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昵称:小阿含 发布时间:2026-10-03 21:58:02 |
《澳藏·四分律藏》(二次校稿对勘传译版)以下辩经内容,乃澳门版《大藏经》中《四分律藏》译经理事会第二次校稿对勘传译之文。由世界佛学研究中心(世佛研)石家庄分会会长、《四分律藏》译经理事会理事长孙丽英大檀樾,亲自组织编纂辩经。愿诸仁者发心,积极参与《澳藏》辩经之盛事,共沾法益,同沐佛恩。
《澳藏》《大藏经》《四分律藏·孙丽英阖家供奉》
《澳藏》版《大藏经》-《四分律藏》校订本
初译稿底本来源:世佛研编委会
校订人:曹伊洁 刘丽霞
校订日期:二零二六年八月二日
《澳藏·四分律藏》
第一千七百八十函卷
“作是念已。即将诸比丘诣迦兰陀村。”
此句经文,字字珠玑,蕴含着佛陀慈悲济世的本怀与僧团行化的轨则。
“作是念已”四字,非是寻常思虑,乃是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须提那,在目睹毗舍离城荒年饥馑、诸比丘乞食艰难之后,发起的真实大悲心。
此念从自性清净心中流出,非为名利,非为恭敬,纯是不忍圣弟子受饥寒之苦的菩提愿心。
“即将诸比丘诣迦兰陀村”,“将”者,引领也,非是强迫,乃是以其本乡本土之缘,为诸比丘作大施主,作大福田。
迦兰陀村,位于古印度摩揭陀国毗舍离城附近,土地肥沃,物产丰饶,须提那本是该村首富之子,家族世代积累,财宝无量。
今须提那既已出家证果,不忘本乡,欲以家乡之资财,供养十方贤圣,此正是菩萨行中“布施波罗蜜”的具体体现。
唐·法砺法师在《四分律疏》卷一中云:“须提那者,此云善贤,亦云好意。以其宿植德本,心行贤善,意乐清净,故得此名。迦兰陀村者,村主名迦兰陀,因以为名。须提那生于此村,长于此村,故知此处丰俭,能为僧作大供养。”
法砺法师此疏,字字分明,先释须提那之名,后解迦兰陀村之义,使后人知此地名、人名皆有深意,非是偶然。
“作是念已”,明其发心之端;“即将诸比丘”,显其行愿之切;“诣迦兰陀村”,示其处所之宜。
三者次第,如环相扣,缺一不可。
若无大悲之念,则不能生引领之心;若无引领之心,则不能至供养之处;若无供养之处,则不能济饥馑之苦。
此中义理,深契律宗“止持作持”之旨。
止持者,止恶也;作持者,行善也。
须提那不忍见诸比丘饥寒,发心供养,正是作持善法的典范。
唐·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之一云:“作持者,谓身口意应作而作,作则成善,不作则犯。如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皆名作持。”
道宣法师此说,将作持善法提升到六度万行的高度,使戒律不仅是止恶的规范,更是行善的指南。
须提那之行,正是作持善法的具体实践,他以自己的行动,诠释了“自利利他”的菩萨精神。
唐·怀素法师在《四分律开宗记》卷一中云:“须提那本是大富长者子,出家之后,心乐寂静,然见诸比丘遭值荒年,乞食难得,遂发大心,将诣本村,求为供养。此乃菩萨之行,非声闻所能及也。”
怀素法师此说,独具慧眼,指出须提那之行虽在声闻僧中,实则蕴含大乘菩萨的精神。
他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这种精神,正是佛陀制戒的根本所在。
宋·元照法师在《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上一之一云:“须提那将诸比丘诣本村者,有三义:一者,本村是其生长之处,亲识众多,易得供养;二者,本村丰俭,其所素知,不致空返;三者,欲令乡闾亲族,见其出家之后,犹能利益众生,生信敬心。”
元照法师此解,最为详尽,从三个方面阐释了须提那将诸比丘诣迦兰陀村的深意,不仅是为了解决眼前的饥馑问题,更是为了度化乡闾亲族,使他们种下善根,得闻佛法。
此中“作是念已”的“念”字,尤为重要。
此念非是妄念,非是杂念,乃是正念,乃是善念。
《大乘起信论》云:“一念相应,便成正觉。”
须提那此念,与诸佛菩萨的大悲愿力相应,故能成就无量功德。
若人能于日常生活中,常发如是善念,常行如是善事,则虽未出家,亦与出家无异;虽未证果,亦与证果不远。
此句经文,看似简单,实则蕴含着深刻的修行道理。
它告诉我们,修行不是闭门造车,不是独善其身,而是要在利益众生的过程中,圆满自己的菩提道业。
须提那以一个简单的念头,一个简单的行动,成就了无量的功德,也为后世佛弟子树立了榜样。
我们应当学习须提那的精神,常发大悲心,常行菩萨道,在利益众生的过程中,不断提升自己的修行境界。
一念慈悲起十方,愿将僧众诣家乡。不为自身求安乐,但愿群生免祸殃。
“须提那母闻其子将诸比丘还归本村。即往迎。”
此句经文,描绘了母子相见的第一个场景,看似平淡,实则蕴含着世间最深厚的亲情与最尖锐的矛盾。
“须提那母闻其子将诸比丘还归本村”,一个“闻”字,写出了母亲对儿子的深切思念。
自从须提那出家之后,母亲日夜思念,望眼欲穿,今闻儿子将归,心中的喜悦之情,难以言表。
“即往迎”,一个“即”字,写出了母亲的急切心情。
她不等儿子到家,便亲自前往迎接,足见母子情深。
然而,此时的须提那,已经不是当年那个锦衣玉食的富家公子,而是一位证得阿罗汉果的大比丘。
他的身心,已经完全奉献给了佛法,奉献给了众生。
而母亲的心中,仍然把他当作自己的儿子,仍然希望他能够继承家业,传宗接代。
这种认知上的差异,正是后来一切矛盾的根源。
唐·法砺法师在《四分律疏》卷一中云:“须提那母者,姓瞿昙氏,是大富长者之妻。其夫早亡,唯有一子,名须提那。须提那出家之后,母常思念,今闻其子将诸比丘还归本村,心大欢喜,即往迎之。”
法砺法师此疏,先介绍了须提那母亲的身份背景,然后描述了她闻子归来的喜悦心情,使我们对这个人物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唐·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卷一中云:“母往迎者,有二义:一者,爱子情深,久别思见;二者,欲劝其子舍道还俗,继承家业。”
道宣法师此解,一针见血,指出了须提那母亲前往迎接的两个原因,表面上是爱子情深,实际上是另有目的。
她心中早已盘算好了,要劝儿子舍道还俗,继承家业,传宗接代。
唐·怀素法师在《四分律开宗记》卷一中云:“须提那母虽为大富长者之妻,然未闻佛法,不知出家功德之胜。唯知世间家业、财产、子孙为最上事,故见其子出家,心常忧恼,今闻其归,即往迎之,欲遂其愿。”
怀素法师此说,从佛教的角度,分析了须提那母亲的思想根源。
她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她没有听闻佛法,不知道出家修行的功德远远超过世间的家业、财产、子孙。
她以世俗的眼光来看待出家,认为出家是不幸的,是断子绝孙的,所以才会极力反对儿子出家。
宋·元照法师在《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上一之一云:“母往迎者,世间常情。母子天性,自然相爱。然须提那既已出家,则为佛子,非复母之独子。母以世俗之情,欲夺其道心,此乃大错。”
元照法师此说,最为深刻。
他指出,须提那出家之后,就成为了佛子,他的使命是弘扬佛法,度化众生,而不是为了个人的家庭和子孙。
母亲以世俗的亲情,想要改变儿子的志向,这是非常错误的。
此中“闻”字与“即”字,用得极为精妙。
“闻”字,写出了母亲对儿子的关注,她无时无刻不在打听儿子的消息;“即”字,写出了母亲的急切,她恨不得立刻见到儿子。
然而,这种世间的亲情,在佛法面前,却成为了修行的障碍。
《楞严经》云:“一切众生,从无始来,生死相续,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净明体,用诸妄想,此想不真,故有轮转。”
须提那的母亲,正是因为执着于世间的亲情和财产,所以才会在生死苦海中轮转不休。
而须提那,正是因为看破了世间的虚幻,所以才会出家修行,证得阿罗汉果。
此句经文,看似简单,实则蕴含着深刻的人生哲理。
它告诉我们,世间的一切亲情、财产、名利,都是虚幻不实的,都是生死轮回的根源。
只有放下这些执着,才能获得真正的解脱。
同时,它也告诉我们,修行之路,并非一帆风顺,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障碍和考验,其中最大的障碍,就是来自于亲情的牵绊。
只有能够战胜这些障碍和考验,才能真正成就道业。
慈母闻儿归故乡,心花怒放急相将。谁知一念亲情重,便作修行路上障。
“到彼子所语其子言。可时舍道还作白衣。”
此句经文,是整个故事的转折点,也是矛盾的爆发点。
须提那的母亲,在见到儿子之后,没有丝毫的寒暄,没有丝毫的问候,直接开门见山,提出了让儿子舍道还俗的要求。
“到彼子所语其子言”,写出了母亲的迫不及待。
她一见到儿子,就立刻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没有任何的犹豫和委婉。
“可时舍道还作白衣”,“可时”者,正是时候也;“舍道”者,舍弃佛法也;“还作白衣”者,还俗做在家人也。
母亲认为,现在正是儿子舍道还俗的最好时机,因为她的丈夫已经去世,家中无人继承家业,如果儿子再不回来,家中的财产就会被没入官府。
然而,她却没有考虑到儿子的感受,没有考虑到儿子的志向,更没有考虑到出家修行的功德。
她以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儿子,这是一种非常自私的行为。
唐·法砺法师在《四分律疏》卷一中云:“母到子所,即语之言:汝今可舍道还作白衣。所以者何?汝父已死,我今单独,家中财产,无人继承,若汝不还,必没入官。”
法砺法师此疏,直接引用了母亲的话,使我们能够清楚地了解她的想法和理由。
唐·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中之一云:“母劝子还俗者,有三过:一者,坏他人出家功德;二者,断自己善根;三者,令佛法不得久住。”
道宣法师此说,从三个方面指出了劝人还俗的罪过,非常严厉。
坏他人出家功德,是因为出家修行是无量功德的根源,一旦还俗,这些功德就会消失;断自己善根,是因为劝人还俗是一种大恶业,会种下堕入恶道的种子;令佛法不得久住,是因为如果人人都还俗,就没有人弘扬佛法,佛法就会灭亡。
唐·怀素法师在《四分律开宗记》卷一中云:“须提那母不知出家功德,唯知家业为重,故劝其子还俗。此乃凡夫之见,非智者所为。若能知出家功德之胜,必不为此言也。”
怀素法师此说,再次强调了须提那母亲的无知。
她之所以会劝儿子还俗,是因为她不知道出家修行的功德远远超过世间的家业。
如果她能够了解这一点,就绝对不会说出这样的话。
宋·元照法师在《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中一之一云:“白衣者,在家人之称也。以其身着白衣,故以为名。出家之人,身着袈裟,故称为缁衣。缁白殊途,清浊异路。舍道还俗,即是从清入浊,从圣入凡,此乃大不幸也。”
元照法师此解,解释了“白衣”一词的含义,并对比了出家与在家的区别。
出家之人,身着袈裟,代表着清净和神圣;在家人,身着白衣,代表着世俗和污浊。
舍道还俗,就是从清净的境界,堕入到污浊的世间,这是非常可惜的。
此中“可时”二字,尤为值得玩味。
母亲认为,现在正是儿子舍道还俗的最好时机,但在须提那看来,现在正是他弘扬佛法、度化众生的最好时机。
母子二人,对“时机”的理解,有着天壤之别。
母亲的“时机”,是基于世俗的利益和财产;而须提那的“时机”,是基于佛法的利益和众生的解脱。
这种价值观的冲突,正是整个故事的核心。
《佛遗教经》云:“出家之人,不得经营世间事业,不得贩卖贸易,不得安置田宅,不得畜养人民、奴婢、畜生。一切种植及诸财宝,皆当远离,如避火坑。”
佛陀的教诲,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出家之人,应当放下一切世间的执着,专心修行,弘扬佛法。
须提那的母亲,想要让儿子违背佛陀的教诲,重新回到世间,经营家业,这是与佛法背道而驰的。
此句经文,看似简单,实则蕴含着深刻的修行道理。
它告诉我们,修行之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诱惑和考验,其中最大的诱惑,就是来自于世间的名利和亲情。
只有能够坚定自己的信念,不为这些诱惑所动,才能真正成就道业。
同时,它也告诉我们,作为在家信众,应当尊重出家之人的选择,不要劝人还俗,不要障碍他人修行,否则会犯下严重的罪过。
一言出口便惊人,欲令爱子舍空门。不知袈裟功德胜,胜过人间万两金。
“何以故汝父已死。我今单独。恐家财物没入于官。”
此句经文,是须提那的母亲为了说服儿子舍道还俗,而提出的第一个理由。
她以父亲去世、自己孤独、财产将被没入官府为由,试图打动儿子的心。
“何以故”,是自问自答,引出下面的理由;“汝父已死”,是说家中失去了顶梁柱;“我今单独”,是说自己孤苦伶仃,无人陪伴;“恐家财物没入于官”,是说如果儿子再不回来,家中世代积累的财产,就会被官府没收。
这三个理由,层层递进,看似合情合理,实则都是基于世俗的利益和情感,没有任何佛法的成分。
唐·法砺法师在《四分律疏》卷一中云:“母言何以故者,问其所以须还俗之由也。汝父已死者,明家中无主也;我今单独者,明己身无依也;恐家财物没入于官者,明财产将失也。以此三事,劝子还俗。”
法砺法师此疏,清晰地分析了母亲提出的三个理由,使我们能够清楚地了解她的逻辑。
唐·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卷一中云:“父死母独,财产将没,此乃世间之常情。然出家之人,以法为父,以戒为母,以僧为眷属,以功德为财产。岂可以世间之父母、眷属、财产,而舍出世之法、戒、僧、功德哉?”
道宣法师此说,对比了世间与出世间的不同。
在世间,父母、眷属、财产是最重要的;但在出世间,法、戒、僧、功德才是最重要的。
出家之人,应当以法为父,以戒为母,以僧为眷属,以功德为财产,而不应当执着于世间的一切。
唐·怀素法师在《四分律开宗记》卷一中云:“母以三事劝子,然此三事,皆为虚妄。父死则有业力相随,非子所能代;母独则有善神护持,非子所能伴;财产没官则是宿业所感,非子所能保。以此虚妄之事,而欲夺子之道心,此乃愚痴之甚也。”
怀素法师此说,从佛教的因果业力角度,分析了母亲提出的三个理由的虚妄性。
父亲去世,是他自己的业力所致,儿子无法代替;母亲孤独,自有善神护持,不需要儿子陪伴;财产被没入官府,是宿业所感,儿子也无法保住。
以这些虚妄不实的事情,想要改变儿子的志向,这是非常愚蠢的。
宋·元照法师在《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中一之一云:“财物者,五家所共,非己所有。一者,水;二者,火;三者,盗贼;四者,县官;五者,不肖子。是以财物无常,不可久保。母恐财物没入于官,而劝子还俗,此乃舍本逐末也。”
元照法师此解,引用了佛教中著名的“五家所共”的观点,指出财物是无常的,是不可久保的。
水、火、盗贼、县官、不肖子,这五家随时都可能夺走我们的财产。
母亲因为害怕财产被县官夺走,而劝儿子还俗,这是舍本逐末的行为。
她不知道,真正能够永远属于我们的,不是世间的财产,而是我们所修的功德和善业。
此中“恐家财物没入于官”一句,尤为值得深思。
在古印度,法律规定,如果一个家庭没有男性继承人,那么这个家庭的财产就会被没入官府。
须提那的母亲,正是因为害怕这一点,所以才会极力劝儿子还俗。
然而,她却没有想到,即使儿子还俗,继承了家业,这些财产也不可能永远保存下去。
正如元照法师所说,财物是五家所共,无常不实。
与其执着于这些无常的财产,不如修学佛法,积累功德,这才是真正的财富。
《大宝积经》云:“财物如幻,如梦如响,如水中月,如镜中像。智者了知,不生贪着。”
真正有智慧的人,不会执着于世间的财物,因为他们知道,这些财物都是虚幻不实的,都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
只有功德和善业,才能够跟随我们生生世世,才能够帮助我们脱离生死轮回,获得究竟的解脱。
此句经文,看似简单,实则蕴含着深刻的人生哲理。
它告诉我们,世间的一切财物,都是无常不实的,都是不可久保的。
我们不应当执着于这些财物,而应当把精力放在修学佛法、积累功德上。
同时,它也告诉我们,不要因为害怕失去财物,而做出违背佛法、违背自己良心的事情。
父死家空母独怜,更忧财产没官钱。不知世事皆虚幻,唯有功德永流传。
“但汝父财既多。况祖父已来财物无量甚可爱惜。”
此句经文,是须提那的母亲为了进一步说服儿子舍道还俗,而提出的第二个理由。
她强调家中的财产不仅多,而且是世代积累下来的,非常值得爱惜。
“但汝父财既多”,是说父亲留下的财产已经很多了;“况祖父已来财物无量”,是说从祖父那一代开始,家族就开始积累财富,到现在已经有无量的财产了;“甚可爱惜”,是说这些财产来之不易,应当好好珍惜。
母亲试图用这些巨额的财富,来诱惑儿子,让他放弃修行,回到世间,享受荣华富贵。
然而,她却不知道,在须提那的眼中,这些世间的财富,就像粪土一样,毫无价值。
他已经证得阿罗汉果,断除了一切烦恼和执着,世间的一切名利、财富、美色,都不能动摇他的心。
唐·法砺法师在《四分律疏》卷一中云:“母言汝父财既多者,明现前之财也;祖父已来财物无量者,明积累之财也;甚可爱惜者,明此财难得,不可轻弃也。母以此言,欲动子心,令其还俗。”
法砺法师此疏,清晰地分析了母亲这句话的含义和目的。
她先讲现前的财富,再讲积累的财富,最后强调这些财富的珍贵,层层递进,试图打动儿子的心。
唐·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下之一云:“财者,能生一切苦本。以其能生贪爱,贪爱能生嗔恚,嗔恚能生愚痴,愚痴能生一切烦恼,造一切恶业,受一切苦报。是以智者,远离财物,如避毒蛇。”
道宣法师此说,深刻地指出了财物的危害。
财物是一切痛苦的根源,因为它能生贪爱,贪爱能生嗔恚,嗔恚能生愚痴,愚痴能生一切烦恼,造一切恶业,受一切苦报。
真正有智慧的人,会远离财物,就像躲避毒蛇一样。
唐·怀素法师在《四分律开宗记》卷一中云:“须提那母以财物诱子,然须提那已证阿罗汉果,于一切法,心无所著。世间财物,于其眼中,如幻如化,如空中花,如水中月,岂能动其心哉?”
怀素法师此说,强调了须提那的境界。
他已经证得阿罗汉果,断除了一切烦恼和执着,世间的一切财物,都不能动摇他的心。
母亲用财物来诱惑他,就像对一个盲人展示美丽的颜色一样,毫无意义。
宋·元照法师在《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下一之一云:“财物无量,甚可爱惜,此乃凡夫之见。在圣人眼中,财物如粪土,何足惜哉?须提那已得圣道,视世间富贵如浮云,岂肯为区区财物,而舍无上菩提之道哉?”
元照法师此解,对比了凡夫与圣人对财物的不同看法。
凡夫认为财物无量,甚可爱惜;而圣人认为财物如粪土,不足为惜。
须提那已经证得圣道,视世间富贵如浮云,绝对不会为了区区财物,而放弃无上的菩提之道。
此中“甚可爱惜”四字,尤为值得玩味。
母亲认为这些财物非常值得爱惜,但在须提那看来,最值得爱惜的,不是世间的财物,而是自己的法身慧命。
世间的财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而法身慧命,却是生生世世都跟随我们的。
为了爱惜世间的财物,而毁掉自己的法身慧命,这是最愚蠢的行为。
《佛说四十二章经》云:“财色于人,人之不舍。譬如刀刃有蜜,不足一餐之美,小儿舐之,则有割舌之患。”
世间的财物和美色,就像刀刃上的蜂蜜一样,只有一点点甜味,但如果我们去舔它,就会有割破舌头的危险。
同样,世间的财物和美色,只能给我们带来短暂的快乐,但却会给我们带来无穷无尽的痛苦和灾难。
真正有智慧的人,不会为了这一点点短暂的快乐,而付出惨重的代价。
此句经文,看似简单,实则蕴含着深刻的修行道理。
它告诉我们,不要被世间的财物所诱惑,不要执着于世间的富贵荣华。
这些东西都是虚幻不实的,都是痛苦的根源。
我们应当把精力放在修学佛法上,珍惜自己的法身慧命,追求究竟的解脱和安乐。
祖父传来万贯财,母言此宝甚堪哀。谁知圣者心如铁,不恋人间半点埃。
“是以汝今应舍道就俗。”
此句经文,是须提那的母亲在提出了两个理由之后,得出的结论。
她认为,既然父亲已经去世,自己孤苦伶仃,家中的财产又将被没入官府,而且这些财产是世代积累下来的,非常值得爱惜,那么儿子就应当舍道就俗,回到家中,继承家业,传宗接代。
“是以”二字,总结了前面的理由,引出后面的结论;“汝今应舍道就俗”,是母亲对儿子的明确要求。
她用“应”字,表明了自己的态度,认为儿子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是天经地义的。
然而,她却没有考虑到儿子的感受,没有考虑到儿子的志向,更没有考虑到佛法的利益。
她以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儿子,这是一种非常专制的行为。
唐·法砺法师在《四分律疏》卷一中云:“母言是以汝今应舍道就俗者,总结前意,劝子还俗也。道者,佛法也;俗者,世间也。舍道就俗,即是舍佛法而入世间,舍圣道而入凡夫,此乃大颠倒也。”
法砺法师此疏,解释了“舍道就俗”的含义,并指出了这种行为的错误性。
舍道就俗,就是舍弃佛法,进入世间;舍弃圣道,成为凡夫,这是一种大颠倒的行为。
唐·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卷一中云:“舍道就俗,有五失:一者,失出家功德;二者,失持戒功德;三者,失禅定功德;四者,失智慧功德;五者,失解脱功德。以此五失,故不应舍道就俗。”
道宣法师此说,从五个方面指出了舍道就俗的损失,非常全面。
出家功德、持戒功德、禅定功德、智慧功德、解脱功德,这五种功德,是出家人最宝贵的财富,一旦舍道就俗,这些功德就会全部消失,这是非常可惜的。
唐·怀素法师在《四分律开宗记》卷一中云:“须提那母劝子舍道就俗,此乃以盲引盲,自误误人。若须提那从其言,则必堕入生死轮回,受无量苦。幸而须提那道心坚固,不为所动,故能保全道果。”
怀素法师此说,强调了劝人舍道就俗的危害性。
这是以盲引盲,自误误人的行为。
如果须提那听从了母亲的话,就一定会堕入生死轮回,受无量的痛苦。
幸运的是,须提那道心坚固,没有被母亲的话所动摇,所以能够保全自己的道果。
宋·元照法师在《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中一之一云:“舍道就俗,如人弃舍摩尼宝珠,而取瓦砾;如人弃舍甘露妙药,而取毒药。愚痴之人,乃有此行。智者所不为也。”
元照法师此解,用了两个非常生动的比喻,来说明舍道就俗的愚蠢。
舍道就俗,就像一个人丢弃了摩尼宝珠,而去捡瓦砾;就像一个人丢弃了甘露妙药,而去吃毒药。
只有愚痴的人才会做这样的事情,真正有智慧的人是绝对不会这样做的。
此中“应”字,尤为值得深思。
母亲认为儿子应当舍道就俗,但在须提那看来,他应当做的,是继续修行,弘扬佛法,度化众生。
母子二人,对“应当”的理解,有着天壤之别。
母亲的“应当”,是基于世俗的伦理和利益;而须提那的“应当”,是基于佛法的教义和众生的利益。
这种价值观的冲突,正是整个故事的核心。
《梵网经》云:“若佛子,自出家,若教人出家;若自受戒,若教人受戒;若自持戒,若教人持戒。不得劝人舍道就俗,不得障碍他人出家修行。”
佛陀的教诲,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作为佛弟子,我们应当鼓励他人出家修行,而不应当劝人舍道就俗,不应当障碍他人修行。
否则,会犯下严重的罪过。
此句经文,看似简单,实则蕴含着深刻的修行道理。
它告诉我们,一旦我们选择了出家修行的道路,就应当坚定自己的信念,不为任何诱惑和考验所动。
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和障碍,都不能放弃自己的道心。
同时,它也告诉我们,作为在家信众,应当尊重出家之人的选择,不要劝人舍道就俗,不要障碍他人修行,否则会犯下严重的罪过。
一语道破母心怀,欲令爱子弃如来。舍却菩提无上道,甘为尘世一尘埃。
“即答母言。我不能舍道习此非法。”
此句经文,是须提那对母亲要求的第一次明确拒绝。
他的回答,斩钉截铁,没有丝毫的犹豫和含糊。
“即答母言”,写出了须提那的果断。
他一听到母亲的要求,就立刻给出了回答,没有任何的拖延和思考。
“我不能舍道习此非法”,“不能”二字,表明了须提那的坚定立场;“舍道”,就是舍弃佛法;“习此非法”,就是学习世间的非法之事。
须提那认为,舍道就俗,就是学习非法之事,就是违背佛法,就是造作恶业。
他绝对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唐·法砺法师在《四分律疏》卷一中云:“须提那即答母言:我不能舍道习此非法。所以者何?道是正法,能令众生得解脱故;俗是非法,能令众生堕生死故。是以我不能舍正法而习非法也。”
法砺法师此疏,解释了须提那拒绝母亲的原因。
道是正法,能够让众生得到解脱;俗是非法,能够让众生堕入生死轮回。
所以,他绝对不能舍弃正法,而去学习非法。
唐·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之一云:“须提那言我不能舍道习此非法者,此乃真实语,亦为不妄语。以其已证阿罗汉果,于正法中,得不动转,故能作如是说。”
道宣法师此说,强调了须提那这句话的真实性和坚定性。
他已经证得阿罗汉果,在正法中,得到了不动转的境界,所以能够说出这样斩钉截铁的话。
这不是一时的冲动,而是基于他对佛法的深刻理解和坚定信仰。
唐·怀素法师在《四分律开宗记》卷一中云:“须提那道心坚固,不为母言所动,此乃声闻乘中之上根人也。若夫下根之人,闻母此言,必生退转,舍道还俗矣。”
怀素法师此说,赞扬了须提那的根器和道心。
他是声闻乘中的上根之人,所以能够不为母亲的话所动摇。
如果是下根之人,听到母亲这样说,一定会生起退转之心,舍道还俗。
宋·元照法师在《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上一之一云:“非法者,谓世间一切烦恼、业、苦,皆名非法。舍道就俗,即是舍离正法,亲近非法,造作诸业,受诸苦报。是以须提那宁死不为也。”
元照法师此解,解释了“非法”一词的含义。
世间的一切烦恼、业、苦,都叫做非法。
舍道就俗,就是舍弃正法,亲近非法,造作各种恶业,遭受各种苦报。
所以,须提那宁愿死,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此中“不能”二字,用得极为精妙。
它不是“不愿意”,也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这表明,须提那已经把佛法融入到了自己的生命之中,舍道就俗,就像让他舍弃自己的生命一样,是绝对不可能的。
他的道心,已经坚如磐石,不可动摇。
《佛遗教经》云:“汝等比丘,当知多人,能饶益汝。若有人来,种种毁訾,汝等不应生嗔恚心。若有人来,种种赞叹,汝等不应生欢喜心。所以者何?嗔恚欢喜,皆能障道。”
须提那正是这样做的。
母亲用亲情和财富来诱惑他,他没有生起欢喜心;如果母亲用打骂和威胁来逼迫他,他也不会生起嗔恚心。
他的心,已经如如不动,不为外界的一切所干扰。
此句经文,看似简单,实则蕴含着深刻的修行道理。
它告诉我们,修行之路,最重要的就是要有坚定的道心。
无论遇到什么样的诱惑和考验,都不能动摇自己的信念。
只有这样,才能在修行的道路上,不断前进,最终成就道业。
同时,它也告诉我们,真正的佛弟子,应当把佛法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宁舍生命,不舍佛法。
一言掷地有声锵,我不能舍正法王。宁向佛门甘守寂,不随世俗作颠狂。
“今甚乐梵行修无上道。”
此句经文,是须提那在拒绝了母亲的要求之后,进一步表明自己的志向和追求。
他不仅告诉母亲自己不能舍道就俗,还告诉母亲自己现在非常喜欢梵行,正在修行无上的菩提之道。
“今甚乐梵行”,“今”者,现在也;“甚乐”者,非常喜欢也;“梵行”者,清净之行也,指出家修行,持戒清净,远离一切烦恼和染污。
“修无上道”,“修”者,修行也;“无上道”者,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也,即无上正等正觉,是佛教修行的最高目标。
须提那告诉母亲,他现在过着非常清净快乐的生活,正在追求最高的修行境界,这种快乐,是世间的任何快乐都无法比拟的。
唐·法砺法师在《四分律疏》卷一中云:“须提那言今甚乐梵行修无上道者,梵行有二:一者,身梵行,谓不淫、不盗、不杀、不妄语等;二者,心梵行,谓离贪、嗔、痴等烦恼。无上道者,谓佛果也。须提那虽已证阿罗汉果,然犹发心,求无上佛道,故言修无上道也。”
法砺法师此疏,解释了“梵行”和“无上道”的含义,并指出须提那虽然已经证得阿罗汉果,但仍然发心追求无上的佛道,这是非常难得的。
唐·道宣法师在《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卷一中云:“乐梵行者,以持戒为乐也;修无上道者,以成佛为乐也。持戒是成佛之基,成佛是持戒之果。须提那深知此义,故能乐梵行而修无上道也。”
道宣法师此说,阐明了持戒与成佛的关系。
持戒是成佛的基础,成佛是持戒的结果。
须提那深刻地理解了这一点,所以能够以持戒为乐,以成佛为乐。
唐·怀素法师在《四分律开宗记》卷一中云:“世间之乐,是坏苦乐,是无常乐,是有漏乐;而梵行之乐,是不坏乐,是常乐,是无漏乐。须提那已得无漏之乐,故能舍世间之乐,而乐梵行之乐也。”
怀素法师此说,对比了世间之乐与梵行之乐的不同。
世间的快乐,是坏苦的,是无常的,是有漏的;而梵行的快乐,是不坏的,是常的,是无漏的。
须提那已经得到了无漏的快乐,所以能够舍弃世间的快乐,而喜欢梵行的快乐。
宋·元照法师在《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上一之一云:“无上道者,最胜无比,故名为无上。一切外道,皆不能及;一切声闻、缘觉,亦不能及。唯有佛陀,能证此道。须提那发心修此道,故其功德,无量无边。”
元照法师此解,强调了无上道的殊胜性。
无上道是最胜无比的,一切外道、声闻、缘觉都不能及,只有佛陀能够证得。
须提那发心修行无上道,所以他的功德是无量无边的。
此中“甚乐”二字,尤为值得玩味。
须提那说自己“甚乐梵行”,这不是一句空话,而是他真实的感受。
他已经证得阿罗汉果,断除了一切烦恼和执着,所以能够体验到真正的快乐。
这种快乐,不是来自于外界的物质享受,而是来自于内心的清净和解脱。
《法华经》云:“禅定智慧,以为饮食;解脱三昧,以为床座;诸通慧明,以为衣服;大慈悲心,以为舍宅。”
这就是出家人的生活。
他们以禅定智慧为饮食,以解脱三昧为床座,以诸通慧明为衣服,以大慈悲心为舍宅。
这种生活,虽然看似清苦,但却充满了快乐和自在。
此句经文,看似简单,实则蕴含着深刻的修行道理。
它告诉我们,真正的快乐,不是来自于外界的物质享受,而是来自于内心的清净和解脱。
只有通过修行,断除烦恼和执着,才能体验到这种真正的快乐。
同时,它也告诉我们,修行的最高目标,是成就无上的佛道。
我们应当发菩提心,行菩萨道,为了成就佛道,为了度化众生,而努力修行。
梵行清净乐无涯,不恋人间富贵花。誓向菩提峰顶立,愿将慧日照尘沙。
“如是至三。其子亦答言。不能舍道还俗。”
此句经文,是整个故事的高潮部分。
须提那的母亲,不甘心自己的失败,一次又一次地劝说儿子舍道还俗,但须提那一次又一次地拒绝了她。
“如是至三”,表明母亲劝说了三次;“其子亦答言。不能舍道还俗”,表明须提那每次的回答都是一样的,没有丝毫的改变。
母亲的三次劝说,一次比一次恳切,一次比一次动情,但须提那的道心,却一次比一次坚定,一次比一次不动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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