是自然’,此乃执着‘退转实有’的邪见。毕志者,非强行压制退转之心,乃以般若观照‘退转无实自性’—— 退转之念由因缘生,因缘无实,故退转亦无实,若能观此,便不会被退转之相束缚。无上正真道意,正是在观照退转无实的过程中愈发坚固,非先有坚固道意而后无退转,乃先悟退转无实而后道意自坚。若执‘道意需先坚固’,则会因暂未坚固而焦虑,因偶有退转而气馁,皆非般若修学之道”。这段疏解意为《放光般若经》说 “以完全坚定的意志发起无上正真道意”,其核心目的在于破除众生 “发心不坚定、执着退转相状” 的迷惑。众生多把 “发心容易、坚守心困难” 当作常态,认为 “道意本就脆弱,遇到逆境就退转是自然的”,这是执着 “退转实有” 的邪见。毕志,不是强行压制退转的心念,而是用般若观照 “退转没有实有自性”—— 退转的念头由因缘产生,因缘没有实有自性,所以退转也没有实有自性,若能观照到这一点,就不会被退转的相状束缚。无上正真道意,正是在观照退转无实的过程中愈发坚固,不是先有坚固道意而后没有退转,而是先悟到退转无实而后道意自然坚固。若执着 “道意需要先坚固”,就会因暂时未坚固而焦虑,因偶尔退转而气馁,这些都不是般若修学的正道。吉藏门下有一位弟子慧布,常因 “修学中出现懈怠念头,便认为自己道意不坚,心生沮丧”,吉藏便以这段疏解教导他,让他观照 “懈怠念头由‘身体疲惫’‘心念杂乱’等因缘而生,这些因缘无实自性,懈怠念头亦无实自性,无需执着懈怠为‘道意不坚的证明’,只需观照其无实,继续护持道意即可”,慧布依此修学后,不再因懈怠念头而沮丧,道意反而在持续观照中愈发坚定,后来成为三论宗在南方弘法的重要人物,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吉藏注疏对 “破除退转执、坚守道意” 的指导作用。
玄奘在《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幽赞》卷六中,对 “一切众生见光发心” 与 “悲智圆融” 的关联有精准解读,其言 “一切众生见般若光明发无上正真道意,非仅发‘求智之心’,亦发‘运悲之心’,悲智同发,方为究竟道意。光明照见众生轮回之苦,故生‘下化’之悲;光明照见佛道究竟之妙,故生‘上求’之智;悲不离智,故不堕凡夫的愚痴慈悲;智不离悲,故不堕二乘的独善智慧。二者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缺一不可。若仅发智心,则会偏于自利,无法广度众生;若仅发悲心,则会偏于利他,难以成就究竟佛果。唯有悲智双运,方能如世尊般,以光明唤醒众生,以道意引导众生,令一切众生皆能同趋菩提”。这段解读意为一切众生见到般若光明发起无上正真道意,不仅发起 “追求智慧的心”,也发起 “践行慈悲的心”,慈悲与智慧同时发起,才是究竟道意。光明照见众生轮回的苦难,所以生起 “下化众生” 的慈悲;光明照见佛道究竟的微妙,所以生起 “上求佛道” 的智慧;慈悲不离开智慧,所以不落入凡夫的愚痴慈悲;智慧不离开慈悲,所以不落入二乘的独善智慧。二者如同鸟的双翼、车的两轮,缺一不可。若仅发起智慧心,就会偏向自利,无法广度众生;若仅发起慈悲心,就会偏向利他,难以成就究竟佛果。唯有悲智双运,才能如世尊般,用光明唤醒众生,用道意引导众生,让一切众生都能共同趋向菩提。玄奘西行求法途中,在翻越雪山时,曾遇到一位因寒冷与饥饿濒临死亡的商人,商人哀求玄奘放弃他,以免拖累行程,玄奘却以 “悲智双运” 的道意回应,一方面用随身携带的干粮与衣物救助商人(悲心践行),另一方面向商人宣讲 “生死无实自性,道意能超越生死” 的般若义理(智慧引导),最终不仅救了商人的性命,还让商人发起了无上道意,这一亲身经历正是玄奘以 “悲智双运” 坚守道意的生动案例,也让 “见光发心需悲智同生” 的义理更加深入人心。
须菩提问佛 “如何坚守道意” 的般若公案,与 “一切众生见光明者,毕志发无上正真道意” 的义理高度契合,可作为 “破执坚守” 的生动注解。佛陀在祇园精舍宣说般若时,须菩提起身问佛 “世尊,一切众生见光明发无上道意后,如何能毕志坚守,不被烦恼扰乱”,佛陀答言 “须菩提,坚守道意者,不应住于发心之相,不应住于坚守之相,不应住于烦恼之相。若住于发心之相,则会执‘我已发心’而懈怠;若住于坚守之相,则会执‘我需坚守’而焦虑;若住于烦恼之相,则会执‘烦恼实有’而退转。应无所住而住,观一切相无实自性,方能令道意如流水般,不舍昼夜而无间断,如虚空般,包容万物而无挂碍。见光明发心,本是因缘幻现,坚守道意,亦是因缘幻现,不执幻现有实,便是般若坚守”。这一对话的核心,正是 “不执相坚守”,与经文 “毕志发无上正真道意” 的义理相通 —— 佛陀以 “无所住” 回应须菩提,破除其 “执相坚守” 的执着;经文以 “毕志” 强调坚守,却暗含 “不执毕志之相” 的般若义理。对修学者而言,这一公案的启示在于 “坚守道意非‘强行对抗烦恼’,而是‘观照烦恼无实’”,如有人因 “生起贪心” 而认为 “道意动摇,需强行压制贪心”,便是执着 “贪心实有”;有人因 “多日未生起强烈的发心感受” 而认为 “道意退转,需重新寻找发心感应”,便是执着 “发心感受实有”,唯有如佛陀所言 “无所住”,不执一切相状,方能成就 “毕志坚守” 的究竟道意。
历史上依《放光般若经》“见光发心、毕志坚守” 义理修学的案例,在《宋高僧传》中记载颇丰,唐代高僧道宣便是其中之一。道宣早年修行时,虽多次发起菩提心,却常因 “面对名利诱惑时生起贪念,面对他人误解时生起嗔念” 而退转,认为 “自身道意薄弱,难以毕志坚守”。后来他在终南山修行时,得见《放光般若经》中 “一切众生见光明者,毕志发无上正真道意” 的章节,结合鸠摩罗什的注疏,悟及 “道意退转,非道意本身薄弱,乃执着‘贪嗔实有’‘退转实有’所致,若能观‘贪嗔无实自性,退转无实自性’,道意自会坚固”。此后他在日常修学中,每当生起贪嗔念头,便以般若观照 “念头由因缘生,无固定自性,如梦幻泡影,无需执着”,不强行压制,也不随其流转;在面对名利诱惑时,观照 “名利如光明照见的幻相,无实自性,不应动摇道意”;在面对他人误解时,观照 “误解如虚空飘过的云彩,无实自性,不应退转道意”。最终道意愈发坚固,不仅创立了律宗,还以 “戒护发心、以智导戒” 的理念,引导无数僧俗二众发起并坚守菩提心,其修学经历生动印证了 “观照无实,方能毕志坚守” 的义理,也为后世修学者提供了 “以戒定慧护持道意” 的典范。
佛学名相的阐释是通达般若义理的关键,本句经文中 “一切众生”“毕志”“无上正真道意” 等名相,需从 “定义、通俗解读、与经文结合、古大德注疏引用” 四层深入解析。“一切众生”,定义为涵盖卵生、胎生、湿生、化生、有色、无色、有想、无想、非有想非无想九类生命形态,梵文 “sarva-jīva”,象征 “般若度化的平等性与广泛性,无有种类、形态、根器的差别”;通俗解读为 “所有的生命,不管是从蛋里孵出来的、从妈妈肚子里生出来的、在水里生长出来的,还是没有具体形态的,都包括在内,说明般若光明能让每一种生命都有发起道意的可能”;与经文结合来看,“一切众生见光明者” 是为了破除 “只有人类或上根者能发心” 的执着,显 “众生本具佛性,般若光明能唤醒一切众生的善根”;鸠摩罗什在《大智度论》中言 “一切众生,非实有固定之众,乃随业显现之幻众,然其本具般若性,故见光明皆可发心,无有例外,此乃般若平等之理”,这一注疏进一步揭示 “一切众生” 的性空本质与平等性,引导修学者不执着 “众生的种类差别”,而悟 “佛性无二” 的义理。
“毕志”,定义为以完全无保留的心意、坚定不退的誓愿守护无上道意,梵文 “paripūrṇa-citta”,非 “一时的决心”,而是 “贯穿多生累劫的究竟抉择”,象征 “般若道意的坚固性与持久性,不随境转、不随缘变”;通俗解读为 “把全部的心思、所有的决心都放在坚守道意上,不管遇到顺境还是逆境,都不会改变,不是一时兴起,而是一辈子甚至永远都不会放弃”;与经文结合来看,“毕志发无上正真道意” 是为了破除 “发心易、守心难” 的担忧,显 “般若智慧能滋养道意,令其始终坚固”;吉藏在《中论疏》中言 “毕志者,非强守之志,乃悟理之志 —— 悟一切法无实,故志无退转;悟道意无性,故志无动摇。强守则有执,悟理则无执,无执之守,方为毕志”,这一注疏精准拆解 “毕志” 的核心 ——“以悟理为基础的坚守,而非强行对抗的坚守”,引导修学者不执着 “坚守的艰难相”,而悟 “无执则坚固” 的义理。
校订说明
1.已按内容,根据文字内容进行合理分段,提升阅读流畅性。
2.已统一字体及大小格式,增加页码
3.因个人对繁体字不太熟悉,未发现错字,未对原文用字进行修改,符合“原文优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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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藏•大藏经 • 大乘般若部 • 放光般若波罗蜜经(第01卷~第10卷) 繁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